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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老人小区内跌倒 20分钟无人扶不幸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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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8: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老人的尸体用被子盖着,家属在旁边守护。南都记者乔彦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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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w7 U; r" @: v$ T  Q# E  ?“真是太冷漠了,如果有人及时将他扶起来,老人也不至于惨死!”昨日下午1点多,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村,78岁的**组织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20多分钟后,儿子肖先生外出时发现,老人孤零零趴在地上,额头磕破流血,鼻子紧贴地面,已没有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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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先生质疑小区保安见死不救,老人摔倒后活活被憋死。益田村保安部负责人解释,不是他们冷漠,只是害怕承担责任,确实不敢前去搀扶,当时他们没有拨打120,但是有保安亲自跑到派出所叫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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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y0 i, x) G# S家属:帮他翻个身 或者都不至于死& a# K7 T. E* X"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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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建成的益田村是深圳最早期的公务员小区。目击者称,昨日下午1点半左右,一名70多岁的老人想在小区里的石凳子休息,可能雨天路滑,一下子跌倒,整个身子趴在地上,脸部朝下,有过来群众发现后无人敢前往搀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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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恰好在窗户里,看见路人将老人围了起来。”这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目击者回忆,由于担心惹事,他没有下楼,以为看见的人会拨打120报警,自己也就没有打电话。! F- W) Z: }  }( i( R'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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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儿子肖先生称,他的老父亲今年78岁,是深圳**组织部的退休老干部。昨日下午12点多,老人外出购物,下午1点20多,回到小区,摔倒在地后,小区保安和路人都没有通知家属或拨打12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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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s" T( K$ W+ c肖先生说,下午1点48分左右,他外出办事,才发现老父亲趴在地上一动不动,面部朝下,额头上流了很多血,鼻子紧贴地面,根本无法呼吸。他当即拨打120报警,下午2点1分,医院的救护车赶来,抢救半个小时后,宣布父亲死亡。肖先生认为父亲是由于呼吸不畅,活活憋死的。他质疑小区保安见死不救,哪怕将头部翻起来,父亲也不致惨死。+ P6 E3 D3 J& @% p0 u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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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没打120,但叫了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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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 s$ V! Z$ ~; ]5 L. i0 l昨日下午4点多,南都记者到达现场,老人的尸体被一床被子包裹着,放置在事发的凳子旁边。进出小区的业主浑然不知,根本不知道旁边就是一具尸体。“没有啥好看的,就是一个老人摔死了。”看见有业主凑上前去,小区保安将他们劝走。3 @+ p+ f1 n1 \9 J2 [1 V, S$ ]

5 s+ D0 q2 Q. f$ X7 U& b( v现场的保安介绍,他们都在下午1点到2点钟交班,事发时正好在这个点上,人手上比较紧张。当时他们发现老人摔倒后,就赶紧过来察看情况,但他们不敢动老人,只好拨打110报警。但警察半天不来,他们就只好去派出所亲自请来警察。保安们称,事发比较突然,他们也没有留意老人是死是活。; M7 ~  m# y& O( g/ P-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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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田村物业管理处相关人员则称,保安在事发之地没有固定岗亭,也没有监控录像,老人摔倒以后,有两名女子马上发现,她们在场大叫,大堂的保安听闻后,立马赶了过来。保安担心承担责任,就没有搀扶,就直接去了派出所。保安以为那2名女子拨打了120,就没有重复拨打,等到保安回到原地时,老人的家属已经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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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N: y6 [$ h8 V- l“我不认为我们见死不救。”保安部负责人否认家属的指责,称保安们已经尽力了,如果保安触碰了老人,老人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他们就说不清楚了。6 m" G- r( N8 E; T2 K) d: E

  A# t9 d- W* W0 F) s; Y昨日,福田警方回应,小区保安确实报了警,也有保安专门跑到附近的派出所,带领民警前往现场,但为时已晚。而深圳120接线员告诉南都记者,他们只接到了一个120报警,时间在昨日下午1点50分左右,按照时间推算,应该就是老人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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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qq.com/a/20101216/000668.htm?pgv_ref=a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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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8:5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已经没有语言来表达我的感想了。。。。。但愿这个社会还是好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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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16 | 只看该作者
南京老太事件遗祸深远啊!好人都不敢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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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1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8 19:40 编辑
' n6 ^5 F' E: i, D
2 ?( s; t$ O! U+ c5 \一次次做好事没好报的新闻,让有心做好事的人寒了心,让无心做好事的人有了借口。2 D# o/ Q* h$ {+ [" ?0 p$ n3 u
现在的天朝社会空谈仁义,却义利分离,做好事得不到好处反而会倒霉,谁还会做好事呢?
( B: x0 p7 \% G9 P失之中华,存之四夷,这个道理中华民族很久以前就知道了,可现在失落了,在邻国那里却得到了传承。( F$ L4 Y7 _: q6 l% ^" G; H  D6 e

2 H/ K1 L$ X; S8 p0 \转贴一篇文章:
/ |3 K1 M% _- x; o6 E, w. u阿常 的 “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
0 Y/ L9 R) k: {& `  今天整理书房,无意翻出《吕氏春秋》,发现上面已经落满灰尘。前几年购得此书时,随便翻了翻,就束之高阁了。
" E3 g: y" m* A! A" n2 x) l今天取出,没想到让我爱不释手。我发现:有些书真的就像白酒,越放越有味道!  ( ^  J9 c3 S1 ~/ O3 I
+ Y8 w" @* [! b% N
在此书的《察微》篇里,记载有“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的故事,读后让我感慨万千! 9 Q; Q" o5 A3 X) r! J
讲给爱人听,发现她两眼只放光,像发现新大陆。 ( B8 U) n" ], [* i: d! k" g

, x4 o, x7 I8 R6 N( V# t何以如此?容我慢慢到来。先请看看原文: ! |0 |" i0 z7 y$ C7 u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4 z7 K& E  G% F# r( M
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
; H4 f( L" H( Z5 o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x+ \1 j9 A2 H: e) N$ k2 {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
- Y$ h' `, z! H0 f4 b( f% `4 m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
! n8 R; ~; Q. L5 t4 _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9 M" T9 E/ |8 f( y. J5 V8 Y8 S9 T& B& Y
看不懂?没关系!大致给您翻译一下:
9 \$ K# T7 u' @9 Z8 t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的,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 x# G, K! X. Q( w  C% C8 H
有一次,孔子的弟 子子贡(端木赐)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 v- J" M7 |, \8 O- |; G
孔子说:"赐呀,你采取的不是好办法。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
* P* J- ]3 K% P& y0 [你如果收回国家的补偿金,并不会损害你的行为的价值;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钱,别人就不肯再赎人了。
) c. M+ F5 I0 b6 Q# f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7 U- i; T% R1 k4 G5 w5 G
孔子说:"这下子鲁国人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0 o9 n6 H8 {  z
孔子能从细小处看到结果,这是由于他对事物的发展变化观察得远啊。
" v3 u9 p* X" o: S3 X+ e$ ~: B4 g$ h4 g5 v2 v* X3 X! `* H* p
这就是所谓“子路受而劝德 ,子贡让而止善”。从这一表扬一批评中,我不得不佩服孔子的睿智和高明。
4 X1 l! _  `4 l" Z* p" o* \, b* S* Y. ^4 u: i
孔子认为,大多数人没有子贡这么巨大的财力,无法不在乎这笔赎金,因为如果白白付出这笔赎金,他自己的生活就可能受到重大影响。) X+ ~) \9 z" D: ]9 q  u5 \
而如果不能取回自己代付的赎金,那么即便看到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机会救同胞出火坑,大多数人也会放弃为本国同胞赎身。 $ k7 [$ z) ]; ~  Y
0 x. p+ x' f* M4 U
其实,子贡的“高标道德”把原本平淡无奇、应该人人都能够做到的道德,超拔到了大多数人无法企及的高度。
. \. g9 a7 C5 P7 J既然“道德”标准如此之高,那么本来符合道德的代偿赎金后的收回赎金,现在就变成“不道德”的了。
/ N$ [& e% r+ H因为“道德舆论”会对收回赎金的人说:你什么也没有付出,算是做什么好事?跟人家子贡比比,你简直就是个自私自利的人!
7 O6 [7 ~4 s  l- R/ ?——任何人不妨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你做了一件为奴隶赎身的大好事,得到的却是“自私自利”的评价;2 r$ @' S4 h# f1 c$ h) @
如果你做了一件合于道德的善事,得到的却是“不道德”的恶名,你还会去做吗?. h8 L" G) `8 h" L, y/ x$ U! c
你当然不会做,而是开始跟着“道德舆论”说。这也许就是孔子批评子贡而表扬子路的原因吧!
7 Z5 ^! B. L  ^7 Q# Y9 ^2 a3 N
2 M( [3 T; u: D: D7 N事实上,鲁国那条代偿赎金的法律,立意极好,它的目的是让每一个人只要有机会,就可以惠而不费地做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 n* q- @4 S/ J4 M' Z: F( l
即便你的财力连预付赎金都做不到,也应该去设法借来赎金为同胞赎身,因为你不损失任何东西,只需要付出同情心。3 D" Q. [. p. C; S
道德的目的并不是要任何人去做损己利人的重大牺牲,而是乐于做无损于己但却有利于人的好事。
' J7 k1 N$ Z$ }( [% ~6 C3 K) x5 z9 a3 e- X! g4 D5 c
忽然又想起来东邻日本的一个习俗——对拾获他人丢失物品并归还者,失主应该给予10%的酬谢。; z' X; ^& ^) v% b
乍看之下,似乎道德沦丧,拾金不昧居然没有得到提倡。- p4 X& ~0 ?+ w. m$ ]7 j
可是,仔细想想,是在日本丢失东西的人挽回损失的可能性大呢还是在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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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g5 L+ X+ k) e: l0 m# e说下我在日本的亲身经历:在外面掉过两次钱包,都在掉钱包附近的车站找回来了,东西一点没少。' w* L& Z5 v  s$ B) U
而有次在打工的工厂更衣室却丢了钱包,仔细观察发现是一起打工的上海留学生给偷了,他赖不掉只好说是当时缺钱一时糊涂,有钱后还我,请不要报警。
4 d" S. ^& S' X  A7 T- t& d我原谅了他,给了两个月时间让他还钱。如果我没发现是他,这钱包也丢得不明不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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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35 | 只看该作者
做好事大多没好报的报道确实让人怕,前段时间和朋友在深圳彩田路路边停车等人,期间一个大概2岁多小孩的小孩从我们车尾处冲出马路.......一个30多40左右女人在后面2,.3米后面追,当时我和朋友都不敢去拦,真的是怕负责任...幸好最终没事(彩田路是深圳一条主要的主干道之一),要不估计也要恶梦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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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23 | 只看该作者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5 R; ?2 L( u0 X& @% @8 M- L

6 J/ b# n" [5 j0 H* `. v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想什么,直接上去制止了保安,然后按照急救的标准流程开始检查老太的状况,结果老太的家属来了以为我是肇事者,冲上来啥也没说先一脚踹到我头上了(当时我是蹲着的),要不是周围还有其他目击者,不知道接下来还要发生什么事情。这样的社会风气下,谁还敢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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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cloudy 于 2010-12-18 21:29 编辑 8 k+ v  l9 m7 Y$ X

. k0 Z6 l1 z$ X" k8 u连小区保安都怕惹事上身,国内做好事被黑的太多了,大家都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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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53 | 只看该作者
唉,媒体也起了推波助澜的坏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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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16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不保护施救者,那救人又有什么意义?
: p7 h; t: n0 j0 w3 X7 q国家不提倡见义勇为,那路见不平又有什么意义?" g* f+ z. w6 I7 _
政党剥夺了民众的自卫权,那么自己都不能救自己还能指望别人来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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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35 | 只看该作者
政权大于仁拳的国度里这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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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54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触碰了老人,老人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就说不清楚了”。
& o& y8 `# h2 i6 k/ G: G0 N4 t! g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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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3:37 | 只看该作者
一句話,世界已經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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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3: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00:05 编辑 9 R# ~2 I8 U% L& M2 O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9 V5 m0 a& m# I# i
+ P0 Z0 j0 s! Z+ k8 {/ M* t
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 ...' X& }- V3 b3 [; y9 n& n
rigge_shen 发表于 2010-12-18 21:23
- x% P. ~6 [4 x5 p# U( Q$ `
现在的朝廷嘴上会表扬见义勇为,却没有实际的条款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确是失职。
6 J7 U5 C+ [; W但整体的社会风气不能光怪当政者,民众自己难道没有一点责任?
5 D1 z4 ^6 S/ G# M浮躁、短视、粘包赖、急性子、不调查清楚就怪罪别人......# t4 w/ C+ |) y+ s" ^4 T7 }
当中国的民众真舒服啊,不管自己堕落到多么下贱,只要把责任原因都往锅铲党身上一推,就可以理直气壮的继续堕落下去了。
( j' t3 j" ~/ s  l1 o" h5 y0 m4 b" d
7 `- s4 v! L/ {1 ^. `, P( w, E其实每个社会在高度成长期,精神建设跟不上物质成长速度时,都会有一个迷茫胡乱的时期。6 _7 k  |8 }4 T2 z) T) b2 X
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日都有这种时期,时人也会概叹世风日下,人们只会追求利益,不通人情。; Z) A6 D; ]1 A( U
当物质成长趋于稳定,浮躁之气渐缓,人们就会把注意力转为精神建设,恢复成长期破坏的人文和环境,这是工业经济高速成长的必经之路。  q( E+ e1 b0 c5 \' B% H
当政者应对得法的话,可以缩短这个时期,现在锅铲党做得是有不足,但环境时势还没到追求精神建设的时候,就算民众自己也不能放弃追求利益,最多是嘴上喊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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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39 | 只看该作者
家属:帮他翻个身 或者都不至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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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如果有人扶了,家属也许不是这样说吧?
8 J$ p4 d* f# k: {/ D  q' k4 b# U+ W% j% \. k
谁知道会不会说扶了之后20分钟就死了,如果不扶或者都不至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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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00:52 编辑 8 e# j5 D- Q9 T, r+ R
( D" [# d3 R% m% [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 o2 x+ L" U5 H( L( c9 Q( h
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谁呢?, J/ i$ a+ }" P9 m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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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50 | 只看该作者
要是我遇到老人倒在地上,我就陪他一起躺着,直到有人来拉我们为止,o(︶︿︶)o 唉,没有办法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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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1:32 | 只看该作者
一句話,世界已經變了............
% q! {$ L4 C1 l3 l/ @东方蜘蛛 发表于 2010-12-18 23:37

, `" i5 H0 E; I$ m0 p' o; ^" N$ I2 F3 X% h
說世界的話。打擊面太廣了,稍許縮小下範圍。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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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3:41 | 只看该作者
不过有的东西得按照规矩来,有人晕倒在路边,你不知道他是中风还是脑溢血还是心脏病,有些情况不能随意移动身体,不扶没关系,有的时候还不能动他,翻动身体更不利于急救。对不具有急救资格的人来说,能做的就是报警。做任何接触身体的行为都是不理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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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4:43 | 只看该作者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 v- @* F" g! _
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 ...
$ c; ^* }/ _6 w, \)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 x' q' d' r9 c! m, J6 A: N国人大多有一种"跌落地下拿翻扎沙(跌到地上也要拣回把沙子)"的思想,只要是自己遇到了损失,无论事因是否起于自己本身,都会想方设法找人承担责任而得到利益上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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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x$ q, b0 s  E7 c/ u+ P道理来说,人是应该不被环境所影响,坚持自己的本质和原则,但是如果严重影响自身利益的时候就很难说了.举个例子,之前我也扶过老太,本着也是坚持做好自己的心态.但回想过来,谁知道我不会是下一个老太事件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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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0-12-19 06:5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朝廷嘴上会表扬见义勇为,却没有实际的条款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确是失职。5 j  R$ _  N6 D
但整体的社会风气不能光怪当政者,民众自己难道没有一点责任?* K/ W3 _! j  }
浮躁、短视、粘包赖、急性子、不调查清楚就怪罪别人......
2 D; t" c" ^/ p0 }/ x7 E- c当中 ...
( q3 E/ n( b4 p/ o. O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8 23:58
中国人已经给当政者整得没了灵魂就算有也已经3魂不见7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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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7:00 | 只看该作者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
) {" G% E" m  j1 [3 o, V0 j  h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 ..., s0 z6 O. n) [3 O$ }4 g& N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担当不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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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0-12-19 09:13 | 只看该作者
只能感谢南京老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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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0-12-19 10:24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不保护施救者,那救人又有什么意义?. F, y; ~+ ]. l
国家不提倡见义勇为,那路见不平又有什么意义?
; p) V/ h2 B6 s2 `+ Z! x& ~/ W政党剥夺了民众的自卫权,那么自己都不能救自己还能指望别人来救吗?
6 I3 K6 q0 e8 \$ o+ `0 tjason-lee 发表于 2010-12-18 22:16

" g6 Z3 c/ T) ]4 B) s  i& A3 N是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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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9 11:1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 ...9 m5 k, `9 s( I: w; W+ w& e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 M( G' f! v) K$ k" M
. ]/ Z% h7 y+ Z  U0 ~% ^4 b
半年前看到一个案例,一个妈妈带差不多一岁的女儿去看病,在把女儿放在医院的窗台上坐着逗着玩,结果小孩坐不稳向后翻从4楼掉了下去。于是那妈妈就状告医院不关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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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2:15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社会 该好好反思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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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0-12-19 13:50 | 只看该作者
半年前看到一个案例,一个妈妈带差不多一岁的女儿去看病,在把女儿放在医院的窗台上坐着逗着玩,结果小孩坐不稳向后翻从4楼掉了下去。于是那妈妈就状告医院不关窗户。
4 d7 k! q" F2 k2 Y5 e' C6 Udboy 发表于 2010-12-19 11:18
  F, ^- f' s  ^0 a! s) e
这要是在美国,肯定能告赢。然后州立法规定所有医院必须关窗户装空气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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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0-12-19 14:05 | 只看该作者
这要是在美国,肯定能告赢。然后州立法规定所有医院必须关窗户装空气循环。3 v& S; l4 b2 F7 w. Q" t2 q7 f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13:50
国外的医院为了防止极度痛苦的病人自杀
% M+ g" Q, G  c2 w1 L只能从两边拉开,而且只能拉开一条缝隙的  勉强可以伸个头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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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m9 G# i1 o话说某天吃饭,一个小孩蹦达蹦达平地摔了,我想去扶来着,不过迟疑了一下,还是让他父母去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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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5:1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 k2 k3 Z3 E" g. d" x

: f) r1 N1 J. K3 }, e0 B
- |& W& o' ?6 M& m, c% g就是这个道理
5 U( H. b  u9 f4 E这样的人太多太多# R  z3 ]( R/ I- y
什么便宜都想占,什么责任都想推
7 e6 r* r, F' A3 Q! `5 G  ]1 I太悲哀了
, l' N: V6 l' o5 A还时不时有人以【礼仪之邦】自居0 I2 _8 K6 ~; b, Y1 A& I4 X
什么狗屁
' q/ Q/ z: L, g. y* [6 P/ I6 f. p& W# \' ~! q+ \/ d
现在身边的人,好多都是作为公民的基本素质都没有了,还谈何锅铲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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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5: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15:28 编辑 8 x- o$ c! V4 [+ \7 |
4 K, ]5 w. {; A# O# k$ B
造成现在这种社会这种风气的,锅铲党有责任,时势有责任,民众也有责任。# e! z; Y" X, G5 E2 R% n
文割割掉了中国人传统的信念,却没有树立新的信念来填补空白,这是锅铲党的责任。
) O9 H3 J' j0 n商业经济飞速发展,精神跟不上物质的成长,于是唯利是图、道德沦丧,这是时势的责任。
, U$ Y2 H& z0 n奴性重,不想担责任,希望有人来领导。有了领导自己可以偷懒不动脑,出了问题又把责任往领导身上一推,这是民众的责任。9 _0 J5 f; q# T  \  h0 k: a
自强自立,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做父母的要为孩子树立端正的人生观,是中华民族自救的唯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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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1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haochen 于 2010-12-19 16:19 编辑
( C3 u6 E* U! i0 w
造成现在这种社会这种风气的,锅铲党有责任,时势有责任,民众也有责任。' f: J0 O' S. J/ R
文割割掉了中国人传统的信念,却没有树立新的信念来填补空白,这是锅铲党的责任。
0 k9 F* b! Y8 ~) _  k商业经济飞速发展,精神跟不上物质的成长,于是唯利是图 ...$ Y  P) m' M- {) }0 V% W- \0 S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15:26
/ b/ t6 j7 F+ a. o9 u0 |$ [2 v/ ?
难啊,按照国民性来说,一栋楼里面只要有一家孩子受的是自私自利贪小便宜的教育,别的家长都会效仿,不排除少数人洁身自好,但家长觉得什么事情短期有利可图,就会慢慢灌输孩子那些功利思想。吃不了亏的本性是根深蒂固在血液里的,而损人利己或者自私自利更多说言传身教。
8 `( Y. p5 M/ Z- }8 P8 v5 z9 @% q4 [7 Z% v; I& d
就好像美国干旱地区的农民,起先觉得挖井使得地下水层下降太快,于是采取政府专家一类的节水生产方案,可是后来成本高了,有人偷偷的还是挖井打水用,那么一家这样做以后,大多数人都这么干了,因为谁都不想吃亏。人性都是一样的。/ P. h1 q1 p6 Z8 N, t9 [4 p1 r

$ \# `3 @* S6 i, m- v% j. d国家最大的责任,是没教会孩子爱是什么东西。社会道德沦丧的根源就是缺乏爱。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那段时间培养出了什么人,自己去单位里看看那个年代的人就知道了。都说外国人素质怎么怎么样,但话说回来,人家国家人渣也有,仔细分析人家的人渣,和我们的人渣也差不多,就是以让你不爽为乐,对世界充满了愤恨。消极,颓废,自私。 所谓的那些素质好的人,在他们从小接收的教育里面,很大一部分是教他们如何关爱朋友,社会,团体,以及那些底层人群,最重要的就是让与自己交流的对象舒服。简单来说就是be nice。和佛教儒家墨子之类的中国古典哲学差不多,就是为人向善。( C  C9 J: H, O2 l  M: V* g

, j6 N$ j$ a+ w& ^6 t当然了,人民若是太凝聚,太真诚,很多事情就不是在掌控之中了。做老板的总是希望手下人互相斗,他才好管理。不然你们哪天集体辞职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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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25 | 只看该作者
当然了,人民若是太凝聚,太真诚,很多事情就不是在掌控之中了。做老板的总是希望手下人互相斗,他才好管理。不然你们哪天集体辞职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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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h) H" r$ Q' d$ w' z这就是帝王之术了 手下都一条心的话 老板就太寂寞了 看你们斗来斗去的多么其乐无穷啊 回头还纷纷找老板要公道  老板倍有面子  u1 G: s5 `3 U9 Z

/ u/ g. {6 \( t, F' B) [, Z3 o
( H7 ^( _# i. c) W夹生说得对 连自保的权利都没有去奢谈帮助保护他人 那不是笑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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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0-12-19 16:33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帝王之术了 手下都一条心的话 老板就太寂寞了 看你们斗来斗去的多么其乐无穷啊 回头还纷纷找老板要公道  老板倍有面子$ {4 `* g4 G+ w, T8 X# g9 Y5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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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5 @+ A6 @4 _7 T. S夹生说得对 连自保的权利都没有去奢谈帮助保护他人 那不是笑话吗
1 v6 A+ o' l+ }" ?5 J% N& D% u穿短裤的暴徒 发表于 2010-12-19 16:25
9 X& \0 ^/ {  l# h$ d5 I+ J2 g& `

. l! M2 D, A  g/ Q# G5 q手下一条心的话,老板的卵蛋黄就被捏牢了,老板要么把他们全部炒鱿鱼换人,要么就是让他们入股,让股东们按业绩好坏来任免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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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0-12-19 21:25 | 只看该作者
不论世界如何 别人如何  我的做法依旧是看见有老头老太躺地上 我绝对离开5米之外迅速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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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0-12-19 23:12 | 只看该作者
国外的医院为了防止极度痛苦的病人自杀/ h. X. W# o* ~8 N
只能从两边拉开,而且只能拉开一条缝隙的  勉强可以伸个头出去..
- P  w3 n0 E, U, P3 h2 ]2 @
3 |9 H; |7 {3 ~& ]/ |7 ~/ Y" f# ^( B5 `+ a! g/ Y
话说某天吃饭,一个小孩蹦达蹦达平地摔了,我想去扶来着,不过迟疑了一下,还是让他父母去扶了., ~, l$ {$ P. _! q
Uther中士 发表于 2010-12-19 14:05
, Z7 F# B, w& _% w$ ?$ {

% \8 Y. f; h( l' N8 C. S' C" \2007年国庆期间某三甲部队医院的某少壮派主任在反贪局通知其“进去聊聊”后从病房16楼一跃而下,从此以后021的医院的绝大部分窗户都改造成只能打开20CM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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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0-12-19 23:5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zlm_0 于 2010-12-20 00:14 编辑
5 n/ _6 `. I3 C5 [$ R( ?. X3 C& M8 N
G c d统治下的“拆那”,除了金钱,已经没有伦理道德可言了!无奈!律己!大悲!期待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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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0-12-20 10:45 | 只看该作者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0 Z$ _: k# [9 ~& Z/ z

: G2 ?$ j: ?4 B; u6 ^  C% @$ e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 ...7 C) R+ b/ ]& g# G1 B4 z
rigge_shen 发表于 2010-12-18 21:23

9 ^. g2 K, j. Z- r6 z
& @7 a9 t( r. Q- a4 {* Z踹你的那个人,平时做恶霸做惯了?即使踹的是肇事者,难道就可以不用负责?反正我还是那个态度:该帮忙的一定帮,但谁要想讹我的,别怪我心黑手狠!% U/ H& J" Q' C, W
1 J/ F6 J0 `* r3 g, t; I1 D  `, F( f
假如是我这样被踹了,瞧我不踢断丫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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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0-12-20 11:26 | 只看该作者
踹你的那个人,平时做恶霸做惯了?即使踹的是肇事者,难道就可以不用负责?反正我还是那个态度:该帮忙的一定帮,但谁要想讹我的,别怪我心黑手狠!
& h" h2 Y+ j; U! R3 }, P6 F3 o. D! _6 e% ]* L4 Q
假如是我这样被踹了,瞧我不踢断丫的腿!
2 l4 }3 u* B$ z1 }jam 发表于 2010-12-20 10:45
6 K! x5 W/ i, z# t4 P( \

5 B( C3 m& \2 v; @/ j' z! {踢断了你就真肇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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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0-12-20 11:38 | 只看该作者
jam版主说得对,子曾经曰:“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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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0-12-20 11:56 | 只看该作者
社会变了,说实话,要我碰到这种事,我也要犹豫犹豫再犹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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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0-12-20 13:51 | 只看该作者
志愿者培训时候的第一课,就教到:如果有人受伤了,第一时间报警,然后陪伴并安抚伤者,等救护人员到达后和他们说明伤者的情况。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挪动伤者,更不能为伤者进行急救(无论你是否具有救护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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