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

[复制链接]
查看: 1421|回复: 76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4-1 15: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www.tudou.com/playlist/id/10694091/4 J) F/ S2 B' V
! x3 G# ?# J6 k: N. l7 J+ T1 h

: Y, H3 I# B% s  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县光市发生一件残忍的凶杀案。当时23岁的本村 洋先生于晚间七点左右下班返家,发现大门# {3 n$ {7 C  b  ^8 N* |& W
没有锁。
& Y/ [+ s( @8 b  A2 A' a, I  进了家门之后,四处不见妻子跟11个月大的女儿夕夏的踪影。家里一片凌乱,不安的本村洋先生开始在不算大的家里找寻
& }4 l$ U8 [" a5 s) z% C# Z8 D8 B妻女的踪迹。最后在收纳棉被的柜子里面,发现妻子半裸而且已经变僵硬的尸体。
/ Q% H8 Y6 K  h! k9 @& V9 ]7 I" @2 @8 ]: d
  本村洋先生马上报警,警察抵达之后,在收纳柜最上层的地方,发现用塑胶袋包着,当时才11个月大的夕夏妹妹的尸体。
( M- A; W. Z9 e  {) w/ {; F. F- \9 ]7 |  V8 [: Q% ]0 B5 H) F
  1999年4月18日,警方逮捕当时刚满18岁一个月的少年(日本法律规定20周岁为成年)。根据犯人的供述,他于4月14日当
$ z, G, }: Z1 y( D7 V1 i* C' ^% I天下午两点左右,乔装成排水管检查的工人,按门铃顺利进入被害人家中。) d4 d0 \2 `6 C7 }
3 G3 F' ~3 j& ^3 a  f" V# @
  目的只有一个-强奸被害人。少年将本村弥生压在身体下面,可是遭到被害人激烈的反抗。少年于是动手掐死被害人,被
/ x$ o7 e# [) {( I' v& R害人弥生窒息死后,加害者的少年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带将被害人双手捆绑,并在口鼻处也黏上胶带(预防被害人"万一"又苏醒
4 d/ Y2 a9 _0 q$ L; X, [' a8 ~- v),对死去的被害人进行尸奸。  `3 R1 m  E# H8 @9 c
1 x( ]( u. _5 E4 ]1 u9 m
  虽然加害的少年当时未满二十岁,可是所犯的案情残忍重大,山口县的少年法庭决议将全桉移交山口地检署审理。第一次0 B2 \9 _* G4 H! v) ]0 j; O+ z
开审议庭时,本村洋 先生抱着妻女的遗照出庭,却被法官阻止。% z2 }1 B. D) E* d- j+ n
2 V, H% M0 _- _5 }, m) ^0 H+ _
  法官的考虑是被害者的遗照会影响加害少年的心理跟情绪。
$ @9 R7 |$ P# w1 L
9 D3 Y# k2 Y% A& I0 g  是的,你没有看错,当时主审的法官确实是这么说的。因为被害者的遗照会影响加害者的心理情绪。 ! }& H& c. b1 e. x6 x1 S
6 Z* O) M& t5 s
  开庭时,犯人 福田 孝行 穿着拖鞋进入法庭,辩护律师推推他的手示意, 福田这才对着被害人家属的方向鞠躬,说了一
6 E% h; d4 T9 Z3 T. C句:「真是对不起,我做了无法宽恕的事。」
/ j" y/ r1 S) g( y6 y+ u  这句"对不起",成为之后法官认定犯人"已经有悔改意思"的参考。
, A, H, k( Y4 W$ C4 V" F  杀了两个人,只要事后表现出"我很抱歉"的样子,就代表有悔改,然后就可以得到宽恕。% _2 V$ o+ o; N4 }4 ^" r% M, c
  本村 洋 先生不断的跟法官抗议,最后,法官准许他带遗照进去,条件是必须用黑布将照片盖住才可以。当时一审下的判
. h0 ^7 ?& ~; a! l' v, J4 d+ I决是 - 无期徒刑。跟台湾类似的是,日本并没有真的无期徒刑。尤其当时的少年身上有着少年法保护,顶多关个七、八年(
: T8 L' h9 _% v4 B" U* }) S6 O表现良好的话)就可以出狱。 5 k' L9 s% @, {. J  r% o4 G9 \
  当时被告的辩护律师,竟然在法官下了无期徒刑的判决时, 对着旁听席的被害家属,比了一个"胜利"的手势。
% q$ C, w3 c& B  本村 洋 先生在判决之后招开记者会,他是这么说的: ; D# [  E# Q+ t! P+ V6 B% b# X( L
  「我对司法很绝望。原来司法保护的是加害人的权益,司法重视的是加害人的**。被害者的**在哪儿?被害家属的权9 {" C: N* Q# b5 }2 W1 |3 l0 l9 J* P; W
益在哪儿!?如果司法的判决就是这样,那不如现在就把犯人放出来好了,我会亲手杀了他
5 d  ]( `" G- x3 C" }
, \% B. |9 Y- L6 ?$ F7 m7 i  记者会结束之后,本村先生走进担任本命桉的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吉田先生戴着银框眼镜,个性沉稳内敛。/ p) o! x" f6 D' j+ j9 M/ q9 P2 l

! d& _7 Y6 @7 p- s; X. r2 P  平时给人一种酷酷的感觉的吉田先生,突然以愤怒颤抖的声音对着本村先生说出自己的想法,这突然的举动 让本村先生屏+ U" Q0 [5 a: H4 [, U
息。
  a- E1 l9 l/ J
  U) _& Y; u( g& p; l4 g$ Y/ Q+ r  吉田检察官说:「我自己也有个年幼的女儿,无法想象有人可以狠心到,将一个还不会走路却拼命的爬往母亲身旁的婴儿
9 j+ S2 h% _0 C( k- y7 h" j,抓起来往地面重击然后残忍杀害。如果 司法对这样的人无法做出严重的惩戒,那还要司法做什么?我绝对不认同 这样的审$ b5 R! D2 B5 I% z1 `" w
判结果!!一但你屈服于这样的审判结果,以后这个案子就会成为法官判案的基准。
+ C' k, |: A8 }# e& f  我绝对不容许!就算是我的上司持反对意见,我也要 控诉到底。就算失败一百次我也要试第一百零一次。本村桑,让我们6 l; G$ i$ k) T1 T; H
一起为推动司法改革而奋战吧
$ p0 S* |* Z( ~$ Q. @
& T# Y! n  M. M: W3 e3 C" S+ k0 P5 U  吉田检察官的这番话,让本村先生的脑海里第一次浮出"使命" 这两个字 。
! Y% D# ?+ I) [  为了不让妻女宝贵的生命就这样白白的牺牲,本村先生决定,今后他要扛起改变司法的这个使命。 ( H3 {2 G3 }$ K! B6 Y) @

2 v8 i! c/ S) D! Y3 s! _  走出吉田检察官的办公室之后,本村桑从宇部机场搭飞机前往东京羽田机场,参加日本朝日电台的热门新闻节目「ニュー) b+ P  ~& D- _1 b
スステーション」的现场演出。6 G, g7 ~9 @; d6 i# U  \2 N
6 b! t+ d' v/ u5 n
  自从"使命"这两个字浮现在脑海之后,本村桑决定透过电视传播媒体向一般社会大众表达自己的主张,让社会大众更加了
1 v' x) u. n# _* ^1 Y0 b# F4 W! z解犯罪被害者的心境以及犯罪被害者在司法前受到的不平等待遇。
' Y, B2 F* i. Y3 M6 b* Z  当天晚上十点半,本村先生准时的出现在「ニュースステーション」的节目上。 ! B) r+ _+ u! ~6 i- u' p2 l
' N" H* c! a' O; l$ |
  脸上的表情已经没有中午开记者会时的激动,或许他已经意识到 自己的「使命」,所以他冷静客观的对着全国观众作诉求- K2 R# N; C3 K9 n

9 v; D! G* i0 r# s, p* |2 S# o
; J" z5 x4 a. Q# r" b  他说:「在现今的刑事诉讼法中,就我知道的范围之内,关于被害家属权利的部分,什么都没有。不但没有权利这两个字
3 b3 C/ H8 T; O! V- e8 B6 e1 \,就连被害家属可以做什么也完全没有提及。
9 F2 f" i1 F( C  x- M
. D6 K/ C" I' t9 _$ Y  现状是这样的:" 国家独占了刑罚权,居于强势位置的国家(政府)裁决处于弱势地位的被告人(人民),所以对于处于弱势/ [) F* v1 F/ r
地位的被告人(人民),有着许多法规保障被告人(人民)的权利。可是在这样的体系之中,完全将受害者及其家属屏除在外。"所
7 {* W5 b, m2 F' G5 h7 ]以,今天我带妻女的遗照出庭,也被阻止。0 J" F2 O* K5 ^. O- F! _# I8 {

: F: G  Y2 z$ S1 _9 L4 _  本村桑的诉求,很快就得到正面的回应。当时的**,小渕恵三,回答记者的提问时说:  X  n' W' g# e0 n' @- l3 [
+ ~& H5 B6 \0 b. }
  「法律对于无辜受害者的救济跟保障很显然是不够的。身为政治家的我们,对本村桑的情境跟诉求不容忽视!」7 |+ ?6 M! [) t' P$ K( D( k

- n: K+ [( o7 i, p: N1 s 在回应的11天后,小渕**因为脑梗塞紧急送医、不幸于5 月14日逝世 。可是在他过世前两天,「犯罪被害者保护法」、「
: p" ^  y- W2 J# i( f改正刑事诉讼法」、 「改正检察审査会法」这三个法案在国会全数通过。 * |- ]# G0 e: J# J( }+ D

9 o6 X; r, D5 F' ]2 N, n; Q/ \  本来只能在旁听席上旁听的犯罪被害者及其家属,以后可以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 n; @0 s2 `: v
3 @  C* P4 C. R; m" a
  像本村先 生一样的犯罪被害者的声音,开始被司法正视。
* J$ }2 y# U' ?  检察官不服第一审无期徒刑的审判,决定继续上告广岛高等裁判所(法院 )。
6 t+ z3 A) [* D9 M  2002年3月14日,广岛高等裁判所将检察官对被告求处极邢的控诉驳回。
) }! e! v( r+ R
# j4 \5 ?- n( e  e  理由是:"犯人当时才刚满18岁又一个月,思想尚未成熟,顾及被告未来还有无限的可能性。对于将来,不能论定犯人完全
" [/ x9 o) N! K: u" y8 W1 h没有更生的机率,所以驳回检方死刑的控诉,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
+ `! M8 ^7 G, |9 D3 C- _
% A+ K0 y6 Q9 v; R  二审虽然又被法院驳回,可是检察官还是不屈不挠,决定继续上诉最高裁判所(法院)。1 R2 z9 t' U& A  `  p
5 v- F+ G8 Q- Y- A; b2 Z
  检察官得知被告在狱中曾经寄出几封信件给外面的友人。 于是挨家挨户的查访,终于探访到寄出信件的收件人,并且得到
* I% t3 Z6 Q* q3 O- j收件人(被告友人)的同意,取得被告亲笔书写的信件。   对于自己犯下的强奸杀人罪,
' p  q% [' ~4 n; N5 D8 [" F# Q( b, F8 i2 q
  被告福田孝行是这么写的:
4 T1 q( R. V5 }" `: [2 T5 I0 u1 L) r8 [3 x; t% }! o
  「不过就是一只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只可爱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骑上去了......这样也有罪吗4 k8 f- k1 C! H7 P

+ X' e& f. R/ C8 w1 J; F  被告福田孝行因为法律的保障,国家有义务提供替他辩护的律师,费用由国家全数支出。+ E/ B+ h# E% a: K0 H
  特别值得提出的是,这次福田被告的辩护律师并非由国家提供,而是民间的律师团体自愿出任。本案上诉到最高法院时,6 c( L# N  l( R8 b9 v$ V  u. g
被告福田孝行的辩护律师由原来的两人(自愿担任)增加为二十一位,规模之大, 堪称世纪辩护律师团。
5 }% U2 [% i7 M) m/ O% A6 R+ H( X3 C: A& W& U) @* e# Y& n
  这些辩护团律师成员们正是所谓的**拥护者,以废除死刑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务。+ n, V  J1 S9 Z
  至此,本来是一场单纯的凶杀案的审判 ,却被这群赞成废除死刑的**派律师们当成表演舞台, 开始他们一幕幕卑劣可
8 q5 M, Z& h" g* [, q2 l耻的表演活动。
0 [6 |) o7 @! r- \5 @
( K" u6 C1 t1 `) X! z8 ^+ S4 Y  第一、二审时,被告福田对于犯行的经过以及对受害人的杀意完全没有 否认也没有争论的地方。可是到了最高法院开庭公
' d5 w# @# b$ I% g" A审,福田被告的辩护律 师从原本的两人改成二十一位辩护律师团之后,突然全盘否定之前的供述 。 % T: G# @+ H; ~/ Z- d5 n* T" v! w
4 c9 T3 H/ I  ^; W
  辩护团的主任律师 -安田好弘指出,在他接见被告时,被告向他宣称 当时他对受害人本村 弥生以及本村 夕夏并无杀意
$ [" U* F6 S2 J6 r。之所以没有在一、二 审的时候提出,是因为被告当时的主张并没有被采纳。   世纪辩护团提出以下的主张:
9 n6 u+ C, c. G
$ i4 o4 d9 c* L& o1 W  被告福田的母亲是自杀身亡,被告因为渴望母爱,希望被母亲拥抱的欲望过于强烈,才会在见到被害人时情不自禁的抱紧3 U8 q- ~3 h  x) P: _
被害人,最后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遗憾。被告并非是强奸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爱。 - I" B  O4 s1 \
& J- ~( f; V4 h4 ?+ Z1 R0 _
  世纪辩护团律师的结论是:& s( b; i3 g  q4 ^' W: \
  被告并非故意强奸杀人而是伤害致死。检察官那方因为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恶不赦的形象。
5 P" {' x2 F$ o
9 R% O1 E4 l* `. X6 ^+ A  还好,检方提供福田被告寄给友人的信件做为证据。对照一审跟二审法官认为「被告未来仍然有无限的可能性以及被告已. |; a1 W7 M( A) l( \5 U
经有悔改之意的说词」与福田被告寄出信件的内容,无疑是一大讽刺。   
  t7 N+ b4 {& x% {2 P3 {  2008年4月22日,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距离命案发生时已经经过九年# F: R3 I1 ^$ Y. `/ ]
的岁月。   
0 W% Y$ q. q3 n4 M7 S8 Q  死刑宣判后的记者会上,本村先生并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   , M# L& ?' r8 |- c
  2002年审下了无期徒刑的判决时,本村先生曾经这样说过: 3 o- M2 G3 o5 k5 h) f) ~$ D1 [
  「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 ,打从心里反省自己的误行,决心将自己剩余6 w8 I3 f( i' J! }9 B( x1 ]- z
的人生用来赎罪并对社会做有意义的奉献。一个本来十恶不赦的坏蛋,最后可能会脱胎换骨变成真诚努力的善人。  , K$ V& D+ `' w
  可是,国家社会却要夺去这位,已经重生的"善人"的性命。很残忍 ,很冷酷,是不是?是的!无情的夺取他人宝贵的生命
7 W8 k' r: n: y. W' m的确是很残忍的一件事。相对的,这个时候犯人才会真切的体会到,被自己残忍杀害的人,他们的生命也是这样的无价。 . f' t" Z, x6 Q3 \" w
  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
5 ~; y; Z6 g  z! R- s: s% M2 `/ Y% `6 u% h
  本村先生七年前的主张,竟然在福田身上应验。一、二审判无期徒刑时, 福田本身也很清楚,大概七、八年之后就可以假3 }3 |( V) Z) \, ?: k
释出狱。/ _5 B( ]- S: R
  写给友人的信件当中,充满了侮辱被害人以及其家属的言论, 其中还有藐视司法的部分。  ( P% v3 C  I, a. O( L
  他写着:「这世界终究是由恶人获胜的~七、八年之后,等我出狱时,你们要举办盛大的party欢迎我啊~4 d6 _0 }  u( v3 \8 E  N
  你完全没有办法感受犯人的悔意。
8 r) V* U" e, L  j/ C7 a5 N
( M- _% }; a% S. P5 T4 j; i2 E6 ~ 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决之后,福田被告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的严重性,
+ e4 A) j, _* X! m3 S9 R0 S
  \( z$ t; _) m1 }# ?开始写信给遗族表达自己的忏悔。8 s9 v( @( H  B. [1 a; t

% e9 U% s8 N5 }" W  很遗憾的,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才会了解生命的尊严及意义。
0 X! i2 W5 h* z  {; m
- S' D/ g; u- B0 w  本村洋虽没有庞大律师团助阵,却不是孤军奋战,2008年4月22日高院开庭,4千位日本民众齐聚替本村加油打气,福田终" s$ Z- \6 C  }/ H. h+ a6 E& {
于被判死刑,但全案仍在上诉最高法院。但本村洋说,「我会把判决书带到墓前让妻女知道。」在被判死刑后,福田才真正的; T8 Z5 k; h8 l6 V8 b2 v! p
做出省思自己的所做所为,开始写信给遗族表达自己的忏悔。 * W0 B4 ?# G2 X4 u0 P

4 S4 q' W- s! G  X3 W  网友认为,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才会了解生命的尊严及意义。「没有亲人、好友被凌虐杀害,你不懂那
% Z# N0 B: F' Q7 ]8 d种痛!社会要和平本该存在尊重他人生命!不尊重他人者没资格谈**!法律保护人,人但不该保护加害者。 ) B$ [+ S2 c4 h: W; ]: U6 ~
, B$ {2 L* H+ ]
  英俊又年轻有为的本村洋,就这样被毁掉一生,不杀,决不是宽恕跟原谅,而是纵容,纵容会导致更多的受害者发生可能
- M8 W) \+ O# `; N, H8 O
分享到: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2
 楼主| 发表于 2011-4-1 15:11 | 只看该作者
观药家鑫那400个药渣同学和CCTV的洗地党有感而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1-4-1 15:42 | 只看该作者
我不能说什么...1 R4 o7 u( n6 |4 u4 }7 f: x( [
但我赞同这个观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1-4-1 15:4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1-4-1 15:55 编辑 : ^! e+ O6 l4 h: b

. p9 k+ D: T3 v9 |1 g  E% w) I有些人就是天生罪犯丧心病狂,不然难以解释他对生命的漠视和残忍,对自身罪行毫无悔意。
8 M: w$ ^4 x) F这种人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跑一个,放出来对社会危害更大,就算难免草菅人命,我也支持任何死刑判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1-4-1 16:08 | 只看该作者
乱世就得用重典,否者什么妖魔鬼怪都敢出来换着花样地害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1-4-1 16:57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那姓药的还是杀了的好..5 C5 }; @6 `. V) O" u
无论怎么样
* b3 [* j, s8 U# m1 t什么借口  他都是杀了人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1-4-1 17:28 | 只看该作者
我对于现在使用注射死刑很不赞同* }1 K5 ?  H2 O; W+ S9 o& u
就要用那颗金属弹丸打穿死BT的脑子才能体现出正义和公平,用什么注射,苗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1-4-1 17: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zlm_0 于 2011-4-1 17:54 编辑
4 T% S6 O+ z1 M. J- X& d- ?" l3 F! u* T
姓药的可是有military背景的!  还什么激情杀人?~~~~
2 }) R# X- Q2 @3 Y; Q& E死刑不能废!更要极中之重!& v$ Y% E5 ~) T; F6 [$ Z

9 G$ {, v* n& w/ r+ j+ vhttp://news.ifeng.com/opinion/gundong/detail_2011_04/01/5496809_0.shtml 扩展阅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1-4-1 17:50 | 只看该作者
死邢必须存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1-4-1 17:58 | 只看该作者
中国法律的弹性,大大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1-4-1 18:01 | 只看该作者
杀人偿命,很有道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1-4-1 18:04 | 只看该作者
我对于现在使用注射死刑很不赞同
7 x1 u5 I8 J0 J9 u+ w3 w' ?3 t就要用那颗金属弹丸打穿死BT的脑子才能体现出正义和公平,用什么注射,苗的
0 o1 ^3 p  x2 `9 {/ P  hSeven 发表于 2011-4-1 17:28

* ]- R  W1 W4 X: k% o( D以现在的药品质量,注射毒针不一定能致死,打疫苗却不一定就能活下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1-4-1 18:22 | 只看该作者
怜慈罪恶就是最大的罪恶,东郭先生与狼的故事印象深刻,老祖宗的教诲言简意赅,意义深重,不得不听。. G; j0 p/ O2 W1 m
以前我信一句话 —— 懂得欣赏音乐的人能坏到哪儿去? 现在我想说的是 —— 就算是贝多芬亲口对我这么说,我会毫不犹豫地给他一耳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1-4-1 18:42 | 只看该作者
有必要请杀手公司进行黑暗的公正!各路侠客们现在哪里寻?天朝意外死亡的多了,还拖那么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1-4-1 18:55 | 只看该作者
這樣不判死刑, 都什麼世界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1-4-1 19:10 | 只看该作者
死刑,不但不能废除,还必须扩大范围,但是国内的司法制度极其无厘头,无辜被杀头的也大有人在,更多该死的却依然活得挺滋润,该死的没死,不该死的却死了,没道理。7 Y5 Y7 V5 `9 R+ i
* C, C& S- `  m) O
如果慎重对待每件死刑案件,就目前最高院的能力来说,估计每年没几个人能给判死刑,一个人都认罪了,估计轮到他死都要好几年以后了,有这点闲工夫,还不如都不起诉,直接开车把干掉他,反正最恶劣就是交通肇事罪,撞死一个人,不会给判几年的。2 I' q# q+ G4 X2 s6 o# V. Y

& A. R+ K5 N! X$ b, T君子报仇,10年不晚....谁惹了我,豁出这辈子去也要让他这辈子不得好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1-4-1 19:10 | 只看该作者
怜慈罪恶就是最大的罪恶,东郭先生与狼的故事印象深刻,老祖宗的教诲言简意赅,意义深重,不得不听。* B+ \  X5 U, k7 s2 g
以前我信一句话 —— 懂得欣赏音乐的人能坏到哪儿去? 现在我想说的是 —— 就算是贝多芬亲口对我这么说,我会毫 ...; {$ ?3 a/ |' @- `' u: ^5 G" }
ryuji 发表于 2011-4-1 18:22

* r# p8 a+ [3 i! q4 P( B5 ]1 Q6 ~. T" q/ y
汉尼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1-4-1 19:23 | 只看该作者
想到了生死狙击的剧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11-4-1 19:42 | 只看该作者
反复多次捅刀子,缘于弹钢琴的本能---什么狗屁逻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1-4-1 19:47 | 只看该作者
CCAV还TM认为药家鑫连捅八刀“只是重复过往被摁在钢琴前弹琴的动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11-4-1 19:49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没判的话 希望守法公民现实版上演  黑暗的公正是指望不上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11-4-1 19:52 | 只看该作者
死刑本来也不是为了复仇,否则就伊斯兰法典了。 死刑是为了阻止犯罪者进一步加害社会和自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11-4-1 19:58 | 只看该作者
药同学都叫"一时失足"了,那是不是该有人出来为马加爵同学翻翻案呢?别的国家不说,就中国现在的社会环境,死刑是必须的.那种死刑和文明程度挂钩所以应该废除的说法比较可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11-4-1 20:0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1-4-1 20:02 编辑
1 l; |6 b9 ~5 V8 c0 p1 B
那种死刑和文明程度挂钩所以应该废除的说法比较可笑.
/ u! _/ \/ F$ G6 {+ M4 W& T& L豆腐膶 发表于 2011-4-1 19:58
是到了那个文明程度才能取消死刑,而不是有无死刑决定文明程度。
% \; R- A* _: E9 N, ]  J现在有些人的言论就是偷换概念、本末倒置,其目的不过是为自己扬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11-4-1 20:08 | 只看该作者
是到了那个文明程度才能取消死刑,而不是有无死刑决定文明程度。
& t- L) }% I# U# p' i/ u现在有些人的言论就是偷换概念、本末倒置,其目的不过是为自己扬名。& X& z) `# D" o# c7 g
mayoasis 发表于 2011-4-1 20:00

  Y! E2 _. Y; C) J* M; E的确,所以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做完作业才能玩"和"你让我先玩我自然会做作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11-4-1 20:12 | 只看该作者
我怎么突然想起了《守法公民》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11-4-1 21:05 | 只看该作者
CCAV还TM认为药家鑫连捅八刀“只是重复过往被摁在钢琴前弹琴的动作”...
; Y9 g. ]1 K9 i8 d! Aariesjericho 发表于 2011-4-1 19:47
马加爵死的多冤枉啊
; K6 p+ b8 I: b8 B# x  R“官老爷~小民冤枉啊~草民在家里~那是做木工钉钉子的啊~那是本能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11-4-1 21:23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的死刑罪种确实很多  世界最多的  我大学毕业时应该是68种可判死刑的,现在有多少种不知道了,但是同年第2多的是越南  有28种   可见差距。。    但这种故意杀人的就应该死     到是一些经济罪犯我觉的不必要判死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11-4-1 21:33 | 只看该作者
古有:读书人窃书不算偷,
7 ?5 t0 ?1 c  o% P今有:懂得欣赏音乐的人能坏到哪儿去? * d! S, o6 f8 }

1 Z( V$ v0 H0 O# D+ l  D看来这个世界没变,只是我们变了,我们变得更明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11-4-1 21:37 | 只看该作者
一直认为现代法律界那些保护罪犯的所谓‘人道主义’根本就是其心可诛,什么是人道?什么又是法律精神?法律最基本的原则就应该是公平公正,任何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在于他是否悔改和是否是个‘好人’,更无关于他的身份地位财富权势,这才是一个法制社会该有的准则。杀人者死,偷盗者罚,这就是天理,一群连天理都不认的讼棍,有什么资格来谈‘人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
发表于 2011-4-1 21:43 | 只看该作者
另再外说一句:如果一个人连自己做错的事都不愿承担责任,一昧的还想逃避惩罚,这又算哪门子的悔改?所谓的悔改,并不是口头上认个错就行的,首先要认识到自己的错,然后主动承担相应的惩罚,并尽已所能去弥补自己对别人造成的伤害,只有做到了这些,才有资格去请求别人的谅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2
发表于 2011-4-2 01:03 | 只看该作者
真实世界的蝙蝠侠,赶快诞生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
发表于 2011-4-2 02:21 | 只看该作者
真实世界的蝙蝠侠,赶快诞生吧。。。0 _, m2 |9 P& O# Y. A
消音器 发表于 2011-4-2 01:03
) Z6 W( a' ]. u0 G* E4 h0 f
BATMAN恰恰是不杀生的……还是找他徒弟RED HOOD吧,那家伙下手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4
发表于 2011-4-2 06:19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国内判无期的能真正做到无期倒也还好,问题是就算是死缓都很难做到无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5
发表于 2011-4-2 08:58 | 只看该作者
法律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想完全做到司法公正只是美好的幻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6
 楼主| 发表于 2011-4-2 08:59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国内判无期的能真正做到无期倒也还好,问题是就算是死缓都很难做到无期........9 o4 G( M8 w# |1 a1 m
nedbruce 发表于 2011-4-2 06:19
  ~  o  s9 U" `; L7 d8 k7 a

" `. z  I2 s( `9 k7 Z& Q1 Y, R' R小时候觉得老外判个3、5百年觉得很可笑,长大了看多了无期变有期有期再减刑,才知道人家其实很科学,就算表现好获减刑,减到老死都未必能出来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7
发表于 2011-4-2 10:33 | 只看该作者
小时候觉得老外判个3、5百年觉得很可笑,长大了看多了无期变有期有期再减刑,才知道人家其实很科学,就算表现好获减刑,减到老死都未必能出来啊。
& O* O! Q% q& D; r/ R# ^6 j  Bdboy 发表于 2011-4-2 08:59

. T, Q  U, p) W3 _+1+ ]% j6 e6 V- K: z: f: `
( |; Q% u3 |3 [/ y8 p
但是天朝不合适
9 I3 ]' K" B; k  y+ N6 U. D$ [6 I" j/ h: m! ~2 {* `4 o$ G, d0 a8 [
路子野的话,判个5千年,鸭都能搞个保外就医,神不知鬼不觉地出来逍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8
发表于 2011-4-2 11:20 | 只看该作者
真实世界的蝙蝠侠,赶快诞生吧。。。
7 Q. \7 k+ p4 v消音器 发表于 2011-4-2 01:03
求“惩罚者”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发表于 2011-4-2 13:29 | 只看该作者
李刚那案子不是塞钱搞定了嘛,被害人家属自己不出声了。
5 x! |& Q  ?* C8 P6 k% K
6 R& {7 z) |  j' w2 S7 X6 W弹钢琴这事也悬,CCTV又给他们安排哭腔镜头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0
发表于 2011-4-2 14:41 | 只看该作者
李刚那案子好像被判了刑吧?不过能坐几天就只有天知道了。% G( T# \& T$ ?0 [( W
老实说,很早已前就已经对天朝的法律公正死心了,撞车捅人这案子,我相信凶手被判死刑的机率可能还不到百分之一,甚至直接就是零。理由?搞笑吧,天朝案子怎么判,需要跟咱们这帮屁民解释什么理由吗?没把这案子判成正当防卫和交通事故,就算那法官还有点良心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作战两千(COMBAT2000)成立于新世纪2000年,COMBAT2000品牌秉承精益求精的态度,以诚信为宗旨,力求获得广大用户的拥戴及所有合作伙伴以及供应商的支持。

联系我们

  • 地址: 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大道起云路1号视联电子科技园A栋711室
  • 电话: (am10:00-pm17:00) 400 602 2000
  • 传真:+86-20-8231-1913
  • Email: sales@combat2000.com

分享到

新加入会员

© 2001-2013 COMBAT2000论坛.粤ICP备14001821号  Powered byDiscuz! X3.2 Licens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