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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2009年11月9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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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8 19: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2009年11月9日修订): U* U' H0 Q6 e% @" D: |3 |
  中国新闻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工作者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指导新闻实践,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守新闻职业道德,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敬业奉献、诚实公正、清正廉洁、团结协作、严守法纪,做到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0 H3 m- R6 A/ w  第一条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把体现党的主张与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把坚持正确导向与通达社情民意统一起来,把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与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统一起来,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L; @1 D- I" C$ h" Z
  1、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传播国内外各领域的信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闻信息需求,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h3 b' A  e5 v9 h6 y2 d# n+ x
  2、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把人民群众作为报道主体和服务对象,多宣传基层群众的先进典型,多挖掘群众身边的具体事例,多反映平凡人物的工作生活,多运用群众的生动语言,使新闻报道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 z  w/ `" b! @2 s1 ]  3、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正确意见和呼声,批评侵害人民利益的现象和行为,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 i; R$ X- y; n. B, q5 f3 L8 O
  第二条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不断巩固和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 n5 B- S) u2 ]9 H
  1、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动摇,着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P# K! T* k3 c" N
  2、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增强社会责任感,坚决抵制格调低俗、有害人们身心健康的内容;4 I7 X# R  i0 ^7 Z
  3、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着眼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坚持准确监督、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建设性监督;! s6 G& D, r  y( d3 ?: `2 i# |
  4、采访报道突发事件要坚持导向正确、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全面客观报道事件动态及处置进程,推动事件的妥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2 k) K  F9 f9 y3 |& m* P
  第三条 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要把真实作为新闻的生命,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报道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客观。
: l' k3 S* v) q, ?& @) K1 c  1、要通过合法途径和方式获取新闻素材,新闻采访要出示有效的新闻记者证。认真核实新闻信息来源,确保新闻要素及情节准确5 u9 ^6 D; g: H9 X
  2、报道新闻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事实,不摆布采访报道对象,禁止虚构或制造新闻。刊播新闻报道要署作者的真名;) d' ^0 {; {2 |. F8 j1 g# i
  3、摘转其他媒体的报道要把好事实关,不刊播违反科学和生活常识的内容3 _2 t3 p( h: K' {6 x
  4、刊播了失实报道要勇于承担责任,及时更正致歉,消除不良影响。
1 H( _$ w& a- a% `2 @  第四条 发扬优良作风。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品德修养,提高综合素质,抵制不良风气,接受社会监督。
" z7 N% R: B0 V6 ~* g/ g! F1 I  1、强化学习意识,养成学习习惯,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成为专家型新闻工作者;
. C6 K+ l" d6 |  2、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体验生活,在深入中了解社情民意,增进与群众的感情;. u5 Q/ T3 p( w8 R% q
  3、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行为,不利用职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新闻报道发泄私愤,不以任何名义索取、接受采访报道对象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向采访报道对象提出工作以外的要求;6 V5 I% ^4 O& i
  4、尊重新闻同行,反对不正当竞争。尊重他人的著作权益,引用他人的作品要注明出处,反对抄袭和剽窃行为;
$ L) f0 E5 ?9 M  5、严格执行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分开的规定,不以新闻报道形式做任何广告性质的宣传,编辑记者不得从事创收等经营性活动。: ?( {2 W/ J+ M. u4 o
  第五条 坚持改革创新。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做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2 U/ G& T9 A* s! R  1、深入研究不同传播对象的接受习惯和信息需求,主动设置议题,善于因势利导,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传播能力;
% c# G* H* n; x9 Z* ]/ o  2、认真研究传播艺术,利用现代传播手段,采用受众听得懂、易接受的方式,增强新闻报道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 f$ ^' E& d( Y+ @" i% Y6 y# y
  3、善于利用新载体、新技术收集信息、发布新闻,提高时效性,扩大覆盖面。
+ R3 b1 Z) s7 J" X- D7 t. {  第六条 遵纪守法。要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党的新闻工作纪律,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保守国家秘密。
  |- ?1 J2 p9 @3 M  1、严格遵守和正确宣传国家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国家主权和社会稳定;
8 X8 ~$ S: U4 B8 e) a  2、维护采访报道对象的合法权益,尊重采访报道对象的正当要求,不揭个人隐私,不诽谤他人;
' J% O- X9 G' k- F% c) P  3、维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注意保护其身心健康;
$ U% i7 ~4 o& e" T: m- d  4、维护司法尊严,依法做好案件报道,不干预依法进行的司法审判活动,在法庭判决前不做定性、定罪的报道和评论;/ s8 A( q5 |3 [
  5、涉外报道要遵守我国涉外法律、对外政策和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 Q. B0 j7 f9 j" R# _# K5 r
  第七条 促进国际新闻同行的交流与合作。要努力培养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积极搭建中国与世界交流沟通的桥梁。( ^% I; b7 q7 z9 g
  1、在国际交往中维护祖国尊严和国家利益,维护中国新闻工作者的形象;
& d7 Q4 n  Q5 Z% ?  2、积极传播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增进世界各国人民对中华文化的了解;
/ [4 s/ f* u. I- y* V8 ^9 K3 l  3、尊重各国主权、民族传统、宗教信仰和文化多样性,报道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优秀民族文化;6 I$ V" z% Z$ H2 f' B
  4、积极参加有组织开展的与各国媒体和国际(区域)新闻组织的交流合作,增进了解、加深友谊,为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多做工作。
! P0 F5 I: ?( q" T9 q5 u  附则:对本《准则》,中国记协各级会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实施细则,认真组织落实;全国新闻工作者要自觉执行;各级各专业记协要积极宣传和推动,欢迎社会各界监督。2 r6 B" P7 `2 N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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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u( t; N9 W: y( f* [) s【反击丫的鸡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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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9 10:55 | 只看该作者
很多事情,记者人还没到家,求情甚至直接命令不要发的电话就已经打到领导那里去了。更不用说发个“新闻通稿”,大家明知是假的,也得照发,没责任啊……
0 e$ U  ~( L% u) ~
- _- U: }' }/ n! t+ S: Q6 V0 M$ Q' g没有自由的媒体环境,说这些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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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9 09:09 | 只看该作者
咳咳
  I8 f4 l. D# V# A说白了
7 G0 u, H- m2 w0 v不是JZ也不是JCSS的问题
) i" m: H4 G) z. p0 }2 ^5 L是时局宣传所需- G5 @$ A9 b1 L0 s& E6 v. Y
淡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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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9 08:56 | 只看该作者
诸位牛人啊,你见过那个位面的媒体人或者媒体机构能做到以上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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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9 04:49 | 只看该作者
还会出现滴,因为JCSS都认定BB GUN是大杀器。。。( L! T8 I8 c% V1 S6 F
noxss 发表于 2009-11-28 20:25
) E9 ]% x! s: x. r

" \/ [4 V2 X, s* a( J不是大杀器,只是常规武器,只不过能正面贯穿M1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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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11-28 20:25 | 只看该作者
看看以后还有没有“百米日钢”出现...
$ w9 E% N$ U5 X* s0 W  @ariesjericho 发表于 2009-11-28 19:31

5 t! U5 ~" y, b2 W& _还会出现滴,因为JCSS都认定BB GUN是大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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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8 20:04 | 只看该作者
4、刊播了失实报道要勇于承担责任,及时更正致歉,消除不良影响。" q& M$ d! g5 K- @8 |' l- E: O* Y

, `5 v. q( ]$ Z8 W9 A# l5 A这个也很关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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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8 19:53 | 只看该作者
看看以后还有没有“百米日钢”出现...
7 C7 k6 M9 j: q/ p4 sariesjericho 发表于 2009-11-28 19:31
; J/ _+ P  w: w3 H- U) P7 F
改千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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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8 19:31 | 只看该作者
看看以后还有没有“百米日钢”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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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8 19:17 | 只看该作者
关键是这玩意没法律效力,就好像8荣8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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