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军迷收藏1594件枪支散件获刑3年

[复制链接]
查看: 715|回复: 23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3-10 20: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军迷收藏1594件枪支散件获刑3年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0日01:28 京华时报
5 `$ ^$ Z: ~9 y+ P& S, A# P3 E  r( \+ C" f
军迷收藏枪支散件获刑3年 制图 黄闵

7 B! y, p8 z8 _, ]* i  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贾某因为爱好收藏枪械,在自己的暂住地储存了上千件各式枪支散件,而且均为组成制式军用枪支的必备零件。日前,贾某被海淀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o8 g' _. h4 [* N% o3 W. f
  30岁的贾某从小热爱军事用品,枪支、军服、刀具都是他收藏的宝贝。3年前,贾某把从各地收集来的枪支散件放在淘宝网上公开拍卖,并因此结识了不少有着同样爱好的发烧友,大家也经常相互交换一些藏品。
4 u  b# L% A( Z. o! i- @  2007年2月1日,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在贾某的暂住地海淀区颐和山庄紫霄园内,起获五八式、七七式、五四式、八一式等制式枪支的弹链、弹夹、弹鼓等散件共1594件。
0 s+ V6 ?5 r1 U! z0 X  法院审理认为,贾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在暂住地非法存放大量枪支散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贾某非法持有的枪支散件均为组成制式军用枪支的必备零件,这些散件虽然自身不成系统,不能组成一只完整的枪支,但可以与其它枪支零件结合后组成完整枪支,因此具有社会危害性。
6 ~8 m- O  N+ E* d) k' }7 G  此案主审法官介绍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30件枪支散件就合计为一把枪支,在贾某家起获的1594件枪支散件相当于53把枪。鉴于贾某持有的枪支散件主要为弹夹、弹链、弹鼓等枪支的非核心部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较小;而且社会上确实有一些军事爱好者收藏枪支散件和商家出售散件;贾某也并非是制造、储存、买卖、运输枪支散件的源头和窝点;此外也考虑到贾某认罪态度较好,因此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 B) k9 R9 X( L3 Y; h+ q* j0 M* `! _
3 s9 C, I/ `* j4 j9 Z! }* e: N# w9 I3 q

8 F/ P# U! O7 X4 K# S" \/ l* ^6 G" M+ ?1 [. P( f; E/ V
http://news.sina.com.cn/s/l/2008-03-10/012815110308.shtml
分享到: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2
发表于 2008-3-10 21:21 | 只看该作者
海洋法又来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08-3-10 21:34 | 只看该作者
关键是到处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8-3-10 22:15 | 只看该作者
谁让他到处卖了。也不能说他不低调,也可能真是个法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8-3-10 22:20 | 只看该作者
海洋法加法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8-3-10 22:24 | 只看该作者
可怜的人,我只能这么评价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8-3-10 23: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fisher 于 2008-3-10 21:21 发表 : a! Y) w* c& V6 t  v* ~6 P% e$ V$ {
海洋法又来了
1 o: Q, ?3 T0 e; g' I# L
( x. r* E" Z9 `* U2 v
% {' ~% @4 b; ], I2 j( c5 B, v! Y
你的意思是这回判轻了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8-3-10 23:26 | 只看该作者
咱们是大陆法系$ j; _7 q3 l3 d. K
只不过是有自己的司法解释的4 k  Z# }& u6 M% f; s* j% b
海洋法是海洋上的法律,而且也没有海洋法系,法系有2种。1,大陆法系、2,欧美法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8-3-11 04:03 | 只看该作者
我有一个3百多发的弹链不知道法官大人会不会拆散了算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8-3-11 04:26 | 只看该作者
我只想说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08-3-11 04:26 | 只看该作者
海洋法就会帮你拆散了算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08-3-11 07:19 | 只看该作者
自从孙志刚死了以后我就对现在的ZF和法律没有任何信心与好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08-3-11 09: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qzhqs9 于 2008-3-10 23:26 发表
3 @6 D% c1 ^0 s) ^1 n$ v8 Q0 ~$ _咱们是大陆法系
- r% n% u! J8 _& k' Z% i只不过是有自己的司法解释的7 f: F  K/ O! C0 w- w
海洋法是海洋上的法律,而且也没有海洋法系,法系有2种。1,大陆法系、2,欧美法系。

3 A% \3 P3 y8 u4 G1 m) {# j4 C7 ~
, H& {8 Q5 B8 Y; s5 p) [7 c' J你丫整得跟法学博士似的~挖卡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08-3-11 09:55 | 只看该作者
司法解释理论上讲应该是从属于法律的' i- D. t5 O* K8 [& }, z

! C# h9 [# s+ e' z1 l- k结果在这个星球上只有一个国家5 S- b. V5 a1 Y7 O% w

9 }' C$ }8 C/ Y" k7 o那里司法解释成了兜底性、堵截性规定% S& B- {! f2 H; T. I  E8 ~

: o% F' ^: H% Y. g7 @非常牛叉% M( T2 z. L: V' M7 `, r
' k, Q# ]& Z' Z' u" a3 W
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08-3-11 11: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qzhqs9 于 2008-3-10 23:26 发表
& F0 B; C- h$ R- U6 f& K: ]/ u: j6 _咱们是大陆法系
# w( ]4 p* Y: f6 Q8 d9 m2 c- S只不过是有自己的司法解释的, ~0 D0 W7 F, y6 w. F3 I( H& `9 w
海洋法是海洋上的法律,而且也没有海洋法系,法系有2种。1,大陆法系、2,欧美法系。

! Y6 H) N& C5 @0 n, A5 k4 e3 F2 Q; c6 [. r
明白我的意思就行啦,抓字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08-3-11 11:50 | 只看该作者
海洋法=海盗法则?3 y4 H7 p/ ^. i4 R5 m
连弹鼓、弹链、弹匣都可以按“30件散件拼一支枪”来算,海洋法大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08-3-11 12:55 | 只看该作者
让丫卖!活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08-3-11 13: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jiangpig 于 2008-3-11 09:46 发表 ' v# e% W- d3 C! S: v5 M/ n
0 K5 R& i( T5 f# I! g

9 H8 g6 G* J+ d3 I+ ^9 d; G9 D+ l+ Q你丫整得跟法学博士似的~挖卡卡
( P! S1 i, B/ d' a1 F. S6 F
0 a& |+ [7 d. i
跟LP学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08-3-11 13:47 | 只看该作者
枪支散件?怎么个散法?是不是上面的柳钉也算捏?如果有个拖拉机上面的柳丁能装在81杠上面是不是那个拖拉机当坦克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08-3-11 13:58 | 只看该作者
拆到不能再拆了吧6 W  ^: V' y5 y; ?; d; R: c
护木劈成牙签估计就8算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08-3-11 14:12 | 只看该作者
大炼钢时代回归...这家伙可能会把东西全都溶了...制造军舰去...8 b4 g1 H/ J: G
% f3 l9 c8 _+ J  o, Z/ X
     到时候他丫的就直接枪毙...罪名是:藏匿可造军舰的材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08-3-11 15:24 | 只看该作者
靠!问题是我一直都不明白你的意思啊~~~~8 B7 X. B. Z0 M3 _; F" S

& c  s( e4 N) y& d+ Q, _, S$ @政府就是政府跟什么法有关系吗??那些都是道具,你们也都老大不小了,怎么还这么傻X啊~~~~# f2 y8 Q* n8 f
* r/ Y' s4 k% l' ^2 u
每次一看你们跟这瞎BB就来气!!!
' B% E0 m5 g9 W
0 X% Z; g9 C: j挑战政府就是自寻死路!
$ r9 j- V* I! z
6 _% V1 ~" L2 T: k( A+ V4 _, u没听过有个专有名词叫“人民明猪砖正”吗!4 f, P( ]0 j/ [/ t( Q1 }

* |- B+ ~2 ^" U! j2 s& H. M  X跟政府不能保持一个步伐,就砍去自己的双腿好了,想在这个和谐的国家过安稳的日子你就要懂得这些否则就开路!喜欢去哪都成,走的了那是本事否则就好好待着,是龙你得好好盘着,是虎你得老老实实爬着!滋毛乍刺就等着挨砖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08-3-12 17:35 | 只看该作者
收几十件原装军品,类似衣服什么的,会不会算私藏军人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08-3-12 20:15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法律是否会影响到配件呢?+ f& F* [, v* a# S" G' g7 P
比如BB狗的金身,外管,托,弹夹,甚至内部的弹簧,尾顶,等拥有者,数量众多的话,是否会被判定为,非法持有大量仿真枪罪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作战两千(COMBAT2000)成立于新世纪2000年,COMBAT2000品牌秉承精益求精的态度,以诚信为宗旨,力求获得广大用户的拥戴及所有合作伙伴以及供应商的支持。

联系我们

  • 地址: 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大道起云路1号视联电子科技园A栋711室
  • 电话: (am10:00-pm17:00) 400 602 2000
  • 传真:+86-20-8231-1913
  • Email: sales@combat2000.com

分享到

新加入会员

© 2001-2013 COMBAT2000论坛.粤ICP备14001821号  Powered byDiscuz! X3.2 Licens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