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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垂涎女儿欲给其吃春药 被妻子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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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5 22: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现代快报5月5日报道 杀死丈夫陈冬华,王芳并不后悔,在她看来,能保住女儿身体的清白是最重要的,虽然女儿现在也和她一样,深陷囹圄。在看守所,王芳唯一担心的,就是女儿出狱后,会不会找到一个好人家,幸福过完下半生——因为王芳把这悲剧归咎于自己没有嫁给好人,丈夫陈冬华竟然垂涎于自己的女儿,要得到她的第一次,还要让女儿吃春药。忍无可忍之下,王芳联手女儿,把陈冬华杀死在床上。2 b  P! z5 x6 f5 ?& B" \8 V  S
案发:门口出现大量血迹# c$ [) Z+ }' r( [7 {( o; A
陈冬华的尸体是在被害后的第二天被发现的。, [* [+ O3 P5 N
2008年4月12日上午,张家港市妙桥镇,风和日丽。但在这春天的空气里,却弥漫着一股血腥味,夹杂在花香中,越发浓烈。有人顺着血腥味去寻找,来到一个出租屋的门口,发现了一摊已经凝固的鲜血,立即报警。3 Y4 E/ P: ~% i* k# z
妙桥派出所副所长黄建国接到报警后,第一个赶到了现场,发现门缝里有血流出来,血已经凝固。打开门,血腥味扑面而来。黄建国循着血迹寻找,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发现了一堆东西,上面盖着棉被,拿开棉被,下面是个蛇皮袋,打开袋子,里面赫然是一具男性的尸体。
: v" A/ R8 J, ~, I经过勘查,民警发现,死者的脖子上勒着一根绳子,头部、背部均有明显的锐器伤,法医给出的初步勘验结果是他杀。而死者死亡的时间应该在11日晚上至12日凌晨之间。
6 @2 s$ Y/ V, x3 L; g3 x经查明,死者叫陈冬华,河南人,在妙桥一工地上打工,跟陈冬华住在一起的还有他的妻子和女儿(继女)。在这个大院里,一共有9间出租屋。民警向这些房客了解案发当晚的情况,但这些房客普遍反映,案发的当晚很平静,没有听见任何的争吵声。- E! W0 e) i! ?# N% s
就在这时,民警在现场勘查过程中,还发现了一个很小的细节,就是这个细节引起了侦查员的注意:出租屋的门上有一把挂锁,挂锁好好地锁着,十分完整,没有被撬动的迹象。窗户也从里面反锁着,没有破损的痕迹,家里的东西也没有被翻动,保存完好。
: w# z& e' R; j- [排查:妻子说“把丈夫杀了”
! z; F" c1 O. r5 I从这些迹象分析,凶手跟死者陈冬华的关系很好,是熟人作案,可以基本排除流窜作案的可能,而且杀人的目的不是为了劫财。那么,谁会对陈冬华痛下杀手呢?警方立刻兵分几路,一方面对暂住在同一个大院里的其他房客逐一排查,另一方面对陈冬华的社会关系进行梳理。
$ S6 }- d7 c- {* ?就在这时,一个疑惑产生了,案发的时候,陈冬华的妻子和女儿到哪里去了?她们有没有见到凶手?警方迅速找到了正在上班的王芳。当见到警察的时候,王芳的眼睛里流露出了一丝恐慌。她放下手中的活,不说一句话。
3 q. _$ b4 f  U; ?- D+ z+ J“你家里出事了。”妙桥派出所副所长黄建国试探着该怎么把这个噩耗告诉她,以便她少受打击。哪知道,当王芳听了黄建国的话,竟然微微笑了一下,说:“你们不要问了,是我干的,我把丈夫杀了。”
/ D" G1 E. ?2 Z+ P# F说完,王芳把余下的活交给同事,很顺从地上了警车。在警车上,王芳对民警说:“我女儿也做了这个事情,你们也叫她过来吧,她是无辜的,你们要对她好一点。”6 m- D2 M9 W2 h/ ~6 P) X' E
隐情:祸起一场不幸的婚姻
9 b8 N1 |( v6 I7 V4 G% b一个40岁的女人为何要杀死自己的丈夫?随着调查的深入,案件的来龙去脉逐渐清晰,而这一切,都要从王芳不幸的婚姻说起。
4 [. C: C1 G. w- F7 Y( V) p王芳曾经有过一段幸福的生活,但这样的生活非常短暂。她的第一次婚姻只持续了7年时间,因为和丈夫合不来就离了婚,6岁的女儿珍珍跟随王芳一起生活。
2 h& k( ~2 t7 T离婚后,王芳带着女儿艰难度日。1997年,王芳经人介绍,认识了陈冬华。陈冬华没有结过婚,但见到王芳,还是爱上了她。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王芳就挑明了对陈冬华说:“你没结过婚,我还带了一个孩子,你要考虑清楚,不要以后组成家庭你又后悔了。”陈冬华说:“你放心,我绝对不会抛弃你们的,我也会对你女儿好的。”/ d1 S1 p* k+ R, @! k" S
有了这样的保证,王芳放了心,她也死心塌地地爱上了陈冬华,希望能够好好地过一辈子。结婚后,正像当初承诺的那样,陈冬华对王芳母女俩照顾得很周到,这个重新组合的家庭在外人看来充满着温情。特别对女儿珍珍,陈冬华给予了更多的关照,王芳记得,只要陈冬华每次从外面打工回来,他都给珍珍买衣服,买吃的。有空的时候,就抱着珍珍四处串门。对这一切,王芳都心存感激。
9 f9 t* \, t, s; w- G; ]) o# t结婚一年后,王芳又生下了一个儿子,但奇怪的是,儿子的出生并没有给陈冬华带来太多的惊喜,相反,陈冬华对女儿珍珍却是疼爱有加,这种疼爱让王芳产生了一种不安的感觉。8 g- v& h5 v& ]4 ~+ ?. ]
痛恨:继父对女儿别有用心" i: O8 e+ ^1 M( O. }
王芳记得,陈冬华特别喜欢给女儿珍珍洗澡,每次洗澡,陈冬华把珍珍脱得光光的,放在澡盆里,每次都洗得非常仔细,身体的每一个角落都要擦过去。王芳想上去帮忙,陈冬华就会把她赶出去,“我来,我来,你去烧饭吧。”珍珍小的时候,王芳也没有感觉有什么别扭,还觉得丈夫真会关心人,但是,珍珍渐渐长大,陈冬华还是经常帮珍珍这样洗澡,王芳越来越担心了。! p& e, u  H8 a( d' A  N
有一次,陈冬华帮珍珍洗澡的时候,王芳把毛巾夺了过来,想自己帮女儿洗,这个动作让陈冬华很是生气,说:“一个小孩子,捏捏怕什么,我又不会吃了她!”: |5 Z+ T( {- S# j( K0 u
除了洗澡之外,陈冬华的别的动作也让王芳渐渐感到了不对劲。在珍珍12岁的那一年,夏天,吃完晚饭,陈冬华把珍珍抱在腿上,轻轻抚摩珍珍的大腿。这时候的珍珍也已经开始懂事,吓得她赶紧跑到妈妈身边,告诉了这个情况,为这事,王芳又和陈冬华吵了一架,陈冬华假装无辜地说:“我抱抱她怎么了,她也是我女儿嘛!”
: ^( {8 X- {4 ]; N9 k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渐渐长大,身体也开始发育了,王芳越来越觉得自己的担心并非多余。
! E" S) M& n: M( o" W8 I* j) f2005年,陈冬华和王芳从河南老家来到张家港妙桥打工。一年后,女儿珍珍也跟着来到了张家港,眼看着珍珍已经出落成一个清秀的大姑娘,陈冬华内心的非分之想与日俱增,终于有一天,他向王芳摊了牌。+ n$ }3 l$ r4 z, C" g1 f2 g' e" F
“我很亏,娶你的时候我都没结过婚,你却不是处女,连女儿都有了,这些都算了,你就让你的女儿给我补偿补偿吧。”- S3 ~) D' G' C
听到陈冬华的话,王芳气得差点晕过去,说:“你要玩就到外面玩去,外面小姐多的是,珍珍叫了你十几年的爹,你还忍心下手,绝对不行!”* t6 Z' |3 `5 N! r+ M1 f- d
这个荒唐的要求遭到了王芳的断然拒绝,为了保护女儿,王芳让珍珍搬到了厂里的宿舍,这让陈冬华非常气愤。王芳只要回到家,陈冬华就会跟她提这个要求,强迫她。王芳忍无可忍,说:“你再这样,我就跟你离婚!”; {8 J0 C- e5 ?9 _  @: h" X6 ], k
陈冬华听了哈哈大笑,说:“你别提离婚,你只要敢离婚,我就到你娘家闹去,你娘家那么多人,我也不要多,搞死一个就够本了!”王芳听了又气又怕,她知道陈冬华这个人敢说敢做,每天都提心吊胆,生怕女儿一不小心受到玷污。0 _# T, h; U& C
愤怒:& V6 J4 u8 f' P( |
母女半夜杀继父
0 [. K) @! g  R; j+ p日子就在每天的争吵打骂中度过。2008年4月11日晚上,陈冬华从外面喝得醉醺醺地回到家,交给王芳一袋药粉。“这是春药,女人吃了全听男人的,你把这个放到珍珍的饮料里,搅搅给她吃了吧。”
; l3 l( f, d4 v9 V' ~: K原来,自从陈冬华暴露出自己罪恶的想法后,珍珍一直防着她,陈冬华倒的水珍珍从来不敢喝。陈冬华的这个举动让王芳终于爆发了,“简直就是禽兽,让我害自己的女儿,任何女人,再软弱的女人都做不到!”
" N; |) F0 o7 r+ z! A面对这样的奇耻大辱,王芳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悲愤,在这个老实本分的农村妇女看来,家丑不可外扬,唯一的办法就是毁灭。
: y- R7 [+ r# z等陈冬华熟睡的时候,王芳一个人怔怔地坐在那里,她在想,想她这十几年来,过的都是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陈冬华打她骂她,她都能忍受,最不能忍受的,就是陈冬华觊觎珍珍。“我没有办法保护孩子,你只有死,你今天晚上必须死!”王芳的心里大声叫喊着,她下定了这个决心。  G2 h8 Z' r" u8 H5 g/ _
酒醉后的陈冬华呼噜打得很响,王芳来到隔壁房间,叫上了女儿珍珍。王芳找来一根绳子,一把尖刀。她悄悄来到床前,望着这个正在熟睡的可恶的男人,用绳子套住了他的脖子,使劲勒。陈冬华被惊醒,腾地从床上坐起来,王芳没有松手,叫上珍珍一起帮助勒紧这绳子,随后,王芳又拿出尖刀,往陈冬华身上乱捅。2 `# G* F$ V/ k& {+ Q0 {, O" g
陈冬华断气后,王芳又在女儿的帮助下把他的尸体藏在了蛇皮袋里,随后,洗了洗身上的血迹,像没事人一样去上班了。1 o, G2 _- p  `5 z
在看守所,记者见到了王芳,当记者问:“你觉得这么做值得吗?”
: e5 o/ R4 c5 t. y4 V4 ?王芳想了想,说:“说句实话,为了我女儿,我保住了我女儿的清白,我觉得值得。后悔的是,我又毁了我女儿,毁了我儿子,同时也毁了我自己。”(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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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5 22:17 | 只看该作者
悲剧阿,最恨得就是性犯罪,杀千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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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5 22:27 | 只看该作者
刑罚问题,对这种犯人,直接绑起来再施以宫刑,最后凌迟,当然,全过程必须全国直播,最好再给一些脸部特写,虽然有些不大人道,但是相信会大大减少这种人的犯罪欲望吧,还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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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6 03:57 | 只看该作者
继父想要玩妓女 继女 然后继女 和继女她妈的杀了 母性爆发,应该得到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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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6 11:1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禽兽,该死,母女应该轻判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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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6 14:19 | 只看该作者
該殺,該殺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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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7 16:28 | 只看该作者
这东西不算是悲剧 是一种人性的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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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7 18:03 | 只看该作者
四个字:死有余辜6 K# L3 x6 J4 m. u' U4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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