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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2009年11月9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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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8 19: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2009年11月9日修订)7 H, g2 B4 C& j3 X% G
  中国新闻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工作者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指导新闻实践,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守新闻职业道德,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敬业奉献、诚实公正、清正廉洁、团结协作、严守法纪,做到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H% s# v! m) l/ p6 q# A
  第一条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把体现党的主张与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把坚持正确导向与通达社情民意统一起来,把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与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统一起来,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 |. R+ i- n3 D# E3 z9 \  1、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传播国内外各领域的信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闻信息需求,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u% p+ ^( ?; O4 Y
  2、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把人民群众作为报道主体和服务对象,多宣传基层群众的先进典型,多挖掘群众身边的具体事例,多反映平凡人物的工作生活,多运用群众的生动语言,使新闻报道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 ^0 R' e4 l; e; M* n. C- J  3、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正确意见和呼声,批评侵害人民利益的现象和行为,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9 M; \+ \& v) A4 _
  第二条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不断巩固和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 {1 J1 f! \: F3 W8 n0 Z
  1、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动摇,着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1 }+ R; W: t( Y
  2、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增强社会责任感,坚决抵制格调低俗、有害人们身心健康的内容;  ~  ?3 c. c2 N5 N# w/ H; c
  3、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着眼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坚持准确监督、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建设性监督;
% b6 I+ |% i# X/ e  4、采访报道突发事件要坚持导向正确、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全面客观报道事件动态及处置进程,推动事件的妥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
" W) c6 u% i! e3 Z% k1 A# `  第三条 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要把真实作为新闻的生命,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报道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客观。
* d0 }* O0 y6 M) v7 a5 Q  {' Y  1、要通过合法途径和方式获取新闻素材,新闻采访要出示有效的新闻记者证。认真核实新闻信息来源,确保新闻要素及情节准确
6 G# F7 k4 Y( d  2、报道新闻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事实,不摆布采访报道对象,禁止虚构或制造新闻。刊播新闻报道要署作者的真名;
1 C. V5 K9 C. s9 K  ^  3、摘转其他媒体的报道要把好事实关,不刊播违反科学和生活常识的内容! {- H" J' f' w- S4 I
  4、刊播了失实报道要勇于承担责任,及时更正致歉,消除不良影响。
/ Q. ?) l' Q# _/ t# J  第四条 发扬优良作风。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品德修养,提高综合素质,抵制不良风气,接受社会监督。
, q9 k) h" J- b/ ]) {- v% D( Y  1、强化学习意识,养成学习习惯,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成为专家型新闻工作者;! `* h- r/ I/ q" L0 m
  2、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体验生活,在深入中了解社情民意,增进与群众的感情;
+ U" u% ]! J' W9 p/ w  3、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行为,不利用职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新闻报道发泄私愤,不以任何名义索取、接受采访报道对象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向采访报道对象提出工作以外的要求;$ I" W0 O9 v. D8 w! k
  4、尊重新闻同行,反对不正当竞争。尊重他人的著作权益,引用他人的作品要注明出处,反对抄袭和剽窃行为;9 O7 A, j' ]* u, W/ E# u3 y8 {
  5、严格执行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分开的规定,不以新闻报道形式做任何广告性质的宣传,编辑记者不得从事创收等经营性活动。- m. V# \' L% e8 T8 d, O- C* t/ m
  第五条 坚持改革创新。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做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 k9 H6 Q  W9 |/ D7 @/ L  1、深入研究不同传播对象的接受习惯和信息需求,主动设置议题,善于因势利导,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传播能力;. z8 k6 `( `# ]* }2 C
  2、认真研究传播艺术,利用现代传播手段,采用受众听得懂、易接受的方式,增强新闻报道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
+ V' v' Z/ @* |6 T: J  _0 x  3、善于利用新载体、新技术收集信息、发布新闻,提高时效性,扩大覆盖面。5 m* w" h0 J- _- d0 V1 `+ j
  第六条 遵纪守法。要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党的新闻工作纪律,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保守国家秘密。- u6 g' s# J0 Z2 @$ F
  1、严格遵守和正确宣传国家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国家主权和社会稳定;
' l2 Y; p3 E9 n' x4 U  2、维护采访报道对象的合法权益,尊重采访报道对象的正当要求,不揭个人隐私,不诽谤他人;
0 Z9 k0 e& T7 b3 P: @6 L  3、维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注意保护其身心健康;
1 T( y1 C1 G9 k! n9 @+ d  4、维护司法尊严,依法做好案件报道,不干预依法进行的司法审判活动,在法庭判决前不做定性、定罪的报道和评论;
( z5 x# r5 s7 ?$ c; I: p; j( [  5、涉外报道要遵守我国涉外法律、对外政策和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
# f! K% o5 e  s: t  第七条 促进国际新闻同行的交流与合作。要努力培养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积极搭建中国与世界交流沟通的桥梁。
0 }( ?$ g. j/ h4 v2 j% z4 f  1、在国际交往中维护祖国尊严和国家利益,维护中国新闻工作者的形象;+ A2 m4 }& l3 a  q
  2、积极传播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增进世界各国人民对中华文化的了解;: a4 D, z. _4 q  b( G1 A3 g
  3、尊重各国主权、民族传统、宗教信仰和文化多样性,报道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优秀民族文化;/ B' b: F5 N0 ~  I' S- K
  4、积极参加有组织开展的与各国媒体和国际(区域)新闻组织的交流合作,增进了解、加深友谊,为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多做工作。# ^' |8 h6 K6 c. L$ [5 i
  附则:对本《准则》,中国记协各级会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实施细则,认真组织落实;全国新闻工作者要自觉执行;各级各专业记协要积极宣传和推动,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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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击丫的鸡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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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8 19:17 | 只看该作者
关键是这玩意没法律效力,就好像8荣8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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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8 19:31 | 只看该作者
看看以后还有没有“百米日钢”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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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8 19:53 | 只看该作者
看看以后还有没有“百米日钢”出现...5 w4 ]. X- {6 `3 z3 n9 [
ariesjericho 发表于 2009-11-28 19:31

) u3 p: v/ g4 E改千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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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8 20:04 | 只看该作者
4、刊播了失实报道要勇于承担责任,及时更正致歉,消除不良影响。7 @0 P, q' k" L4 e
- ?/ K/ }+ A0 L; k  ?, S
这个也很关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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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8 20:25 | 只看该作者
看看以后还有没有“百米日钢”出现...# L7 V% ]6 O( T4 o  G$ p! c  C
ariesjericho 发表于 2009-11-28 19:31
5 T. y$ f0 q! H; P$ `, F; ?" ^
还会出现滴,因为JCSS都认定BB GUN是大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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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9 04:49 | 只看该作者
还会出现滴,因为JCSS都认定BB GUN是大杀器。。。
  s+ P' M  A1 ]) B* K. |5 @+ Znoxss 发表于 2009-11-28 20:25
! o  f; A% g1 z* l7 h

9 Y  |9 g* ?3 ^$ o3 f不是大杀器,只是常规武器,只不过能正面贯穿M1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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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9 08:56 | 只看该作者
诸位牛人啊,你见过那个位面的媒体人或者媒体机构能做到以上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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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9 09:09 | 只看该作者
咳咳  W; d$ @( U7 a; Y  _
说白了
4 L* \2 F) X; O  i2 S- B5 U不是JZ也不是JCSS的问题! Y' ~8 h0 [* z5 k5 J- [
是时局宣传所需/ @2 D& ~8 X! A0 X+ g
淡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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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9 10:55 | 只看该作者
很多事情,记者人还没到家,求情甚至直接命令不要发的电话就已经打到领导那里去了。更不用说发个“新闻通稿”,大家明知是假的,也得照发,没责任啊……
1 ^9 R( j6 K# I1 L, A
1 y( k4 g( `' y1 O" Z没有自由的媒体环境,说这些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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