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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迷收藏1594件枪支散件获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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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0 20: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军迷收藏1594件枪支散件获刑3年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0日01:28 京华时报 4 Z/ R: g8 ?# M/ `, f* b"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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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迷收藏枪支散件获刑3年 制图 黄闵
. {+ B, p& @& ~, x5 w; A
  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贾某因为爱好收藏枪械,在自己的暂住地储存了上千件各式枪支散件,而且均为组成制式军用枪支的必备零件。日前,贾某被海淀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 y6 U  h# ~9 |& l* }  30岁的贾某从小热爱军事用品,枪支、军服、刀具都是他收藏的宝贝。3年前,贾某把从各地收集来的枪支散件放在淘宝网上公开拍卖,并因此结识了不少有着同样爱好的发烧友,大家也经常相互交换一些藏品。) c" K- F: R$ ?9 D/ J5 x
  2007年2月1日,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在贾某的暂住地海淀区颐和山庄紫霄园内,起获五八式、七七式、五四式、八一式等制式枪支的弹链、弹夹、弹鼓等散件共1594件。
  G# w  I6 P' h( r  法院审理认为,贾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在暂住地非法存放大量枪支散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贾某非法持有的枪支散件均为组成制式军用枪支的必备零件,这些散件虽然自身不成系统,不能组成一只完整的枪支,但可以与其它枪支零件结合后组成完整枪支,因此具有社会危害性。1 ^; x0 P8 J! k& x. ^
  此案主审法官介绍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30件枪支散件就合计为一把枪支,在贾某家起获的1594件枪支散件相当于53把枪。鉴于贾某持有的枪支散件主要为弹夹、弹链、弹鼓等枪支的非核心部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较小;而且社会上确实有一些军事爱好者收藏枪支散件和商家出售散件;贾某也并非是制造、储存、买卖、运输枪支散件的源头和窝点;此外也考虑到贾某认罪态度较好,因此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x0 ?9 W" D" H( m, ?0 C, ]
: H7 U) R( r' M2 C4 z9 ]* ^5 z, l

. B+ n! D8 m8 t6 j6 K* m& y4 v- }5 M+ D% T6 ?" E/ r  v& C
http://news.sina.com.cn/s/l/2008-03-10/0128151103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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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0 21:21 | 只看该作者
海洋法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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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0 21:34 | 只看该作者
关键是到处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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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0 22:15 | 只看该作者
谁让他到处卖了。也不能说他不低调,也可能真是个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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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0 22:20 | 只看该作者
海洋法加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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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0 22:24 | 只看该作者
可怜的人,我只能这么评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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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0 23: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fisher 于 2008-3-10 21:21 发表 " f' D" ]9 L& G4 c
海洋法又来了

* R; x$ a, q0 h. I# `9 a5 Q9 @. x  O* R) p! o) g

  E' d1 t8 `3 S( z0 \你的意思是这回判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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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0 23:26 | 只看该作者
咱们是大陆法系+ l' n& ~6 F7 @- e# L! h# x
只不过是有自己的司法解释的( Y) L8 t9 e0 _9 _
海洋法是海洋上的法律,而且也没有海洋法系,法系有2种。1,大陆法系、2,欧美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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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04:03 | 只看该作者
我有一个3百多发的弹链不知道法官大人会不会拆散了算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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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04:26 | 只看该作者
我只想说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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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04:26 | 只看该作者
海洋法就会帮你拆散了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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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07:19 | 只看该作者
自从孙志刚死了以后我就对现在的ZF和法律没有任何信心与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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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09: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qzhqs9 于 2008-3-10 23:26 发表
) w( g9 R/ [' S5 D" P咱们是大陆法系( I7 h$ S4 H- M5 M5 T( D
只不过是有自己的司法解释的
% ~; s" C# a  B$ u海洋法是海洋上的法律,而且也没有海洋法系,法系有2种。1,大陆法系、2,欧美法系。
1 T/ d) B1 Y9 V" ]* O1 A) \# ]9 D4 O% s

8 d( K1 y% l, W你丫整得跟法学博士似的~挖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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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09:55 | 只看该作者
司法解释理论上讲应该是从属于法律的6 Y2 c, `% s9 I0 h+ _8 \
  `; z" n! z8 q
结果在这个星球上只有一个国家3 c' w" G( R2 S- [$ k

8 G+ ^! P5 i' j, O" ^! Y4 j那里司法解释成了兜底性、堵截性规定3 r3 f+ o6 C  x- |8 }4 ]2 O
, S+ L$ u3 J* D9 J
非常牛叉6 l0 m& d# b: P. R* K; ^$ m

, f8 w1 P, y, F$ d  i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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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11: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qzhqs9 于 2008-3-10 23:26 发表
& r5 p# @1 U" R/ U; n$ W5 ~$ i咱们是大陆法系% A: t/ s. ^/ i
只不过是有自己的司法解释的
* N3 \; _* w; v" M海洋法是海洋上的法律,而且也没有海洋法系,法系有2种。1,大陆法系、2,欧美法系。
! H  U+ a9 i0 E' v* n- N

# U0 H1 x* ~0 l0 \& h1 e6 Y明白我的意思就行啦,抓字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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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11:50 | 只看该作者
海洋法=海盗法则?
) a2 ]2 i2 T: @1 l, n0 R, ~- ?连弹鼓、弹链、弹匣都可以按“30件散件拼一支枪”来算,海洋法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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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12:55 | 只看该作者
让丫卖!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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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13: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jiangpig 于 2008-3-11 09:46 发表 # e6 t# a9 t% O2 L
& t4 ~7 n* C2 Z0 R4 a0 z

, s9 |6 A& ]2 t# }你丫整得跟法学博士似的~挖卡卡

, c5 |& M! c2 o5 s0 f% @( b$ f, ]/ L
, _7 I9 g, Y0 i. _. Z6 R跟LP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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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13:47 | 只看该作者
枪支散件?怎么个散法?是不是上面的柳钉也算捏?如果有个拖拉机上面的柳丁能装在81杠上面是不是那个拖拉机当坦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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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13:58 | 只看该作者
拆到不能再拆了吧, A5 u! ~* Z6 |* r
护木劈成牙签估计就8算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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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14:12 | 只看该作者
大炼钢时代回归...这家伙可能会把东西全都溶了...制造军舰去...
( }/ J0 [" ~6 }* ]1 C  G
* k1 O8 ?- R. J1 I2 ?0 L4 ]     到时候他丫的就直接枪毙...罪名是:藏匿可造军舰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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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15:24 | 只看该作者
靠!问题是我一直都不明白你的意思啊~~~~
* j: K& L( h6 J+ A( ^" o" V; N4 D+ b, ^5 y
政府就是政府跟什么法有关系吗??那些都是道具,你们也都老大不小了,怎么还这么傻X啊~~~~. L7 ]+ A& P- ^5 v) f8 j3 ]

; c1 B  ~& y/ W! F' Z/ I每次一看你们跟这瞎BB就来气!!!1 ^% [/ Q6 }2 y. D. `; N

6 H# |8 H: @1 m- X挑战政府就是自寻死路!5 T7 V* A( M; P

, H1 h& p8 B7 ^4 ~/ F没听过有个专有名词叫“人民明猪砖正”吗!
' V$ @7 O4 V+ P( L/ y0 d; |: N5 ]( x  T5 d
跟政府不能保持一个步伐,就砍去自己的双腿好了,想在这个和谐的国家过安稳的日子你就要懂得这些否则就开路!喜欢去哪都成,走的了那是本事否则就好好待着,是龙你得好好盘着,是虎你得老老实实爬着!滋毛乍刺就等着挨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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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2 17:35 | 只看该作者
收几十件原装军品,类似衣服什么的,会不会算私藏军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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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2 20:15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法律是否会影响到配件呢?7 S5 B! |9 v3 r7 b1 N0 u2 K
比如BB狗的金身,外管,托,弹夹,甚至内部的弹簧,尾顶,等拥有者,数量众多的话,是否会被判定为,非法持有大量仿真枪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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