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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老人小区内跌倒 20分钟无人扶不幸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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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8: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老人的尸体用被子盖着,家属在旁边守护。南都记者乔彦杰 摄
# M" c3 x" A: E$ Z' B
! d3 T  E; T* ?: I( e; K“真是太冷漠了,如果有人及时将他扶起来,老人也不至于惨死!”昨日下午1点多,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村,78岁的**组织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20多分钟后,儿子肖先生外出时发现,老人孤零零趴在地上,额头磕破流血,鼻子紧贴地面,已没有了呼吸。" f5 |6 A/ S2 Z9 @" N- R
8 M* m( _1 s0 o/ t6 ]
肖先生质疑小区保安见死不救,老人摔倒后活活被憋死。益田村保安部负责人解释,不是他们冷漠,只是害怕承担责任,确实不敢前去搀扶,当时他们没有拨打120,但是有保安亲自跑到派出所叫警察。) D# n5 |  E6 Q$ B# x
- Q- b. [# m, Z' J2 l. H
家属:帮他翻个身 或者都不至于死
4 i) |0 z, U/ R/ c2 G
4 A# P' q+ D: |/ }1996年建成的益田村是深圳最早期的公务员小区。目击者称,昨日下午1点半左右,一名70多岁的老人想在小区里的石凳子休息,可能雨天路滑,一下子跌倒,整个身子趴在地上,脸部朝下,有过来群众发现后无人敢前往搀扶。7 ^9 t) ]! H9 @: n" _$ i' D; N
7 P% t. Q8 h4 @& y, O
“我恰好在窗户里,看见路人将老人围了起来。”这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目击者回忆,由于担心惹事,他没有下楼,以为看见的人会拨打120报警,自己也就没有打电话。1 Q8 g7 ~0 M( A9 _

, L2 r- K( o" k0 v' c, Z* H老人的儿子肖先生称,他的老父亲今年78岁,是深圳**组织部的退休老干部。昨日下午12点多,老人外出购物,下午1点20多,回到小区,摔倒在地后,小区保安和路人都没有通知家属或拨打12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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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先生说,下午1点48分左右,他外出办事,才发现老父亲趴在地上一动不动,面部朝下,额头上流了很多血,鼻子紧贴地面,根本无法呼吸。他当即拨打120报警,下午2点1分,医院的救护车赶来,抢救半个小时后,宣布父亲死亡。肖先生认为父亲是由于呼吸不畅,活活憋死的。他质疑小区保安见死不救,哪怕将头部翻起来,父亲也不致惨死。4 u' G8 o: T5 n6 P

& S, m$ f# n) B& a5 I- h, i& w保安:没打120,但叫了警察+ M1 b2 n) Z; {! m6 X

6 t" m. [  M* k1 @. `8 p7 _昨日下午4点多,南都记者到达现场,老人的尸体被一床被子包裹着,放置在事发的凳子旁边。进出小区的业主浑然不知,根本不知道旁边就是一具尸体。“没有啥好看的,就是一个老人摔死了。”看见有业主凑上前去,小区保安将他们劝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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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的保安介绍,他们都在下午1点到2点钟交班,事发时正好在这个点上,人手上比较紧张。当时他们发现老人摔倒后,就赶紧过来察看情况,但他们不敢动老人,只好拨打110报警。但警察半天不来,他们就只好去派出所亲自请来警察。保安们称,事发比较突然,他们也没有留意老人是死是活。% N6 F" O2 h  f0 V* Y9 W
/ r- n1 U7 [: k+ t  r  D9 d
益田村物业管理处相关人员则称,保安在事发之地没有固定岗亭,也没有监控录像,老人摔倒以后,有两名女子马上发现,她们在场大叫,大堂的保安听闻后,立马赶了过来。保安担心承担责任,就没有搀扶,就直接去了派出所。保安以为那2名女子拨打了120,就没有重复拨打,等到保安回到原地时,老人的家属已经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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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Y9 P9 {/ G$ x$ l5 r' e$ G“我不认为我们见死不救。”保安部负责人否认家属的指责,称保安们已经尽力了,如果保安触碰了老人,老人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他们就说不清楚了。
" U; P1 k$ F5 y$ _& P) ^4 e6 e6 k  }# z
昨日,福田警方回应,小区保安确实报了警,也有保安专门跑到附近的派出所,带领民警前往现场,但为时已晚。而深圳120接线员告诉南都记者,他们只接到了一个120报警,时间在昨日下午1点50分左右,按照时间推算,应该就是老人的儿子。8 z4 n8 [, A6 M# M1 `( _; |/ W
( U" G) K6 J( h8 w# N

1 X4 q0 J! d' o! N; c( z; q
) S* `. ?1 s  _) G# ]+ hhttp://news.qq.com/a/20101216/000668.htm?pgv_ref=a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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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8:5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已经没有语言来表达我的感想了。。。。。但愿这个社会还是好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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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16 | 只看该作者
南京老太事件遗祸深远啊!好人都不敢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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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1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8 19:40 编辑
0 Z3 `) \# @. p+ g3 k' c/ A8 }7 `7 W* j- c1 o; H" H
一次次做好事没好报的新闻,让有心做好事的人寒了心,让无心做好事的人有了借口。- G" J. F+ b9 @; B2 T
现在的天朝社会空谈仁义,却义利分离,做好事得不到好处反而会倒霉,谁还会做好事呢?
2 K- I& e' {/ m. ^1 o& s2 `失之中华,存之四夷,这个道理中华民族很久以前就知道了,可现在失落了,在邻国那里却得到了传承。
0 k0 b! C# L; j' _2 M. X
; v# e! n; k6 y5 P) J* z转贴一篇文章:  H6 C: E" T! v
阿常 的 “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
5 r1 Q0 I. O2 Y" T  今天整理书房,无意翻出《吕氏春秋》,发现上面已经落满灰尘。前几年购得此书时,随便翻了翻,就束之高阁了。' }: d# P6 V$ Q0 ~
今天取出,没想到让我爱不释手。我发现:有些书真的就像白酒,越放越有味道!  
) }6 p6 A! B! J' l/ I
3 `! ^" X& R1 K( W6 U$ P3 I在此书的《察微》篇里,记载有“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的故事,读后让我感慨万千! 4 t: w2 `# H0 x6 h" `8 i
讲给爱人听,发现她两眼只放光,像发现新大陆。 7 F: M" M9 Z& V4 O+ B! f- [$ a
' ~9 I; B- E- c
何以如此?容我慢慢到来。先请看看原文:
$ q1 F3 Q/ S4 m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
6 ^! p' Q6 T  j, r) ^% p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 _( f4 y; y, c: D( i
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 _: i2 D/ R$ g) T( K6 t0 d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
! P- z, ?! l  c& P3 K0 X3 |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6 R' r3 S/ _* ]) c
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 T8 I/ ]) ]9 ^; _" w; F
1 _+ {) x  m4 I" S( X9 G看不懂?没关系!大致给您翻译一下:
. |% x/ C4 G8 _0 h# I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的,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
/ o% E/ s+ g3 w有一次,孔子的弟 子子贡(端木赐)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2 r& z! b- b' e
孔子说:"赐呀,你采取的不是好办法。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 ^7 D) E( J8 Q; C7 V
你如果收回国家的补偿金,并不会损害你的行为的价值;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钱,别人就不肯再赎人了。
, b5 Q, X' H4 z% c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5 T7 o. }( j+ h: @
孔子说:"这下子鲁国人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3 B/ h! v' d3 E" X: o
孔子能从细小处看到结果,这是由于他对事物的发展变化观察得远啊。
7 [; K' A7 U2 Y& k. ~) |( h( ]: @
9 p% H+ o" g( _9 `# N这就是所谓“子路受而劝德 ,子贡让而止善”。从这一表扬一批评中,我不得不佩服孔子的睿智和高明。
, \5 ]" t9 _0 I* c5 v) R
' Z, o& ^* q& R2 ?% }9 [2 }孔子认为,大多数人没有子贡这么巨大的财力,无法不在乎这笔赎金,因为如果白白付出这笔赎金,他自己的生活就可能受到重大影响。
6 m2 Q+ i( T) K2 b而如果不能取回自己代付的赎金,那么即便看到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机会救同胞出火坑,大多数人也会放弃为本国同胞赎身。 ; \: a0 [1 H7 Q7 K. Y( G3 _

& ?, _) {4 `' K& ^8 P; l其实,子贡的“高标道德”把原本平淡无奇、应该人人都能够做到的道德,超拔到了大多数人无法企及的高度。: ^. f) l4 `" d2 n& h7 q+ o
既然“道德”标准如此之高,那么本来符合道德的代偿赎金后的收回赎金,现在就变成“不道德”的了。0 y# e( }/ o: d
因为“道德舆论”会对收回赎金的人说:你什么也没有付出,算是做什么好事?跟人家子贡比比,你简直就是个自私自利的人!+ N& d) j* S" y7 s0 y
——任何人不妨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你做了一件为奴隶赎身的大好事,得到的却是“自私自利”的评价;
) ~5 S8 K7 F+ }; a! C- \5 n如果你做了一件合于道德的善事,得到的却是“不道德”的恶名,你还会去做吗?
, j4 w8 F; K6 X1 Y- ^你当然不会做,而是开始跟着“道德舆论”说。这也许就是孔子批评子贡而表扬子路的原因吧!
7 J1 i3 A/ {. x3 \! S* c; w* d' i! r$ @5 k0 l
事实上,鲁国那条代偿赎金的法律,立意极好,它的目的是让每一个人只要有机会,就可以惠而不费地做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
$ R. V& G. @- ]8 `+ L即便你的财力连预付赎金都做不到,也应该去设法借来赎金为同胞赎身,因为你不损失任何东西,只需要付出同情心。1 s+ f2 M! `  R  V& |5 ]
道德的目的并不是要任何人去做损己利人的重大牺牲,而是乐于做无损于己但却有利于人的好事。   r+ T/ ?. t& }8 v- m' _" U" o
' X7 o- D% C  E5 C2 V5 l9 X: p
忽然又想起来东邻日本的一个习俗——对拾获他人丢失物品并归还者,失主应该给予10%的酬谢。
% G9 v5 U. R* x5 Z9 a乍看之下,似乎道德沦丧,拾金不昧居然没有得到提倡。: j& o7 w, F  S% C) _/ ?
可是,仔细想想,是在日本丢失东西的人挽回损失的可能性大呢还是在我国?
$ q$ O. y& \: \. [3 f
1 h1 V/ S9 F8 ~7 C0 g  G; S( B/ Q
说下我在日本的亲身经历:在外面掉过两次钱包,都在掉钱包附近的车站找回来了,东西一点没少。9 ^) u; @8 f1 E4 p; ^/ L
而有次在打工的工厂更衣室却丢了钱包,仔细观察发现是一起打工的上海留学生给偷了,他赖不掉只好说是当时缺钱一时糊涂,有钱后还我,请不要报警。
& @) G" d0 U, K1 B: Z* U. X$ R我原谅了他,给了两个月时间让他还钱。如果我没发现是他,这钱包也丢得不明不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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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35 | 只看该作者
做好事大多没好报的报道确实让人怕,前段时间和朋友在深圳彩田路路边停车等人,期间一个大概2岁多小孩的小孩从我们车尾处冲出马路.......一个30多40左右女人在后面2,.3米后面追,当时我和朋友都不敢去拦,真的是怕负责任...幸好最终没事(彩田路是深圳一条主要的主干道之一),要不估计也要恶梦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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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23 | 只看该作者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
2 @- }7 D( c* o, e
, E' \/ X' B! l! U4 r  u, W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想什么,直接上去制止了保安,然后按照急救的标准流程开始检查老太的状况,结果老太的家属来了以为我是肇事者,冲上来啥也没说先一脚踹到我头上了(当时我是蹲着的),要不是周围还有其他目击者,不知道接下来还要发生什么事情。这样的社会风气下,谁还敢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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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cloudy 于 2010-12-18 21:29 编辑
" U0 {$ C" b! L- P. h/ ], W) ^. G
, x9 {' t9 l3 \9 J9 W+ ^连小区保安都怕惹事上身,国内做好事被黑的太多了,大家都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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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53 | 只看该作者
唉,媒体也起了推波助澜的坏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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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16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不保护施救者,那救人又有什么意义?7 F) N  Y" t1 h* a" H$ ]" \
国家不提倡见义勇为,那路见不平又有什么意义?7 J7 L% t; @2 a1 }
政党剥夺了民众的自卫权,那么自己都不能救自己还能指望别人来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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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35 | 只看该作者
政权大于仁拳的国度里这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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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54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触碰了老人,老人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就说不清楚了”。2 l( f: n% e- C: Q- J1 D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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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3:37 | 只看该作者
一句話,世界已經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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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3: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00:05 编辑 3 u- b7 z0 f+ k8 \' h6 t, ^8 p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
3 m) E; l9 Q5 p) P- h, L  `% A- a  K$ ~9 I( p9 t) H4 c
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 ...1 c0 o$ r) P' y0 `& K/ ]; S9 k
rigge_shen 发表于 2010-12-18 21:23
/ P& W  ~) j4 L/ X
现在的朝廷嘴上会表扬见义勇为,却没有实际的条款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确是失职。
* a/ H4 k% o' v* k) {但整体的社会风气不能光怪当政者,民众自己难道没有一点责任?- X0 T' U& l" @, E
浮躁、短视、粘包赖、急性子、不调查清楚就怪罪别人......: K; h$ e) {6 R7 Z8 J; j  H5 ~
当中国的民众真舒服啊,不管自己堕落到多么下贱,只要把责任原因都往锅铲党身上一推,就可以理直气壮的继续堕落下去了。0 O/ m0 v- z* Y

2 ~1 T& `  W# O4 f! d; _5 f其实每个社会在高度成长期,精神建设跟不上物质成长速度时,都会有一个迷茫胡乱的时期。0 L, W2 b% v8 i
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日都有这种时期,时人也会概叹世风日下,人们只会追求利益,不通人情。
3 _* k: y- Z, |8 Q" f2 }1 [0 Q当物质成长趋于稳定,浮躁之气渐缓,人们就会把注意力转为精神建设,恢复成长期破坏的人文和环境,这是工业经济高速成长的必经之路。% k3 O$ e0 X% v) c  j
当政者应对得法的话,可以缩短这个时期,现在锅铲党做得是有不足,但环境时势还没到追求精神建设的时候,就算民众自己也不能放弃追求利益,最多是嘴上喊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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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39 | 只看该作者
家属:帮他翻个身 或者都不至于死
3 c  u& j4 R- o, [- \" c9 E
& ~" t& N5 N5 a5 L' z- S( W是吗?如果有人扶了,家属也许不是这样说吧?5 J, [& z0 ]1 B; y- A

+ d$ Q# J0 |3 G! e, l! o谁知道会不会说扶了之后20分钟就死了,如果不扶或者都不至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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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00:52 编辑
2 a% `# @6 v  [2 T6 c- s5 R+ F  W" ^
6 Q9 d7 c0 L( r: z+ V'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
, z: Y; q: x; P  z; [, \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谁呢?/ w7 d( A+ |# w0 A) h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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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50 | 只看该作者
要是我遇到老人倒在地上,我就陪他一起躺着,直到有人来拉我们为止,o(︶︿︶)o 唉,没有办法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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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1:32 | 只看该作者
一句話,世界已經變了............
* H) E; }  }8 i# x0 I东方蜘蛛 发表于 2010-12-18 23:37
7 Y( k; g$ k( b. w2 {& d; z

$ n% F! G% y# I  n( N  U說世界的話。打擊面太廣了,稍許縮小下範圍。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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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3:41 | 只看该作者
不过有的东西得按照规矩来,有人晕倒在路边,你不知道他是中风还是脑溢血还是心脏病,有些情况不能随意移动身体,不扶没关系,有的时候还不能动他,翻动身体更不利于急救。对不具有急救资格的人来说,能做的就是报警。做任何接触身体的行为都是不理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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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4:43 | 只看该作者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5 `2 X, Y, i, A, z6 e# p8 y1 O7 A
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 ..., c! P1 J( V) O5 E5 w2 d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 @$ x' ]1 ~8 }4 o1 f/ X" f国人大多有一种"跌落地下拿翻扎沙(跌到地上也要拣回把沙子)"的思想,只要是自己遇到了损失,无论事因是否起于自己本身,都会想方设法找人承担责任而得到利益上的补偿.' k  L8 d; w& `9 k
' ^" o, m/ ?% f! d8 z2 j
道理来说,人是应该不被环境所影响,坚持自己的本质和原则,但是如果严重影响自身利益的时候就很难说了.举个例子,之前我也扶过老太,本着也是坚持做好自己的心态.但回想过来,谁知道我不会是下一个老太事件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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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6:5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朝廷嘴上会表扬见义勇为,却没有实际的条款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确是失职。
5 D3 b: i; I1 y5 g5 e但整体的社会风气不能光怪当政者,民众自己难道没有一点责任?
( y% u* s9 o/ C, P2 P+ g5 \# k; C浮躁、短视、粘包赖、急性子、不调查清楚就怪罪别人......
' b8 n) i% q7 Z/ Q当中 ...: H7 ^$ M) t" x7 t- `8 L# W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8 23:58
中国人已经给当政者整得没了灵魂就算有也已经3魂不见7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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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7:00 | 只看该作者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 ^# r! n7 _- {0 n( f
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 ...
/ ?. r7 j+ I) D0 n) r3 N$ \" ?0 c, a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担当不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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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0-12-19 09:13 | 只看该作者
只能感谢南京老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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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0-12-19 10:24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不保护施救者,那救人又有什么意义?5 l' q* s. T. ]% |6 ]
国家不提倡见义勇为,那路见不平又有什么意义?
9 P9 N; M: v  Q! J# r- e政党剥夺了民众的自卫权,那么自己都不能救自己还能指望别人来救吗?( V$ f( J$ ]. M* Z- d
jason-lee 发表于 2010-12-18 22:16
. T& M- ~; k& E. D7 H  i
是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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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9 11:1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 ...( ~: T0 _4 e3 H4 [3 f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9 b2 x6 W, z; v7 r

9 Z, g. m# H' d5 n& N' @4 ]; }' T半年前看到一个案例,一个妈妈带差不多一岁的女儿去看病,在把女儿放在医院的窗台上坐着逗着玩,结果小孩坐不稳向后翻从4楼掉了下去。于是那妈妈就状告医院不关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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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0-12-19 12:15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社会 该好好反思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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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0-12-19 13:50 | 只看该作者
半年前看到一个案例,一个妈妈带差不多一岁的女儿去看病,在把女儿放在医院的窗台上坐着逗着玩,结果小孩坐不稳向后翻从4楼掉了下去。于是那妈妈就状告医院不关窗户。0 g; s. v3 H% @; o: Q
dboy 发表于 2010-12-19 11:18

! H) v  {. r1 a6 n这要是在美国,肯定能告赢。然后州立法规定所有医院必须关窗户装空气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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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0-12-19 14:05 | 只看该作者
这要是在美国,肯定能告赢。然后州立法规定所有医院必须关窗户装空气循环。
, }; @5 h) [% m% Z8 W, C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13:50
国外的医院为了防止极度痛苦的病人自杀5 J. B# H5 P( k6 _& |8 d3 [
只能从两边拉开,而且只能拉开一条缝隙的  勉强可以伸个头出去..
6 \  Z# t1 h( l1 v0 R
# r6 C; X: Y7 \, O) x) F
- \0 L2 X0 C, C5 k$ l6 j. v话说某天吃饭,一个小孩蹦达蹦达平地摔了,我想去扶来着,不过迟疑了一下,还是让他父母去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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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0-12-19 15:1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m8 ]1 d3 \9 s4 J7 r) F9 Q. ~$ Y2 k( j
# V; L  s: t) ~6 _: o
就是这个道理. M2 v) x  W3 F+ w' O
这样的人太多太多
4 W# o5 u; G$ O什么便宜都想占,什么责任都想推
0 `) X- X9 O, I9 Z- Q太悲哀了
, ]) B) U# A6 J. _还时不时有人以【礼仪之邦】自居
/ G! {2 A7 W! t* @: g: S什么狗屁6 ^( l' I/ X2 u/ \) g7 H
+ r- P( Y/ Q) P' I* V. |
现在身边的人,好多都是作为公民的基本素质都没有了,还谈何锅铲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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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5: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15:28 编辑 2 @, k' }& c1 L7 q- W$ o- r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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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现在这种社会这种风气的,锅铲党有责任,时势有责任,民众也有责任。9 P5 ?5 X5 u! H+ q
文割割掉了中国人传统的信念,却没有树立新的信念来填补空白,这是锅铲党的责任。: _  x' |! s, s2 ]# s9 G/ F7 s
商业经济飞速发展,精神跟不上物质的成长,于是唯利是图、道德沦丧,这是时势的责任。
2 @1 _7 }/ n9 s( H奴性重,不想担责任,希望有人来领导。有了领导自己可以偷懒不动脑,出了问题又把责任往领导身上一推,这是民众的责任。. M: {" g& {0 b: c
自强自立,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做父母的要为孩子树立端正的人生观,是中华民族自救的唯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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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1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haochen 于 2010-12-19 16:19 编辑
# J2 g  ~, `* k* q: d
造成现在这种社会这种风气的,锅铲党有责任,时势有责任,民众也有责任。
5 e0 |( F+ J5 E9 ?文割割掉了中国人传统的信念,却没有树立新的信念来填补空白,这是锅铲党的责任。
9 C. k+ x  x9 n! D( E& y0 p商业经济飞速发展,精神跟不上物质的成长,于是唯利是图 ...
" n6 B" h% I& y, r& J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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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啊,按照国民性来说,一栋楼里面只要有一家孩子受的是自私自利贪小便宜的教育,别的家长都会效仿,不排除少数人洁身自好,但家长觉得什么事情短期有利可图,就会慢慢灌输孩子那些功利思想。吃不了亏的本性是根深蒂固在血液里的,而损人利己或者自私自利更多说言传身教。9 Y' Y" [3 M* `9 c+ N5 `6 x

: m& u0 Q( t/ y7 J1 P+ M, [; j就好像美国干旱地区的农民,起先觉得挖井使得地下水层下降太快,于是采取政府专家一类的节水生产方案,可是后来成本高了,有人偷偷的还是挖井打水用,那么一家这样做以后,大多数人都这么干了,因为谁都不想吃亏。人性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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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a7 q6 ~- i6 P( f4 e国家最大的责任,是没教会孩子爱是什么东西。社会道德沦丧的根源就是缺乏爱。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那段时间培养出了什么人,自己去单位里看看那个年代的人就知道了。都说外国人素质怎么怎么样,但话说回来,人家国家人渣也有,仔细分析人家的人渣,和我们的人渣也差不多,就是以让你不爽为乐,对世界充满了愤恨。消极,颓废,自私。 所谓的那些素质好的人,在他们从小接收的教育里面,很大一部分是教他们如何关爱朋友,社会,团体,以及那些底层人群,最重要的就是让与自己交流的对象舒服。简单来说就是be nice。和佛教儒家墨子之类的中国古典哲学差不多,就是为人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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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I5 R" r' J+ z3 ]当然了,人民若是太凝聚,太真诚,很多事情就不是在掌控之中了。做老板的总是希望手下人互相斗,他才好管理。不然你们哪天集体辞职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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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25 | 只看该作者
当然了,人民若是太凝聚,太真诚,很多事情就不是在掌控之中了。做老板的总是希望手下人互相斗,他才好管理。不然你们哪天集体辞职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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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帝王之术了 手下都一条心的话 老板就太寂寞了 看你们斗来斗去的多么其乐无穷啊 回头还纷纷找老板要公道  老板倍有面子: |- n5 M! n' S0 j6 Q$ h
# h6 y+ C" i, p0 A0 ?

2 Y; O6 a9 @5 m. h) j夹生说得对 连自保的权利都没有去奢谈帮助保护他人 那不是笑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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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33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帝王之术了 手下都一条心的话 老板就太寂寞了 看你们斗来斗去的多么其乐无穷啊 回头还纷纷找老板要公道  老板倍有面子0 S. E+ S8 g: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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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t1 X( r) q$ O" A夹生说得对 连自保的权利都没有去奢谈帮助保护他人 那不是笑话吗
( M( ?9 C# d# R' d9 @穿短裤的暴徒 发表于 2010-12-19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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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9 k, b/ n8 @手下一条心的话,老板的卵蛋黄就被捏牢了,老板要么把他们全部炒鱿鱼换人,要么就是让他们入股,让股东们按业绩好坏来任免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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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21:25 | 只看该作者
不论世界如何 别人如何  我的做法依旧是看见有老头老太躺地上 我绝对离开5米之外迅速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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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23:12 | 只看该作者
国外的医院为了防止极度痛苦的病人自杀% b6 F& f- d3 D" ~9 W
只能从两边拉开,而且只能拉开一条缝隙的  勉强可以伸个头出去..5 h6 q4 J, Z0 K; j4 ^. ?3 I/ L+ B

- Z; D/ w7 W( O
2 {- g( e. F/ e7 V话说某天吃饭,一个小孩蹦达蹦达平地摔了,我想去扶来着,不过迟疑了一下,还是让他父母去扶了.! M4 `9 J3 M9 ]2 A  _) I
Uther中士 发表于 2010-12-19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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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庆期间某三甲部队医院的某少壮派主任在反贪局通知其“进去聊聊”后从病房16楼一跃而下,从此以后021的医院的绝大部分窗户都改造成只能打开20CM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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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23:5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zlm_0 于 2010-12-20 00:1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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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c d统治下的“拆那”,除了金钱,已经没有伦理道德可言了!无奈!律己!大悲!期待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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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0:45 | 只看该作者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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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 ...
. `, g2 ?% b- d9 p' }  g( rrigge_shen 发表于 2010-12-18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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踹你的那个人,平时做恶霸做惯了?即使踹的是肇事者,难道就可以不用负责?反正我还是那个态度:该帮忙的一定帮,但谁要想讹我的,别怪我心黑手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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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 e1 Z, g2 w; S, L假如是我这样被踹了,瞧我不踢断丫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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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1:26 | 只看该作者
踹你的那个人,平时做恶霸做惯了?即使踹的是肇事者,难道就可以不用负责?反正我还是那个态度:该帮忙的一定帮,但谁要想讹我的,别怪我心黑手狠!( @2 R4 s& N" a% ~4 k9 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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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是我这样被踹了,瞧我不踢断丫的腿!
+ f8 d  [7 z, m" F4 N6 c6 R  e" Fjam 发表于 2010-12-20 10:45
" B/ p- H4 v1 ?5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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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断了你就真肇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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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1:38 | 只看该作者
jam版主说得对,子曾经曰:“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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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0-12-20 11:56 | 只看该作者
社会变了,说实话,要我碰到这种事,我也要犹豫犹豫再犹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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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3:51 | 只看该作者
志愿者培训时候的第一课,就教到:如果有人受伤了,第一时间报警,然后陪伴并安抚伤者,等救护人员到达后和他们说明伤者的情况。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挪动伤者,更不能为伤者进行急救(无论你是否具有救护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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