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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老人小区内跌倒 20分钟无人扶不幸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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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8: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老人的尸体用被子盖着,家属在旁边守护。南都记者乔彦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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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冷漠了,如果有人及时将他扶起来,老人也不至于惨死!”昨日下午1点多,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村,78岁的**组织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20多分钟后,儿子肖先生外出时发现,老人孤零零趴在地上,额头磕破流血,鼻子紧贴地面,已没有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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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M: Y, t3 F  e5 I肖先生质疑小区保安见死不救,老人摔倒后活活被憋死。益田村保安部负责人解释,不是他们冷漠,只是害怕承担责任,确实不敢前去搀扶,当时他们没有拨打120,但是有保安亲自跑到派出所叫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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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帮他翻个身 或者都不至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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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T0 Y0 e+ x  h1996年建成的益田村是深圳最早期的公务员小区。目击者称,昨日下午1点半左右,一名70多岁的老人想在小区里的石凳子休息,可能雨天路滑,一下子跌倒,整个身子趴在地上,脸部朝下,有过来群众发现后无人敢前往搀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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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R# w1 ~- C9 U% b1 I“我恰好在窗户里,看见路人将老人围了起来。”这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目击者回忆,由于担心惹事,他没有下楼,以为看见的人会拨打120报警,自己也就没有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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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 x; f, E& X4 o& w+ u老人的儿子肖先生称,他的老父亲今年78岁,是深圳**组织部的退休老干部。昨日下午12点多,老人外出购物,下午1点20多,回到小区,摔倒在地后,小区保安和路人都没有通知家属或拨打12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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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先生说,下午1点48分左右,他外出办事,才发现老父亲趴在地上一动不动,面部朝下,额头上流了很多血,鼻子紧贴地面,根本无法呼吸。他当即拨打120报警,下午2点1分,医院的救护车赶来,抢救半个小时后,宣布父亲死亡。肖先生认为父亲是由于呼吸不畅,活活憋死的。他质疑小区保安见死不救,哪怕将头部翻起来,父亲也不致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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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没打120,但叫了警察; {* E, l2 W( }5 C- F)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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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4点多,南都记者到达现场,老人的尸体被一床被子包裹着,放置在事发的凳子旁边。进出小区的业主浑然不知,根本不知道旁边就是一具尸体。“没有啥好看的,就是一个老人摔死了。”看见有业主凑上前去,小区保安将他们劝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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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k5 ~9 x7 f6 K现场的保安介绍,他们都在下午1点到2点钟交班,事发时正好在这个点上,人手上比较紧张。当时他们发现老人摔倒后,就赶紧过来察看情况,但他们不敢动老人,只好拨打110报警。但警察半天不来,他们就只好去派出所亲自请来警察。保安们称,事发比较突然,他们也没有留意老人是死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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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a2 y- i" t益田村物业管理处相关人员则称,保安在事发之地没有固定岗亭,也没有监控录像,老人摔倒以后,有两名女子马上发现,她们在场大叫,大堂的保安听闻后,立马赶了过来。保安担心承担责任,就没有搀扶,就直接去了派出所。保安以为那2名女子拨打了120,就没有重复拨打,等到保安回到原地时,老人的家属已经在场。5 Z/ h  q, q$ }* c6 l, J

. \; D% b0 A4 ?3 z1 N“我不认为我们见死不救。”保安部负责人否认家属的指责,称保安们已经尽力了,如果保安触碰了老人,老人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他们就说不清楚了。/ y; t% j0 S3 E) _' q

  A0 u, z7 w. J: Y1 J* @# j& r昨日,福田警方回应,小区保安确实报了警,也有保安专门跑到附近的派出所,带领民警前往现场,但为时已晚。而深圳120接线员告诉南都记者,他们只接到了一个120报警,时间在昨日下午1点50分左右,按照时间推算,应该就是老人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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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qq.com/a/20101216/000668.htm?pgv_ref=a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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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8:5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已经没有语言来表达我的感想了。。。。。但愿这个社会还是好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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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16 | 只看该作者
南京老太事件遗祸深远啊!好人都不敢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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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1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8 19:40 编辑
: b. Y: J6 r& }
7 k; A3 Q5 _2 n: I6 }; q! [. m. I一次次做好事没好报的新闻,让有心做好事的人寒了心,让无心做好事的人有了借口。
$ |- X! u& X2 V4 v& o  l  u/ G# b现在的天朝社会空谈仁义,却义利分离,做好事得不到好处反而会倒霉,谁还会做好事呢?# H/ A+ H! G: U1 N( H
失之中华,存之四夷,这个道理中华民族很久以前就知道了,可现在失落了,在邻国那里却得到了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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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一篇文章:3 D5 z) k" V: H0 t8 A, N
阿常 的 “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
# l' k( g; t0 \  L% G. u( Z; g  今天整理书房,无意翻出《吕氏春秋》,发现上面已经落满灰尘。前几年购得此书时,随便翻了翻,就束之高阁了。
9 b# q, ?- \. V& @8 S2 o今天取出,没想到让我爱不释手。我发现:有些书真的就像白酒,越放越有味道!  0 Y5 [6 n3 z+ x4 f6 j
/ \) Q6 M+ s! K0 \% Q" _0 f
在此书的《察微》篇里,记载有“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的故事,读后让我感慨万千!
9 d/ l) J/ O; d& U讲给爱人听,发现她两眼只放光,像发现新大陆。
% s; r' e  J, Q+ i% @) |$ L) T# F, T, B0 k1 n% a7 K
何以如此?容我慢慢到来。先请看看原文:
1 u. O" J6 s7 [% x8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 v# M( g3 y, t. L' C( f& f
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6 L) d* R: `2 I
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V* T5 j* t  n$ s& P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
/ ^$ X+ E+ f/ E' Y' n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
2 V: h# V2 k* I) d! U+ H2 k5 H7 i( J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 X3 h4 g. W9 Y- P

# {5 C& ?9 s5 |' |看不懂?没关系!大致给您翻译一下:
/ ?* D1 k& Z+ \! q1 w1 j7 S, _; _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的,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5 P& L$ ~6 x9 R' u
有一次,孔子的弟 子子贡(端木赐)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6 L7 W7 k. Q  f! {0 |
孔子说:"赐呀,你采取的不是好办法。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5 M0 Q* @+ A# `& a
你如果收回国家的补偿金,并不会损害你的行为的价值;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钱,别人就不肯再赎人了。/ |- t/ @4 m- G' m
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 ~/ n& l6 l- z* o5 j: P+ s# C1 n
孔子说:"这下子鲁国人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5 o$ J7 w% m: A, N( ?: D2 S
孔子能从细小处看到结果,这是由于他对事物的发展变化观察得远啊。
5 U2 B( \8 g: y7 L
3 e- u9 B$ l( W2 j4 n' k6 b7 [  j这就是所谓“子路受而劝德 ,子贡让而止善”。从这一表扬一批评中,我不得不佩服孔子的睿智和高明。 - S* @. G; j  f7 J

9 ~8 B$ D6 u/ ?# z孔子认为,大多数人没有子贡这么巨大的财力,无法不在乎这笔赎金,因为如果白白付出这笔赎金,他自己的生活就可能受到重大影响。
6 D7 O- |) O+ Y% a/ \/ I8 ^而如果不能取回自己代付的赎金,那么即便看到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机会救同胞出火坑,大多数人也会放弃为本国同胞赎身。 " x2 D; y4 o2 l9 p/ e6 i1 x7 C& G

- g, C* D5 O$ B/ N- ~其实,子贡的“高标道德”把原本平淡无奇、应该人人都能够做到的道德,超拔到了大多数人无法企及的高度。% p4 J' x# k1 [, E5 a* v  O
既然“道德”标准如此之高,那么本来符合道德的代偿赎金后的收回赎金,现在就变成“不道德”的了。
+ x1 e/ ~! ~7 x/ D0 i因为“道德舆论”会对收回赎金的人说:你什么也没有付出,算是做什么好事?跟人家子贡比比,你简直就是个自私自利的人!  O* Y7 \9 L  T. n, \- w
——任何人不妨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你做了一件为奴隶赎身的大好事,得到的却是“自私自利”的评价;
* v% n: {; t. N! }+ g8 g如果你做了一件合于道德的善事,得到的却是“不道德”的恶名,你还会去做吗?( j* D. ^: W8 k' s4 E9 _! m5 L
你当然不会做,而是开始跟着“道德舆论”说。这也许就是孔子批评子贡而表扬子路的原因吧!
1 C$ a0 X# B, C3 f" V" L1 t( a2 m5 a" s) Y# I" T4 T
事实上,鲁国那条代偿赎金的法律,立意极好,它的目的是让每一个人只要有机会,就可以惠而不费地做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 b% _/ m) _% ^1 ?( `9 e
即便你的财力连预付赎金都做不到,也应该去设法借来赎金为同胞赎身,因为你不损失任何东西,只需要付出同情心。5 h9 \  e! X/ W2 V* n* q5 g
道德的目的并不是要任何人去做损己利人的重大牺牲,而是乐于做无损于己但却有利于人的好事。 5 n2 v. |" P' j* s6 y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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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又想起来东邻日本的一个习俗——对拾获他人丢失物品并归还者,失主应该给予10%的酬谢。$ N9 Y$ }8 x" e4 V) t
乍看之下,似乎道德沦丧,拾金不昧居然没有得到提倡。7 h; C# i6 ]1 i1 i' i
可是,仔细想想,是在日本丢失东西的人挽回损失的可能性大呢还是在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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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 l) R# f! B! t, I2 l说下我在日本的亲身经历:在外面掉过两次钱包,都在掉钱包附近的车站找回来了,东西一点没少。
* g3 K* H  H0 \' W- u- t而有次在打工的工厂更衣室却丢了钱包,仔细观察发现是一起打工的上海留学生给偷了,他赖不掉只好说是当时缺钱一时糊涂,有钱后还我,请不要报警。
; e% w4 j. }  r" j6 x+ O8 f  C. p我原谅了他,给了两个月时间让他还钱。如果我没发现是他,这钱包也丢得不明不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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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35 | 只看该作者
做好事大多没好报的报道确实让人怕,前段时间和朋友在深圳彩田路路边停车等人,期间一个大概2岁多小孩的小孩从我们车尾处冲出马路.......一个30多40左右女人在后面2,.3米后面追,当时我和朋友都不敢去拦,真的是怕负责任...幸好最终没事(彩田路是深圳一条主要的主干道之一),要不估计也要恶梦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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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23 | 只看该作者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 r3 L" g! I" J2 V3 `

2 v4 y& ]9 m* S( ?6 J. S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想什么,直接上去制止了保安,然后按照急救的标准流程开始检查老太的状况,结果老太的家属来了以为我是肇事者,冲上来啥也没说先一脚踹到我头上了(当时我是蹲着的),要不是周围还有其他目击者,不知道接下来还要发生什么事情。这样的社会风气下,谁还敢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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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cloudy 于 2010-12-18 21:29 编辑 & |$ X; p" ]1 B4 W- F! X1 m5 O
2 h$ d' y& r0 ^' |
连小区保安都怕惹事上身,国内做好事被黑的太多了,大家都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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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53 | 只看该作者
唉,媒体也起了推波助澜的坏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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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16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不保护施救者,那救人又有什么意义?  }+ T! R% V  l' l
国家不提倡见义勇为,那路见不平又有什么意义?& z, H: a9 u/ z
政党剥夺了民众的自卫权,那么自己都不能救自己还能指望别人来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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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35 | 只看该作者
政权大于仁拳的国度里这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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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54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触碰了老人,老人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就说不清楚了”。" K4 `# k. i8 ^! N* j0 ~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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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3:37 | 只看该作者
一句話,世界已經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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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3: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00:05 编辑 : M* S6 N$ n+ I) _: I7 e) V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 G+ j- u2 h# `*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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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 ...
$ v" K1 b4 {* f( W5 q  yrigge_shen 发表于 2010-12-18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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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朝廷嘴上会表扬见义勇为,却没有实际的条款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确是失职。9 Y/ `4 o7 K5 c+ _$ V
但整体的社会风气不能光怪当政者,民众自己难道没有一点责任?0 L9 w4 B- [4 i$ ?1 `) m) I
浮躁、短视、粘包赖、急性子、不调查清楚就怪罪别人......4 _% B( T1 I: N! q, z, w6 f3 z
当中国的民众真舒服啊,不管自己堕落到多么下贱,只要把责任原因都往锅铲党身上一推,就可以理直气壮的继续堕落下去了。2 U4 `- i2 J1 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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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每个社会在高度成长期,精神建设跟不上物质成长速度时,都会有一个迷茫胡乱的时期。9 p- ]/ k2 A1 b* \0 j
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日都有这种时期,时人也会概叹世风日下,人们只会追求利益,不通人情。
/ y+ S* @! C2 C当物质成长趋于稳定,浮躁之气渐缓,人们就会把注意力转为精神建设,恢复成长期破坏的人文和环境,这是工业经济高速成长的必经之路。) J# N) A9 {$ L& Q" k9 h
当政者应对得法的话,可以缩短这个时期,现在锅铲党做得是有不足,但环境时势还没到追求精神建设的时候,就算民众自己也不能放弃追求利益,最多是嘴上喊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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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12-19 00:39 | 只看该作者
家属:帮他翻个身 或者都不至于死, h' y" D# P5 W0 \) z8 q+ A
8 ?8 V1 n) P4 Y7 H1 X
是吗?如果有人扶了,家属也许不是这样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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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会不会说扶了之后20分钟就死了,如果不扶或者都不至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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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00:52 编辑
7 w  i: K) x+ f: b+ p0 d5 n+ W+ l' E& F8 Q) _0 k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 i6 R4 O8 [9 F5 \) I
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谁呢?( p7 ^4 q2 d1 y7 Z2 ?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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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50 | 只看该作者
要是我遇到老人倒在地上,我就陪他一起躺着,直到有人来拉我们为止,o(︶︿︶)o 唉,没有办法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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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1:32 | 只看该作者
一句話,世界已經變了............
3 w' I5 `" f8 j7 ?9 |& i* d东方蜘蛛 发表于 2010-12-18 23:37

/ w" p: O8 w( [! w% L5 s/ {" ~
  ]' I1 _1 Z7 I0 K) c說世界的話。打擊面太廣了,稍許縮小下範圍。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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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3:41 | 只看该作者
不过有的东西得按照规矩来,有人晕倒在路边,你不知道他是中风还是脑溢血还是心脏病,有些情况不能随意移动身体,不扶没关系,有的时候还不能动他,翻动身体更不利于急救。对不具有急救资格的人来说,能做的就是报警。做任何接触身体的行为都是不理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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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4:43 | 只看该作者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  r3 r, w& i- P. J
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 ...
+ O6 k1 s% e! e+ ?: F: N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8 {# j' x. g( |0 @$ A# W# E
国人大多有一种"跌落地下拿翻扎沙(跌到地上也要拣回把沙子)"的思想,只要是自己遇到了损失,无论事因是否起于自己本身,都会想方设法找人承担责任而得到利益上的补偿.: Y+ |( S1 `$ V  K' f)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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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来说,人是应该不被环境所影响,坚持自己的本质和原则,但是如果严重影响自身利益的时候就很难说了.举个例子,之前我也扶过老太,本着也是坚持做好自己的心态.但回想过来,谁知道我不会是下一个老太事件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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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6:5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朝廷嘴上会表扬见义勇为,却没有实际的条款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确是失职。
; u4 O5 g0 @/ A但整体的社会风气不能光怪当政者,民众自己难道没有一点责任?
9 k7 R% _$ {0 |浮躁、短视、粘包赖、急性子、不调查清楚就怪罪别人......
  E: f# Z0 m& E* ?" y% b当中 ...3 t, y1 ~' v! {# M1 P% M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8 23:58
中国人已经给当政者整得没了灵魂就算有也已经3魂不见7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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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7:00 | 只看该作者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 H8 b4 x" I, w- S) M/ C
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 ...# R# Z, A0 D( a: ~/ g" z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担当不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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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0-12-19 09:13 | 只看该作者
只能感谢南京老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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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0-12-19 10:24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不保护施救者,那救人又有什么意义?/ o7 c* E7 A) l
国家不提倡见义勇为,那路见不平又有什么意义?4 ?3 R9 \/ @' H7 B, X: L
政党剥夺了民众的自卫权,那么自己都不能救自己还能指望别人来救吗?# H" S8 J* b' v  b5 X% E
jason-lee 发表于 2010-12-18 22:16

$ t/ ~* L9 F7 D' c7 w( W% P0 R2 A! V* @% c是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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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9 11:1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 ...9 F' q7 V) ?& z0 x7 @) X. q) W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 f3 w7 i9 r- |: `! h; b% }7 }

- N2 e# |+ Y; ^: Y半年前看到一个案例,一个妈妈带差不多一岁的女儿去看病,在把女儿放在医院的窗台上坐着逗着玩,结果小孩坐不稳向后翻从4楼掉了下去。于是那妈妈就状告医院不关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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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0-12-19 12:15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社会 该好好反思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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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0-12-19 13:50 | 只看该作者
半年前看到一个案例,一个妈妈带差不多一岁的女儿去看病,在把女儿放在医院的窗台上坐着逗着玩,结果小孩坐不稳向后翻从4楼掉了下去。于是那妈妈就状告医院不关窗户。
: n/ u' V" N. Ydboy 发表于 2010-12-19 11:18
2 p- N( r" Z  E
这要是在美国,肯定能告赢。然后州立法规定所有医院必须关窗户装空气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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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4:05 | 只看该作者
这要是在美国,肯定能告赢。然后州立法规定所有医院必须关窗户装空气循环。1 A8 d" S  D  s& B3 p" _& I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13:50
国外的医院为了防止极度痛苦的病人自杀
2 _2 T; }: U2 Y6 N只能从两边拉开,而且只能拉开一条缝隙的  勉强可以伸个头出去..
& W" m$ y, i. e5 P& O4 |  M* h* p- ^: P% L& B
" r  r. a! U! n- `! N
话说某天吃饭,一个小孩蹦达蹦达平地摔了,我想去扶来着,不过迟疑了一下,还是让他父母去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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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0-12-19 15:1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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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p6 E  J! Z& C* h  R4 \; d: U! A- M
就是这个道理. n! O4 y. V! K; Z0 N! D, Z
这样的人太多太多, i- z8 z0 j5 k3 y  O
什么便宜都想占,什么责任都想推) {3 P+ l5 t. K& i: c! }( I
太悲哀了* C1 |2 I8 \; h0 o$ f1 K+ r: j
还时不时有人以【礼仪之邦】自居
8 A' K6 u% h/ N5 ~- ^什么狗屁
" v, \! j: l4 O9 S- [6 E0 V( j, @# {5 x- d$ n( l
现在身边的人,好多都是作为公民的基本素质都没有了,还谈何锅铲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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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5: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15:28 编辑 3 l" m3 H! r- l7 o% h: e
5 x* c! j( G5 q/ h8 F1 S' D* b
造成现在这种社会这种风气的,锅铲党有责任,时势有责任,民众也有责任。
8 L6 T  U/ j& z$ m1 N文割割掉了中国人传统的信念,却没有树立新的信念来填补空白,这是锅铲党的责任。& A8 L' l0 U) v# \
商业经济飞速发展,精神跟不上物质的成长,于是唯利是图、道德沦丧,这是时势的责任。
8 b  e5 l* B' i! t/ O$ [  l& P奴性重,不想担责任,希望有人来领导。有了领导自己可以偷懒不动脑,出了问题又把责任往领导身上一推,这是民众的责任。
* O: W  S( i2 s$ l自强自立,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做父母的要为孩子树立端正的人生观,是中华民族自救的唯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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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1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haochen 于 2010-12-19 16:19 编辑
4 C% g1 L# @+ T- R
造成现在这种社会这种风气的,锅铲党有责任,时势有责任,民众也有责任。: \% P1 L- e1 M% R5 c8 @
文割割掉了中国人传统的信念,却没有树立新的信念来填补空白,这是锅铲党的责任。& v0 b5 i3 `6 F6 m; ~
商业经济飞速发展,精神跟不上物质的成长,于是唯利是图 ...) F& {6 {- G  X5 g4 ?( O# b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15:26
) M# A4 O" V) G! x
难啊,按照国民性来说,一栋楼里面只要有一家孩子受的是自私自利贪小便宜的教育,别的家长都会效仿,不排除少数人洁身自好,但家长觉得什么事情短期有利可图,就会慢慢灌输孩子那些功利思想。吃不了亏的本性是根深蒂固在血液里的,而损人利己或者自私自利更多说言传身教。
4 H- m/ r8 `: @4 j: q& O8 _- R
) x# H  H2 b: U0 B  b/ P2 P就好像美国干旱地区的农民,起先觉得挖井使得地下水层下降太快,于是采取政府专家一类的节水生产方案,可是后来成本高了,有人偷偷的还是挖井打水用,那么一家这样做以后,大多数人都这么干了,因为谁都不想吃亏。人性都是一样的。/ t4 A* `: x" @; G; T- i0 l
% q! h8 i, {6 e  c& K" C) P
国家最大的责任,是没教会孩子爱是什么东西。社会道德沦丧的根源就是缺乏爱。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那段时间培养出了什么人,自己去单位里看看那个年代的人就知道了。都说外国人素质怎么怎么样,但话说回来,人家国家人渣也有,仔细分析人家的人渣,和我们的人渣也差不多,就是以让你不爽为乐,对世界充满了愤恨。消极,颓废,自私。 所谓的那些素质好的人,在他们从小接收的教育里面,很大一部分是教他们如何关爱朋友,社会,团体,以及那些底层人群,最重要的就是让与自己交流的对象舒服。简单来说就是be nice。和佛教儒家墨子之类的中国古典哲学差不多,就是为人向善。! m0 t" C4 s2 z; y& X' I7 S

* j' k8 ]( K0 G. }# d. e. l当然了,人民若是太凝聚,太真诚,很多事情就不是在掌控之中了。做老板的总是希望手下人互相斗,他才好管理。不然你们哪天集体辞职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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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25 | 只看该作者
当然了,人民若是太凝聚,太真诚,很多事情就不是在掌控之中了。做老板的总是希望手下人互相斗,他才好管理。不然你们哪天集体辞职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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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B! P$ I4 E+ i) A/ R9 T5 t
这就是帝王之术了 手下都一条心的话 老板就太寂寞了 看你们斗来斗去的多么其乐无穷啊 回头还纷纷找老板要公道  老板倍有面子
* z  C3 Z: l, A: J6 Y. p1 t; W$ p( C/ ], X

) ]; f6 N2 J1 w0 x夹生说得对 连自保的权利都没有去奢谈帮助保护他人 那不是笑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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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33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帝王之术了 手下都一条心的话 老板就太寂寞了 看你们斗来斗去的多么其乐无穷啊 回头还纷纷找老板要公道  老板倍有面子
5 O& x0 w' G8 O6 [# q) C5 _# S& h' M' d7 e5 ~

/ B9 _9 m. E( P; d8 m/ p7 H+ p夹生说得对 连自保的权利都没有去奢谈帮助保护他人 那不是笑话吗+ ~" J% v5 e' {7 V# j7 S" i% N# Y
穿短裤的暴徒 发表于 2010-12-19 16:25

7 ^! K+ T+ d, m) O6 M* a9 L0 V5 F' i
# u& G- x$ D, D2 X手下一条心的话,老板的卵蛋黄就被捏牢了,老板要么把他们全部炒鱿鱼换人,要么就是让他们入股,让股东们按业绩好坏来任免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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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0-12-19 21:25 | 只看该作者
不论世界如何 别人如何  我的做法依旧是看见有老头老太躺地上 我绝对离开5米之外迅速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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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0-12-19 23:12 | 只看该作者
国外的医院为了防止极度痛苦的病人自杀* A: P# o- t  b% X# h% g3 Y* V# }
只能从两边拉开,而且只能拉开一条缝隙的  勉强可以伸个头出去..+ G0 k7 z) X- X

' U% K+ b1 Q5 R7 o" `; ?5 \  ]( ?& F/ I9 Q; z* ~! b. W
话说某天吃饭,一个小孩蹦达蹦达平地摔了,我想去扶来着,不过迟疑了一下,还是让他父母去扶了.  w1 m' q3 b1 f* O8 D. J, b
Uther中士 发表于 2010-12-19 14:05
. b, l# i* g- s

% x4 m/ @, d0 v( M2007年国庆期间某三甲部队医院的某少壮派主任在反贪局通知其“进去聊聊”后从病房16楼一跃而下,从此以后021的医院的绝大部分窗户都改造成只能打开20CM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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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0-12-19 23:5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zlm_0 于 2010-12-20 00:14 编辑 ' Q, f9 Z# F+ [( g1 B' ^
1 q! T2 J7 z  T/ a8 Y
G c d统治下的“拆那”,除了金钱,已经没有伦理道德可言了!无奈!律己!大悲!期待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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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0:45 | 只看该作者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 V0 j8 i. b2 Q+ C$ U
( w9 a* e+ n. `5 a4 l
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 ...3 K9 a+ T/ D7 w  H* Y9 v
rigge_shen 发表于 2010-12-18 21:23

% p( r! z7 ?6 g! Y  i! ]: C
; `$ P) R) D+ m8 b  c) O; u4 i踹你的那个人,平时做恶霸做惯了?即使踹的是肇事者,难道就可以不用负责?反正我还是那个态度:该帮忙的一定帮,但谁要想讹我的,别怪我心黑手狠!
$ z. [1 s* i/ `) f5 f4 f$ ]6 U, |7 B; c
假如是我这样被踹了,瞧我不踢断丫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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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1:26 | 只看该作者
踹你的那个人,平时做恶霸做惯了?即使踹的是肇事者,难道就可以不用负责?反正我还是那个态度:该帮忙的一定帮,但谁要想讹我的,别怪我心黑手狠!% Z) y! K7 B# X* Q9 z( h* l( w

% _. V( N" C" A% Q; C5 p% u假如是我这样被踹了,瞧我不踢断丫的腿!
1 M- c! W- S$ m( i9 K0 g+ M1 p* {, {jam 发表于 2010-12-20 10:45
3 h9 H* O% S+ e! Y! M- g, x& O

; ?& U* u+ x" q踢断了你就真肇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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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1:38 | 只看该作者
jam版主说得对,子曾经曰:“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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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0-12-20 11:56 | 只看该作者
社会变了,说实话,要我碰到这种事,我也要犹豫犹豫再犹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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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0-12-20 13:51 | 只看该作者
志愿者培训时候的第一课,就教到:如果有人受伤了,第一时间报警,然后陪伴并安抚伤者,等救护人员到达后和他们说明伤者的情况。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挪动伤者,更不能为伤者进行急救(无论你是否具有救护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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