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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老人小区内跌倒 20分钟无人扶不幸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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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8: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老人的尸体用被子盖着,家属在旁边守护。南都记者乔彦杰 摄
: K% l4 P' z) o( {: N  t7 G6 G9 M/ L" Z4 r; p" z( E) X
“真是太冷漠了,如果有人及时将他扶起来,老人也不至于惨死!”昨日下午1点多,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村,78岁的**组织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20多分钟后,儿子肖先生外出时发现,老人孤零零趴在地上,额头磕破流血,鼻子紧贴地面,已没有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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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H: ?6 H1 M, ?3 N9 J" m0 K肖先生质疑小区保安见死不救,老人摔倒后活活被憋死。益田村保安部负责人解释,不是他们冷漠,只是害怕承担责任,确实不敢前去搀扶,当时他们没有拨打120,但是有保安亲自跑到派出所叫警察。& X  X! D* M& E! V

# j# D# z! _- _6 b9 c0 Q家属:帮他翻个身 或者都不至于死1 B" T6 M$ N- |;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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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建成的益田村是深圳最早期的公务员小区。目击者称,昨日下午1点半左右,一名70多岁的老人想在小区里的石凳子休息,可能雨天路滑,一下子跌倒,整个身子趴在地上,脸部朝下,有过来群众发现后无人敢前往搀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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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恰好在窗户里,看见路人将老人围了起来。”这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目击者回忆,由于担心惹事,他没有下楼,以为看见的人会拨打120报警,自己也就没有打电话。5 R8 p3 ]: H0 Q" V0 M, i( Q

# B4 h+ O" a5 x, @' Y1 U老人的儿子肖先生称,他的老父亲今年78岁,是深圳**组织部的退休老干部。昨日下午12点多,老人外出购物,下午1点20多,回到小区,摔倒在地后,小区保安和路人都没有通知家属或拨打120报警。( }6 J& M: u* J3 F* U# ?

/ w" F4 n3 I4 I. Y  \  r! x肖先生说,下午1点48分左右,他外出办事,才发现老父亲趴在地上一动不动,面部朝下,额头上流了很多血,鼻子紧贴地面,根本无法呼吸。他当即拨打120报警,下午2点1分,医院的救护车赶来,抢救半个小时后,宣布父亲死亡。肖先生认为父亲是由于呼吸不畅,活活憋死的。他质疑小区保安见死不救,哪怕将头部翻起来,父亲也不致惨死。/ |1 Y9 V  ]. A7 V3 y

0 |/ H8 K% |7 ?2 G9 ]5 [/ ^1 Q保安:没打120,但叫了警察8 D, D. ^. M' z% t7 W. v) p

  `$ @% J9 }8 j7 a1 ]# M& K2 L7 `昨日下午4点多,南都记者到达现场,老人的尸体被一床被子包裹着,放置在事发的凳子旁边。进出小区的业主浑然不知,根本不知道旁边就是一具尸体。“没有啥好看的,就是一个老人摔死了。”看见有业主凑上前去,小区保安将他们劝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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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G. Y% ?5 K. k! F2 q9 o0 ~* ^现场的保安介绍,他们都在下午1点到2点钟交班,事发时正好在这个点上,人手上比较紧张。当时他们发现老人摔倒后,就赶紧过来察看情况,但他们不敢动老人,只好拨打110报警。但警察半天不来,他们就只好去派出所亲自请来警察。保安们称,事发比较突然,他们也没有留意老人是死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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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G) j0 E5 p0 Z- J益田村物业管理处相关人员则称,保安在事发之地没有固定岗亭,也没有监控录像,老人摔倒以后,有两名女子马上发现,她们在场大叫,大堂的保安听闻后,立马赶了过来。保安担心承担责任,就没有搀扶,就直接去了派出所。保安以为那2名女子拨打了120,就没有重复拨打,等到保安回到原地时,老人的家属已经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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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认为我们见死不救。”保安部负责人否认家属的指责,称保安们已经尽力了,如果保安触碰了老人,老人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他们就说不清楚了。$ g$ }! N: V' s' b6 h/ J

- ], g6 h% F. O5 z昨日,福田警方回应,小区保安确实报了警,也有保安专门跑到附近的派出所,带领民警前往现场,但为时已晚。而深圳120接线员告诉南都记者,他们只接到了一个120报警,时间在昨日下午1点50分左右,按照时间推算,应该就是老人的儿子。7 \3 |6 k) Z-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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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q- |2 N- a! Z/ shttp://news.qq.com/a/20101216/000668.htm?pgv_ref=a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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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8:5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已经没有语言来表达我的感想了。。。。。但愿这个社会还是好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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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16 | 只看该作者
南京老太事件遗祸深远啊!好人都不敢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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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1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8 19:40 编辑 8 _8 o- \4 A7 p& g
2 z) C$ ?7 N1 Z! ?$ D4 h$ k
一次次做好事没好报的新闻,让有心做好事的人寒了心,让无心做好事的人有了借口。
1 h2 B! j' E# C8 h" F4 l5 p; V+ K现在的天朝社会空谈仁义,却义利分离,做好事得不到好处反而会倒霉,谁还会做好事呢?# g- I$ d5 @$ E2 @1 ~* f
失之中华,存之四夷,这个道理中华民族很久以前就知道了,可现在失落了,在邻国那里却得到了传承。
# S% y: \- b$ _- L' R) v& |8 i. T9 `* E( }% `
转贴一篇文章:4 M- E6 I4 {& h6 c% P# Z! p; O
阿常 的 “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 ! i6 p7 Y; I0 o9 C
  今天整理书房,无意翻出《吕氏春秋》,发现上面已经落满灰尘。前几年购得此书时,随便翻了翻,就束之高阁了。8 }( Q( g6 y" i2 ~
今天取出,没想到让我爱不释手。我发现:有些书真的就像白酒,越放越有味道!  % C3 t1 z0 M0 X, Y) ^3 B: r2 P

+ k- ]& v# u! I  X: d6 {' j6 f在此书的《察微》篇里,记载有“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的故事,读后让我感慨万千! ( H8 K! b7 n$ U3 U9 T6 [& B
讲给爱人听,发现她两眼只放光,像发现新大陆。
' b. y, T4 P+ S" R. T6 v) o
5 J6 W' d% F# s9 R) v何以如此?容我慢慢到来。先请看看原文:
5 A0 {# n3 M# b; r7 k7 D8 F( y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
+ [7 @, ]; d% B0 S! r( Y. `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
% ~% \4 y8 l" X7 ?3 S) {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1 R- o# S1 P- |) [% ]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 z( }* D: H) j$ J' u; D
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 U8 ?! T7 N! O8 _
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 Q$ O$ m2 d4 k' F6 Y7 L% q* h

2 q- L; ^5 b& y! ]/ C8 z9 p看不懂?没关系!大致给您翻译一下: " H' ~! A) [7 b& F
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的,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 n2 V. e8 T/ D6 i* M' W
有一次,孔子的弟 子子贡(端木赐)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3 \' |% O) r2 l' t
孔子说:"赐呀,你采取的不是好办法。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
* s9 ~% ]1 v* O, Y你如果收回国家的补偿金,并不会损害你的行为的价值;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钱,别人就不肯再赎人了。
9 V5 a. C7 _3 f2 G! R) C' M% n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
# a2 K) ]7 P2 q5 R孔子说:"这下子鲁国人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 z1 A0 `1 A$ Z孔子能从细小处看到结果,这是由于他对事物的发展变化观察得远啊。 4 Y; Z' T- Y" V) M$ v. r& b& D" }, d; [! k
" P8 O4 p( a9 l% D
这就是所谓“子路受而劝德 ,子贡让而止善”。从这一表扬一批评中,我不得不佩服孔子的睿智和高明。 ) T; A/ |5 P7 o, Q

0 K/ J2 S2 ]! d" u1 W5 X3 d孔子认为,大多数人没有子贡这么巨大的财力,无法不在乎这笔赎金,因为如果白白付出这笔赎金,他自己的生活就可能受到重大影响。
* o# c1 m- v1 y0 F1 B3 U而如果不能取回自己代付的赎金,那么即便看到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机会救同胞出火坑,大多数人也会放弃为本国同胞赎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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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0 m* E6 Y% [  n+ q# [3 J; U' j0 w其实,子贡的“高标道德”把原本平淡无奇、应该人人都能够做到的道德,超拔到了大多数人无法企及的高度。
, s1 L& b) r( O, K! n既然“道德”标准如此之高,那么本来符合道德的代偿赎金后的收回赎金,现在就变成“不道德”的了。
* t8 U& h) Z, e0 b, E, x3 z因为“道德舆论”会对收回赎金的人说:你什么也没有付出,算是做什么好事?跟人家子贡比比,你简直就是个自私自利的人!
0 P9 A+ ~$ C7 h4 T——任何人不妨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你做了一件为奴隶赎身的大好事,得到的却是“自私自利”的评价;
' h* m8 l* R" I如果你做了一件合于道德的善事,得到的却是“不道德”的恶名,你还会去做吗?
: T' K* D3 M( w2 ?  G/ m你当然不会做,而是开始跟着“道德舆论”说。这也许就是孔子批评子贡而表扬子路的原因吧!
9 l# A! L2 X5 c; V6 T: v  T9 A9 T
* Z, U/ J# ^+ P( f4 m# J事实上,鲁国那条代偿赎金的法律,立意极好,它的目的是让每一个人只要有机会,就可以惠而不费地做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 C# C% T, S6 Q7 q6 `; ?
即便你的财力连预付赎金都做不到,也应该去设法借来赎金为同胞赎身,因为你不损失任何东西,只需要付出同情心。
) Q7 V' @, K  l" N道德的目的并不是要任何人去做损己利人的重大牺牲,而是乐于做无损于己但却有利于人的好事。 ) y* A5 ]/ G/ m( S
/ J2 l4 s* O  q, \
忽然又想起来东邻日本的一个习俗——对拾获他人丢失物品并归还者,失主应该给予10%的酬谢。
$ y% g# ^) B! _8 z, D+ d7 y) s乍看之下,似乎道德沦丧,拾金不昧居然没有得到提倡。7 ?& q/ }- U7 @' w- D+ C1 a: h0 M/ f
可是,仔细想想,是在日本丢失东西的人挽回损失的可能性大呢还是在我国?

0 e" L7 Q. e& z' t. K1 G7 F# x1 |- X- r! H# z
说下我在日本的亲身经历:在外面掉过两次钱包,都在掉钱包附近的车站找回来了,东西一点没少。; F' \+ V% ~6 V' M
而有次在打工的工厂更衣室却丢了钱包,仔细观察发现是一起打工的上海留学生给偷了,他赖不掉只好说是当时缺钱一时糊涂,有钱后还我,请不要报警。) O, {# S& w2 g! A! [
我原谅了他,给了两个月时间让他还钱。如果我没发现是他,这钱包也丢得不明不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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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35 | 只看该作者
做好事大多没好报的报道确实让人怕,前段时间和朋友在深圳彩田路路边停车等人,期间一个大概2岁多小孩的小孩从我们车尾处冲出马路.......一个30多40左右女人在后面2,.3米后面追,当时我和朋友都不敢去拦,真的是怕负责任...幸好最终没事(彩田路是深圳一条主要的主干道之一),要不估计也要恶梦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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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23 | 只看该作者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
# Y: {, p* r1 b9 ~: O1 }( ~; j  a& y9 @
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想什么,直接上去制止了保安,然后按照急救的标准流程开始检查老太的状况,结果老太的家属来了以为我是肇事者,冲上来啥也没说先一脚踹到我头上了(当时我是蹲着的),要不是周围还有其他目击者,不知道接下来还要发生什么事情。这样的社会风气下,谁还敢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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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cloudy 于 2010-12-18 21:29 编辑
9 \7 N0 _& ?7 p- j% F: \$ M! ]% G$ ~/ F0 X- D# v
连小区保安都怕惹事上身,国内做好事被黑的太多了,大家都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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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53 | 只看该作者
唉,媒体也起了推波助澜的坏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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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16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不保护施救者,那救人又有什么意义?2 @. @% I1 j$ Q! E; w) J5 Q
国家不提倡见义勇为,那路见不平又有什么意义?8 r0 f, l+ c9 t9 U9 N2 e
政党剥夺了民众的自卫权,那么自己都不能救自己还能指望别人来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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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35 | 只看该作者
政权大于仁拳的国度里这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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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54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触碰了老人,老人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就说不清楚了”。5 i! |1 L! h5 Q  w+ e+ i' V4 y. D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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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3:37 | 只看该作者
一句話,世界已經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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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3: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00:05 编辑
" W1 a7 B2 ^/ z& r6 ]3 m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
$ J* Y+ t& G6 o6 t: Q6 p- i' j
9 u9 M* C0 s* L- H, C4 I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 ...1 A- g8 k# ~& l: F$ i. [
rigge_shen 发表于 2010-12-18 21:23

" P0 \$ D8 q7 ]. |现在的朝廷嘴上会表扬见义勇为,却没有实际的条款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确是失职。
4 i, m6 K3 Z3 A. P; v但整体的社会风气不能光怪当政者,民众自己难道没有一点责任?8 Z4 ?+ N$ D7 l9 ], V
浮躁、短视、粘包赖、急性子、不调查清楚就怪罪别人......
: B  g+ a: F5 h, v3 r3 u. T当中国的民众真舒服啊,不管自己堕落到多么下贱,只要把责任原因都往锅铲党身上一推,就可以理直气壮的继续堕落下去了。/ u2 B2 P( r* E% Z+ y' n

! V+ }; T& v- L- v) r其实每个社会在高度成长期,精神建设跟不上物质成长速度时,都会有一个迷茫胡乱的时期。+ r4 a2 ~% e4 H; b; T  J
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日都有这种时期,时人也会概叹世风日下,人们只会追求利益,不通人情。
) v, J. c8 D! F! H当物质成长趋于稳定,浮躁之气渐缓,人们就会把注意力转为精神建设,恢复成长期破坏的人文和环境,这是工业经济高速成长的必经之路。
. m6 V6 P  N; N# w当政者应对得法的话,可以缩短这个时期,现在锅铲党做得是有不足,但环境时势还没到追求精神建设的时候,就算民众自己也不能放弃追求利益,最多是嘴上喊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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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39 | 只看该作者
家属:帮他翻个身 或者都不至于死' c, I' M1 ?. |/ l! s/ `
# o- w2 D# b; u0 Y* n' I3 O" x
是吗?如果有人扶了,家属也许不是这样说吧?3 t. I' u2 t9 q

# \, p4 z2 {" p- V! u谁知道会不会说扶了之后20分钟就死了,如果不扶或者都不至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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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00:52 编辑
: F3 K  Q; j0 G7 P7 T7 ^. `" I0 T9 n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
0 L' T; _5 g. E$ D* E0 d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谁呢?* x: \( O" \8 Y6 M1 n$ k* j# R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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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50 | 只看该作者
要是我遇到老人倒在地上,我就陪他一起躺着,直到有人来拉我们为止,o(︶︿︶)o 唉,没有办法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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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1:32 | 只看该作者
一句話,世界已經變了............4 @, w3 d# L  H
东方蜘蛛 发表于 2010-12-18 23:37

; G+ A% `( g: C( m; ~* |% \
4 V* C$ }0 I" Z說世界的話。打擊面太廣了,稍許縮小下範圍。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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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3:41 | 只看该作者
不过有的东西得按照规矩来,有人晕倒在路边,你不知道他是中风还是脑溢血还是心脏病,有些情况不能随意移动身体,不扶没关系,有的时候还不能动他,翻动身体更不利于急救。对不具有急救资格的人来说,能做的就是报警。做任何接触身体的行为都是不理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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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4:43 | 只看该作者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 Q4 G) `+ P# i
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 ..., V8 J$ [7 O* k8 s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 u( t, G5 g, \0 Y
国人大多有一种"跌落地下拿翻扎沙(跌到地上也要拣回把沙子)"的思想,只要是自己遇到了损失,无论事因是否起于自己本身,都会想方设法找人承担责任而得到利益上的补偿./ W- S4 d/ W! W: b3 I; n1 E" |! U
; p3 ]  @: Z% d2 \9 ]# M4 ^( P* f
道理来说,人是应该不被环境所影响,坚持自己的本质和原则,但是如果严重影响自身利益的时候就很难说了.举个例子,之前我也扶过老太,本着也是坚持做好自己的心态.但回想过来,谁知道我不会是下一个老太事件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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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6:5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朝廷嘴上会表扬见义勇为,却没有实际的条款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确是失职。
* v  C$ E; V! E6 _. `但整体的社会风气不能光怪当政者,民众自己难道没有一点责任?
: c& J+ W4 H! w" L7 }; H浮躁、短视、粘包赖、急性子、不调查清楚就怪罪别人......  Y& F' E8 y' A7 r
当中 ...
/ a, y( Y3 J! w# X0 ]8 h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8 23:58
中国人已经给当政者整得没了灵魂就算有也已经3魂不见7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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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7:00 | 只看该作者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
) I! `5 I# z( c8 L' C' a! B) x- h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 ...8 i6 q8 P  x' X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担当不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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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0-12-19 09:13 | 只看该作者
只能感谢南京老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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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0-12-19 10:24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不保护施救者,那救人又有什么意义?6 g2 f: [# g6 O% y* c8 a
国家不提倡见义勇为,那路见不平又有什么意义?& W* j9 @" G/ _4 m+ {4 ^
政党剥夺了民众的自卫权,那么自己都不能救自己还能指望别人来救吗?3 s5 X$ [/ K/ i! _
jason-lee 发表于 2010-12-18 22:16
, l0 O& }3 c6 V" }
是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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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9 11:1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 ...
& `+ |4 G' S1 s+ b" ^1 k5 m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 r8 J. a1 R4 J' Y' U$ ~+ j5 v
% p+ O+ V! V& Y+ c- w半年前看到一个案例,一个妈妈带差不多一岁的女儿去看病,在把女儿放在医院的窗台上坐着逗着玩,结果小孩坐不稳向后翻从4楼掉了下去。于是那妈妈就状告医院不关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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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2:15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社会 该好好反思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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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0-12-19 13:50 | 只看该作者
半年前看到一个案例,一个妈妈带差不多一岁的女儿去看病,在把女儿放在医院的窗台上坐着逗着玩,结果小孩坐不稳向后翻从4楼掉了下去。于是那妈妈就状告医院不关窗户。
  S$ `2 N6 V) L. Y% p% ndboy 发表于 2010-12-19 11:18
) g  d, C* S, s, ]6 T
这要是在美国,肯定能告赢。然后州立法规定所有医院必须关窗户装空气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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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4:05 | 只看该作者
这要是在美国,肯定能告赢。然后州立法规定所有医院必须关窗户装空气循环。7 y3 a& x# Q" X+ ?3 I. I2 p  d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13:50
国外的医院为了防止极度痛苦的病人自杀8 b, N$ ], C# F# o/ |+ W
只能从两边拉开,而且只能拉开一条缝隙的  勉强可以伸个头出去..$ j) ?6 O" a) \" @0 ^4 \

/ T+ F! P$ b8 K: \% r0 v
: w! x: i+ n4 R% K7 S8 E8 @2 e话说某天吃饭,一个小孩蹦达蹦达平地摔了,我想去扶来着,不过迟疑了一下,还是让他父母去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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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0-12-19 15:1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 K" r, b. e1 Q) ]% V8 c
- t* r9 B# X4 _( k) M, W" Z6 h$ `7 C  r; P
就是这个道理9 b: H6 e3 P  Q( P; O, T7 w
这样的人太多太多
. Y& ?8 w  @& r- k1 c什么便宜都想占,什么责任都想推
! Q# |, D/ i. K/ p" T' d. B太悲哀了
8 u2 A( C  R5 l# s# i还时不时有人以【礼仪之邦】自居
3 Y1 b- R7 I: p; l8 ^什么狗屁
+ ?3 X- g( ^0 T/ @: J
. Z# X4 g1 g) B$ S+ s现在身边的人,好多都是作为公民的基本素质都没有了,还谈何锅铲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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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5: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15:28 编辑 ( |& P$ d8 L3 D7 d4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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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现在这种社会这种风气的,锅铲党有责任,时势有责任,民众也有责任。- g6 s7 \; P( F! @7 _" ]5 Q
文割割掉了中国人传统的信念,却没有树立新的信念来填补空白,这是锅铲党的责任。
5 j8 K4 f% p7 ^: ^% v* W, E7 T商业经济飞速发展,精神跟不上物质的成长,于是唯利是图、道德沦丧,这是时势的责任。! {! z2 y* t. ~
奴性重,不想担责任,希望有人来领导。有了领导自己可以偷懒不动脑,出了问题又把责任往领导身上一推,这是民众的责任。
0 W, X& f8 c$ U自强自立,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做父母的要为孩子树立端正的人生观,是中华民族自救的唯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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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1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haochen 于 2010-12-19 16:1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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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现在这种社会这种风气的,锅铲党有责任,时势有责任,民众也有责任。
8 I/ N7 @7 P0 ], ?文割割掉了中国人传统的信念,却没有树立新的信念来填补空白,这是锅铲党的责任。, i3 ~+ z' `7 \" \+ m- h
商业经济飞速发展,精神跟不上物质的成长,于是唯利是图 ...
# k* o* m1 I  M8 t- R" r) I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15:26

& k3 _/ u  x$ M难啊,按照国民性来说,一栋楼里面只要有一家孩子受的是自私自利贪小便宜的教育,别的家长都会效仿,不排除少数人洁身自好,但家长觉得什么事情短期有利可图,就会慢慢灌输孩子那些功利思想。吃不了亏的本性是根深蒂固在血液里的,而损人利己或者自私自利更多说言传身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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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像美国干旱地区的农民,起先觉得挖井使得地下水层下降太快,于是采取政府专家一类的节水生产方案,可是后来成本高了,有人偷偷的还是挖井打水用,那么一家这样做以后,大多数人都这么干了,因为谁都不想吃亏。人性都是一样的。  c( @; l" h$ c!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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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最大的责任,是没教会孩子爱是什么东西。社会道德沦丧的根源就是缺乏爱。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那段时间培养出了什么人,自己去单位里看看那个年代的人就知道了。都说外国人素质怎么怎么样,但话说回来,人家国家人渣也有,仔细分析人家的人渣,和我们的人渣也差不多,就是以让你不爽为乐,对世界充满了愤恨。消极,颓废,自私。 所谓的那些素质好的人,在他们从小接收的教育里面,很大一部分是教他们如何关爱朋友,社会,团体,以及那些底层人群,最重要的就是让与自己交流的对象舒服。简单来说就是be nice。和佛教儒家墨子之类的中国古典哲学差不多,就是为人向善。/ }9 _2 e+ L# W5 H  d/ u0 J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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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人民若是太凝聚,太真诚,很多事情就不是在掌控之中了。做老板的总是希望手下人互相斗,他才好管理。不然你们哪天集体辞职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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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25 | 只看该作者
当然了,人民若是太凝聚,太真诚,很多事情就不是在掌控之中了。做老板的总是希望手下人互相斗,他才好管理。不然你们哪天集体辞职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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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h  ]5 s5 P; x这就是帝王之术了 手下都一条心的话 老板就太寂寞了 看你们斗来斗去的多么其乐无穷啊 回头还纷纷找老板要公道  老板倍有面子/ N- N& a; H4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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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z5 L+ f4 w7 M夹生说得对 连自保的权利都没有去奢谈帮助保护他人 那不是笑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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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33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帝王之术了 手下都一条心的话 老板就太寂寞了 看你们斗来斗去的多么其乐无穷啊 回头还纷纷找老板要公道  老板倍有面子. T/ j% M3 w: v4 S! ~* `5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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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生说得对 连自保的权利都没有去奢谈帮助保护他人 那不是笑话吗2 A$ ~# v% e9 m$ Q$ {6 T
穿短裤的暴徒 发表于 2010-12-19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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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下一条心的话,老板的卵蛋黄就被捏牢了,老板要么把他们全部炒鱿鱼换人,要么就是让他们入股,让股东们按业绩好坏来任免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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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21:25 | 只看该作者
不论世界如何 别人如何  我的做法依旧是看见有老头老太躺地上 我绝对离开5米之外迅速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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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23:12 | 只看该作者
国外的医院为了防止极度痛苦的病人自杀6 ~1 T9 h, d! q! L2 D
只能从两边拉开,而且只能拉开一条缝隙的  勉强可以伸个头出去..5 N: G. b% L'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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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7 z: h  w- w$ R* R3 V话说某天吃饭,一个小孩蹦达蹦达平地摔了,我想去扶来着,不过迟疑了一下,还是让他父母去扶了.0 y* S3 ?  B$ n& v
Uther中士 发表于 2010-12-19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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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庆期间某三甲部队医院的某少壮派主任在反贪局通知其“进去聊聊”后从病房16楼一跃而下,从此以后021的医院的绝大部分窗户都改造成只能打开20CM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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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23:5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zlm_0 于 2010-12-20 00:1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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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x4 M2 C1 C$ s" K* s4 d' [6 [/ o! C( JG c d统治下的“拆那”,除了金钱,已经没有伦理道德可言了!无奈!律己!大悲!期待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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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0:45 | 只看该作者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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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F0 l/ k$ _8 m" o" ~/ S, y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 ...2 Q4 F9 E7 f9 P* D- I' e) G' K
rigge_shen 发表于 2010-12-18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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踹你的那个人,平时做恶霸做惯了?即使踹的是肇事者,难道就可以不用负责?反正我还是那个态度:该帮忙的一定帮,但谁要想讹我的,别怪我心黑手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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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是我这样被踹了,瞧我不踢断丫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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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0-12-20 11:26 | 只看该作者
踹你的那个人,平时做恶霸做惯了?即使踹的是肇事者,难道就可以不用负责?反正我还是那个态度:该帮忙的一定帮,但谁要想讹我的,别怪我心黑手狠!* R% m9 `: @: D, @) \& ~;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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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是我这样被踹了,瞧我不踢断丫的腿!
( x6 f: l- c0 v0 @3 ejam 发表于 2010-12-20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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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断了你就真肇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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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1:38 | 只看该作者
jam版主说得对,子曾经曰:“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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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0-12-20 11:56 | 只看该作者
社会变了,说实话,要我碰到这种事,我也要犹豫犹豫再犹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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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0-12-20 13:51 | 只看该作者
志愿者培训时候的第一课,就教到:如果有人受伤了,第一时间报警,然后陪伴并安抚伤者,等救护人员到达后和他们说明伤者的情况。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挪动伤者,更不能为伤者进行急救(无论你是否具有救护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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