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震精了:广州大学生报复版主删帖,数月连杀四人![转帖]

[复制链接]
查看: 581|回复: 31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4-27 20: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州大学生报复版主删帖,数月连杀四人![转帖]# ?3 o' W$ h" I7 A% g4 e  m. z$ i# _

6 c; `$ Q$ t4 l) o' Y! t# G' c
" b5 G: n- F! R! l2 h& d: ?        近日,我国公安计划破获一起国内罕见的重特大连续杀人案件。  
/ a7 K& C& l, a! h8 ?6 k! f& s        犯罪计划周密狡猾,犯罪手法令人发指,犯罪者竟然是重点大学毕业的的高材生!而最令人匪夷所思的则是杀人理由!
$ w1 Q  ]# [4 i* v) b5 U        陈某(男)只因自己的发帖被论坛版主删除,竟花数月制定复仇计划,将该论坛的五名版主一一杀害。+ G0 a/ [. n! X" C
截至案发时已有四名网友受害,剩下的一名女网友也因惊吓过度无法正常生活,目前正在广州一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凶手陈某今年23岁珠海人,毕业于广州某重点大学中文系。去年毕业后他与同学们一起开始找工作。可由于他心高气傲,屡屡碰壁,一直未能找到工作。陈某于是自暴自弃,每日在家上网游戏,成了一个标准的“宅男”。 今年一月初,他在某读书网站“震惊了”论坛发表的《侦探爱情科幻穿越故事大连载》一文,被该论坛某版主以“违反小组发言规则”为由删除。 陈某又发帖要求“删我帖子的版主出来自首,解释删帖理由”但该贴又被删除。感觉自己遭受了不公平待遇的陈某愤懑不已,决心制定复仇计划。他先根据板块简介中的资料,很容易就得到了5名版主网友的ID。之后陈某花费了数月的时间“做功课”(陈某语)。他详细地收集、整理、分析了这五名版主的兴趣,年龄,性格,职业,甚至手机号码,居住城市等一些私人信息。
& ^# b* K$ O! a  H        随后陈某根据自己所掌握到的材料,投其所好,布置了一大批的“马甲”(为隐藏真实身份而创建的帐号)与这五人在网上成为“好友”,逐步掌握了他们的生活情报。 今年四月,陈某认为“功课做得差不多了”(陈某语)。他来到深圳,准备先对板块的总版主M下手。陈某用马甲在该网站发起了一个针对M兴趣爱好的网友聚会活动。虽然该活动页面显示有二十多名网友都会参加,但其实这二十名网友都是程某创建的马甲(陈某称其为“拟人”),介时真正会前来的只有M一人。不明就里的M只身前来,立刻被陈某控制。 陈某控制住M之后,先对其进行了性侵犯,之后拷问M:是否记得删除过他的帖子。M完全云里雾里的态度让陈某异常愤怒,一气之下将其杀死,分尸抛弃。
: J9 b* U5 z+ t3 d' m3 M        在随后短短的一个月中,陈某利用资料与“拟人”,先后用相约烧烤爬山;伪装成快递上门;夜路伏击等手段,杀害了四名版主。但就在陈某对最后一名女版主拷打,施暴后,正准备杀害之时,公安干警突然神兵天降,破门而入将陈某扭获。其实就在陈某杀死了第一个版主M之后,警方立刻注意到了网络交友的问题,但由于陈某设置的“拟人”十分“鲜活”(王警官语),很快就让侦破行动陷入了重重迷宫,几乎无法进展。可天不藏奸,一个意外的发现出现在了第二名被害者身上。警方在她的私密日记中发现了一个叫“TT”的名字。 TT正是陈某专门针对该女版主口味创造的“拟人”,讽刺的是,由于“TT”表演得过于完美,该女版主竟然对他产生了爱慕。  4 j& j2 C5 d( E; F4 E
        陈某暗自好笑,遂使用TT的身份与该女版主交往起来,两人情投意合几乎要到谈婚论嫁的地步。陈某这才意识到其中蕴含的危险,让TT与该女版主中断了交往。女版主伤心欲绝,遂将两人相识相恋的事情写入了私人日记本中。 就是以这个叫做TT的ID作为突破口,警方顺藤摸瓜,在网络监测中心与安全局的帮助下,最终确定这是一起未完成的连续杀人事件,下一个受害者就是居住广州的版主U。当警方赶到U的住处,正巧撞见了上门行凶的陈某,立即将其扭获归案。
# z! z5 S( ^& w3 D/ `3 W. ^        经过一天一夜的突击审问,陈某对杀害四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一出出精巧布局的连环陷阱,让负责审讯的工作人员听得目瞪口呆。可最令警方疑惑的是,陈某并非职业犯罪者,却对杀人后的反侦察处理十分专业,这才让他一次次逃脱了警方的视线。陈某一听之下哈哈大笑,说他处理尸体的办法也学习自该论坛的一篇文章《意外杀人后怎么办》,“可谓取之用之”(陈某语)。陈某还说,这次失手只是因为自己太着急要复仇,只要再多一点时间,他就可以为通过网络赋予这些“拟人”更完整的人格特征与社会关系,甚至通过虚拟身份证,将这些“拟人”身份转嫁到真实网民的身上。一旦完成,侦破将像“一只跳蚤掉进弥诺陶洛斯迷宫”。 目前警方正对陈某进行精神鉴定,等待着他的是法律的严惩。
3 `% C9 s8 j4 I6 @7 a        当记者试图联系该网站工作人员时,他们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闭口不谈,保持沉默。但据知情人透露,该事件当时就震惊了网站高层,“全站ID实名制”已经箭在弦上。
分享到: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2
 楼主| 发表于 2009-4-27 20:07 | 只看该作者
近日,网上出现广州大学生因报复版主删帖而连杀四人案件的文章,被网友复制转载并在网上传播,不少网友针对该事件发表意见。不过,细心的网友发现,无论从文章内容还是来源来看,该文所写内容都非事实。但在简单的复制粘贴后,其真假逐渐难辨。: c) n  W: M7 U6 F3 [3 ^

5 a0 e# M( q5 z, A' ^  ^  近日,在网上一篇千字文章《广州大学生报复版主删帖,计划数月连杀四人》流传。文中称,陈某(男,今年23岁,珠海人,毕业于广州某重点大学中文系)只因自己的发帖被论坛版主删除,竟花数月制定复仇计划,将该论坛的四名版主一一杀死。截至案发时已有四名网友受害,剩下的一名女网友也因惊吓过度无法正常生活,目前正在广州一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Q3 B6 @0 L. d( ?4 w6 a
& ^6 G" {9 L8 V8 o* f5 t8 q
  在中山大学和广外的BBS上,有学生转载该文,随后便有大量回复。“貌似做版主好危险。”有网友说。有人甚至还对凶手进行道德层面的分析,并且提醒网站版主要少删帖。不过,也有网友保持清醒。他们怀疑的原因是“文章连来源都没有”。
1 j0 s2 r+ e8 y8 ~$ Z
% R0 C  J. J7 D" h6 Q+ I  在如潮的转载中,记者搜索发现,该文最早出于“菊花日报”的博客,该博客建于2月份,自称“全国发行量第七”,并有诸多调侃性的文章出现。在“ 报社”的介绍一栏中,首席记者为曹霓马,特约记者杨柝,海外记者沃布帕斯,还有实习记者、通讯员:傅沃城、蒋幽妲、仲阳泰、毛茂朵等。不过,其实这些都应为网友所熟悉的网络名词的谐音,分别是“草泥马”、“羊驼”、“我不怕死”、“俯卧撑”、“酱油男”、“躲猫猫”等。
2 z8 e( _' L  d& t- z5 d! [: m* m
% g7 z, u" l: s: w- O& [1 n  记者发现,转载这些调侃性的文章的网站,多数都未注明任何提醒。仅有一个网站在文章的最后提醒说:“以上消息未经证实,请读者自行鉴别真假。”  b/ T$ x: v, \
& R* y$ A1 p" N  o0 g6 K
假的哦,娱乐大众而已~~~当真的自己面壁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09-4-27 20:25 | 只看该作者
半年后,某CX000站版主元某,K某,J某.......................哼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9-4-27 20: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米歇尔.魏特曼 于 2009-4-27 20:25 发表 & [  a/ {$ O. \0 [9 E- K, O
半年后,某CX000站版主元某,K某,J某.......................哼哼~
! a- v( b! I0 ?/ y; |# X9 i6 T
8 \' U9 R$ Y6 S& a: x3 S
拍照留证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9-4-27 20:51 | 只看该作者
有好多个J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9-4-27 20:52 | 只看该作者
灰墙及时滴一篇贴子....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2009-4-27 20:56 | 只看该作者
FRIDAY THE 13th/JASON VORHEES HEAD KNOCKER3 {2 @) v! u; N6 B3 `$ {' m
+ W$ B& T: w5 N# u$ W( I- A/ m
メーカー: ネカ3 F+ Q# H+ i$ {0 j9 d
サイズ: 全高約190mm- G  ]8 v: a; b0 F0 }; }. `/ f1 }
詳細: 彩色済み完成品, [! ]/ }- P. I( P% N* R
発売日: 2009年6月発売予定
: H% V: P8 l/ K0 F# M7 I; I0 J& A* {
" i4 N- y! f8 y% @4 P定価:2,500円  販売価格:2,250円   : S( `7 S  y. W( h
TM&(C) 2008 New Line Productions. All rights reserved. ※表示価格は消費税込価格です。  # B0 f7 F5 w2 C2 _; t! X

$ s3 m# ]. Q0 ]: `全米初登場1位!!相変わらずのキャラクター人気を見せた、新生「13日の金曜日」。永遠のホラーヒーロー「ジェイソン?ボーヒーズ」が、定番のヘッドノッカーになりました。三頭身で可愛くなったはずなのに、イヤーな雰囲気はそのまんま。クリスタル湖キャンプ場の看板が、残骸となって転がるベースもステキです。頭を揺らすとしばらく揺れ続けます。

  • 7 L/ X' W2 {1 L- u. X/ h: O  H6 ^" o$ X- o% Y- L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9-4-27 21:02 | 只看该作者
估计是某人被删贴太多后心怀不满,编这个出来吓唬人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9-4-27 21:1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看完后觉得不太现实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9-4-27 21: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米歇尔.魏特曼 于 2009-4-27 20:25 发表
( V7 L" m: M1 R' _3 {" h) r/ g半年后,某CX000站版主元某,K某,J某.......................哼哼~

+ a( p  X9 ~. E0 J" L0 u2 Y: o8 ~$ y# p: s, u. a  F
你还想性侵他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09-4-27 21:17 | 只看该作者
菊花日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09-4-27 21: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波卡丁尼 于 2009-4-27 21:17 发表 # B$ @6 L' E$ R( s9 B, z' G
菊花日报
- u3 }5 p  g- K
( y" u& k8 {, _
香蕉晚报发来贺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09-4-27 21:27 | 只看该作者
TT ?????????套套戴着。。出来。。。快献身。。啊不是,是快现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09-4-28 00:00 | 只看该作者
调查一下,C2上有人打算花数月制定复仇计划菊爆包子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09-4-28 00: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boy 于 2009-4-28 00:00 发表
( j% B: L/ I3 y' o% m* {调查一下,C2上有人打算花数月制定复仇计划菊爆包子么?

% l! r+ e0 T' H: d% m) Y+ H! g# u! I8 I; Z5 d# |# Y) M% {, j. T
那就是叉烧包或者花卷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09-4-28 01:01 | 只看该作者
完鸟,刚关了一个ID。。。。。。。。。。。。。。。
; P# z8 Q7 V* u
9 l/ H' J: |! O- @2 ^) N而且偶还认识一个叫TT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09-4-28 01:15 | 只看该作者
估计此贴后..
: g8 U+ p. J8 C坛中被贬官的很快就奋发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09-4-28 01:37 | 只看该作者
看来集体贬官之后 一股造反情绪在C2里面涌动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09-4-28 18:09 | 只看该作者
很好,祖国需要这样的复合型知识人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09-4-28 18: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boy 于 28-4-2009 00:00 发表
! z0 X2 y* l) w% y/ D! @调查一下,C2上有人打算花数月制定复仇计划菊爆包子么?

; r; w/ [1 [) h* D- ?等一下就好, 等包子到香港就好~~~~~~~wwwwwwwwwwwwwwwwwwwwwwww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09-4-28 18:24 | 只看该作者
教唆犯罪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09-4-28 20: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johnsonred 于 2009-4-28 01:01 发表
( _4 [3 L" j; L- R! I完鸟,刚关了一个ID。。。。。。。。。。。。。。。, s4 Q' L  I7 {# F0 x

% S/ T0 A" v, i* I/ Y: g3 r) _而且偶还认识一个叫TT的。。。。。。。。。。。。

' A. @6 d1 r" `2 x/ r+ }- t
0 X5 {6 T/ R, s* g* G& o3 u* C$ f" G, k
那版主J某一定就是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09-4-28 20:33 | 只看该作者
出售论坛斑竹信息!
* o7 _9 z. R; a. R) U; w% x6 Q/ b价格面商. r) S; `: B+ q: A: _  L) ~  }; ~
谁有兴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09-4-28 21:44 | 只看该作者
羊屎有恐吓造反滴嫌疑,呼叫叫春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09-4-28 23:18 | 只看该作者
我总觉得CCAV发这个帖子怀着不可告人的意图+ {! X3 [' \! G$ u2 O
& v1 s4 x: h- h# D7 o
不就是因为某元某包把谁谁【其实是所有人】降职了吗?& P" ~. |5 n5 X4 x. i) S# f
至于吗?这么含沙射影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楼主| 发表于 2009-4-28 23:22 | 只看该作者
楼上两个,知道苏东坡和佛印的典故么~? (好久没用这个了,原来经常抽勇仔的,真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09-4-29 08:53 | 只看该作者
还说呢,如果是真的可就要提醒元总出门的时候小心点了,降级后难免会出现不适应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09-4-29 11:1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ctv7789 于 2009-4-27 20:56 发表 7 J) ]9 {) I; [  l
FRIDAY THE 13th/JASON VORHEES HEAD KNOCKER
7 v" s4 X5 B7 B
' ~. Q7 U3 x1 p7 m; _メーカー: ネカ
! s' {( M+ a/ }- N0 r: s4 ?, e! jサイズ: 全高約190mm
% `" Q7 @- p4 |! [: y# h詳細: 彩色済み完成品+ v- e4 c  m+ J) o# ^5 M
発売日: 2009年6月発売予定8 Z8 N  y  c8 O

" N8 g- L# G3 k9 `3 o* Y) ?8 E1 f定価:2,500円  販売価格:2,250円     Q- U; {+ f2 o/ W3 v+ y: ^
TM&(C) 2008 New Line Prod ...
" Y9 G: g8 d% V  x
这个我喜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09-4-29 12: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XM 于 2009-4-28 20:33 发表 ( ~" |& g! a5 h! ]
出售论坛斑竹信息!
! j9 B! K; F* s4 `) B价格面商# m  _2 O: K# v7 R; b8 o) g1 G+ U
谁有兴趣?
) G8 M: b; `8 T1 [  b
5 u$ y% V5 n/ r" C6 z3 l' \
啊!这个是隐藏在党(保皇党)内的大叛徒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09-4-29 12: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jam 于 29-4-2009 12:36 发表
. q9 f& X6 n, b" }- A, c" v& k$ k2 z- E
  E+ E3 i/ V1 M& V$ I& k
啊!这个是隐藏在党(保皇党)内的大叛徒啊!
+ M  O/ H, P) {8 h+ [3 I) K3 t; {
我黨派出的間諜開始現形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
发表于 2009-4-29 13:40 | 只看该作者
......(+ + ) 我什么都不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2
发表于 2009-4-29 20: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冰雨零华 于 2009-4-29 13:40 发表 $ k9 y( F7 Z$ P6 ^1 z  P5 H' N
......(+ + ) 我什么都不说.....
6 C5 o' I9 V& g7 R6 ~, g9 O

* _1 R7 K4 C: c$ m6 q8 q又发现一个冒充加加的汉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作战两千(COMBAT2000)成立于新世纪2000年,COMBAT2000品牌秉承精益求精的态度,以诚信为宗旨,力求获得广大用户的拥戴及所有合作伙伴以及供应商的支持。

联系我们

  • 地址: 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大道起云路1号视联电子科技园A栋711室
  • 电话: (am10:00-pm17:00) 400 602 2000
  • 传真:+86-20-8231-1913
  • Email: sales@combat2000.com

分享到

新加入会员

© 2001-2013 COMBAT2000论坛.粤ICP备14001821号  Powered byDiscuz! X3.2 Licens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