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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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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5: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www.tudou.com/playlist/id/10694091/1 m% t) S3 O5 h" e: j" K
9 E' `) v* ^' f* s% ^3 b) x
5 U, ]6 U7 K5 O) b
  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县光市发生一件残忍的凶杀案。当时23岁的本村 洋先生于晚间七点左右下班返家,发现大门2 ^# j4 k, X8 n1 M9 B
没有锁。
' o4 Y- Z( x. @+ _6 s% u  进了家门之后,四处不见妻子跟11个月大的女儿夕夏的踪影。家里一片凌乱,不安的本村洋先生开始在不算大的家里找寻
% ~: _- N1 {' B2 L* Q妻女的踪迹。最后在收纳棉被的柜子里面,发现妻子半裸而且已经变僵硬的尸体。
2 m  a" j0 N% J, |, V+ W; u7 _
4 Z$ L+ o- t6 Q* K' r+ ]9 Q  ~  本村洋先生马上报警,警察抵达之后,在收纳柜最上层的地方,发现用塑胶袋包着,当时才11个月大的夕夏妹妹的尸体。
2 M; `6 k5 _! S# v- L6 W- o5 S! {8 ]$ `' `
  1999年4月18日,警方逮捕当时刚满18岁一个月的少年(日本法律规定20周岁为成年)。根据犯人的供述,他于4月14日当7 k6 c8 [8 ?6 ^' [( K% n4 B
天下午两点左右,乔装成排水管检查的工人,按门铃顺利进入被害人家中。
* X5 a( I  w" ^' r( l" S+ |7 w  b  d
  目的只有一个-强奸被害人。少年将本村弥生压在身体下面,可是遭到被害人激烈的反抗。少年于是动手掐死被害人,被& y( Z8 u* \" E3 A: \- s
害人弥生窒息死后,加害者的少年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带将被害人双手捆绑,并在口鼻处也黏上胶带(预防被害人"万一"又苏醒
, f; A) ?0 x$ ?$ |% M% X),对死去的被害人进行尸奸。
, H3 a0 E- y' k6 o' W. F! n( a1 g9 _8 A9 k5 @
  虽然加害的少年当时未满二十岁,可是所犯的案情残忍重大,山口县的少年法庭决议将全桉移交山口地检署审理。第一次/ p' k/ h9 ?; w1 F! E$ u
开审议庭时,本村洋 先生抱着妻女的遗照出庭,却被法官阻止。
. q/ X3 x3 Y5 G7 S  E% r; q2 }
* _* R0 [6 o( S' ^/ u$ s  法官的考虑是被害者的遗照会影响加害少年的心理跟情绪。 - A8 A) Y5 \1 I! B* o8 C
4 q4 L* q5 z  T9 l# \/ z7 C
  是的,你没有看错,当时主审的法官确实是这么说的。因为被害者的遗照会影响加害者的心理情绪。 ) H$ Z/ s2 j6 X8 S) e; i
7 R, V5 {2 ^1 H1 x
  开庭时,犯人 福田 孝行 穿着拖鞋进入法庭,辩护律师推推他的手示意, 福田这才对着被害人家属的方向鞠躬,说了一' r8 G6 z( _3 c  J# Z/ B% k
句:「真是对不起,我做了无法宽恕的事。」+ V6 p" O! b) ^: ~, U
  这句"对不起",成为之后法官认定犯人"已经有悔改意思"的参考。0 A3 l& w7 A; t. \0 s
  杀了两个人,只要事后表现出"我很抱歉"的样子,就代表有悔改,然后就可以得到宽恕。8 I5 `2 ]- h3 V! g; S/ i8 e7 b
  本村 洋 先生不断的跟法官抗议,最后,法官准许他带遗照进去,条件是必须用黑布将照片盖住才可以。当时一审下的判: \5 l5 J% ^. p  l! R' J7 G
决是 - 无期徒刑。跟台湾类似的是,日本并没有真的无期徒刑。尤其当时的少年身上有着少年法保护,顶多关个七、八年(8 A3 ^$ K! o! }$ ^8 B3 [& I2 ]
表现良好的话)就可以出狱。
2 Z7 y; g% p1 h" {& y  当时被告的辩护律师,竟然在法官下了无期徒刑的判决时, 对着旁听席的被害家属,比了一个"胜利"的手势。
. M+ J' _& X  N" k# r  本村 洋 先生在判决之后招开记者会,他是这么说的:
/ Z# w& W2 \: D  「我对司法很绝望。原来司法保护的是加害人的权益,司法重视的是加害人的**。被害者的**在哪儿?被害家属的权( t5 b) e) \2 d: m! u
益在哪儿!?如果司法的判决就是这样,那不如现在就把犯人放出来好了,我会亲手杀了他! _: r: L# c7 P6 l# Q
, `) a! R5 s- T- z3 M6 y" Y" s
  记者会结束之后,本村先生走进担任本命桉的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吉田先生戴着银框眼镜,个性沉稳内敛。
1 X8 j0 v  E4 j6 o9 {! r# F% B5 |1 x5 Y" |9 D3 U/ U
  平时给人一种酷酷的感觉的吉田先生,突然以愤怒颤抖的声音对着本村先生说出自己的想法,这突然的举动 让本村先生屏
9 B/ t8 X" ~/ J! s+ y% N. r' p息。" H2 g1 H7 H9 {  P
2 ^- e7 K! d0 B, [1 |% m
  吉田检察官说:「我自己也有个年幼的女儿,无法想象有人可以狠心到,将一个还不会走路却拼命的爬往母亲身旁的婴儿
/ h. }* b* c5 j,抓起来往地面重击然后残忍杀害。如果 司法对这样的人无法做出严重的惩戒,那还要司法做什么?我绝对不认同 这样的审
# E) N# z; I6 {; R2 B判结果!!一但你屈服于这样的审判结果,以后这个案子就会成为法官判案的基准。" w% T, _+ D) D/ p* P
  我绝对不容许!就算是我的上司持反对意见,我也要 控诉到底。就算失败一百次我也要试第一百零一次。本村桑,让我们( o1 e4 s, U) ^$ v
一起为推动司法改革而奋战吧
& z! D4 S- X  Q9 ~8 }' h6 w0 D2 _! b9 N( [2 }9 q" X) F" i
  吉田检察官的这番话,让本村先生的脑海里第一次浮出"使命" 这两个字 。2 P4 b& C( y! U! v: R/ k% S. P
  为了不让妻女宝贵的生命就这样白白的牺牲,本村先生决定,今后他要扛起改变司法的这个使命。 ' J3 r1 e5 X- |  S

& Q9 U; u, v  f. ]  b) ~; O  走出吉田检察官的办公室之后,本村桑从宇部机场搭飞机前往东京羽田机场,参加日本朝日电台的热门新闻节目「ニュー
  P; M; S3 d( p) x7 X2 Y. lスステーション」的现场演出。  u0 d5 k6 j1 g) f( q& p; Z
2 X% h% r1 h# ^& B
  自从"使命"这两个字浮现在脑海之后,本村桑决定透过电视传播媒体向一般社会大众表达自己的主张,让社会大众更加了5 B$ m7 r9 K5 Z2 {
解犯罪被害者的心境以及犯罪被害者在司法前受到的不平等待遇。
1 o! `9 M' Q! e  当天晚上十点半,本村先生准时的出现在「ニュースステーション」的节目上。 " K  W! W8 _0 y; M( y9 m  w' u

: h% A; H! ?- ?  脸上的表情已经没有中午开记者会时的激动,或许他已经意识到 自己的「使命」,所以他冷静客观的对着全国观众作诉求
, \( M3 y& G) p" Y) `% ~3 r4 D; h1 c2 o# r; k
2 V% X! ]* y+ g* B# e5 ?
  他说:「在现今的刑事诉讼法中,就我知道的范围之内,关于被害家属权利的部分,什么都没有。不但没有权利这两个字
6 i# T- Z) P- f& V3 \,就连被害家属可以做什么也完全没有提及。 9 e2 Z% l% z4 t* q/ B: Q  G! B

9 I6 F" Q. r5 Y0 ]  现状是这样的:" 国家独占了刑罚权,居于强势位置的国家(政府)裁决处于弱势地位的被告人(人民),所以对于处于弱势
, w7 A9 i, x) A! S" j地位的被告人(人民),有着许多法规保障被告人(人民)的权利。可是在这样的体系之中,完全将受害者及其家属屏除在外。"所
# p- r# F6 Q# |1 I# G+ s% E以,今天我带妻女的遗照出庭,也被阻止。# B4 J1 T9 q7 D
: z4 p' J- |: j- ^& [: h
  本村桑的诉求,很快就得到正面的回应。当时的**,小渕恵三,回答记者的提问时说:
4 E; d+ l. Z; U+ e+ S8 t
# V( P, K* z( [; P6 i2 _$ ^1 c9 h  「法律对于无辜受害者的救济跟保障很显然是不够的。身为政治家的我们,对本村桑的情境跟诉求不容忽视!」
) t- Y, G  W- G
. d% L6 n( y( e% \# D8 }) ~* E 在回应的11天后,小渕**因为脑梗塞紧急送医、不幸于5 月14日逝世 。可是在他过世前两天,「犯罪被害者保护法」、「
# |! e( c& ?- U3 \  t" U改正刑事诉讼法」、 「改正检察审査会法」这三个法案在国会全数通过。 2 X  g* R  R" i4 z

9 ~8 L9 [- ]; e0 ]( Y  本来只能在旁听席上旁听的犯罪被害者及其家属,以后可以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6 \3 M3 A$ f6 z2 e0 t" H& Q5 R# p9 j2 S) U) [9 }" {
  像本村先 生一样的犯罪被害者的声音,开始被司法正视。
8 W3 L4 a4 L6 I  检察官不服第一审无期徒刑的审判,决定继续上告广岛高等裁判所(法院 )。 ; ]% D" ]4 W( q  u
  2002年3月14日,广岛高等裁判所将检察官对被告求处极邢的控诉驳回。
1 {7 M2 s/ L" g& l1 B, X# w3 {" z& ]8 Y- f5 v( o9 `
  理由是:"犯人当时才刚满18岁又一个月,思想尚未成熟,顾及被告未来还有无限的可能性。对于将来,不能论定犯人完全" G- a" x2 S2 O! N# d
没有更生的机率,所以驳回检方死刑的控诉,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
$ v6 l: g0 T8 p9 l  r2 {2 u' }5 ?0 `: h1 l# i$ E. U% F% w# C
  二审虽然又被法院驳回,可是检察官还是不屈不挠,决定继续上诉最高裁判所(法院)。
$ d1 X' r; s' q, ~- b
* v) n0 F  O+ m- x, f  检察官得知被告在狱中曾经寄出几封信件给外面的友人。 于是挨家挨户的查访,终于探访到寄出信件的收件人,并且得到
. Y5 M2 n$ }! M7 V1 m收件人(被告友人)的同意,取得被告亲笔书写的信件。   对于自己犯下的强奸杀人罪,5 G) _! ~, i8 g, V: c

+ ~  g* R7 K. I  被告福田孝行是这么写的:# V6 I  B; P% h2 b- r, ?7 W

2 o# ?$ \7 @' |3 R9 }9 Z0 D4 c. [  「不过就是一只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只可爱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骑上去了......这样也有罪吗, V$ J6 Q2 l/ Y  O: B1 H# s

4 [& w1 ~6 ?  K+ i& z4 h/ E# |# [  n  被告福田孝行因为法律的保障,国家有义务提供替他辩护的律师,费用由国家全数支出。
# j$ c# {) W2 F& e% ^$ i( v  特别值得提出的是,这次福田被告的辩护律师并非由国家提供,而是民间的律师团体自愿出任。本案上诉到最高法院时,
% b% H$ O% l* B被告福田孝行的辩护律师由原来的两人(自愿担任)增加为二十一位,规模之大, 堪称世纪辩护律师团。
* y% k3 K- ?5 _! _8 Y( m; T
% T) Z& p  J# E3 v% T  这些辩护团律师成员们正是所谓的**拥护者,以废除死刑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务。
2 I. Z- E0 m3 {  D; P# t4 e. ~  至此,本来是一场单纯的凶杀案的审判 ,却被这群赞成废除死刑的**派律师们当成表演舞台, 开始他们一幕幕卑劣可5 S- ]- D% o5 O) m) X6 {
耻的表演活动。 ' D0 c  L3 W5 f# {

& R# _4 ]- H% S, E" N* r  第一、二审时,被告福田对于犯行的经过以及对受害人的杀意完全没有 否认也没有争论的地方。可是到了最高法院开庭公
/ m0 o  C( s( O! ]9 B" T审,福田被告的辩护律 师从原本的两人改成二十一位辩护律师团之后,突然全盘否定之前的供述 。
3 d9 X* o, F0 V, e. I2 C/ M( E8 a
  辩护团的主任律师 -安田好弘指出,在他接见被告时,被告向他宣称 当时他对受害人本村 弥生以及本村 夕夏并无杀意
1 n+ S" Q. C& _8 f2 S% v/ S。之所以没有在一、二 审的时候提出,是因为被告当时的主张并没有被采纳。   世纪辩护团提出以下的主张:
! L* J1 v! a+ ?% D# s' j- ]& G: i  Q5 t& f* }
  被告福田的母亲是自杀身亡,被告因为渴望母爱,希望被母亲拥抱的欲望过于强烈,才会在见到被害人时情不自禁的抱紧5 N- g. z4 g1 @; ]/ H8 X
被害人,最后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遗憾。被告并非是强奸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爱。 * Q! s$ W( R% `( u& g

! R8 E6 d( R! x1 F2 {, g  世纪辩护团律师的结论是:
( ?5 `: G; Q4 x+ I  被告并非故意强奸杀人而是伤害致死。检察官那方因为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恶不赦的形象。
# v" {& A/ g+ j0 _7 C) o) U/ x' V/ e& ]8 ]3 O
  还好,检方提供福田被告寄给友人的信件做为证据。对照一审跟二审法官认为「被告未来仍然有无限的可能性以及被告已" N+ b1 F& d6 f1 v+ I$ f
经有悔改之意的说词」与福田被告寄出信件的内容,无疑是一大讽刺。   ' ]; D$ n( W+ m6 C
  2008年4月22日,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距离命案发生时已经经过九年
% g! E8 L# z" n; _, N/ Y的岁月。   
) g4 d# }. e* Q# ~) U  死刑宣判后的记者会上,本村先生并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   
) ^% t. |. ?+ e; k  2002年审下了无期徒刑的判决时,本村先生曾经这样说过:
& r' i) s- g4 g# t  「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 ,打从心里反省自己的误行,决心将自己剩余
3 P$ q  Q! X& H$ ^5 W6 ^& @的人生用来赎罪并对社会做有意义的奉献。一个本来十恶不赦的坏蛋,最后可能会脱胎换骨变成真诚努力的善人。  # w: J. W. c5 Y0 N1 u* E/ ?
  可是,国家社会却要夺去这位,已经重生的"善人"的性命。很残忍 ,很冷酷,是不是?是的!无情的夺取他人宝贵的生命
3 @* r5 |( E/ W" m& s- j+ e* ^5 i的确是很残忍的一件事。相对的,这个时候犯人才会真切的体会到,被自己残忍杀害的人,他们的生命也是这样的无价。
. w; r# @0 b' y8 _$ e' Y; A  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 D2 ^: j4 ^/ W2 C
! ^# n/ L6 e1 P, Q: p
  本村先生七年前的主张,竟然在福田身上应验。一、二审判无期徒刑时, 福田本身也很清楚,大概七、八年之后就可以假3 `  L9 M) z8 B! z
释出狱。* j: ?- N  b- }" g
  写给友人的信件当中,充满了侮辱被害人以及其家属的言论, 其中还有藐视司法的部分。  & l9 S+ F: g8 S6 @
  他写着:「这世界终究是由恶人获胜的~七、八年之后,等我出狱时,你们要举办盛大的party欢迎我啊~
! |8 m6 c( i! F7 w, Q! g  你完全没有办法感受犯人的悔意。
8 w# z+ O' ], _5 t/ z# I! H6 ~" ~& H+ f
 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决之后,福田被告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的严重性, * B' }* u5 l% o5 h1 d
5 ~) E1 N! p/ M+ I
开始写信给遗族表达自己的忏悔。2 N! C  R9 _; x0 J( g5 c5 G6 N& I

- j% E9 H  x2 K/ S, _  很遗憾的,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才会了解生命的尊严及意义。 . m/ I! ~3 D( c. I" h/ W
3 C' h. E. i* y0 z
  本村洋虽没有庞大律师团助阵,却不是孤军奋战,2008年4月22日高院开庭,4千位日本民众齐聚替本村加油打气,福田终& a" L& ?0 J: \( J0 k6 Y
于被判死刑,但全案仍在上诉最高法院。但本村洋说,「我会把判决书带到墓前让妻女知道。」在被判死刑后,福田才真正的% j3 H3 C; ~% M8 {, l- O( }( u( s
做出省思自己的所做所为,开始写信给遗族表达自己的忏悔。 6 T$ C8 v) d9 Q3 L# @5 X, U8 I
. m1 q- T3 M$ g! g( f  _
  网友认为,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才会了解生命的尊严及意义。「没有亲人、好友被凌虐杀害,你不懂那
1 J( g6 W9 L3 [  B种痛!社会要和平本该存在尊重他人生命!不尊重他人者没资格谈**!法律保护人,人但不该保护加害者。
: g$ _1 I0 _+ O5 D3 R% E5 O7 Y( M4 k" `% J
  英俊又年轻有为的本村洋,就这样被毁掉一生,不杀,决不是宽恕跟原谅,而是纵容,纵容会导致更多的受害者发生可能
6 X8 }* U- V# z- B6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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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11-4-1 15:11 | 只看该作者
观药家鑫那400个药渣同学和CCTV的洗地党有感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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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1-4-1 15:42 | 只看该作者
我不能说什么...
" I$ V5 o1 [8 Y& Z. G/ s1 n, [( S但我赞同这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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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5:4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1-4-1 15:55 编辑
* a1 Y  J8 j0 e1 N7 V5 t8 H7 G% ]6 B3 ^
有些人就是天生罪犯丧心病狂,不然难以解释他对生命的漠视和残忍,对自身罪行毫无悔意。
8 ^4 b1 u1 S$ |" N( h这种人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跑一个,放出来对社会危害更大,就算难免草菅人命,我也支持任何死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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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4-1 16:08 | 只看该作者
乱世就得用重典,否者什么妖魔鬼怪都敢出来换着花样地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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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4-1 16:57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那姓药的还是杀了的好..
0 G& ^( X# j1 }. e1 B' S无论怎么样+ Y% \+ H' M- C7 _- w
什么借口  他都是杀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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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4-1 17:28 | 只看该作者
我对于现在使用注射死刑很不赞同
2 j7 ~: ]2 i9 x; w3 G6 E" e就要用那颗金属弹丸打穿死BT的脑子才能体现出正义和公平,用什么注射,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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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7: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zlm_0 于 2011-4-1 17:54 编辑 ' t) M; S/ K) X/ e/ Z4 {
7 \( j* t, \' P& F3 s% A. w+ |
姓药的可是有military背景的!  还什么激情杀人?~~~~% M/ ]  K1 {& m) S
死刑不能废!更要极中之重!: }% T  z$ q0 i3 g& V$ A
" @3 }3 S. F( Q- C4 x- i
http://news.ifeng.com/opinion/gundong/detail_2011_04/01/5496809_0.shtml 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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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1-4-1 17:50 | 只看该作者
死邢必须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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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1-4-1 17:58 | 只看该作者
中国法律的弹性,大大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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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1-4-1 18:01 | 只看该作者
杀人偿命,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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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8:04 | 只看该作者
我对于现在使用注射死刑很不赞同5 M$ s) B5 g7 q/ ^% p6 x! E
就要用那颗金属弹丸打穿死BT的脑子才能体现出正义和公平,用什么注射,苗的
, Q; ~( B, A* w' Z) d: ^Seven 发表于 2011-4-1 17:28
4 a4 O+ k7 M/ i( u$ o6 {
以现在的药品质量,注射毒针不一定能致死,打疫苗却不一定就能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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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1-4-1 18:22 | 只看该作者
怜慈罪恶就是最大的罪恶,东郭先生与狼的故事印象深刻,老祖宗的教诲言简意赅,意义深重,不得不听。4 }+ V3 T+ B& C) o% B2 h0 m
以前我信一句话 —— 懂得欣赏音乐的人能坏到哪儿去? 现在我想说的是 —— 就算是贝多芬亲口对我这么说,我会毫不犹豫地给他一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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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8:42 | 只看该作者
有必要请杀手公司进行黑暗的公正!各路侠客们现在哪里寻?天朝意外死亡的多了,还拖那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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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1-4-1 18:55 | 只看该作者
這樣不判死刑, 都什麼世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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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1-4-1 19:10 | 只看该作者
死刑,不但不能废除,还必须扩大范围,但是国内的司法制度极其无厘头,无辜被杀头的也大有人在,更多该死的却依然活得挺滋润,该死的没死,不该死的却死了,没道理。: ^2 k8 S, D! Z5 V! n
- X1 C: p# e3 y
如果慎重对待每件死刑案件,就目前最高院的能力来说,估计每年没几个人能给判死刑,一个人都认罪了,估计轮到他死都要好几年以后了,有这点闲工夫,还不如都不起诉,直接开车把干掉他,反正最恶劣就是交通肇事罪,撞死一个人,不会给判几年的。. \# h. v! Y3 I# y, H! C( q1 B5 j/ i" Q
; J% {- x4 L3 N  N! D% Z
君子报仇,10年不晚....谁惹了我,豁出这辈子去也要让他这辈子不得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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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1-4-1 19:10 | 只看该作者
怜慈罪恶就是最大的罪恶,东郭先生与狼的故事印象深刻,老祖宗的教诲言简意赅,意义深重,不得不听。. Y/ m) Q+ T$ y. k. v0 g& E
以前我信一句话 —— 懂得欣赏音乐的人能坏到哪儿去? 现在我想说的是 —— 就算是贝多芬亲口对我这么说,我会毫 ...
5 Y; ?* `) u# G6 }' _" C" \0 u' Aryuji 发表于 2011-4-1 18:22
1 t& E: _6 h' ^3 w/ O2 G

; K6 h/ G& X7 T, S! ~: U0 R汉尼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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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1-4-1 19:23 | 只看该作者
想到了生死狙击的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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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1-4-1 19:42 | 只看该作者
反复多次捅刀子,缘于弹钢琴的本能---什么狗屁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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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1-4-1 19:47 | 只看该作者
CCAV还TM认为药家鑫连捅八刀“只是重复过往被摁在钢琴前弹琴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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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1-4-1 19:49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没判的话 希望守法公民现实版上演  黑暗的公正是指望不上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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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1-4-1 19:52 | 只看该作者
死刑本来也不是为了复仇,否则就伊斯兰法典了。 死刑是为了阻止犯罪者进一步加害社会和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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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1-4-1 19:58 | 只看该作者
药同学都叫"一时失足"了,那是不是该有人出来为马加爵同学翻翻案呢?别的国家不说,就中国现在的社会环境,死刑是必须的.那种死刑和文明程度挂钩所以应该废除的说法比较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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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1-4-1 20:0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1-4-1 20:02 编辑
" r" e3 Z& M# d' s$ P& ^& b
那种死刑和文明程度挂钩所以应该废除的说法比较可笑.
% p, J+ E' O( r& ~0 x豆腐膶 发表于 2011-4-1 19:58
是到了那个文明程度才能取消死刑,而不是有无死刑决定文明程度。
& \/ B" Z% |2 K& e现在有些人的言论就是偷换概念、本末倒置,其目的不过是为自己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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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1-4-1 20:08 | 只看该作者
是到了那个文明程度才能取消死刑,而不是有无死刑决定文明程度。, j1 _) {; Q, _4 t4 X
现在有些人的言论就是偷换概念、本末倒置,其目的不过是为自己扬名。' s+ Y' b- K+ U4 z! v8 |
mayoasis 发表于 2011-4-1 20:00

1 T2 n6 l/ B* S& F的确,所以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做完作业才能玩"和"你让我先玩我自然会做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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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1-4-1 20:12 | 只看该作者
我怎么突然想起了《守法公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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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21:05 | 只看该作者
CCAV还TM认为药家鑫连捅八刀“只是重复过往被摁在钢琴前弹琴的动作”...5 B5 J0 T# Q) C. m2 X& G4 q# u
ariesjericho 发表于 2011-4-1 19:47
马加爵死的多冤枉啊
& s  \- g3 ^1 u“官老爷~小民冤枉啊~草民在家里~那是做木工钉钉子的啊~那是本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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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21:23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的死刑罪种确实很多  世界最多的  我大学毕业时应该是68种可判死刑的,现在有多少种不知道了,但是同年第2多的是越南  有28种   可见差距。。    但这种故意杀人的就应该死     到是一些经济罪犯我觉的不必要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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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21:33 | 只看该作者
古有:读书人窃书不算偷,
: V0 I/ x% k8 C+ n  Y( O- \1 O( H9 Q今有:懂得欣赏音乐的人能坏到哪儿去?
) L' u; I5 O- e3 ]
0 P. K5 B1 T1 G& g9 \) K看来这个世界没变,只是我们变了,我们变得更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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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21:37 | 只看该作者
一直认为现代法律界那些保护罪犯的所谓‘人道主义’根本就是其心可诛,什么是人道?什么又是法律精神?法律最基本的原则就应该是公平公正,任何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在于他是否悔改和是否是个‘好人’,更无关于他的身份地位财富权势,这才是一个法制社会该有的准则。杀人者死,偷盗者罚,这就是天理,一群连天理都不认的讼棍,有什么资格来谈‘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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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1-4-1 21:43 | 只看该作者
另再外说一句:如果一个人连自己做错的事都不愿承担责任,一昧的还想逃避惩罚,这又算哪门子的悔改?所谓的悔改,并不是口头上认个错就行的,首先要认识到自己的错,然后主动承担相应的惩罚,并尽已所能去弥补自己对别人造成的伤害,只有做到了这些,才有资格去请求别人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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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1-4-2 01:03 | 只看该作者
真实世界的蝙蝠侠,赶快诞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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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1-4-2 02:21 | 只看该作者
真实世界的蝙蝠侠,赶快诞生吧。。。- h& S5 `3 u: D, }; w( X$ D
消音器 发表于 2011-4-2 01:03

) l* ^7 q* ?: P6 d( R4 E( IBATMAN恰恰是不杀生的……还是找他徒弟RED HOOD吧,那家伙下手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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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1-4-2 06:19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国内判无期的能真正做到无期倒也还好,问题是就算是死缓都很难做到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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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1-4-2 08:58 | 只看该作者
法律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想完全做到司法公正只是美好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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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楼主| 发表于 2011-4-2 08:59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国内判无期的能真正做到无期倒也还好,问题是就算是死缓都很难做到无期........
1 w# S8 t& L# {3 ynedbruce 发表于 2011-4-2 06:19

; }1 ^0 H' D3 l3 Z1 g
  k3 I  z3 m% x$ p; b- n1 E5 J小时候觉得老外判个3、5百年觉得很可笑,长大了看多了无期变有期有期再减刑,才知道人家其实很科学,就算表现好获减刑,减到老死都未必能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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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1-4-2 10:33 | 只看该作者
小时候觉得老外判个3、5百年觉得很可笑,长大了看多了无期变有期有期再减刑,才知道人家其实很科学,就算表现好获减刑,减到老死都未必能出来啊。
( H8 n9 @3 P+ f; p/ Ldboy 发表于 2011-4-2 08:59

/ }2 R$ x# m  }! G7 Y: I+1
7 W% O3 I& }9 x6 M% H* H) F. d& r0 y  g2 u
但是天朝不合适# T' [" r6 B" e- ?5 X
, t  o  E" [2 M( E* B( v
路子野的话,判个5千年,鸭都能搞个保外就医,神不知鬼不觉地出来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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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1-4-2 11:20 | 只看该作者
真实世界的蝙蝠侠,赶快诞生吧。。。
5 E1 `# i1 j7 H7 y! }) U消音器 发表于 2011-4-2 01:03
求“惩罚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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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1-4-2 13:29 | 只看该作者
李刚那案子不是塞钱搞定了嘛,被害人家属自己不出声了。
: V, A* O2 m  b, f9 V. P# O& x/ s( g: I( v% K/ L
弹钢琴这事也悬,CCTV又给他们安排哭腔镜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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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1-4-2 14:41 | 只看该作者
李刚那案子好像被判了刑吧?不过能坐几天就只有天知道了。1 U% _3 Q& U, C: T( W
老实说,很早已前就已经对天朝的法律公正死心了,撞车捅人这案子,我相信凶手被判死刑的机率可能还不到百分之一,甚至直接就是零。理由?搞笑吧,天朝案子怎么判,需要跟咱们这帮屁民解释什么理由吗?没把这案子判成正当防卫和交通事故,就算那法官还有点良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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