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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忍睹,江宁特大车祸现场,7撞5死4伤,孕妇腹中婴儿给撞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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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 15: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bigeyes 于 2009-7-2 15:28 编辑
3 N$ b$ K" U9 M. p0 K
* v5 N3 F* n2 ?! t/ v- P司机酒后肇事,一路狂飙1400米,其中一对刚结婚的夫妻瞬间阴阳相隔,最惨烈的一幕让处理事故的交警流泪了,一孕妇当场死亡,婴儿给撞出,1男子出门遛弯,给直接撞到1辆面包车的后箱里死死卡住!
3 A9 g8 ~1 f+ F6 `( X7 I& _" r8 E% G& n# B5 U. V
视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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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09-7-9 17:05 | 只看该作者
不枪毙难平民愤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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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09-7-5 08:53 | 只看该作者
飙车和酒后都是明知道会致死的结果,还要去做,我觉得就是蓄意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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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09-7-4 20:51 | 只看该作者
TMD,就一包工头也办不了的话,那真成纸老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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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09-7-3 13:00 | 只看该作者
罪该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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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09-7-3 12:48 | 只看该作者
新闻出来了...第一次撞击是交通肇事后面的算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
% ]# U1 Z/ f& j% w5 E3 f# D5 _! v* R
顺带一提 公交自燃事件是人为,那家伙要自杀给家人看.顺带上了一堆无辜的人: j/ e' S- H+ I' w
4 U' ^8 x: e  y% G6 B) ~5 [
这两个人死TM个几百次都不能赦免他们的罪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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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09-7-3 11:19 | 只看该作者
酒后驾车的处罚不是很厉害。。
. h1 E0 s5 x$ s: v但是酒后驾车肇事的。。麻烦就大老。。。
/ |/ q5 r5 B0 p8 p* @7撞5死4伤。。重大交通事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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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09-7-3 10:49 | 只看该作者
哎 这样毙掉都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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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09-7-3 10:25 | 只看该作者
车裂了这孙子!* a8 ~, _6 O, v7 v$ S2 d& L8 D
太气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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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09-7-3 09:22 | 只看该作者
就是 偶也认为这样的处理方式不当 至少给人家遮块布吧 又不是战场上处理尸体 直接扔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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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09-7-2 23:47 | 只看该作者
终身禁驾不足以补偿啊4 f/ }/ S! p1 I" c% }
喝到什么程度了这人?
4 i1 |. _5 n) ^我不怎么喝酒,很难理解这种人5 @- d$ M/ G5 ~) p. L/ x4 V

' a. r; ?' C* w' ~明知道喝多了开车会容易出事,这几乎就是谋杀了吧?
5 R1 t$ ~$ }& _% F$ h! Q9 m8 A  O
可怜的死者,被这样抬上车,敞胸露怀,应该先入尸袋吧?因该有的尊严
! F( J8 {. t4 u7 f小时候河边捞浮尸还底下垫草席,上面盖草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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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09-7-2 23:20 | 只看该作者
酒后驾车就应该终身禁止驾车……………………因为他能喝这次就有下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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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9-7-2 23:11 | 只看该作者
酒后驾车、闹市飚车,都是明知道会有严重后果还是要做的行为,都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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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9-7-2 23:00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用什么来表达我的愤怒.....( T" ~. c) p" _* S; ^4 s; m( M$ U
婴儿都给给撞出来了..+ M/ J6 G1 v: Q- f' N$ I
那段视屏不敢看,看见小孩子出事我就鼻子酸酸.况且还是个没出生的....1 t% Q0 ?2 `3 q/ k* l2 ]$ V
我们这里前两天被泥头车压死一个3-4岁小女孩.头部只剩下辫子了..问题这已经是深圳今年 ...
/ g, m, O  p3 R笑何有 发表于 2009-7-2 04:14 PM
4 N- P& ~5 W1 q* u6 O
不是吧?又来了?我记得前一阵子还狠抓泥头车的,现在又开始猖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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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9-7-2 22:55 | 只看该作者
新闻这几天在详细报道,这事在南京民愤极大,ZF估计怕出事,新闻背景跟进较快。估计那畜生会判到10~20年。MD恨不得将它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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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9-7-2 20:1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鸟人喝点酒, 那个孕妇可倒了霉了,这样的司机就应该活活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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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9-7-2 19:56 | 只看该作者
这种人就应该灭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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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9-7-2 19:36 | 只看该作者
处理遇难者遗体的方式欠妥   
7 b/ V5 k, I3 w  d1 B: n1 w5 k应该保护现场 等取证后 由殡仪馆车辆运送   ; z+ \) t# \) N( }- ^* H( t, x4 n
这样的方式是对遇难者的极大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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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9-7-2 19:20 | 只看该作者
忠心希望那个未出世的宝宝能够在天堂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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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9-7-2 17:53 | 只看该作者
那你看了HK的法律不得哭死........
$ g1 p7 j( ~0 v! }  i# C拉11 发表于 2009-7-2 17:41
% W: F- H% ?" j; m$ E# S
' V# y1 r  V, M/ \" `
貌似以前也比较轻
3 o2 g+ r0 W6 \- b9 _5 b
& j" q8 v7 f; P2 V% ]在香港,最新通过的酒后驾驶条例,赋予了警方更大的权力任意抽查车辆,要求司机做酒精呼气测试;而且,若测试结果超标,初犯者至少停牌三个月,并要强制修读驾驶改进课程,而最高刑罚则可监禁三年。而我们国家,对于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也有相应的行政处罚,但是并没有刑罚措施。而且,即使是行政处罚,在实践中也很难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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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9-7-2 17:41 | 只看该作者
醉酒驾车居然不终生禁驾也算一特色
) g1 X  p5 i4 o6 H+ a2008 发表于 2009-7-2 17:33

( k; Q$ @: F8 e& F9 m+ \( a3 D! I$ H& i! R7 v
那你看了HK的法律不得哭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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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9-7-2 17:33 | 只看该作者
醉酒驾车居然不终生禁驾也算一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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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7-2 17:28 | 只看该作者
关键是现在中国相关法律弹性太大,用危害公共安全罪就可以办死这厮,如果家里做了动作只用交通肇事罪那估计三五年就出来继续撞人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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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7-2 17:05 | 只看该作者
肇事年年有, 今年特别惨... 最可怜那一死两命的. 5 A; k6 Y; c2 k
可叹, 驾照人人能考, 但偏偏最重要的一项无法考核, 那就是人的道德素质.
5 K$ x+ B+ }+ z0 j+ z& I怎么就不重判, 死判几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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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7-2 17:04 | 只看该作者
肇事者是个包工头,不是南京本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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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7-2 17:03 | 只看该作者
{:3_122:}鄙视酒后驾车的……- n! ^- H1 K* L; g3 _
不知道这家伙是不是也死了?如果没死的话 估计完全按照法律规定来办的话 判不轻他。这罪过太大影响太恶劣了……我记得有个说法是他当时还很嚣张的说:“不就是赔点钱么!”{:3_123:}太嚣张了……& [4 q& O. i- c# N- z$ g
' h3 r( p4 L4 j
估计又一个从严从快办理的案子,向国庆六十周年献礼。- ?0 j  ?3 d# o- |
# ?" u' J9 ~7 C9 W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d3 X) B8 H) g: a
国内对于酒后驾车的处罚不是很厉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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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 16:49 | 只看该作者
酒后的 就应该活活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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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7-2 16:38 | 只看该作者
同事亲眼目睹,的确很惨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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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7-2 16:1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笑何有 于 2009-7-2 16:16 编辑
: W( v% \) u) e; @/ N1 x  W6 q
" [8 O3 s* X$ I$ Y6 ]; m不知道用什么来表达我的愤怒.....9 P) v- Z8 Y  z+ [
婴儿都给给撞出来了..
; o' j3 c4 x+ ^, ]+ {9 Z那段视屏不敢看,看见小孩子出事我就鼻子酸酸.况且还是个没出生的....
7 l. z' k: m: t+ ?% r2 M& Q  f我们这里前两天被泥头车压死一个3-4岁小女孩.头部只剩下辫子了..问题这已经是深圳今年的第9起同类事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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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7-2 16:08 | 只看该作者
比拿黑X还阴险,比折凳还好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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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7-2 15:40 | 只看该作者
短裤兄,一路狂飙1400米,不是指只开了1400米,而是司机从撞人到被出租拦住。
9 F3 @( F. Y, s- C) E1 V" {  u5 P不管记者有没有夸张,总之这个司机该死!该凌迟处死!! z7 _! ~+ O. w) Y) |2 A
视频中一个旁观的说车速上到100迈!: H' A) ^( T: d1 z- Q
关键是司机醉酒驾驶,血液中酒精浓度接近醉酒标准的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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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9-7-2 15:32 | 只看该作者
一路狂飙1400米" Y! `0 }8 l; ?% M7 p; }
3 T% j8 G* _; h  m) ?
好点的车才换到3档+ w) }$ D+ ?3 ?# P7 |; o
( A1 p0 c5 D& x% {% Y' g
换个冠军跑跑也就4分钟的事
8 K/ I' k- A: M1 E
6 N8 O! C; Z7 l/ \# Y& G撒叫一路狂飙
/ |4 E2 _' i, h1 o. O" l1 X, `
6 e( u0 W+ x: I- b  ]* e记者不死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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