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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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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5: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www.tudou.com/playlist/id/10694091/2 u; g& z& R; ^0 d$ E0 w. K1 \
" R0 c" {; T$ b" Y! X
0 O/ S1 z( j" D4 M$ \0 ~  t/ v
  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县光市发生一件残忍的凶杀案。当时23岁的本村 洋先生于晚间七点左右下班返家,发现大门
7 v" I; @* ?8 P. ]% f, J没有锁。
6 W' q# s) \, I& Z9 Q  进了家门之后,四处不见妻子跟11个月大的女儿夕夏的踪影。家里一片凌乱,不安的本村洋先生开始在不算大的家里找寻
3 L* m! ^. y4 i7 y' c妻女的踪迹。最后在收纳棉被的柜子里面,发现妻子半裸而且已经变僵硬的尸体。
6 U5 X, k! B: B0 [) ~+ S4 a  P4 T4 t9 P$ l& O
  本村洋先生马上报警,警察抵达之后,在收纳柜最上层的地方,发现用塑胶袋包着,当时才11个月大的夕夏妹妹的尸体。
* T1 y* {, I. s% c3 v
5 m8 Y- Y3 w# E& J! a2 Y4 _" {3 v$ B  1999年4月18日,警方逮捕当时刚满18岁一个月的少年(日本法律规定20周岁为成年)。根据犯人的供述,他于4月14日当5 \& r6 c8 q2 a3 a& F
天下午两点左右,乔装成排水管检查的工人,按门铃顺利进入被害人家中。  H+ r+ m/ ?- x( F# d/ W" w

5 ^; U& F( b+ D4 J  ^3 d  目的只有一个-强奸被害人。少年将本村弥生压在身体下面,可是遭到被害人激烈的反抗。少年于是动手掐死被害人,被; o& O+ N2 ?; C2 Y3 A3 ]% `, {
害人弥生窒息死后,加害者的少年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带将被害人双手捆绑,并在口鼻处也黏上胶带(预防被害人"万一"又苏醒
& |2 S* m! a& u8 c( R% \),对死去的被害人进行尸奸。
  K6 Z/ E4 ]& e( Y% v8 J: O4 @6 f$ t* k+ u1 o/ z7 F6 g* t2 D
  虽然加害的少年当时未满二十岁,可是所犯的案情残忍重大,山口县的少年法庭决议将全桉移交山口地检署审理。第一次* e1 g6 x1 ?: o
开审议庭时,本村洋 先生抱着妻女的遗照出庭,却被法官阻止。9 e/ J8 W% X  {+ }* {

( t- r5 B$ M7 M9 |  法官的考虑是被害者的遗照会影响加害少年的心理跟情绪。
2 c% e5 o. ^( E9 ~. q( Q; |( W
- J3 ?9 X0 [' G! |: w  是的,你没有看错,当时主审的法官确实是这么说的。因为被害者的遗照会影响加害者的心理情绪。 ! M( U0 E0 U. p- a0 Y
2 j3 O8 K6 C/ |9 t, Y
  开庭时,犯人 福田 孝行 穿着拖鞋进入法庭,辩护律师推推他的手示意, 福田这才对着被害人家属的方向鞠躬,说了一8 f6 I- q1 h, y' E  @$ m& q
句:「真是对不起,我做了无法宽恕的事。」2 h8 u2 I+ p. b1 H5 {. B. k7 _, c- R$ o
  这句"对不起",成为之后法官认定犯人"已经有悔改意思"的参考。& w% D$ p+ D0 a+ O; p* C
  杀了两个人,只要事后表现出"我很抱歉"的样子,就代表有悔改,然后就可以得到宽恕。
3 t" |, g; _& x2 ^) T  本村 洋 先生不断的跟法官抗议,最后,法官准许他带遗照进去,条件是必须用黑布将照片盖住才可以。当时一审下的判- C. }9 Y$ {) g0 N" R& x3 B) W8 Z
决是 - 无期徒刑。跟台湾类似的是,日本并没有真的无期徒刑。尤其当时的少年身上有着少年法保护,顶多关个七、八年(& N2 F, v( Q" B, M9 w! Z2 J* {
表现良好的话)就可以出狱。
7 _8 I$ f6 O9 P$ H/ b, n1 }+ I  当时被告的辩护律师,竟然在法官下了无期徒刑的判决时, 对着旁听席的被害家属,比了一个"胜利"的手势。) U4 X/ {0 j4 ?; v% Q1 L
  本村 洋 先生在判决之后招开记者会,他是这么说的: 0 _- E; @, y9 R( J7 r; V
  「我对司法很绝望。原来司法保护的是加害人的权益,司法重视的是加害人的**。被害者的**在哪儿?被害家属的权  ?1 w/ w& e: F" z: c4 O: y3 K
益在哪儿!?如果司法的判决就是这样,那不如现在就把犯人放出来好了,我会亲手杀了他
/ u! d0 D# I5 W9 V/ q& c
3 f: F' g: Y0 `) K/ s# X# d  记者会结束之后,本村先生走进担任本命桉的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吉田先生戴着银框眼镜,个性沉稳内敛。
$ x1 O% [2 C1 W) o) y/ h. E" d& l& S$ \4 v5 T$ J: j% f
  平时给人一种酷酷的感觉的吉田先生,突然以愤怒颤抖的声音对着本村先生说出自己的想法,这突然的举动 让本村先生屏  v9 C# f+ ~7 C% R$ L1 S; |
息。& f( \$ q& }6 i" z, R
: ~* p4 h4 T( X7 {! h
  吉田检察官说:「我自己也有个年幼的女儿,无法想象有人可以狠心到,将一个还不会走路却拼命的爬往母亲身旁的婴儿8 D5 I* z& |$ l
,抓起来往地面重击然后残忍杀害。如果 司法对这样的人无法做出严重的惩戒,那还要司法做什么?我绝对不认同 这样的审/ _: F/ W4 w! A% @. M
判结果!!一但你屈服于这样的审判结果,以后这个案子就会成为法官判案的基准。
, a6 {+ ?0 U( Q- @& M* F  我绝对不容许!就算是我的上司持反对意见,我也要 控诉到底。就算失败一百次我也要试第一百零一次。本村桑,让我们5 Z/ k% l6 _8 n% e$ Z$ o5 v
一起为推动司法改革而奋战吧
! i" D4 G: s( e& |$ c* ?* B" |8 d( {) I7 e7 Y# x- X
  吉田检察官的这番话,让本村先生的脑海里第一次浮出"使命" 这两个字 。  a+ j  h" D9 I7 }3 c/ ?7 m
  为了不让妻女宝贵的生命就这样白白的牺牲,本村先生决定,今后他要扛起改变司法的这个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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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8 y/ |- ?# X* h! d- X  n  走出吉田检察官的办公室之后,本村桑从宇部机场搭飞机前往东京羽田机场,参加日本朝日电台的热门新闻节目「ニュー, z' H. [- y* S
スステーション」的现场演出。2 e7 Y4 G4 i/ X  q# w( u' W) M

9 l4 Z  I! H1 z/ _# B  自从"使命"这两个字浮现在脑海之后,本村桑决定透过电视传播媒体向一般社会大众表达自己的主张,让社会大众更加了
5 E3 V8 g+ N! I8 R解犯罪被害者的心境以及犯罪被害者在司法前受到的不平等待遇。1 O- `/ ?# K8 z
  当天晚上十点半,本村先生准时的出现在「ニュースステーション」的节目上。 9 F% Z/ p9 }* d4 h( P; h
1 \8 p, O) v) q9 b' n' N5 N
  脸上的表情已经没有中午开记者会时的激动,或许他已经意识到 自己的「使命」,所以他冷静客观的对着全国观众作诉求5 S9 C" W3 m0 \0 Y! ?
' I. v8 \+ Z$ @4 j* O* P0 D$ c6 t
6 F/ \0 z+ p0 N1 \/ J  C2 w
  他说:「在现今的刑事诉讼法中,就我知道的范围之内,关于被害家属权利的部分,什么都没有。不但没有权利这两个字
: `- s- o- d6 Z$ u) Y,就连被害家属可以做什么也完全没有提及。
' ?1 r% E' U3 M0 L2 g7 V1 P4 _+ S0 w$ \( }" ]' }) d
  现状是这样的:" 国家独占了刑罚权,居于强势位置的国家(政府)裁决处于弱势地位的被告人(人民),所以对于处于弱势
* F3 @3 o6 i  _. `- o/ z3 p地位的被告人(人民),有着许多法规保障被告人(人民)的权利。可是在这样的体系之中,完全将受害者及其家属屏除在外。"所; N$ N0 l2 r1 y, b; S+ q
以,今天我带妻女的遗照出庭,也被阻止。
) L$ V6 [3 k& |+ c7 u& p7 v. a( f& I6 j% g
  本村桑的诉求,很快就得到正面的回应。当时的**,小渕恵三,回答记者的提问时说:$ {& r% P# r8 o5 t' J; \' a. T
9 }/ ]  K" m3 N2 i2 u8 L. Q
  「法律对于无辜受害者的救济跟保障很显然是不够的。身为政治家的我们,对本村桑的情境跟诉求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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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回应的11天后,小渕**因为脑梗塞紧急送医、不幸于5 月14日逝世 。可是在他过世前两天,「犯罪被害者保护法」、「
( g2 q4 W% o' H# t5 u改正刑事诉讼法」、 「改正检察审査会法」这三个法案在国会全数通过。 2 t0 C( X, M9 `% o

' K! b& V! O1 g, x* z  本来只能在旁听席上旁听的犯罪被害者及其家属,以后可以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8 T8 W2 i! o7 W& E

( v5 y+ @- O1 A" w. V. T0 }7 d/ _  像本村先 生一样的犯罪被害者的声音,开始被司法正视。6 ?: q& Y/ `3 A5 u8 L' q
  检察官不服第一审无期徒刑的审判,决定继续上告广岛高等裁判所(法院 )。 0 K0 Z  C  z" A0 [- Z% ?
  2002年3月14日,广岛高等裁判所将检察官对被告求处极邢的控诉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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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u: z  j; k' x6 ?7 o( ^  理由是:"犯人当时才刚满18岁又一个月,思想尚未成熟,顾及被告未来还有无限的可能性。对于将来,不能论定犯人完全
/ X% f' A* x& b4 y9 y7 Q# a" {没有更生的机率,所以驳回检方死刑的控诉,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 & a: L- L& m1 M, i. ]

9 q  d( h9 Q/ O  二审虽然又被法院驳回,可是检察官还是不屈不挠,决定继续上诉最高裁判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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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 c, {. @9 Z! R+ F7 p  检察官得知被告在狱中曾经寄出几封信件给外面的友人。 于是挨家挨户的查访,终于探访到寄出信件的收件人,并且得到+ E) P+ r) Q% I  f3 @8 v. u
收件人(被告友人)的同意,取得被告亲笔书写的信件。   对于自己犯下的强奸杀人罪,
5 R  `2 t1 P! t+ z) W! J+ @5 a5 }: l) d) ~: ]
  被告福田孝行是这么写的:
8 h/ [( V5 y6 R( n
% F9 H7 r8 Y4 P/ R, [- s$ \" Y- A( n( q  「不过就是一只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只可爱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骑上去了......这样也有罪吗/ Y, @. _' B7 E8 l
! F' S; w" q7 c8 e  V! N( o
  被告福田孝行因为法律的保障,国家有义务提供替他辩护的律师,费用由国家全数支出。
. I: a( _* v5 y! q% \+ u% ~  特别值得提出的是,这次福田被告的辩护律师并非由国家提供,而是民间的律师团体自愿出任。本案上诉到最高法院时,& p1 j! M' E3 }. M9 H& h& I, x9 [
被告福田孝行的辩护律师由原来的两人(自愿担任)增加为二十一位,规模之大, 堪称世纪辩护律师团。
$ G( }' j- J/ S* K( s+ y9 B/ x, X  P* ~6 R
  这些辩护团律师成员们正是所谓的**拥护者,以废除死刑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务。
, p  [/ y8 u2 I) _2 O; w- N  至此,本来是一场单纯的凶杀案的审判 ,却被这群赞成废除死刑的**派律师们当成表演舞台, 开始他们一幕幕卑劣可  N# ~8 h9 ?' O
耻的表演活动。
3 R0 {1 O* \) g7 o& ~! O% T# i6 b
0 _) T) x* V9 K* C8 H+ c, L  第一、二审时,被告福田对于犯行的经过以及对受害人的杀意完全没有 否认也没有争论的地方。可是到了最高法院开庭公! s) L( ?5 g: R+ X1 c% F4 H) R
审,福田被告的辩护律 师从原本的两人改成二十一位辩护律师团之后,突然全盘否定之前的供述 。
& j# B" F* w0 [: B. g3 a$ x( ]5 j8 ^/ U; H' u
  辩护团的主任律师 -安田好弘指出,在他接见被告时,被告向他宣称 当时他对受害人本村 弥生以及本村 夕夏并无杀意8 l3 @5 K4 @" b( N' s) C( w% `
。之所以没有在一、二 审的时候提出,是因为被告当时的主张并没有被采纳。   世纪辩护团提出以下的主张: 4 S* D0 }$ h, M
+ L! m" \, n( E- P
  被告福田的母亲是自杀身亡,被告因为渴望母爱,希望被母亲拥抱的欲望过于强烈,才会在见到被害人时情不自禁的抱紧" Z% y. j- V6 @% n
被害人,最后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遗憾。被告并非是强奸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爱。
$ k/ G# Q! H1 G( v* ]1 ~
4 \) T+ i" ~! {9 d- w  世纪辩护团律师的结论是:3 J* |$ |& J' w- g7 T9 z- q# T" C+ q
  被告并非故意强奸杀人而是伤害致死。检察官那方因为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恶不赦的形象。$ _3 B& i8 h$ @1 X# P

. _$ k+ J( _4 [9 ^( @6 u+ T  还好,检方提供福田被告寄给友人的信件做为证据。对照一审跟二审法官认为「被告未来仍然有无限的可能性以及被告已
5 J2 A( c0 M1 C经有悔改之意的说词」与福田被告寄出信件的内容,无疑是一大讽刺。   , R4 j2 `& h: ~
  2008年4月22日,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距离命案发生时已经经过九年: v' I1 O$ g) u! `" E% j% h
的岁月。   - b1 x: v8 ]! [  j5 y. h
  死刑宣判后的记者会上,本村先生并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   
% B" Y" D/ [- [8 ^& r2 K( G  2002年审下了无期徒刑的判决时,本村先生曾经这样说过: / h/ B- T; q& u" ?
  「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 ,打从心里反省自己的误行,决心将自己剩余
! v; \1 \9 j) @7 w0 @. F  A" ^的人生用来赎罪并对社会做有意义的奉献。一个本来十恶不赦的坏蛋,最后可能会脱胎换骨变成真诚努力的善人。  
7 W4 j9 ~+ z- g; |6 W  可是,国家社会却要夺去这位,已经重生的"善人"的性命。很残忍 ,很冷酷,是不是?是的!无情的夺取他人宝贵的生命& K6 d3 B7 u$ n; I
的确是很残忍的一件事。相对的,这个时候犯人才会真切的体会到,被自己残忍杀害的人,他们的生命也是这样的无价。
. f) z. M! f9 ^" l( {" d  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 n6 \# p3 M; p$ B# B. V3 H
% M3 S, `$ }9 \- x& f! c
  本村先生七年前的主张,竟然在福田身上应验。一、二审判无期徒刑时, 福田本身也很清楚,大概七、八年之后就可以假. A* T2 d) ]" Y- ~
释出狱。3 x. p8 c, J3 ]: ?
  写给友人的信件当中,充满了侮辱被害人以及其家属的言论, 其中还有藐视司法的部分。  
- L9 \5 }& x5 H3 N- D  他写着:「这世界终究是由恶人获胜的~七、八年之后,等我出狱时,你们要举办盛大的party欢迎我啊~
3 t5 V2 d! \5 Z/ j& p; T3 a% m/ N* F  你完全没有办法感受犯人的悔意。+ @$ `+ ?  x/ l% D/ ^
8 k" t- S! x8 c
 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决之后,福田被告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的严重性,
2 q, b! z0 [1 J. {7 k; l1 l5 x2 B5 o7 G3 L
开始写信给遗族表达自己的忏悔。
! `3 v3 J, @' o5 e8 R2 }- R* W$ @1 x7 ^: U4 r; z  C
  很遗憾的,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才会了解生命的尊严及意义。
& G1 ?6 }7 C$ S: V1 F( S$ ^! v9 x5 N; c0 S; @& s
  本村洋虽没有庞大律师团助阵,却不是孤军奋战,2008年4月22日高院开庭,4千位日本民众齐聚替本村加油打气,福田终
# |; T, A* |, Q0 T! t于被判死刑,但全案仍在上诉最高法院。但本村洋说,「我会把判决书带到墓前让妻女知道。」在被判死刑后,福田才真正的
: k; r# k( ^7 z! k7 I做出省思自己的所做所为,开始写信给遗族表达自己的忏悔。
- B) B+ K7 A6 Z6 |8 m$ s& `; S, f! M2 L2 x, ?7 c% e
  网友认为,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才会了解生命的尊严及意义。「没有亲人、好友被凌虐杀害,你不懂那, Z2 r# {$ R/ F/ u
种痛!社会要和平本该存在尊重他人生命!不尊重他人者没资格谈**!法律保护人,人但不该保护加害者。 2 e/ p- {0 U/ L4 J0 d

4 I% `0 V8 }  K2 `/ L0 X9 D  英俊又年轻有为的本村洋,就这样被毁掉一生,不杀,决不是宽恕跟原谅,而是纵容,纵容会导致更多的受害者发生可能
: ?4 c& d3 {- B( G6 a!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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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1 15:11 | 只看该作者
观药家鑫那400个药渣同学和CCTV的洗地党有感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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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5:42 | 只看该作者
我不能说什么...4 e  ?8 w! T4 N! f4 v& {3 B* C
但我赞同这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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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5:4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1-4-1 15:55 编辑 * K/ f2 F. k% Y" t; |5 {3 S2 P

) Y- G! V' }; m- B) m( P% H, \3 G4 ^+ m有些人就是天生罪犯丧心病狂,不然难以解释他对生命的漠视和残忍,对自身罪行毫无悔意。
, A& J; F  n: D/ `& H这种人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跑一个,放出来对社会危害更大,就算难免草菅人命,我也支持任何死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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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6:08 | 只看该作者
乱世就得用重典,否者什么妖魔鬼怪都敢出来换着花样地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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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6:57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那姓药的还是杀了的好..5 |& u$ r1 i3 l& Q1 l+ y
无论怎么样
; H2 m- V5 s, T+ }0 A  h# N什么借口  他都是杀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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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4-1 17:28 | 只看该作者
我对于现在使用注射死刑很不赞同& |" I/ r' ]4 g& Z; F1 [
就要用那颗金属弹丸打穿死BT的脑子才能体现出正义和公平,用什么注射,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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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7: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zlm_0 于 2011-4-1 17:54 编辑
8 a6 Q$ j4 G9 @# K+ w- x! N7 R; g+ J# V2 W% l4 R2 T
姓药的可是有military背景的!  还什么激情杀人?~~~~
! q! p/ _3 Y, O2 o" C1 m' v. W" P; a死刑不能废!更要极中之重!
$ f0 D2 \/ {7 U6 J4 L: r8 o- ]
0 Z5 e0 ]8 G0 d$ N+ P9 E1 E8 ]$ shttp://news.ifeng.com/opinion/gundong/detail_2011_04/01/5496809_0.shtml 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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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1-4-1 17:50 | 只看该作者
死邢必须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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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7:58 | 只看该作者
中国法律的弹性,大大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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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8:01 | 只看该作者
杀人偿命,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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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8:04 | 只看该作者
我对于现在使用注射死刑很不赞同
/ r. S& o: V) x就要用那颗金属弹丸打穿死BT的脑子才能体现出正义和公平,用什么注射,苗的. N; O; \0 g3 M+ r  e& @
Seven 发表于 2011-4-1 17:28

+ A4 N$ a( N1 R9 _$ f" q; L3 C以现在的药品质量,注射毒针不一定能致死,打疫苗却不一定就能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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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8:22 | 只看该作者
怜慈罪恶就是最大的罪恶,东郭先生与狼的故事印象深刻,老祖宗的教诲言简意赅,意义深重,不得不听。
, N- m$ d9 p: W) T2 \4 K以前我信一句话 —— 懂得欣赏音乐的人能坏到哪儿去? 现在我想说的是 —— 就算是贝多芬亲口对我这么说,我会毫不犹豫地给他一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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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8:42 | 只看该作者
有必要请杀手公司进行黑暗的公正!各路侠客们现在哪里寻?天朝意外死亡的多了,还拖那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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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1-4-1 18:55 | 只看该作者
這樣不判死刑, 都什麼世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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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1-4-1 19:10 | 只看该作者
死刑,不但不能废除,还必须扩大范围,但是国内的司法制度极其无厘头,无辜被杀头的也大有人在,更多该死的却依然活得挺滋润,该死的没死,不该死的却死了,没道理。0 H2 m- ]! i) b
& u; }7 c8 r+ g  E
如果慎重对待每件死刑案件,就目前最高院的能力来说,估计每年没几个人能给判死刑,一个人都认罪了,估计轮到他死都要好几年以后了,有这点闲工夫,还不如都不起诉,直接开车把干掉他,反正最恶劣就是交通肇事罪,撞死一个人,不会给判几年的。
6 k& R' D' u) F3 P- C+ L2 v
2 J" _2 E5 P( o  Q: g" s君子报仇,10年不晚....谁惹了我,豁出这辈子去也要让他这辈子不得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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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1-4-1 19:10 | 只看该作者
怜慈罪恶就是最大的罪恶,东郭先生与狼的故事印象深刻,老祖宗的教诲言简意赅,意义深重,不得不听。) s% d9 M! T7 c. o
以前我信一句话 —— 懂得欣赏音乐的人能坏到哪儿去? 现在我想说的是 —— 就算是贝多芬亲口对我这么说,我会毫 ...+ O/ j' w) Y: `' g$ ]
ryuji 发表于 2011-4-1 18:22

( t- E: q7 ]2 \5 ~
6 C8 j! O  _# |汉尼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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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1-4-1 19:23 | 只看该作者
想到了生死狙击的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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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1-4-1 19:42 | 只看该作者
反复多次捅刀子,缘于弹钢琴的本能---什么狗屁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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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1-4-1 19:47 | 只看该作者
CCAV还TM认为药家鑫连捅八刀“只是重复过往被摁在钢琴前弹琴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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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1-4-1 19:49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没判的话 希望守法公民现实版上演  黑暗的公正是指望不上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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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1-4-1 19:52 | 只看该作者
死刑本来也不是为了复仇,否则就伊斯兰法典了。 死刑是为了阻止犯罪者进一步加害社会和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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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1-4-1 19:58 | 只看该作者
药同学都叫"一时失足"了,那是不是该有人出来为马加爵同学翻翻案呢?别的国家不说,就中国现在的社会环境,死刑是必须的.那种死刑和文明程度挂钩所以应该废除的说法比较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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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1-4-1 20:0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1-4-1 20:02 编辑 ) s8 W! P; r; y& t& [
那种死刑和文明程度挂钩所以应该废除的说法比较可笑.
* [; T9 v2 n5 ], K. z1 m) Y豆腐膶 发表于 2011-4-1 19:58
是到了那个文明程度才能取消死刑,而不是有无死刑决定文明程度。
) v! |1 @8 q, N4 p; H现在有些人的言论就是偷换概念、本末倒置,其目的不过是为自己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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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20:08 | 只看该作者
是到了那个文明程度才能取消死刑,而不是有无死刑决定文明程度。
! R: l8 N- I( N) `5 y/ r# H& ?现在有些人的言论就是偷换概念、本末倒置,其目的不过是为自己扬名。
; _8 ^  ~6 n6 p" Kmayoasis 发表于 2011-4-1 20:00
8 G4 l2 z, `# m/ K  y0 {! J! J
的确,所以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做完作业才能玩"和"你让我先玩我自然会做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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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20:12 | 只看该作者
我怎么突然想起了《守法公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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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21:05 | 只看该作者
CCAV还TM认为药家鑫连捅八刀“只是重复过往被摁在钢琴前弹琴的动作”...2 L( M$ R5 U- k/ ^7 `
ariesjericho 发表于 2011-4-1 19:47
马加爵死的多冤枉啊5 a/ m" Z: P. i( y3 G' B8 l
“官老爷~小民冤枉啊~草民在家里~那是做木工钉钉子的啊~那是本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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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21:23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的死刑罪种确实很多  世界最多的  我大学毕业时应该是68种可判死刑的,现在有多少种不知道了,但是同年第2多的是越南  有28种   可见差距。。    但这种故意杀人的就应该死     到是一些经济罪犯我觉的不必要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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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21:33 | 只看该作者
古有:读书人窃书不算偷,; M( Q$ v+ X8 X+ U0 n: C9 k8 X
今有:懂得欣赏音乐的人能坏到哪儿去? ( f) j- B1 }# N# ]) g* u

; f0 @; I; ?& x) J1 B' ?' R看来这个世界没变,只是我们变了,我们变得更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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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21:37 | 只看该作者
一直认为现代法律界那些保护罪犯的所谓‘人道主义’根本就是其心可诛,什么是人道?什么又是法律精神?法律最基本的原则就应该是公平公正,任何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在于他是否悔改和是否是个‘好人’,更无关于他的身份地位财富权势,这才是一个法制社会该有的准则。杀人者死,偷盗者罚,这就是天理,一群连天理都不认的讼棍,有什么资格来谈‘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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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21:43 | 只看该作者
另再外说一句:如果一个人连自己做错的事都不愿承担责任,一昧的还想逃避惩罚,这又算哪门子的悔改?所谓的悔改,并不是口头上认个错就行的,首先要认识到自己的错,然后主动承担相应的惩罚,并尽已所能去弥补自己对别人造成的伤害,只有做到了这些,才有资格去请求别人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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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 01:03 | 只看该作者
真实世界的蝙蝠侠,赶快诞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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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 02:21 | 只看该作者
真实世界的蝙蝠侠,赶快诞生吧。。。
3 H2 i+ d$ ]% B5 g7 U! v& D消音器 发表于 2011-4-2 01:03
* H. x  f9 l( [$ L6 n6 U6 B
BATMAN恰恰是不杀生的……还是找他徒弟RED HOOD吧,那家伙下手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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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1-4-2 06:19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国内判无期的能真正做到无期倒也还好,问题是就算是死缓都很难做到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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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1-4-2 08:58 | 只看该作者
法律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想完全做到司法公正只是美好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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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 08:59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国内判无期的能真正做到无期倒也还好,问题是就算是死缓都很难做到无期........9 \/ z$ Z& A0 q7 U. N- k$ o& z
nedbruce 发表于 2011-4-2 06:19

- e$ z1 U' K8 {& h( c' x. a! q. e' M1 M: ]' M( c4 |: b+ s
小时候觉得老外判个3、5百年觉得很可笑,长大了看多了无期变有期有期再减刑,才知道人家其实很科学,就算表现好获减刑,减到老死都未必能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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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 10:33 | 只看该作者
小时候觉得老外判个3、5百年觉得很可笑,长大了看多了无期变有期有期再减刑,才知道人家其实很科学,就算表现好获减刑,减到老死都未必能出来啊。
" [) z/ s3 X9 l/ F9 V- H" Kdboy 发表于 2011-4-2 08:59

; u: D' ]( |4 V( `+ ?* @: g+1( \' Z7 L3 z; X
) s8 _& y" k2 A- l1 s" \: o
但是天朝不合适
" }5 k2 e! X% v  `1 B2 t5 d2 {& e  Z; N' P5 }) N9 C9 Z: n+ t
路子野的话,判个5千年,鸭都能搞个保外就医,神不知鬼不觉地出来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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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 11:20 | 只看该作者
真实世界的蝙蝠侠,赶快诞生吧。。。+ \1 t. V8 s/ d" W5 ?' B8 k
消音器 发表于 2011-4-2 01:03
求“惩罚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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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 13:29 | 只看该作者
李刚那案子不是塞钱搞定了嘛,被害人家属自己不出声了。
4 u  S2 D( Y: i4 e) T" S3 v/ @; M9 {: I+ Q& H9 Q# i1 j5 Z+ i8 E# |; N
弹钢琴这事也悬,CCTV又给他们安排哭腔镜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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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1-4-2 14:41 | 只看该作者
李刚那案子好像被判了刑吧?不过能坐几天就只有天知道了。- ~( [% u1 x4 K5 o
老实说,很早已前就已经对天朝的法律公正死心了,撞车捅人这案子,我相信凶手被判死刑的机率可能还不到百分之一,甚至直接就是零。理由?搞笑吧,天朝案子怎么判,需要跟咱们这帮屁民解释什么理由吗?没把这案子判成正当防卫和交通事故,就算那法官还有点良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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