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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老人小区内跌倒 20分钟无人扶不幸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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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8: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老人的尸体用被子盖着,家属在旁边守护。南都记者乔彦杰 摄
' a$ ?% N$ r$ }4 j& P
% Q$ e" K* ?# \; t. H" Q6 X  S“真是太冷漠了,如果有人及时将他扶起来,老人也不至于惨死!”昨日下午1点多,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村,78岁的**组织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20多分钟后,儿子肖先生外出时发现,老人孤零零趴在地上,额头磕破流血,鼻子紧贴地面,已没有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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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z# z& Z) {8 N肖先生质疑小区保安见死不救,老人摔倒后活活被憋死。益田村保安部负责人解释,不是他们冷漠,只是害怕承担责任,确实不敢前去搀扶,当时他们没有拨打120,但是有保安亲自跑到派出所叫警察。8 X& b2 o2 c/ F1 W/ W( K1 y% P

8 R) |7 ?! P* Q6 @家属:帮他翻个身 或者都不至于死
. _( w* x8 d& ]$ U# {
6 T  m6 ?( I/ V: y' Q! t. H9 G1996年建成的益田村是深圳最早期的公务员小区。目击者称,昨日下午1点半左右,一名70多岁的老人想在小区里的石凳子休息,可能雨天路滑,一下子跌倒,整个身子趴在地上,脸部朝下,有过来群众发现后无人敢前往搀扶。; @# Q' e, m+ A# T

  ]/ j( o3 h9 U5 J“我恰好在窗户里,看见路人将老人围了起来。”这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目击者回忆,由于担心惹事,他没有下楼,以为看见的人会拨打120报警,自己也就没有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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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v* o( R+ `4 {- A老人的儿子肖先生称,他的老父亲今年78岁,是深圳**组织部的退休老干部。昨日下午12点多,老人外出购物,下午1点20多,回到小区,摔倒在地后,小区保安和路人都没有通知家属或拨打120报警。+ _! k% g: P# S&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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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先生说,下午1点48分左右,他外出办事,才发现老父亲趴在地上一动不动,面部朝下,额头上流了很多血,鼻子紧贴地面,根本无法呼吸。他当即拨打120报警,下午2点1分,医院的救护车赶来,抢救半个小时后,宣布父亲死亡。肖先生认为父亲是由于呼吸不畅,活活憋死的。他质疑小区保安见死不救,哪怕将头部翻起来,父亲也不致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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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没打120,但叫了警察# S5 D' i5 h$ B1 V+ s

1 w4 W2 e- _" z) D昨日下午4点多,南都记者到达现场,老人的尸体被一床被子包裹着,放置在事发的凳子旁边。进出小区的业主浑然不知,根本不知道旁边就是一具尸体。“没有啥好看的,就是一个老人摔死了。”看见有业主凑上前去,小区保安将他们劝走。# H. B7 c& o8 j7 `)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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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的保安介绍,他们都在下午1点到2点钟交班,事发时正好在这个点上,人手上比较紧张。当时他们发现老人摔倒后,就赶紧过来察看情况,但他们不敢动老人,只好拨打110报警。但警察半天不来,他们就只好去派出所亲自请来警察。保安们称,事发比较突然,他们也没有留意老人是死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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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田村物业管理处相关人员则称,保安在事发之地没有固定岗亭,也没有监控录像,老人摔倒以后,有两名女子马上发现,她们在场大叫,大堂的保安听闻后,立马赶了过来。保安担心承担责任,就没有搀扶,就直接去了派出所。保安以为那2名女子拨打了120,就没有重复拨打,等到保安回到原地时,老人的家属已经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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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j! M3 S" K9 c+ R& ^0 m0 U; t( D“我不认为我们见死不救。”保安部负责人否认家属的指责,称保安们已经尽力了,如果保安触碰了老人,老人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他们就说不清楚了。
: }" x+ I. d- s
+ y& S6 x5 W- E( Z- A* D0 r昨日,福田警方回应,小区保安确实报了警,也有保安专门跑到附近的派出所,带领民警前往现场,但为时已晚。而深圳120接线员告诉南都记者,他们只接到了一个120报警,时间在昨日下午1点50分左右,按照时间推算,应该就是老人的儿子。
1 N; T9 l1 k& C) D+ c- h%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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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2 U: `" r: P6 |2 L; }2 [0 K& L' T8 a3 [' r
http://news.qq.com/a/20101216/000668.htm?pgv_ref=a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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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8:5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已经没有语言来表达我的感想了。。。。。但愿这个社会还是好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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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16 | 只看该作者
南京老太事件遗祸深远啊!好人都不敢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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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1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8 19:40 编辑
- w1 a5 C1 p: t9 r: V4 R2 y/ c' C3 {8 B  W; x5 D
一次次做好事没好报的新闻,让有心做好事的人寒了心,让无心做好事的人有了借口。( p1 U: m' s% U( W5 n- s3 h& ]5 a
现在的天朝社会空谈仁义,却义利分离,做好事得不到好处反而会倒霉,谁还会做好事呢?
/ c  C; Y. g! z/ q失之中华,存之四夷,这个道理中华民族很久以前就知道了,可现在失落了,在邻国那里却得到了传承。/ l! T1 i2 ]2 U% l/ B1 h
% b& t: M/ {# [: D) a/ M4 i: T
转贴一篇文章:
6 F. ^# L* X" a) f2 p+ P( j& Y/ O阿常 的 “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 % Q5 k: W: ?! {- j. z5 a$ D
  今天整理书房,无意翻出《吕氏春秋》,发现上面已经落满灰尘。前几年购得此书时,随便翻了翻,就束之高阁了。
/ K/ C. l- Z: ]( m# J7 _今天取出,没想到让我爱不释手。我发现:有些书真的就像白酒,越放越有味道!  
0 K" e& l' y3 V& u% b
# Y+ x/ v: Y2 z; l( u在此书的《察微》篇里,记载有“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的故事,读后让我感慨万千! ! {: a' x8 M% P: J* B7 z3 [
讲给爱人听,发现她两眼只放光,像发现新大陆。 * a+ r) I% z  k0 y: r
( f% r4 P4 V/ r* R
何以如此?容我慢慢到来。先请看看原文: 4 f! z- M9 t2 t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
4 z4 q8 a' o) A$ ~) U- Q! ~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 @) j. S7 ?: S$ x, \& l
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N3 T; @& W2 w$ |; k% o' w' g4 o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 c  B1 A+ m/ ~: n
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  w% o4 |( O4 S8 O
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2 [! ~8 [* e3 G5 S/ p2 [: j% O& d+ D5 x4 n
看不懂?没关系!大致给您翻译一下: 4 Q0 U7 b# t" L; b1 N
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的,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
! }6 [! T& ]6 W+ a有一次,孔子的弟 子子贡(端木赐)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1 A3 h( M- X4 s! S7 x4 O6 W
孔子说:"赐呀,你采取的不是好办法。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4 w, ], F8 q3 H1 R
你如果收回国家的补偿金,并不会损害你的行为的价值;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钱,别人就不肯再赎人了。
& q' O/ N/ x! S* ]9 ~1 e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 e: X2 d3 K4 j6 [
孔子说:"这下子鲁国人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V/ c4 A3 a0 E; B$ i5 z
孔子能从细小处看到结果,这是由于他对事物的发展变化观察得远啊。 " d6 l, y9 \. S

( ^) ^& C7 v# |这就是所谓“子路受而劝德 ,子贡让而止善”。从这一表扬一批评中,我不得不佩服孔子的睿智和高明。
9 |, O; K4 W: L$ ^8 T9 t( E1 L$ E1 c* l- D# l" R1 j$ r' Z! ]
孔子认为,大多数人没有子贡这么巨大的财力,无法不在乎这笔赎金,因为如果白白付出这笔赎金,他自己的生活就可能受到重大影响。+ Q" i; p, G- B# s# L  ]
而如果不能取回自己代付的赎金,那么即便看到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机会救同胞出火坑,大多数人也会放弃为本国同胞赎身。
4 f  g8 X6 ~9 a5 v# a# Y5 y! ~9 d% l3 o( F( m; Q: O8 w
其实,子贡的“高标道德”把原本平淡无奇、应该人人都能够做到的道德,超拔到了大多数人无法企及的高度。
4 T( C$ Z3 S& b  e8 r$ s既然“道德”标准如此之高,那么本来符合道德的代偿赎金后的收回赎金,现在就变成“不道德”的了。9 o+ T! n" e! X% ~
因为“道德舆论”会对收回赎金的人说:你什么也没有付出,算是做什么好事?跟人家子贡比比,你简直就是个自私自利的人!  A# E5 p4 O9 v. {: o" L& \
——任何人不妨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你做了一件为奴隶赎身的大好事,得到的却是“自私自利”的评价;
$ Q, `$ Y% s& e4 ~4 ~) _- ?6 ?如果你做了一件合于道德的善事,得到的却是“不道德”的恶名,你还会去做吗?) [- M: L$ _* r
你当然不会做,而是开始跟着“道德舆论”说。这也许就是孔子批评子贡而表扬子路的原因吧!
! g% i8 W( \3 f0 m5 q1 k3 W, k
" o1 A+ v9 W9 K0 f! a! y事实上,鲁国那条代偿赎金的法律,立意极好,它的目的是让每一个人只要有机会,就可以惠而不费地做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
- t7 Q! p, X8 G% {即便你的财力连预付赎金都做不到,也应该去设法借来赎金为同胞赎身,因为你不损失任何东西,只需要付出同情心。
2 {* h) G; u1 F, {7 X; s4 c道德的目的并不是要任何人去做损己利人的重大牺牲,而是乐于做无损于己但却有利于人的好事。 # V1 [  B* P$ X$ x# E3 v; _4 B
" @7 b4 ^& q* u% l8 ~
忽然又想起来东邻日本的一个习俗——对拾获他人丢失物品并归还者,失主应该给予10%的酬谢。
& r4 b; c- j, T乍看之下,似乎道德沦丧,拾金不昧居然没有得到提倡。+ R2 U6 C; x  Y' k
可是,仔细想想,是在日本丢失东西的人挽回损失的可能性大呢还是在我国?
6 W6 e( S( N- l, {) l

# D2 C# _! G0 t3 m; p+ k! `, x2 X说下我在日本的亲身经历:在外面掉过两次钱包,都在掉钱包附近的车站找回来了,东西一点没少。2 D' c' y$ n) m7 n; ]8 S' c" j
而有次在打工的工厂更衣室却丢了钱包,仔细观察发现是一起打工的上海留学生给偷了,他赖不掉只好说是当时缺钱一时糊涂,有钱后还我,请不要报警。
3 R; s$ x/ o3 c0 [; B7 Q' e0 Z我原谅了他,给了两个月时间让他还钱。如果我没发现是他,这钱包也丢得不明不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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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35 | 只看该作者
做好事大多没好报的报道确实让人怕,前段时间和朋友在深圳彩田路路边停车等人,期间一个大概2岁多小孩的小孩从我们车尾处冲出马路.......一个30多40左右女人在后面2,.3米后面追,当时我和朋友都不敢去拦,真的是怕负责任...幸好最终没事(彩田路是深圳一条主要的主干道之一),要不估计也要恶梦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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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23 | 只看该作者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 m* L4 m# I4 S9 J9 t! i6 G
" i, j3 b5 f6 {
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想什么,直接上去制止了保安,然后按照急救的标准流程开始检查老太的状况,结果老太的家属来了以为我是肇事者,冲上来啥也没说先一脚踹到我头上了(当时我是蹲着的),要不是周围还有其他目击者,不知道接下来还要发生什么事情。这样的社会风气下,谁还敢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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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cloudy 于 2010-12-18 21:29 编辑 5 |$ ?# ?9 M& n2 ]* |
/ K3 D' e1 a& }* W' u# n- M4 n
连小区保安都怕惹事上身,国内做好事被黑的太多了,大家都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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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53 | 只看该作者
唉,媒体也起了推波助澜的坏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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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16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不保护施救者,那救人又有什么意义?
! i8 ~) C  t1 u" I' ^国家不提倡见义勇为,那路见不平又有什么意义?% P4 l% a. @- e! K. A
政党剥夺了民众的自卫权,那么自己都不能救自己还能指望别人来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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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35 | 只看该作者
政权大于仁拳的国度里这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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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54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触碰了老人,老人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就说不清楚了”。
' n- l4 r1 [6 Q' s. ?9 b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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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3:37 | 只看该作者
一句話,世界已經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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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3: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00:05 编辑   C, K; e& T+ t) x- \8 m/ m' r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 f5 U" [) x) B!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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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 ...
: I$ s6 @- n3 u' B+ [* Arigge_shen 发表于 2010-12-18 21:23

2 c3 m+ ^: V" C, U7 i现在的朝廷嘴上会表扬见义勇为,却没有实际的条款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确是失职。
. @6 O& ~. Q$ h1 ]+ V" E2 U但整体的社会风气不能光怪当政者,民众自己难道没有一点责任?5 R% B$ B" _: b5 a
浮躁、短视、粘包赖、急性子、不调查清楚就怪罪别人......9 [8 g: g( d  p/ y% k' C' F+ q- b4 u
当中国的民众真舒服啊,不管自己堕落到多么下贱,只要把责任原因都往锅铲党身上一推,就可以理直气壮的继续堕落下去了。
, d3 m- |9 Q1 P
8 F, w% w5 q; ~4 J( d其实每个社会在高度成长期,精神建设跟不上物质成长速度时,都会有一个迷茫胡乱的时期。1 M4 Q+ h" ~9 r
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日都有这种时期,时人也会概叹世风日下,人们只会追求利益,不通人情。
4 [: }$ O/ ], O  ?% Z, f1 e当物质成长趋于稳定,浮躁之气渐缓,人们就会把注意力转为精神建设,恢复成长期破坏的人文和环境,这是工业经济高速成长的必经之路。
4 \5 @1 D. t3 c当政者应对得法的话,可以缩短这个时期,现在锅铲党做得是有不足,但环境时势还没到追求精神建设的时候,就算民众自己也不能放弃追求利益,最多是嘴上喊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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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39 | 只看该作者
家属:帮他翻个身 或者都不至于死
" w) |! Y" s, p8 ?' n9 O  O9 F' z
+ z$ ]$ i( A: d; W是吗?如果有人扶了,家属也许不是这样说吧?' ]8 u! r. y6 y( i" r
0 g, e2 S1 d9 ]( z9 \" S
谁知道会不会说扶了之后20分钟就死了,如果不扶或者都不至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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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00:52 编辑 6 t; J) _" e4 u) J% X2 _3 q
9 u1 ?* M! [  D- |: l( c( B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 f6 t" f" V2 e: \- H
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谁呢?) F7 x- q# M, p* b! N7 D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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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50 | 只看该作者
要是我遇到老人倒在地上,我就陪他一起躺着,直到有人来拉我们为止,o(︶︿︶)o 唉,没有办法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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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1:32 | 只看该作者
一句話,世界已經變了............
% E3 o3 m4 t+ `/ C* d6 @东方蜘蛛 发表于 2010-12-18 23:37

' B& r  T$ x1 C
  }* w2 z2 B6 H% a/ [1 O, h5 D說世界的話。打擊面太廣了,稍許縮小下範圍。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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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3:41 | 只看该作者
不过有的东西得按照规矩来,有人晕倒在路边,你不知道他是中风还是脑溢血还是心脏病,有些情况不能随意移动身体,不扶没关系,有的时候还不能动他,翻动身体更不利于急救。对不具有急救资格的人来说,能做的就是报警。做任何接触身体的行为都是不理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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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4:43 | 只看该作者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
# e, Z1 E. ?. y  H8 \' N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 ...
+ k1 C# S% [% V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 t( M. S0 e  r/ L1 `3 l  k国人大多有一种"跌落地下拿翻扎沙(跌到地上也要拣回把沙子)"的思想,只要是自己遇到了损失,无论事因是否起于自己本身,都会想方设法找人承担责任而得到利益上的补偿.
1 Z1 W! b, v. I) R& x4 R4 M3 g2 |" j3 f
道理来说,人是应该不被环境所影响,坚持自己的本质和原则,但是如果严重影响自身利益的时候就很难说了.举个例子,之前我也扶过老太,本着也是坚持做好自己的心态.但回想过来,谁知道我不会是下一个老太事件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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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6:5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朝廷嘴上会表扬见义勇为,却没有实际的条款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确是失职。
1 g. N5 ]! r$ y* \3 X但整体的社会风气不能光怪当政者,民众自己难道没有一点责任?
  Z% \# F1 T: Z浮躁、短视、粘包赖、急性子、不调查清楚就怪罪别人......& j5 U3 I5 l6 E+ ^$ f
当中 ...
4 t/ l/ i: A) o% F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8 23:58
中国人已经给当政者整得没了灵魂就算有也已经3魂不见7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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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7:00 | 只看该作者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
- {% |& E$ J9 B  r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 ...5 S, A+ r0 }/ @4 N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担当不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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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0-12-19 09:13 | 只看该作者
只能感谢南京老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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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0-12-19 10:24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不保护施救者,那救人又有什么意义?
: F7 {# l2 F" B) W  B- z, `: h4 {国家不提倡见义勇为,那路见不平又有什么意义?1 v8 |0 l) i& {- Z* B& ]5 C
政党剥夺了民众的自卫权,那么自己都不能救自己还能指望别人来救吗?
; O/ w3 Q; A7 c5 Rjason-lee 发表于 2010-12-18 22:16

9 J8 q6 d3 v: w+ B8 v2 [是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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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9 11:1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 ...+ u% K6 t3 @4 W5 _# z7 K& @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9 {6 Y% g- i/ i2 f

! }: s- o; B, V0 A* Q半年前看到一个案例,一个妈妈带差不多一岁的女儿去看病,在把女儿放在医院的窗台上坐着逗着玩,结果小孩坐不稳向后翻从4楼掉了下去。于是那妈妈就状告医院不关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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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0-12-19 12:15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社会 该好好反思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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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0-12-19 13:50 | 只看该作者
半年前看到一个案例,一个妈妈带差不多一岁的女儿去看病,在把女儿放在医院的窗台上坐着逗着玩,结果小孩坐不稳向后翻从4楼掉了下去。于是那妈妈就状告医院不关窗户。& M2 Z' K- g( {2 Q  U7 P1 i
dboy 发表于 2010-12-19 11:18
* Z& R, u7 Q9 p' C( u5 v- y
这要是在美国,肯定能告赢。然后州立法规定所有医院必须关窗户装空气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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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4:05 | 只看该作者
这要是在美国,肯定能告赢。然后州立法规定所有医院必须关窗户装空气循环。
+ ?: @& H; Z8 H8 x# s1 V$ I. M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13:50
国外的医院为了防止极度痛苦的病人自杀
$ Z3 f5 T& |( i* _6 \: @只能从两边拉开,而且只能拉开一条缝隙的  勉强可以伸个头出去..
: N8 J- K* l# V! h4 g5 ?) z6 \1 E$ f. i6 g! O) V
4 I1 o: d% l8 Y% X$ {1 b
话说某天吃饭,一个小孩蹦达蹦达平地摔了,我想去扶来着,不过迟疑了一下,还是让他父母去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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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0-12-19 15:1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 x0 ^4 \, Q/ u
( U% G+ x) F; ]8 d* N
, h7 y$ k( G1 @) O/ F就是这个道理
2 w8 v1 I6 E9 j0 c这样的人太多太多
! J. v( K0 c/ D! r( P什么便宜都想占,什么责任都想推# ?! c) T. [. i- R, {2 y, G; |# b
太悲哀了6 l) h) Y  h1 C' n. E9 Z) B& I
还时不时有人以【礼仪之邦】自居
  q' W; n1 {' ~! ]) s什么狗屁4 u% W$ I1 a' w* q

  \" E: ~7 w/ m+ H' b现在身边的人,好多都是作为公民的基本素质都没有了,还谈何锅铲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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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5: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15:2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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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b, C/ z% G5 F3 r+ N' n造成现在这种社会这种风气的,锅铲党有责任,时势有责任,民众也有责任。2 D. p9 X' a+ z7 o+ I- s  f) t
文割割掉了中国人传统的信念,却没有树立新的信念来填补空白,这是锅铲党的责任。
1 ^' y( j7 ~# `, K" x0 s" ?* R商业经济飞速发展,精神跟不上物质的成长,于是唯利是图、道德沦丧,这是时势的责任。
8 j5 o0 m# k0 u奴性重,不想担责任,希望有人来领导。有了领导自己可以偷懒不动脑,出了问题又把责任往领导身上一推,这是民众的责任。
* q; w; B. h4 c自强自立,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做父母的要为孩子树立端正的人生观,是中华民族自救的唯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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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1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haochen 于 2010-12-19 16:19 编辑
) c4 }" a/ R1 v- y
造成现在这种社会这种风气的,锅铲党有责任,时势有责任,民众也有责任。
6 ]8 V: x2 ]7 U: F; s! M8 s8 l4 j文割割掉了中国人传统的信念,却没有树立新的信念来填补空白,这是锅铲党的责任。
- i( a3 Q# X* E/ @1 y) e& L商业经济飞速发展,精神跟不上物质的成长,于是唯利是图 ...
! F/ C2 N8 ?1 D0 i1 i1 r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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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啊,按照国民性来说,一栋楼里面只要有一家孩子受的是自私自利贪小便宜的教育,别的家长都会效仿,不排除少数人洁身自好,但家长觉得什么事情短期有利可图,就会慢慢灌输孩子那些功利思想。吃不了亏的本性是根深蒂固在血液里的,而损人利己或者自私自利更多说言传身教。# h' k,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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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像美国干旱地区的农民,起先觉得挖井使得地下水层下降太快,于是采取政府专家一类的节水生产方案,可是后来成本高了,有人偷偷的还是挖井打水用,那么一家这样做以后,大多数人都这么干了,因为谁都不想吃亏。人性都是一样的。) T* E7 K  w/ K0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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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最大的责任,是没教会孩子爱是什么东西。社会道德沦丧的根源就是缺乏爱。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那段时间培养出了什么人,自己去单位里看看那个年代的人就知道了。都说外国人素质怎么怎么样,但话说回来,人家国家人渣也有,仔细分析人家的人渣,和我们的人渣也差不多,就是以让你不爽为乐,对世界充满了愤恨。消极,颓废,自私。 所谓的那些素质好的人,在他们从小接收的教育里面,很大一部分是教他们如何关爱朋友,社会,团体,以及那些底层人群,最重要的就是让与自己交流的对象舒服。简单来说就是be nice。和佛教儒家墨子之类的中国古典哲学差不多,就是为人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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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7 U) i, T* n$ G) O# O当然了,人民若是太凝聚,太真诚,很多事情就不是在掌控之中了。做老板的总是希望手下人互相斗,他才好管理。不然你们哪天集体辞职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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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25 | 只看该作者
当然了,人民若是太凝聚,太真诚,很多事情就不是在掌控之中了。做老板的总是希望手下人互相斗,他才好管理。不然你们哪天集体辞职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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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G- s9 h, n7 c; [0 J9 G2 v1 x# K/ N
这就是帝王之术了 手下都一条心的话 老板就太寂寞了 看你们斗来斗去的多么其乐无穷啊 回头还纷纷找老板要公道  老板倍有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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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生说得对 连自保的权利都没有去奢谈帮助保护他人 那不是笑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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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33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帝王之术了 手下都一条心的话 老板就太寂寞了 看你们斗来斗去的多么其乐无穷啊 回头还纷纷找老板要公道  老板倍有面子7 d! k* 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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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s  O, n1 S$ b夹生说得对 连自保的权利都没有去奢谈帮助保护他人 那不是笑话吗# y# m, \+ Q( W9 A0 A( |
穿短裤的暴徒 发表于 2010-12-19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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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下一条心的话,老板的卵蛋黄就被捏牢了,老板要么把他们全部炒鱿鱼换人,要么就是让他们入股,让股东们按业绩好坏来任免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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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21:25 | 只看该作者
不论世界如何 别人如何  我的做法依旧是看见有老头老太躺地上 我绝对离开5米之外迅速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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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23:12 | 只看该作者
国外的医院为了防止极度痛苦的病人自杀6 D" U, d1 o) _/ V6 S, H; @
只能从两边拉开,而且只能拉开一条缝隙的  勉强可以伸个头出去..9 t/ o+ k: [' m

% I- P$ y9 [6 R& t5 H& ?" O) p% ?
  _, {9 j: {6 w话说某天吃饭,一个小孩蹦达蹦达平地摔了,我想去扶来着,不过迟疑了一下,还是让他父母去扶了.# Z  H; I9 k5 Q$ w# |2 j+ J6 A+ C
Uther中士 发表于 2010-12-19 14:05

% R: h! L( `5 A' g
) E) H# }# g3 m& P7 V2007年国庆期间某三甲部队医院的某少壮派主任在反贪局通知其“进去聊聊”后从病房16楼一跃而下,从此以后021的医院的绝大部分窗户都改造成只能打开20CM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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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0-12-19 23:5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zlm_0 于 2010-12-20 00:14 编辑 0 T; i4 X$ j, P* k; v

, t) S7 z$ Z6 r2 hG c d统治下的“拆那”,除了金钱,已经没有伦理道德可言了!无奈!律己!大悲!期待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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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0:45 | 只看该作者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
) \# I1 @% f$ ~- M4 I- H
( t, ~; L& x; g& r4 E, G/ {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 ...) E9 W! I& X. z( Y5 O+ K) x
rigge_shen 发表于 2010-12-18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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踹你的那个人,平时做恶霸做惯了?即使踹的是肇事者,难道就可以不用负责?反正我还是那个态度:该帮忙的一定帮,但谁要想讹我的,别怪我心黑手狠!6 [4 \# b$ `1 B0 G0 }

4 k; k+ }5 g& \# L9 U假如是我这样被踹了,瞧我不踢断丫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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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0-12-20 11:26 | 只看该作者
踹你的那个人,平时做恶霸做惯了?即使踹的是肇事者,难道就可以不用负责?反正我还是那个态度:该帮忙的一定帮,但谁要想讹我的,别怪我心黑手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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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是我这样被踹了,瞧我不踢断丫的腿!  y( @: G2 e$ O9 @  ?& ^, O/ s
jam 发表于 2010-12-20 10:45
& f/ J+ M4 [6 e) B! y7 j

3 h1 ]: l9 r1 x. _  w踢断了你就真肇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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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1:38 | 只看该作者
jam版主说得对,子曾经曰:“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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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0-12-20 11:56 | 只看该作者
社会变了,说实话,要我碰到这种事,我也要犹豫犹豫再犹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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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0-12-20 13:51 | 只看该作者
志愿者培训时候的第一课,就教到:如果有人受伤了,第一时间报警,然后陪伴并安抚伤者,等救护人员到达后和他们说明伤者的情况。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挪动伤者,更不能为伤者进行急救(无论你是否具有救护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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