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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老人小区内跌倒 20分钟无人扶不幸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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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8: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老人的尸体用被子盖着,家属在旁边守护。南都记者乔彦杰 摄- d$ O5 ?* N( J: ]( o" T" t$ X$ i1 m

8 [$ _6 V: V3 G: a$ N- ~“真是太冷漠了,如果有人及时将他扶起来,老人也不至于惨死!”昨日下午1点多,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村,78岁的**组织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20多分钟后,儿子肖先生外出时发现,老人孤零零趴在地上,额头磕破流血,鼻子紧贴地面,已没有了呼吸。( D, g: ~3 V+ V8 Q8 `0 [

& B* d# H1 c) q& l( ]; |肖先生质疑小区保安见死不救,老人摔倒后活活被憋死。益田村保安部负责人解释,不是他们冷漠,只是害怕承担责任,确实不敢前去搀扶,当时他们没有拨打120,但是有保安亲自跑到派出所叫警察。- p" _" r2 V, E3 {/ t1 \& x

6 q3 d& Z- h5 {' @7 v' c0 A家属:帮他翻个身 或者都不至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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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f7 y3 `  |) H1996年建成的益田村是深圳最早期的公务员小区。目击者称,昨日下午1点半左右,一名70多岁的老人想在小区里的石凳子休息,可能雨天路滑,一下子跌倒,整个身子趴在地上,脸部朝下,有过来群众发现后无人敢前往搀扶。; S% `9 P* H1 I2 i9 L4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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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恰好在窗户里,看见路人将老人围了起来。”这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目击者回忆,由于担心惹事,他没有下楼,以为看见的人会拨打120报警,自己也就没有打电话。0 Q5 v: M0 d7 \! s$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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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儿子肖先生称,他的老父亲今年78岁,是深圳**组织部的退休老干部。昨日下午12点多,老人外出购物,下午1点20多,回到小区,摔倒在地后,小区保安和路人都没有通知家属或拨打120报警。& H( u. c, v4 T: B. A& R
* O0 b9 P3 z. C
肖先生说,下午1点48分左右,他外出办事,才发现老父亲趴在地上一动不动,面部朝下,额头上流了很多血,鼻子紧贴地面,根本无法呼吸。他当即拨打120报警,下午2点1分,医院的救护车赶来,抢救半个小时后,宣布父亲死亡。肖先生认为父亲是由于呼吸不畅,活活憋死的。他质疑小区保安见死不救,哪怕将头部翻起来,父亲也不致惨死。4 e0 m# p- }* X9 f/ \

% t' l- b/ F  ]保安:没打120,但叫了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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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4点多,南都记者到达现场,老人的尸体被一床被子包裹着,放置在事发的凳子旁边。进出小区的业主浑然不知,根本不知道旁边就是一具尸体。“没有啥好看的,就是一个老人摔死了。”看见有业主凑上前去,小区保安将他们劝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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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n& a# j0 r6 `/ g- `现场的保安介绍,他们都在下午1点到2点钟交班,事发时正好在这个点上,人手上比较紧张。当时他们发现老人摔倒后,就赶紧过来察看情况,但他们不敢动老人,只好拨打110报警。但警察半天不来,他们就只好去派出所亲自请来警察。保安们称,事发比较突然,他们也没有留意老人是死是活。! c6 P/ F( S5 o6 E# a

2 E' N# V$ g% H益田村物业管理处相关人员则称,保安在事发之地没有固定岗亭,也没有监控录像,老人摔倒以后,有两名女子马上发现,她们在场大叫,大堂的保安听闻后,立马赶了过来。保安担心承担责任,就没有搀扶,就直接去了派出所。保安以为那2名女子拨打了120,就没有重复拨打,等到保安回到原地时,老人的家属已经在场。& m2 w5 k9 w) B7 e9 S
  n6 D9 r3 o2 `: V
“我不认为我们见死不救。”保安部负责人否认家属的指责,称保安们已经尽力了,如果保安触碰了老人,老人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他们就说不清楚了。
2 l$ W9 r6 R# W4 T' E; ^) u
, T9 Z4 E: P1 a  d$ V, |: ?8 f, i昨日,福田警方回应,小区保安确实报了警,也有保安专门跑到附近的派出所,带领民警前往现场,但为时已晚。而深圳120接线员告诉南都记者,他们只接到了一个120报警,时间在昨日下午1点50分左右,按照时间推算,应该就是老人的儿子。
  F- h2 I) O6 w$ B- o) g9 J# ^& l, b# W; e- ]0 P& Y$ D+ S%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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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qq.com/a/20101216/000668.htm?pgv_ref=a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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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8:5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已经没有语言来表达我的感想了。。。。。但愿这个社会还是好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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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16 | 只看该作者
南京老太事件遗祸深远啊!好人都不敢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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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1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8 19:40 编辑 ; ]( o7 B" ?+ `/ l

0 h3 d! C6 G& m1 I: Q! J- Z一次次做好事没好报的新闻,让有心做好事的人寒了心,让无心做好事的人有了借口。
3 |7 d( N- o) v5 P* W* `( r2 ~  c. S现在的天朝社会空谈仁义,却义利分离,做好事得不到好处反而会倒霉,谁还会做好事呢?
6 d( J: H0 h) l1 w失之中华,存之四夷,这个道理中华民族很久以前就知道了,可现在失落了,在邻国那里却得到了传承。5 C4 v+ B8 I  |7 L
- L) |& a7 Y0 m" f6 z" m+ t
转贴一篇文章:
& X, J/ k6 d6 S% t/ }阿常 的 “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 5 B3 O% w2 s! ^% k' g5 r& p1 L. \
  今天整理书房,无意翻出《吕氏春秋》,发现上面已经落满灰尘。前几年购得此书时,随便翻了翻,就束之高阁了。3 z) i3 o/ E+ k- s
今天取出,没想到让我爱不释手。我发现:有些书真的就像白酒,越放越有味道!  
0 A% f' @* ^2 ^1 c3 t4 l! F/ s& Z, [& V/ \
在此书的《察微》篇里,记载有“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的故事,读后让我感慨万千! # [$ g  g% M) e( Y) m% q. k
讲给爱人听,发现她两眼只放光,像发现新大陆。 5 I/ n, O! e; {3 C  @; K

4 z/ x8 `4 F$ r5 Z何以如此?容我慢慢到来。先请看看原文: , ^/ U: c3 M4 V- c8 W5 D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
  {( M, |, |- }: u' z+ H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 a/ F9 o& |5 u9 Q# d# J/ J  }2 Z
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X  B8 |& x" m2 N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8 D% N" D5 I! k0 o$ l2 ?: i
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
' p* `+ a1 E- F) \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3 q( _( T, I' O$ f" m; N
- Y- s, L3 }' O) Z0 ^5 {看不懂?没关系!大致给您翻译一下: ; p  G- @) h9 K  ^
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的,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
3 ?  u9 }  _7 k有一次,孔子的弟 子子贡(端木赐)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
. Q* ?$ _0 p6 W8 i孔子说:"赐呀,你采取的不是好办法。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
6 Y2 b9 Y* [7 l0 `  I你如果收回国家的补偿金,并不会损害你的行为的价值;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钱,别人就不肯再赎人了。0 a3 p' D- P4 A% A# S
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8 E) f3 x# x8 i4 Y1 y8 D0 U
孔子说:"这下子鲁国人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 y4 F7 v+ i! K' c: \* h6 L; _* m孔子能从细小处看到结果,这是由于他对事物的发展变化观察得远啊。
& y' T7 `' |2 m2 s" Z4 f0 Q) G' J1 l7 y9 r6 m
这就是所谓“子路受而劝德 ,子贡让而止善”。从这一表扬一批评中,我不得不佩服孔子的睿智和高明。 ) b, q: K9 x4 y. `/ U

; A6 a: \3 }; X+ l孔子认为,大多数人没有子贡这么巨大的财力,无法不在乎这笔赎金,因为如果白白付出这笔赎金,他自己的生活就可能受到重大影响。
: _) }5 L5 ?! C2 F1 p( v" x$ U# K而如果不能取回自己代付的赎金,那么即便看到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机会救同胞出火坑,大多数人也会放弃为本国同胞赎身。 - Z8 M6 Y( W1 g# j# b- K) R
$ i; ^7 h' j! n( p# s
其实,子贡的“高标道德”把原本平淡无奇、应该人人都能够做到的道德,超拔到了大多数人无法企及的高度。* m5 o( F% i& m# @
既然“道德”标准如此之高,那么本来符合道德的代偿赎金后的收回赎金,现在就变成“不道德”的了。
& [! w* ]7 N( G$ S& Z; A! l) Q2 m因为“道德舆论”会对收回赎金的人说:你什么也没有付出,算是做什么好事?跟人家子贡比比,你简直就是个自私自利的人!- w! H/ q  Q! J1 ^9 c
——任何人不妨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你做了一件为奴隶赎身的大好事,得到的却是“自私自利”的评价;
0 j8 j. E& e0 @: o如果你做了一件合于道德的善事,得到的却是“不道德”的恶名,你还会去做吗?$ z. k5 {. F7 r* D! \2 d& R' m0 ]
你当然不会做,而是开始跟着“道德舆论”说。这也许就是孔子批评子贡而表扬子路的原因吧! ; @6 T  @- x  Z# c# P1 A9 Q% _
$ |4 b4 B' T- z) R
事实上,鲁国那条代偿赎金的法律,立意极好,它的目的是让每一个人只要有机会,就可以惠而不费地做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
2 g  n7 V9 ?, E: a即便你的财力连预付赎金都做不到,也应该去设法借来赎金为同胞赎身,因为你不损失任何东西,只需要付出同情心。
/ i3 s  y- }4 Q$ n道德的目的并不是要任何人去做损己利人的重大牺牲,而是乐于做无损于己但却有利于人的好事。 - u6 ]# b5 ?9 k- ]
2 i4 n6 @3 k5 H2 y! a( \7 Q. d
忽然又想起来东邻日本的一个习俗——对拾获他人丢失物品并归还者,失主应该给予10%的酬谢。
6 C# A0 U3 U5 i! J- {乍看之下,似乎道德沦丧,拾金不昧居然没有得到提倡。% a( p, P7 H7 m0 X$ T9 \( n
可是,仔细想想,是在日本丢失东西的人挽回损失的可能性大呢还是在我国?

; e9 M- A5 T% I+ a$ u" Z* v/ k4 r1 e: c5 M3 y3 `! b
说下我在日本的亲身经历:在外面掉过两次钱包,都在掉钱包附近的车站找回来了,东西一点没少。, h" _+ Y  L' P: U. g4 @+ N
而有次在打工的工厂更衣室却丢了钱包,仔细观察发现是一起打工的上海留学生给偷了,他赖不掉只好说是当时缺钱一时糊涂,有钱后还我,请不要报警。1 i4 k' c$ L! I9 j4 a
我原谅了他,给了两个月时间让他还钱。如果我没发现是他,这钱包也丢得不明不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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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35 | 只看该作者
做好事大多没好报的报道确实让人怕,前段时间和朋友在深圳彩田路路边停车等人,期间一个大概2岁多小孩的小孩从我们车尾处冲出马路.......一个30多40左右女人在后面2,.3米后面追,当时我和朋友都不敢去拦,真的是怕负责任...幸好最终没事(彩田路是深圳一条主要的主干道之一),要不估计也要恶梦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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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23 | 只看该作者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6 F- _/ ^' A8 M, j
( I- z+ {/ U* M1 r% N; m/ F; x6 C
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想什么,直接上去制止了保安,然后按照急救的标准流程开始检查老太的状况,结果老太的家属来了以为我是肇事者,冲上来啥也没说先一脚踹到我头上了(当时我是蹲着的),要不是周围还有其他目击者,不知道接下来还要发生什么事情。这样的社会风气下,谁还敢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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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cloudy 于 2010-12-18 21:29 编辑 5 A: @; f1 j; E8 O
6 p; P: k1 v8 `
连小区保安都怕惹事上身,国内做好事被黑的太多了,大家都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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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53 | 只看该作者
唉,媒体也起了推波助澜的坏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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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16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不保护施救者,那救人又有什么意义?
2 R, R/ E0 i! S) F- r8 [0 D" C国家不提倡见义勇为,那路见不平又有什么意义?
2 [5 [$ p* y4 l0 s7 R6 n政党剥夺了民众的自卫权,那么自己都不能救自己还能指望别人来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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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35 | 只看该作者
政权大于仁拳的国度里这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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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54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触碰了老人,老人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就说不清楚了”。4 R/ N3 s7 `3 J( [6 m7 `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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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3:37 | 只看该作者
一句話,世界已經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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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3: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00:05 编辑 ' V& s9 S6 a0 j* S' |/ I9 z* R( X+ {1 o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7 D5 R- E8 o% r& Z- u* I& n$ n# g
& T9 }# l$ K8 O, n; I9 g
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 ...% P6 m, o9 t. z% O- [0 O8 i
rigge_shen 发表于 2010-12-18 21:23

% U1 J8 i* O' P0 @! G现在的朝廷嘴上会表扬见义勇为,却没有实际的条款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确是失职。
1 k% W" B* ]% k. ]. p0 }5 \但整体的社会风气不能光怪当政者,民众自己难道没有一点责任?& b$ p* X5 @, d; k( n
浮躁、短视、粘包赖、急性子、不调查清楚就怪罪别人......
" _% m5 o; I9 X% N" [5 p当中国的民众真舒服啊,不管自己堕落到多么下贱,只要把责任原因都往锅铲党身上一推,就可以理直气壮的继续堕落下去了。, c* E5 I4 M7 }8 d4 {; G
/ c1 H: o( s% ^3 \
其实每个社会在高度成长期,精神建设跟不上物质成长速度时,都会有一个迷茫胡乱的时期。
% j/ ^5 h' h7 Y6 a8 W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日都有这种时期,时人也会概叹世风日下,人们只会追求利益,不通人情。' b. e% w, W# Q2 `) `5 h, n) `
当物质成长趋于稳定,浮躁之气渐缓,人们就会把注意力转为精神建设,恢复成长期破坏的人文和环境,这是工业经济高速成长的必经之路。2 X4 i3 `$ f! r" L
当政者应对得法的话,可以缩短这个时期,现在锅铲党做得是有不足,但环境时势还没到追求精神建设的时候,就算民众自己也不能放弃追求利益,最多是嘴上喊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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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39 | 只看该作者
家属:帮他翻个身 或者都不至于死
. N6 q% `0 `2 G3 J& x) |  X# L3 X4 `; H2 a: D3 q
是吗?如果有人扶了,家属也许不是这样说吧?" c! f2 O& u) _8 z/ C" _8 l
* Z: F; w5 T4 h- O
谁知道会不会说扶了之后20分钟就死了,如果不扶或者都不至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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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00:52 编辑 % {& H6 F) d& B
; x7 C- r( z( o% d3 z! |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 ]1 ]  `( R& D/ C$ p/ k/ d
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谁呢?) v$ Y" }+ a+ B4 I! b3 n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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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50 | 只看该作者
要是我遇到老人倒在地上,我就陪他一起躺着,直到有人来拉我们为止,o(︶︿︶)o 唉,没有办法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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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1:32 | 只看该作者
一句話,世界已經變了............4 y) b% ~6 U, c( t, C/ x
东方蜘蛛 发表于 2010-12-18 23:37
6 C9 b& F9 \/ U
4 M6 r9 S9 i: w% R+ s0 l7 Z+ {
說世界的話。打擊面太廣了,稍許縮小下範圍。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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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3:41 | 只看该作者
不过有的东西得按照规矩来,有人晕倒在路边,你不知道他是中风还是脑溢血还是心脏病,有些情况不能随意移动身体,不扶没关系,有的时候还不能动他,翻动身体更不利于急救。对不具有急救资格的人来说,能做的就是报警。做任何接触身体的行为都是不理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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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4:43 | 只看该作者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 E0 C  j5 _3 H- @2 ]
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 ...* h1 j% D/ O* z- J+ m2 c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0 i: d, v+ }9 P6 `1 v; V
国人大多有一种"跌落地下拿翻扎沙(跌到地上也要拣回把沙子)"的思想,只要是自己遇到了损失,无论事因是否起于自己本身,都会想方设法找人承担责任而得到利益上的补偿.4 Q3 X# Z1 w' W, G! q
3 d& y5 M( v  ~  p
道理来说,人是应该不被环境所影响,坚持自己的本质和原则,但是如果严重影响自身利益的时候就很难说了.举个例子,之前我也扶过老太,本着也是坚持做好自己的心态.但回想过来,谁知道我不会是下一个老太事件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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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0-12-19 06:5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朝廷嘴上会表扬见义勇为,却没有实际的条款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确是失职。
' z9 D7 `/ `7 [/ W  a4 K但整体的社会风气不能光怪当政者,民众自己难道没有一点责任?5 Y7 i) G# A4 |# ?* H
浮躁、短视、粘包赖、急性子、不调查清楚就怪罪别人......( q% {! e: ]4 }  l: n
当中 ...
% ?$ s5 ]9 Q2 U6 j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8 23:58
中国人已经给当政者整得没了灵魂就算有也已经3魂不见7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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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7:00 | 只看该作者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
& h5 M6 U' q. U1 u. I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 ...$ ~3 `4 E1 {8 J  O" C) j4 i5 d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担当不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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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0-12-19 09:13 | 只看该作者
只能感谢南京老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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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0-12-19 10:24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不保护施救者,那救人又有什么意义?; B- W7 C, p$ d, M! J) U3 n
国家不提倡见义勇为,那路见不平又有什么意义?7 D1 }4 ]' G0 J6 T6 L5 P& W
政党剥夺了民众的自卫权,那么自己都不能救自己还能指望别人来救吗?, E5 E: L" G; ^" P8 q- g
jason-lee 发表于 2010-12-18 22:16

: B* y( O6 h3 N1 e是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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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9 11:1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 ...3 r; p3 w6 K# ~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 e& w# {/ K& g3 a( x! v9 a6 j

3 Z8 |( V* |) u3 m/ b6 s0 x半年前看到一个案例,一个妈妈带差不多一岁的女儿去看病,在把女儿放在医院的窗台上坐着逗着玩,结果小孩坐不稳向后翻从4楼掉了下去。于是那妈妈就状告医院不关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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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2:15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社会 该好好反思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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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3:50 | 只看该作者
半年前看到一个案例,一个妈妈带差不多一岁的女儿去看病,在把女儿放在医院的窗台上坐着逗着玩,结果小孩坐不稳向后翻从4楼掉了下去。于是那妈妈就状告医院不关窗户。
3 p4 @4 w- P/ N" Gdboy 发表于 2010-12-19 11:18

7 D! L6 y$ Y9 j# @1 c这要是在美国,肯定能告赢。然后州立法规定所有医院必须关窗户装空气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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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4:05 | 只看该作者
这要是在美国,肯定能告赢。然后州立法规定所有医院必须关窗户装空气循环。
) b, H% S, i0 E  Z9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13:50
国外的医院为了防止极度痛苦的病人自杀2 s: g0 F: q8 X9 M7 b! q, F" v: y& x
只能从两边拉开,而且只能拉开一条缝隙的  勉强可以伸个头出去..* O1 l4 d" W, s' T
/ _( }: ~& [; L' s% e6 U% z
# R" @1 p8 i7 z9 Y. w
话说某天吃饭,一个小孩蹦达蹦达平地摔了,我想去扶来着,不过迟疑了一下,还是让他父母去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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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5:1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9 T+ N/ q5 ~9 F8 H5 ~# X" ~! Z; \; j5 C  ~7 r9 c) b

# f, ^+ f2 c$ _6 e& \就是这个道理- i9 |  |. Y% W5 @9 v% I, |2 z4 m' h
这样的人太多太多6 N1 s8 m* ^2 z" I5 y7 x  B8 z
什么便宜都想占,什么责任都想推& l2 _% E! r* F* V& N9 A& A- _9 U
太悲哀了" [* H; I  f1 ?  E1 L
还时不时有人以【礼仪之邦】自居1 O- d, b, S/ R, V7 q/ J
什么狗屁6 W% H+ r+ x1 d- H9 A

8 N* F% H" Z2 p% k( P- S2 }现在身边的人,好多都是作为公民的基本素质都没有了,还谈何锅铲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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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5: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15:28 编辑
  v- p1 P6 x6 ?( N+ u7 I! l: o7 u$ B6 _, Q3 Y2 A
造成现在这种社会这种风气的,锅铲党有责任,时势有责任,民众也有责任。
/ E& }& N+ w7 \- r) ~7 j$ p: D文割割掉了中国人传统的信念,却没有树立新的信念来填补空白,这是锅铲党的责任。
3 H: S( R: V+ U( h' s商业经济飞速发展,精神跟不上物质的成长,于是唯利是图、道德沦丧,这是时势的责任。
$ |# e4 W3 ~  A9 i  o奴性重,不想担责任,希望有人来领导。有了领导自己可以偷懒不动脑,出了问题又把责任往领导身上一推,这是民众的责任。
9 Q& d2 c/ ^- @0 p7 I9 |9 C; ]自强自立,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做父母的要为孩子树立端正的人生观,是中华民族自救的唯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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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1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haochen 于 2010-12-19 16:19 编辑 - l3 f3 I! w1 X$ b% ~4 p
造成现在这种社会这种风气的,锅铲党有责任,时势有责任,民众也有责任。
3 g. S( b' F2 i% ?* k( ^" T文割割掉了中国人传统的信念,却没有树立新的信念来填补空白,这是锅铲党的责任。+ y( x6 V+ D& n- [* `
商业经济飞速发展,精神跟不上物质的成长,于是唯利是图 ...
, r( r( x' E1 t% R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15:26

! Q+ W' a- r& Y难啊,按照国民性来说,一栋楼里面只要有一家孩子受的是自私自利贪小便宜的教育,别的家长都会效仿,不排除少数人洁身自好,但家长觉得什么事情短期有利可图,就会慢慢灌输孩子那些功利思想。吃不了亏的本性是根深蒂固在血液里的,而损人利己或者自私自利更多说言传身教。
8 F5 e% l! D2 ^1 R. s# d& k3 d  I/ w# N" X. q
就好像美国干旱地区的农民,起先觉得挖井使得地下水层下降太快,于是采取政府专家一类的节水生产方案,可是后来成本高了,有人偷偷的还是挖井打水用,那么一家这样做以后,大多数人都这么干了,因为谁都不想吃亏。人性都是一样的。! r9 V/ o% J1 L) l5 {4 u# [. y5 K
1 Q* j3 M$ d8 A9 C; C6 j
国家最大的责任,是没教会孩子爱是什么东西。社会道德沦丧的根源就是缺乏爱。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那段时间培养出了什么人,自己去单位里看看那个年代的人就知道了。都说外国人素质怎么怎么样,但话说回来,人家国家人渣也有,仔细分析人家的人渣,和我们的人渣也差不多,就是以让你不爽为乐,对世界充满了愤恨。消极,颓废,自私。 所谓的那些素质好的人,在他们从小接收的教育里面,很大一部分是教他们如何关爱朋友,社会,团体,以及那些底层人群,最重要的就是让与自己交流的对象舒服。简单来说就是be nice。和佛教儒家墨子之类的中国古典哲学差不多,就是为人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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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人民若是太凝聚,太真诚,很多事情就不是在掌控之中了。做老板的总是希望手下人互相斗,他才好管理。不然你们哪天集体辞职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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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25 | 只看该作者
当然了,人民若是太凝聚,太真诚,很多事情就不是在掌控之中了。做老板的总是希望手下人互相斗,他才好管理。不然你们哪天集体辞职就不好了。

# r, q5 ]# `; G) S5 L2 Z/ P% n& Z7 N
. L- `5 y) ?6 T, V: a5 T; O" V这就是帝王之术了 手下都一条心的话 老板就太寂寞了 看你们斗来斗去的多么其乐无穷啊 回头还纷纷找老板要公道  老板倍有面子
: F! X% c: [& F: A' N
. X) U1 @* H: r1 a8 {. j1 h/ s. ?2 e5 `* W. V
夹生说得对 连自保的权利都没有去奢谈帮助保护他人 那不是笑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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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33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帝王之术了 手下都一条心的话 老板就太寂寞了 看你们斗来斗去的多么其乐无穷啊 回头还纷纷找老板要公道  老板倍有面子9 z  T# h3 u2 W3 p0 _.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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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x+ N" b1 ]+ a4 _  i夹生说得对 连自保的权利都没有去奢谈帮助保护他人 那不是笑话吗" {6 Z- ~  v. T. g7 N0 P+ P
穿短裤的暴徒 发表于 2010-12-19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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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x: E7 N( K; a$ M0 i手下一条心的话,老板的卵蛋黄就被捏牢了,老板要么把他们全部炒鱿鱼换人,要么就是让他们入股,让股东们按业绩好坏来任免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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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0-12-19 21:25 | 只看该作者
不论世界如何 别人如何  我的做法依旧是看见有老头老太躺地上 我绝对离开5米之外迅速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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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0-12-19 23:12 | 只看该作者
国外的医院为了防止极度痛苦的病人自杀
" t/ n& B, ]5 {6 j只能从两边拉开,而且只能拉开一条缝隙的  勉强可以伸个头出去..
% u/ I2 [) L' B6 _+ T1 p3 |- u/ M( h

( {9 E2 \* z2 u! ^' e话说某天吃饭,一个小孩蹦达蹦达平地摔了,我想去扶来着,不过迟疑了一下,还是让他父母去扶了.
: `, W6 a3 q) O( v* ?Uther中士 发表于 2010-12-19 14:05
6 f. p$ w) D: y, q- [2 S% G

9 ~- ?" N# |* x, v2007年国庆期间某三甲部队医院的某少壮派主任在反贪局通知其“进去聊聊”后从病房16楼一跃而下,从此以后021的医院的绝大部分窗户都改造成只能打开20CM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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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0-12-19 23:5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zlm_0 于 2010-12-20 00:14 编辑
; x$ x: A' G$ A' q/ |
; V- E% ~: v# X9 zG c d统治下的“拆那”,除了金钱,已经没有伦理道德可言了!无奈!律己!大悲!期待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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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0:45 | 只看该作者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 H5 ~, C/ R+ K7 |: t
% R% I/ W. }9 j5 u0 H" b( I
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 ...
$ ]' j! w0 ?2 I1 H7 |. ^" d& Yrigge_shen 发表于 2010-12-18 21:23

9 ^& Z) J* B7 ?  Z: l- l9 ?: O2 d" _
踹你的那个人,平时做恶霸做惯了?即使踹的是肇事者,难道就可以不用负责?反正我还是那个态度:该帮忙的一定帮,但谁要想讹我的,别怪我心黑手狠!
) m+ a; K$ A) Q* U* ]) R1 x' a& `+ \. {. P% G; m7 p5 E
假如是我这样被踹了,瞧我不踢断丫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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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1:26 | 只看该作者
踹你的那个人,平时做恶霸做惯了?即使踹的是肇事者,难道就可以不用负责?反正我还是那个态度:该帮忙的一定帮,但谁要想讹我的,别怪我心黑手狠!
3 S6 J9 q6 U5 f& v. v
6 T# x# I9 A1 }假如是我这样被踹了,瞧我不踢断丫的腿!
6 d. S1 o- t9 s. a. P* njam 发表于 2010-12-20 10:45
- D( t8 K$ l5 m/ |% f7 L" F

1 W* f" W9 \1 y+ L2 {踢断了你就真肇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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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0-12-20 11:38 | 只看该作者
jam版主说得对,子曾经曰:“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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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0-12-20 11:56 | 只看该作者
社会变了,说实话,要我碰到这种事,我也要犹豫犹豫再犹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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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0-12-20 13:51 | 只看该作者
志愿者培训时候的第一课,就教到:如果有人受伤了,第一时间报警,然后陪伴并安抚伤者,等救护人员到达后和他们说明伤者的情况。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挪动伤者,更不能为伤者进行急救(无论你是否具有救护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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