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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老人小区内跌倒 20分钟无人扶不幸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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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8: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老人的尸体用被子盖着,家属在旁边守护。南都记者乔彦杰 摄( F7 ?2 k3 K: ?% `. x+ U
) C7 O8 u" g6 ]3 n
“真是太冷漠了,如果有人及时将他扶起来,老人也不至于惨死!”昨日下午1点多,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村,78岁的**组织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20多分钟后,儿子肖先生外出时发现,老人孤零零趴在地上,额头磕破流血,鼻子紧贴地面,已没有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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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W7 _" }8 O5 E肖先生质疑小区保安见死不救,老人摔倒后活活被憋死。益田村保安部负责人解释,不是他们冷漠,只是害怕承担责任,确实不敢前去搀扶,当时他们没有拨打120,但是有保安亲自跑到派出所叫警察。
( |. l) I/ A/ g4 _" q& y, T% h( y6 O! K
. D5 ?/ R7 E( T9 g2 R2 b家属:帮他翻个身 或者都不至于死. t! L7 {% m/ w1 G
# B. i- V+ z/ E7 w( ]6 b. \3 F$ i
1996年建成的益田村是深圳最早期的公务员小区。目击者称,昨日下午1点半左右,一名70多岁的老人想在小区里的石凳子休息,可能雨天路滑,一下子跌倒,整个身子趴在地上,脸部朝下,有过来群众发现后无人敢前往搀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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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f/ k% I8 o4 c: F' x/ J& O“我恰好在窗户里,看见路人将老人围了起来。”这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目击者回忆,由于担心惹事,他没有下楼,以为看见的人会拨打120报警,自己也就没有打电话。
: a6 Z8 o: R' V2 }) r" m' a9 |9 d- T' ^, m
老人的儿子肖先生称,他的老父亲今年78岁,是深圳**组织部的退休老干部。昨日下午12点多,老人外出购物,下午1点20多,回到小区,摔倒在地后,小区保安和路人都没有通知家属或拨打120报警。# k8 ^2 s. l2 O; K5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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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先生说,下午1点48分左右,他外出办事,才发现老父亲趴在地上一动不动,面部朝下,额头上流了很多血,鼻子紧贴地面,根本无法呼吸。他当即拨打120报警,下午2点1分,医院的救护车赶来,抢救半个小时后,宣布父亲死亡。肖先生认为父亲是由于呼吸不畅,活活憋死的。他质疑小区保安见死不救,哪怕将头部翻起来,父亲也不致惨死。, I; @& K6 H8 c) Z9 P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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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没打120,但叫了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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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4点多,南都记者到达现场,老人的尸体被一床被子包裹着,放置在事发的凳子旁边。进出小区的业主浑然不知,根本不知道旁边就是一具尸体。“没有啥好看的,就是一个老人摔死了。”看见有业主凑上前去,小区保安将他们劝走。2 Q. l9 T+ _5 S) _

: c, L- i2 W& t, Y& W/ g; @现场的保安介绍,他们都在下午1点到2点钟交班,事发时正好在这个点上,人手上比较紧张。当时他们发现老人摔倒后,就赶紧过来察看情况,但他们不敢动老人,只好拨打110报警。但警察半天不来,他们就只好去派出所亲自请来警察。保安们称,事发比较突然,他们也没有留意老人是死是活。0 t! w6 }+ f. Z" T- a

' ~5 F9 ]$ z# N& w益田村物业管理处相关人员则称,保安在事发之地没有固定岗亭,也没有监控录像,老人摔倒以后,有两名女子马上发现,她们在场大叫,大堂的保安听闻后,立马赶了过来。保安担心承担责任,就没有搀扶,就直接去了派出所。保安以为那2名女子拨打了120,就没有重复拨打,等到保安回到原地时,老人的家属已经在场。9 J- R4 I8 g: q* {4 y" L
3 l. a8 e1 _' r
“我不认为我们见死不救。”保安部负责人否认家属的指责,称保安们已经尽力了,如果保安触碰了老人,老人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他们就说不清楚了。5 j# K( Q' \$ P% w: ^' \; u: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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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福田警方回应,小区保安确实报了警,也有保安专门跑到附近的派出所,带领民警前往现场,但为时已晚。而深圳120接线员告诉南都记者,他们只接到了一个120报警,时间在昨日下午1点50分左右,按照时间推算,应该就是老人的儿子。8 J9 Q' [9 c2 ?1 n-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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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O/ y) o3 _$ t6 _8 W8 ~2 `! W4 c5 F' }5 C9 S% `+ O3 A
http://news.qq.com/a/20101216/000668.htm?pgv_ref=a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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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8:5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已经没有语言来表达我的感想了。。。。。但愿这个社会还是好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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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16 | 只看该作者
南京老太事件遗祸深远啊!好人都不敢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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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1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8 19:40 编辑
9 V% F1 O* W9 a0 b; |! U9 ]# C) ^- x# l7 r- Z1 e
一次次做好事没好报的新闻,让有心做好事的人寒了心,让无心做好事的人有了借口。5 K( {0 I/ `' F# v& ~) ~
现在的天朝社会空谈仁义,却义利分离,做好事得不到好处反而会倒霉,谁还会做好事呢?
7 S$ G; F) o2 {6 x  P4 L失之中华,存之四夷,这个道理中华民族很久以前就知道了,可现在失落了,在邻国那里却得到了传承。3 U) |0 {/ \  y0 W! ~7 t

4 O. P( A+ w( x1 n: Y转贴一篇文章:4 o; M- }7 j( h; r+ X# R; `
阿常 的 “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
* [2 x) q) D: O. B3 @  今天整理书房,无意翻出《吕氏春秋》,发现上面已经落满灰尘。前几年购得此书时,随便翻了翻,就束之高阁了。9 ]- I7 Q5 l! I/ i
今天取出,没想到让我爱不释手。我发现:有些书真的就像白酒,越放越有味道!  
9 ]1 d. G8 P2 S; g, g3 V* Z
* X5 b2 |+ [; b  I/ l: ?在此书的《察微》篇里,记载有“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的故事,读后让我感慨万千!
6 h3 V6 p" b6 z$ P8 X' n  l讲给爱人听,发现她两眼只放光,像发现新大陆。 ( X5 J$ L0 j$ P$ j3 @  Z

6 x: I& K* z8 j: X4 k何以如此?容我慢慢到来。先请看看原文: - Z* u; @$ T6 E* R# e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9 }9 T9 P3 S( j4 k/ {! j
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 n$ a% t3 a+ {4 d4 i
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 k- o( _: P/ k/ N) K  e5 x! y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
. g/ a; v) e) D* H- o2 T) W/ f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9 d1 Z) ^: p- l+ ]+ M) b
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 l2 d8 G& W, t5 t" ?, ~& G+ S; B
6 j# D. ^0 s2 _看不懂?没关系!大致给您翻译一下: : E- {* n  t% ]" r
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的,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
! }0 q& d7 O% x: z, [& M9 }5 L有一次,孔子的弟 子子贡(端木赐)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
# k( g1 ]. L& P: Z孔子说:"赐呀,你采取的不是好办法。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6 Z8 W: [5 V. i: }2 m  p
你如果收回国家的补偿金,并不会损害你的行为的价值;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钱,别人就不肯再赎人了。' K/ V9 ~' l# Y" G
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
) X: {! r* y5 I- X0 T: Y5 |3 c孔子说:"这下子鲁国人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8 @% o4 T0 \% W6 z8 J+ U
孔子能从细小处看到结果,这是由于他对事物的发展变化观察得远啊。
1 u" P' \- i" P! @6 t* ?0 X9 F' S8 y9 k8 [9 U; i
这就是所谓“子路受而劝德 ,子贡让而止善”。从这一表扬一批评中,我不得不佩服孔子的睿智和高明。
" H/ K5 k# s1 y/ a  A$ v3 A. B- H: N
孔子认为,大多数人没有子贡这么巨大的财力,无法不在乎这笔赎金,因为如果白白付出这笔赎金,他自己的生活就可能受到重大影响。
) p/ a- p! t6 i, i' V% o5 [) T而如果不能取回自己代付的赎金,那么即便看到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机会救同胞出火坑,大多数人也会放弃为本国同胞赎身。 * v% v, r: ^% ?+ `" M, Z, b7 i6 t

% p- {; W4 o8 a* K! P+ k9 Z0 h其实,子贡的“高标道德”把原本平淡无奇、应该人人都能够做到的道德,超拔到了大多数人无法企及的高度。
$ `* i7 o. M; Y/ o既然“道德”标准如此之高,那么本来符合道德的代偿赎金后的收回赎金,现在就变成“不道德”的了。; y: i  `3 `  k+ C: c/ c8 m. I
因为“道德舆论”会对收回赎金的人说:你什么也没有付出,算是做什么好事?跟人家子贡比比,你简直就是个自私自利的人!( c$ I! L, t& y- N
——任何人不妨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你做了一件为奴隶赎身的大好事,得到的却是“自私自利”的评价;& N% r7 H4 m) Q! x) Z, T
如果你做了一件合于道德的善事,得到的却是“不道德”的恶名,你还会去做吗?
5 q# `: {% i, _6 Q+ n你当然不会做,而是开始跟着“道德舆论”说。这也许就是孔子批评子贡而表扬子路的原因吧! , s, u9 H0 p/ j4 M  p1 m
$ Q. v3 p' t: {6 G  l# Q. Z
事实上,鲁国那条代偿赎金的法律,立意极好,它的目的是让每一个人只要有机会,就可以惠而不费地做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
' l  i4 ^0 b, ?# T: T" G0 r" s' c即便你的财力连预付赎金都做不到,也应该去设法借来赎金为同胞赎身,因为你不损失任何东西,只需要付出同情心。
) _- v% p* H! ?5 y$ y+ ~道德的目的并不是要任何人去做损己利人的重大牺牲,而是乐于做无损于己但却有利于人的好事。 $ W  R: m6 t9 w) |5 Q, G% n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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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又想起来东邻日本的一个习俗——对拾获他人丢失物品并归还者,失主应该给予10%的酬谢。; ]2 M' X" u$ s
乍看之下,似乎道德沦丧,拾金不昧居然没有得到提倡。  h) b( P! r; J( Q" O0 |
可是,仔细想想,是在日本丢失东西的人挽回损失的可能性大呢还是在我国?

$ z% b& D1 }2 |: _  |$ s
" B/ o* a5 b1 C$ K说下我在日本的亲身经历:在外面掉过两次钱包,都在掉钱包附近的车站找回来了,东西一点没少。
4 r5 R$ G* C; }而有次在打工的工厂更衣室却丢了钱包,仔细观察发现是一起打工的上海留学生给偷了,他赖不掉只好说是当时缺钱一时糊涂,有钱后还我,请不要报警。6 b9 l1 ]0 o0 |' s0 }1 w5 C4 H
我原谅了他,给了两个月时间让他还钱。如果我没发现是他,这钱包也丢得不明不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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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35 | 只看该作者
做好事大多没好报的报道确实让人怕,前段时间和朋友在深圳彩田路路边停车等人,期间一个大概2岁多小孩的小孩从我们车尾处冲出马路.......一个30多40左右女人在后面2,.3米后面追,当时我和朋友都不敢去拦,真的是怕负责任...幸好最终没事(彩田路是深圳一条主要的主干道之一),要不估计也要恶梦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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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23 | 只看该作者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
2 @  G+ G" x# `2 l5 L, g' P" _1 K9 }# \' A0 {9 M# _; a
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想什么,直接上去制止了保安,然后按照急救的标准流程开始检查老太的状况,结果老太的家属来了以为我是肇事者,冲上来啥也没说先一脚踹到我头上了(当时我是蹲着的),要不是周围还有其他目击者,不知道接下来还要发生什么事情。这样的社会风气下,谁还敢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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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cloudy 于 2010-12-18 21:29 编辑 - }6 X; `. r" a# D4 w
3 Z/ a2 r" x8 y  g
连小区保安都怕惹事上身,国内做好事被黑的太多了,大家都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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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53 | 只看该作者
唉,媒体也起了推波助澜的坏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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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16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不保护施救者,那救人又有什么意义?
9 S* K" y4 e3 j1 k5 m( i# I& ?! R国家不提倡见义勇为,那路见不平又有什么意义?
0 T5 g& Y5 w' s. E9 U政党剥夺了民众的自卫权,那么自己都不能救自己还能指望别人来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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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35 | 只看该作者
政权大于仁拳的国度里这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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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54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触碰了老人,老人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就说不清楚了”。
2 Y7 W6 v( L, L* q% G; k/ h$ T  Y/ X- @" x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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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3:37 | 只看该作者
一句話,世界已經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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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3: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00:05 编辑
9 ]% N/ n) l0 i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3 A8 K, B2 S* m& f3 L
- O5 I" a/ U5 j: o. d) C
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 ...
9 S, a( E4 C4 mrigge_shen 发表于 2010-12-18 21:23
# n/ M; ~* ~, d9 G+ }5 Q6 N
现在的朝廷嘴上会表扬见义勇为,却没有实际的条款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确是失职。: ^% I' k$ J  _  M& a
但整体的社会风气不能光怪当政者,民众自己难道没有一点责任?
/ i. w! X8 H$ N' y$ m, s6 V3 b浮躁、短视、粘包赖、急性子、不调查清楚就怪罪别人......
! [$ {- @! F, U9 r当中国的民众真舒服啊,不管自己堕落到多么下贱,只要把责任原因都往锅铲党身上一推,就可以理直气壮的继续堕落下去了。
4 q! d7 ]& T: @2 J9 _. C2 x" b; E2 _# L; L; |
其实每个社会在高度成长期,精神建设跟不上物质成长速度时,都会有一个迷茫胡乱的时期。
- J1 @# L# M, v; y7 ^9 H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日都有这种时期,时人也会概叹世风日下,人们只会追求利益,不通人情。! N# G7 b: u0 A' Q. f0 n5 r
当物质成长趋于稳定,浮躁之气渐缓,人们就会把注意力转为精神建设,恢复成长期破坏的人文和环境,这是工业经济高速成长的必经之路。/ Z  s5 I! D) h( o% X+ p! h- n
当政者应对得法的话,可以缩短这个时期,现在锅铲党做得是有不足,但环境时势还没到追求精神建设的时候,就算民众自己也不能放弃追求利益,最多是嘴上喊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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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39 | 只看该作者
家属:帮他翻个身 或者都不至于死; _4 T1 Z( i& k& ^  i5 l' z9 Z
1 b: K5 h  n6 {
是吗?如果有人扶了,家属也许不是这样说吧?8 e4 V. [5 ~' q  C' a

/ x( M7 ?2 a* A2 ?" Y( G2 |谁知道会不会说扶了之后20分钟就死了,如果不扶或者都不至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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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00:52 编辑
8 j! \4 k- F1 U9 r
4 H5 L, I( T5 C7 B+ q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
$ A& [7 `& [+ E4 ]4 ]0 R# ]3 \% N) j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谁呢?
9 h& R7 J+ D$ ?! I- N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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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50 | 只看该作者
要是我遇到老人倒在地上,我就陪他一起躺着,直到有人来拉我们为止,o(︶︿︶)o 唉,没有办法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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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1:32 | 只看该作者
一句話,世界已經變了............
% e7 Y# M; O, C8 E% t6 O5 D东方蜘蛛 发表于 2010-12-18 23:37

; G2 r: w+ ~2 f9 F) O
$ q; o6 u$ }; ], W2 q/ l說世界的話。打擊面太廣了,稍許縮小下範圍。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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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3:41 | 只看该作者
不过有的东西得按照规矩来,有人晕倒在路边,你不知道他是中风还是脑溢血还是心脏病,有些情况不能随意移动身体,不扶没关系,有的时候还不能动他,翻动身体更不利于急救。对不具有急救资格的人来说,能做的就是报警。做任何接触身体的行为都是不理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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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4:43 | 只看该作者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 [% N% |4 D6 ?9 q! R3 a9 C8 D
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 ...
( [  p2 e- W2 w, k5 o6 [1 G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 T+ b+ R2 G9 G" m+ \3 y
国人大多有一种"跌落地下拿翻扎沙(跌到地上也要拣回把沙子)"的思想,只要是自己遇到了损失,无论事因是否起于自己本身,都会想方设法找人承担责任而得到利益上的补偿.
. T3 V# c: ?( W1 j7 z! @
8 H+ x8 R5 E6 b9 C2 Y1 h; d% L道理来说,人是应该不被环境所影响,坚持自己的本质和原则,但是如果严重影响自身利益的时候就很难说了.举个例子,之前我也扶过老太,本着也是坚持做好自己的心态.但回想过来,谁知道我不会是下一个老太事件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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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6:5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朝廷嘴上会表扬见义勇为,却没有实际的条款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确是失职。
, @. r$ G( ^- {/ [4 \1 U) |但整体的社会风气不能光怪当政者,民众自己难道没有一点责任?5 p: o9 }% `. m' R
浮躁、短视、粘包赖、急性子、不调查清楚就怪罪别人......# S' z0 p  p6 a* w9 i+ Z+ i
当中 ...
( Q& N) @2 d# ]'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8 23:58
中国人已经给当政者整得没了灵魂就算有也已经3魂不见7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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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7:00 | 只看该作者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1 [  j* Y3 m/ x. t/ f8 ~# n
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 ..., E* [: Q' R* D% g* h4 }$ v; v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担当不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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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0-12-19 09:13 | 只看该作者
只能感谢南京老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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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0-12-19 10:24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不保护施救者,那救人又有什么意义?
* |# |# U" @1 u) G: X; Y; o/ ~国家不提倡见义勇为,那路见不平又有什么意义?
8 {( M, Y: g' a. V政党剥夺了民众的自卫权,那么自己都不能救自己还能指望别人来救吗?
) ~) a+ e& b; ?& {jason-lee 发表于 2010-12-18 22:16

1 r( O; m" x6 y是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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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9 11:1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 ..." k: e" @' `  p8 g% ^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 [$ B1 a% y  U, p
3 h2 J! W( C( A+ D: w/ s5 z
半年前看到一个案例,一个妈妈带差不多一岁的女儿去看病,在把女儿放在医院的窗台上坐着逗着玩,结果小孩坐不稳向后翻从4楼掉了下去。于是那妈妈就状告医院不关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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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0-12-19 12:15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社会 该好好反思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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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0-12-19 13:50 | 只看该作者
半年前看到一个案例,一个妈妈带差不多一岁的女儿去看病,在把女儿放在医院的窗台上坐着逗着玩,结果小孩坐不稳向后翻从4楼掉了下去。于是那妈妈就状告医院不关窗户。
3 ~( d; |+ w0 x0 J# Q: \dboy 发表于 2010-12-19 11:18

8 X- N* h1 E, {. v这要是在美国,肯定能告赢。然后州立法规定所有医院必须关窗户装空气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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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4:05 | 只看该作者
这要是在美国,肯定能告赢。然后州立法规定所有医院必须关窗户装空气循环。
2 a, w- D( |, j*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13:50
国外的医院为了防止极度痛苦的病人自杀
3 V+ f, `/ M% L0 f4 O只能从两边拉开,而且只能拉开一条缝隙的  勉强可以伸个头出去../ e' q# t" L$ x7 Q

9 k0 m$ _" C. h9 J8 q. F' o6 c7 v2 ?' }
话说某天吃饭,一个小孩蹦达蹦达平地摔了,我想去扶来着,不过迟疑了一下,还是让他父母去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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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0-12-19 15:1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 c5 E  R5 M9 Y4 D, T
! o7 w# ?, y7 C8 J
4 N$ m2 U0 g/ [: N" ^5 R就是这个道理
4 r7 X# B* r/ x, ]8 y9 d这样的人太多太多' U4 j5 t) k0 V, ~
什么便宜都想占,什么责任都想推3 k: ~3 I2 q3 |  ~, ]
太悲哀了
3 G% ?% r8 B1 W6 J还时不时有人以【礼仪之邦】自居
1 o& B! |2 v5 u# D! y什么狗屁
& H/ w  l$ ]0 p+ y2 @
6 I2 b$ H. `. U2 u现在身边的人,好多都是作为公民的基本素质都没有了,还谈何锅铲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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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5: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15:28 编辑 . u1 W2 i" w. \5 O4 a

! M" x# c7 @% x9 ]5 w# z2 O. k造成现在这种社会这种风气的,锅铲党有责任,时势有责任,民众也有责任。
* X2 k4 G4 t$ b- v) u文割割掉了中国人传统的信念,却没有树立新的信念来填补空白,这是锅铲党的责任。
6 Y- q# |6 k! d9 u商业经济飞速发展,精神跟不上物质的成长,于是唯利是图、道德沦丧,这是时势的责任。
/ u3 F/ y' s. W奴性重,不想担责任,希望有人来领导。有了领导自己可以偷懒不动脑,出了问题又把责任往领导身上一推,这是民众的责任。5 {6 q- c( [9 C$ a/ g/ u
自强自立,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做父母的要为孩子树立端正的人生观,是中华民族自救的唯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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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1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haochen 于 2010-12-19 16:19 编辑 " M# V" q, P1 _) P" m
造成现在这种社会这种风气的,锅铲党有责任,时势有责任,民众也有责任。9 p6 u) K$ i9 l0 w
文割割掉了中国人传统的信念,却没有树立新的信念来填补空白,这是锅铲党的责任。1 P4 \; W( m7 |$ }
商业经济飞速发展,精神跟不上物质的成长,于是唯利是图 ...
& w# S8 w. w. [6 [3 f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15:26

$ K6 J$ ^- [" ~, ^4 @+ @: O难啊,按照国民性来说,一栋楼里面只要有一家孩子受的是自私自利贪小便宜的教育,别的家长都会效仿,不排除少数人洁身自好,但家长觉得什么事情短期有利可图,就会慢慢灌输孩子那些功利思想。吃不了亏的本性是根深蒂固在血液里的,而损人利己或者自私自利更多说言传身教。3 p! h4 i$ f2 |5 F& c) e9 `- {
+ M5 R$ S1 G; n/ F
就好像美国干旱地区的农民,起先觉得挖井使得地下水层下降太快,于是采取政府专家一类的节水生产方案,可是后来成本高了,有人偷偷的还是挖井打水用,那么一家这样做以后,大多数人都这么干了,因为谁都不想吃亏。人性都是一样的。
3 ]8 r! v8 k2 |" e2 B: r& M4 u6 m. W3 Y' p* w% [: S+ B
国家最大的责任,是没教会孩子爱是什么东西。社会道德沦丧的根源就是缺乏爱。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那段时间培养出了什么人,自己去单位里看看那个年代的人就知道了。都说外国人素质怎么怎么样,但话说回来,人家国家人渣也有,仔细分析人家的人渣,和我们的人渣也差不多,就是以让你不爽为乐,对世界充满了愤恨。消极,颓废,自私。 所谓的那些素质好的人,在他们从小接收的教育里面,很大一部分是教他们如何关爱朋友,社会,团体,以及那些底层人群,最重要的就是让与自己交流的对象舒服。简单来说就是be nice。和佛教儒家墨子之类的中国古典哲学差不多,就是为人向善。9 M# z% W$ X. i& H+ B4 H! A

$ ]. {7 O, f7 h8 Z% W  E当然了,人民若是太凝聚,太真诚,很多事情就不是在掌控之中了。做老板的总是希望手下人互相斗,他才好管理。不然你们哪天集体辞职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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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25 | 只看该作者
当然了,人民若是太凝聚,太真诚,很多事情就不是在掌控之中了。做老板的总是希望手下人互相斗,他才好管理。不然你们哪天集体辞职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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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v, l) f6 r这就是帝王之术了 手下都一条心的话 老板就太寂寞了 看你们斗来斗去的多么其乐无穷啊 回头还纷纷找老板要公道  老板倍有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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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z. T  z+ b8 G" c9 c3 _& z夹生说得对 连自保的权利都没有去奢谈帮助保护他人 那不是笑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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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33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帝王之术了 手下都一条心的话 老板就太寂寞了 看你们斗来斗去的多么其乐无穷啊 回头还纷纷找老板要公道  老板倍有面子, H( `7 E- F: y2 x: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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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 ^( M$ I2 X# N9 o$ U; i夹生说得对 连自保的权利都没有去奢谈帮助保护他人 那不是笑话吗) K( E" b3 Z& ]
穿短裤的暴徒 发表于 2010-12-19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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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下一条心的话,老板的卵蛋黄就被捏牢了,老板要么把他们全部炒鱿鱼换人,要么就是让他们入股,让股东们按业绩好坏来任免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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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21:25 | 只看该作者
不论世界如何 别人如何  我的做法依旧是看见有老头老太躺地上 我绝对离开5米之外迅速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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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23:12 | 只看该作者
国外的医院为了防止极度痛苦的病人自杀
. g- T0 |- ]+ |& p$ ~只能从两边拉开,而且只能拉开一条缝隙的  勉强可以伸个头出去..) d$ f1 J3 d: C$ R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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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v6 o/ y0 ?) B话说某天吃饭,一个小孩蹦达蹦达平地摔了,我想去扶来着,不过迟疑了一下,还是让他父母去扶了.
5 w& J3 @! F: {Uther中士 发表于 2010-12-19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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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庆期间某三甲部队医院的某少壮派主任在反贪局通知其“进去聊聊”后从病房16楼一跃而下,从此以后021的医院的绝大部分窗户都改造成只能打开20CM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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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23:5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zlm_0 于 2010-12-20 00:1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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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c d统治下的“拆那”,除了金钱,已经没有伦理道德可言了!无奈!律己!大悲!期待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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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0:45 | 只看该作者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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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 ...' p, [9 Y# @1 ?& }% J
rigge_shen 发表于 2010-12-18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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踹你的那个人,平时做恶霸做惯了?即使踹的是肇事者,难道就可以不用负责?反正我还是那个态度:该帮忙的一定帮,但谁要想讹我的,别怪我心黑手狠!1 n+ ?$ t: g" V1 f) _5 E6 f6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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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是我这样被踹了,瞧我不踢断丫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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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1:26 | 只看该作者
踹你的那个人,平时做恶霸做惯了?即使踹的是肇事者,难道就可以不用负责?反正我还是那个态度:该帮忙的一定帮,但谁要想讹我的,别怪我心黑手狠!) S2 b* ~; Z9 v, F/ o8 f' O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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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是我这样被踹了,瞧我不踢断丫的腿!; M3 L/ d1 _  \7 v" N% M7 Q% {
jam 发表于 2010-12-20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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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y5 R( _9 F* c9 C; S1 S
踢断了你就真肇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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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1:38 | 只看该作者
jam版主说得对,子曾经曰:“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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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0-12-20 11:56 | 只看该作者
社会变了,说实话,要我碰到这种事,我也要犹豫犹豫再犹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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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0-12-20 13:51 | 只看该作者
志愿者培训时候的第一课,就教到:如果有人受伤了,第一时间报警,然后陪伴并安抚伤者,等救护人员到达后和他们说明伤者的情况。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挪动伤者,更不能为伤者进行急救(无论你是否具有救护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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