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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老人小区内跌倒 20分钟无人扶不幸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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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8: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老人的尸体用被子盖着,家属在旁边守护。南都记者乔彦杰 摄; h( h% k  ?$ q' h, z+ z, v  X. U

- Z/ \" T9 d1 V8 X“真是太冷漠了,如果有人及时将他扶起来,老人也不至于惨死!”昨日下午1点多,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村,78岁的**组织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20多分钟后,儿子肖先生外出时发现,老人孤零零趴在地上,额头磕破流血,鼻子紧贴地面,已没有了呼吸。" }) Z4 k+ O& v9 |% ^% t) W

. u: q4 m; f. I肖先生质疑小区保安见死不救,老人摔倒后活活被憋死。益田村保安部负责人解释,不是他们冷漠,只是害怕承担责任,确实不敢前去搀扶,当时他们没有拨打120,但是有保安亲自跑到派出所叫警察。
( s& a9 y: Q4 _$ s
+ q% e! f. B! N  N8 d8 s8 n/ j( J家属:帮他翻个身 或者都不至于死" Z1 ~2 g3 M$ B+ R) l
" o8 J" k/ W/ e% n! Z) C' c+ Z
1996年建成的益田村是深圳最早期的公务员小区。目击者称,昨日下午1点半左右,一名70多岁的老人想在小区里的石凳子休息,可能雨天路滑,一下子跌倒,整个身子趴在地上,脸部朝下,有过来群众发现后无人敢前往搀扶。
  N' m& A1 Y! H, U
% @( Y6 j* u0 c4 O* k“我恰好在窗户里,看见路人将老人围了起来。”这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目击者回忆,由于担心惹事,他没有下楼,以为看见的人会拨打120报警,自己也就没有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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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9 Y/ H# a" n5 X老人的儿子肖先生称,他的老父亲今年78岁,是深圳**组织部的退休老干部。昨日下午12点多,老人外出购物,下午1点20多,回到小区,摔倒在地后,小区保安和路人都没有通知家属或拨打120报警。
6 ^; K9 o9 R: E2 u0 c! ~
2 b0 l9 Y+ L9 C5 }! L- s肖先生说,下午1点48分左右,他外出办事,才发现老父亲趴在地上一动不动,面部朝下,额头上流了很多血,鼻子紧贴地面,根本无法呼吸。他当即拨打120报警,下午2点1分,医院的救护车赶来,抢救半个小时后,宣布父亲死亡。肖先生认为父亲是由于呼吸不畅,活活憋死的。他质疑小区保安见死不救,哪怕将头部翻起来,父亲也不致惨死。- I8 R7 C! y5 q

7 f& L1 B* {2 G8 w# `! ?保安:没打120,但叫了警察
0 Q& b& {& e# I0 [' F2 G! P+ U0 b
昨日下午4点多,南都记者到达现场,老人的尸体被一床被子包裹着,放置在事发的凳子旁边。进出小区的业主浑然不知,根本不知道旁边就是一具尸体。“没有啥好看的,就是一个老人摔死了。”看见有业主凑上前去,小区保安将他们劝走。* l7 n8 F1 |6 j% O. g* v
; A! `+ a- `! n" o) f
现场的保安介绍,他们都在下午1点到2点钟交班,事发时正好在这个点上,人手上比较紧张。当时他们发现老人摔倒后,就赶紧过来察看情况,但他们不敢动老人,只好拨打110报警。但警察半天不来,他们就只好去派出所亲自请来警察。保安们称,事发比较突然,他们也没有留意老人是死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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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 d) M/ h; u8 v益田村物业管理处相关人员则称,保安在事发之地没有固定岗亭,也没有监控录像,老人摔倒以后,有两名女子马上发现,她们在场大叫,大堂的保安听闻后,立马赶了过来。保安担心承担责任,就没有搀扶,就直接去了派出所。保安以为那2名女子拨打了120,就没有重复拨打,等到保安回到原地时,老人的家属已经在场。* s& z$ z" m# Z' ^; }; w1 ^: Y
& F; [4 \2 x1 ~
“我不认为我们见死不救。”保安部负责人否认家属的指责,称保安们已经尽力了,如果保安触碰了老人,老人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他们就说不清楚了。( o$ a# i  Y2 a% `! }& \
( |; F( \* b/ J: A( i; t
昨日,福田警方回应,小区保安确实报了警,也有保安专门跑到附近的派出所,带领民警前往现场,但为时已晚。而深圳120接线员告诉南都记者,他们只接到了一个120报警,时间在昨日下午1点50分左右,按照时间推算,应该就是老人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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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H+ f4 r0 O! I6 ^9 l" k- k6 T6 U
/ f5 k$ g6 C; z& s  J
http://news.qq.com/a/20101216/000668.htm?pgv_ref=a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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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8:5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已经没有语言来表达我的感想了。。。。。但愿这个社会还是好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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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16 | 只看该作者
南京老太事件遗祸深远啊!好人都不敢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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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1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8 19:40 编辑
  [. Q7 |9 y( S* U1 y2 ]6 u  _  x, N
一次次做好事没好报的新闻,让有心做好事的人寒了心,让无心做好事的人有了借口。+ V9 B; z# }% b1 Q" N+ j
现在的天朝社会空谈仁义,却义利分离,做好事得不到好处反而会倒霉,谁还会做好事呢?
/ o9 m# s7 i; a: _' S* |& O失之中华,存之四夷,这个道理中华民族很久以前就知道了,可现在失落了,在邻国那里却得到了传承。( K- I9 M9 U% e) c$ C

3 x  V; u( g; s8 e转贴一篇文章:
% K$ F7 k: Q: m: T5 `$ ^8 t阿常 的 “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
1 h" M; H% B! F5 }$ w  今天整理书房,无意翻出《吕氏春秋》,发现上面已经落满灰尘。前几年购得此书时,随便翻了翻,就束之高阁了。" L( W5 u7 S2 K2 K
今天取出,没想到让我爱不释手。我发现:有些书真的就像白酒,越放越有味道!  
8 v, |+ O2 u5 Y. y3 L" X, M9 j0 i3 H7 E5 r1 D
在此书的《察微》篇里,记载有“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的故事,读后让我感慨万千!
6 z# j1 m) [3 c, @6 {讲给爱人听,发现她两眼只放光,像发现新大陆。
8 w1 o# V6 ?' ?' }3 p
/ \7 d5 y4 ]- g何以如此?容我慢慢到来。先请看看原文: 5 e. H$ X6 ]3 N5 m3 H7 l% ]" @* {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3 J/ c+ v* N) ~' }! }
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
# p; r: x9 z; {# c( D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8 l- E7 r& Z' i+ a' S5 o$ Y. f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
7 ?; K* b  v5 W$ a) S0 d4 Y4 v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
( }7 C- i2 ]# G; @) `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 q! H6 C# k. p9 D6 A
! i' `3 \6 P- l, S看不懂?没关系!大致给您翻译一下: 8 ]$ ]6 _" C# i& z- f5 z" P6 Z* }
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的,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9 |4 [+ W3 v6 [7 G& Q
有一次,孔子的弟 子子贡(端木赐)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 B' v0 y! Q6 P+ s2 w
孔子说:"赐呀,你采取的不是好办法。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 V5 Y: u) |: j$ g. N" i
你如果收回国家的补偿金,并不会损害你的行为的价值;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钱,别人就不肯再赎人了。. T% I7 w% P; E* A/ f
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
: ~, |* Z* D; I0 @- y2 e& ^: c1 i孔子说:"这下子鲁国人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8 R4 o7 g! h& J! ]! W% K" W孔子能从细小处看到结果,这是由于他对事物的发展变化观察得远啊。 * x# r# A! N& R: y' Q( m

. J9 N- J  w$ D$ @8 n* v这就是所谓“子路受而劝德 ,子贡让而止善”。从这一表扬一批评中,我不得不佩服孔子的睿智和高明。 ) R. ^' v1 z3 A) L3 y% m
1 n+ b0 R/ e+ V0 y: m
孔子认为,大多数人没有子贡这么巨大的财力,无法不在乎这笔赎金,因为如果白白付出这笔赎金,他自己的生活就可能受到重大影响。
( m7 k9 g7 x5 W$ X- a7 Z而如果不能取回自己代付的赎金,那么即便看到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机会救同胞出火坑,大多数人也会放弃为本国同胞赎身。
5 I2 ]( y, E0 X! D
& d6 D5 x0 C+ G/ ]其实,子贡的“高标道德”把原本平淡无奇、应该人人都能够做到的道德,超拔到了大多数人无法企及的高度。0 r6 b* M- ~1 i6 h7 w
既然“道德”标准如此之高,那么本来符合道德的代偿赎金后的收回赎金,现在就变成“不道德”的了。& \# G0 T- C  e
因为“道德舆论”会对收回赎金的人说:你什么也没有付出,算是做什么好事?跟人家子贡比比,你简直就是个自私自利的人!+ ?' V; @( I3 V1 V( B* {
——任何人不妨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你做了一件为奴隶赎身的大好事,得到的却是“自私自利”的评价;) n$ b( k) t% R1 u  w
如果你做了一件合于道德的善事,得到的却是“不道德”的恶名,你还会去做吗?: W# j/ t$ ~. K* n, S
你当然不会做,而是开始跟着“道德舆论”说。这也许就是孔子批评子贡而表扬子路的原因吧! / N8 X4 v% Y+ |+ J5 h
, i  j9 {1 X  p* {9 X
事实上,鲁国那条代偿赎金的法律,立意极好,它的目的是让每一个人只要有机会,就可以惠而不费地做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1 o7 a9 y0 h( W9 y
即便你的财力连预付赎金都做不到,也应该去设法借来赎金为同胞赎身,因为你不损失任何东西,只需要付出同情心。" b9 w. Y: S/ ^, b
道德的目的并不是要任何人去做损己利人的重大牺牲,而是乐于做无损于己但却有利于人的好事。
+ V& s' h& Y0 e* O' c9 v4 u
- ^* O% F4 k$ \3 e2 H忽然又想起来东邻日本的一个习俗——对拾获他人丢失物品并归还者,失主应该给予10%的酬谢。: W* T* V) ?7 i2 b5 C9 b! I
乍看之下,似乎道德沦丧,拾金不昧居然没有得到提倡。
, X( u) }8 I4 T9 l2 N( |: \可是,仔细想想,是在日本丢失东西的人挽回损失的可能性大呢还是在我国?

% R( h6 J6 `; }2 ~1 @: N) j% a7 _( V  b8 V6 `" E' |4 x
说下我在日本的亲身经历:在外面掉过两次钱包,都在掉钱包附近的车站找回来了,东西一点没少。
9 F" q. O7 Z4 n而有次在打工的工厂更衣室却丢了钱包,仔细观察发现是一起打工的上海留学生给偷了,他赖不掉只好说是当时缺钱一时糊涂,有钱后还我,请不要报警。
- X7 r6 O8 d1 m* u( \# t: |- ~5 J我原谅了他,给了两个月时间让他还钱。如果我没发现是他,这钱包也丢得不明不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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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35 | 只看该作者
做好事大多没好报的报道确实让人怕,前段时间和朋友在深圳彩田路路边停车等人,期间一个大概2岁多小孩的小孩从我们车尾处冲出马路.......一个30多40左右女人在后面2,.3米后面追,当时我和朋友都不敢去拦,真的是怕负责任...幸好最终没事(彩田路是深圳一条主要的主干道之一),要不估计也要恶梦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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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23 | 只看该作者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3 s( w! @* J* X

+ b: j% t0 c1 w5 m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想什么,直接上去制止了保安,然后按照急救的标准流程开始检查老太的状况,结果老太的家属来了以为我是肇事者,冲上来啥也没说先一脚踹到我头上了(当时我是蹲着的),要不是周围还有其他目击者,不知道接下来还要发生什么事情。这样的社会风气下,谁还敢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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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cloudy 于 2010-12-18 21:29 编辑
9 p2 ^- F$ q$ e
& o, z2 t8 P- j/ [# V9 @  b# m连小区保安都怕惹事上身,国内做好事被黑的太多了,大家都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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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53 | 只看该作者
唉,媒体也起了推波助澜的坏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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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16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不保护施救者,那救人又有什么意义?7 u& p7 }9 v8 Q* C& W# e% r
国家不提倡见义勇为,那路见不平又有什么意义?* P$ _+ V. k" _7 Y, q% e
政党剥夺了民众的自卫权,那么自己都不能救自己还能指望别人来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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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35 | 只看该作者
政权大于仁拳的国度里这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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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54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触碰了老人,老人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就说不清楚了”。& n" _5 b' P+ F5 A# Q" V: p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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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3:37 | 只看该作者
一句話,世界已經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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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3: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00:05 编辑
7 Y, j( x1 J* P+ g9 \% y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 S& X+ Y7 \2 v8 {: O

+ o8 k1 ]/ m4 H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 ...  q7 F% m+ S  D( s" b3 i1 \. k
rigge_shen 发表于 2010-12-18 21:23

: e, p$ S3 h' p现在的朝廷嘴上会表扬见义勇为,却没有实际的条款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确是失职。* \' o4 w+ q# J* b" M
但整体的社会风气不能光怪当政者,民众自己难道没有一点责任?
5 a( |  }1 t+ ^1 N浮躁、短视、粘包赖、急性子、不调查清楚就怪罪别人......
& B$ x1 p9 l7 P+ L' R当中国的民众真舒服啊,不管自己堕落到多么下贱,只要把责任原因都往锅铲党身上一推,就可以理直气壮的继续堕落下去了。
/ C' O9 x1 ]4 b& h) G- T) e) ?8 A" v& E0 v
其实每个社会在高度成长期,精神建设跟不上物质成长速度时,都会有一个迷茫胡乱的时期。
( p# R8 h7 j/ x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日都有这种时期,时人也会概叹世风日下,人们只会追求利益,不通人情。% i+ L# G1 Z, [8 |
当物质成长趋于稳定,浮躁之气渐缓,人们就会把注意力转为精神建设,恢复成长期破坏的人文和环境,这是工业经济高速成长的必经之路。: n8 J  c9 R( v: n$ u8 {
当政者应对得法的话,可以缩短这个时期,现在锅铲党做得是有不足,但环境时势还没到追求精神建设的时候,就算民众自己也不能放弃追求利益,最多是嘴上喊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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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39 | 只看该作者
家属:帮他翻个身 或者都不至于死
1 `0 y/ _4 q" h/ x0 I# ?- N# z: d+ Y# Y  J0 |  Z( C. A0 M
是吗?如果有人扶了,家属也许不是这样说吧?
$ h, i/ C1 b! F3 U3 a& C% _7 b, X& z, Z6 w
谁知道会不会说扶了之后20分钟就死了,如果不扶或者都不至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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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00:52 编辑
5 j$ N2 l" f/ |" R! e0 ~2 f+ @/ z: m+ d) B$ M- \4 |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
: t+ p% Y) E/ ^* e4 C" L. M& C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谁呢?2 T& J; T8 {# x6 S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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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50 | 只看该作者
要是我遇到老人倒在地上,我就陪他一起躺着,直到有人来拉我们为止,o(︶︿︶)o 唉,没有办法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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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1:32 | 只看该作者
一句話,世界已經變了............: l$ B( |! `( ~) m# e1 y
东方蜘蛛 发表于 2010-12-18 23:37

; Y& K. w" F/ u9 }
# K" ^. i  F& t4 O% e' a說世界的話。打擊面太廣了,稍許縮小下範圍。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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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3:41 | 只看该作者
不过有的东西得按照规矩来,有人晕倒在路边,你不知道他是中风还是脑溢血还是心脏病,有些情况不能随意移动身体,不扶没关系,有的时候还不能动他,翻动身体更不利于急救。对不具有急救资格的人来说,能做的就是报警。做任何接触身体的行为都是不理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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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4:43 | 只看该作者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
! I* j& H) u" F( `4 Y' l: u/ C# X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 ...
2 }% Q# [0 |; ^0 j) `0 j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Z+ J% M) I; }: G. [
国人大多有一种"跌落地下拿翻扎沙(跌到地上也要拣回把沙子)"的思想,只要是自己遇到了损失,无论事因是否起于自己本身,都会想方设法找人承担责任而得到利益上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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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1 M2 g/ }7 k2 a" O道理来说,人是应该不被环境所影响,坚持自己的本质和原则,但是如果严重影响自身利益的时候就很难说了.举个例子,之前我也扶过老太,本着也是坚持做好自己的心态.但回想过来,谁知道我不会是下一个老太事件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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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6:5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朝廷嘴上会表扬见义勇为,却没有实际的条款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确是失职。2 Z" B, n7 N  L1 M2 L
但整体的社会风气不能光怪当政者,民众自己难道没有一点责任?
- J& q7 k& J6 B* C7 Y浮躁、短视、粘包赖、急性子、不调查清楚就怪罪别人......
! o4 s+ {0 X% k- F3 m/ u5 Y* Q9 ?当中 ...# m+ @* e7 U" E3 C& [1 y7 _2 w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8 23:58
中国人已经给当政者整得没了灵魂就算有也已经3魂不见7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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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0-12-19 07:00 | 只看该作者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
  x$ D* E) ^/ ~( |, x- s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 ...
+ W; D: L; U1 e( P- d* W+ H4 ?* y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担当不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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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0-12-19 09:13 | 只看该作者
只能感谢南京老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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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0-12-19 10:24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不保护施救者,那救人又有什么意义?) R/ i- p& T1 e( _+ X. l( |
国家不提倡见义勇为,那路见不平又有什么意义?9 n0 v5 y. z/ L' p7 g5 L
政党剥夺了民众的自卫权,那么自己都不能救自己还能指望别人来救吗?
- F4 i+ C' |) I2 m0 njason-lee 发表于 2010-12-18 22:16

7 K: m3 H& a8 L  y是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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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9 11:1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 ...! ^6 v4 Q) \- E. q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9 r* ^) I& G; x4 T( ]" L
! R5 u' [& K: \, l0 \# Y
半年前看到一个案例,一个妈妈带差不多一岁的女儿去看病,在把女儿放在医院的窗台上坐着逗着玩,结果小孩坐不稳向后翻从4楼掉了下去。于是那妈妈就状告医院不关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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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0-12-19 12:15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社会 该好好反思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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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0-12-19 13:50 | 只看该作者
半年前看到一个案例,一个妈妈带差不多一岁的女儿去看病,在把女儿放在医院的窗台上坐着逗着玩,结果小孩坐不稳向后翻从4楼掉了下去。于是那妈妈就状告医院不关窗户。4 M% A3 G  x" L7 h) ^0 ~+ t
dboy 发表于 2010-12-19 11:18
2 A& t% G; e3 q0 b7 x/ k  x
这要是在美国,肯定能告赢。然后州立法规定所有医院必须关窗户装空气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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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0-12-19 14:05 | 只看该作者
这要是在美国,肯定能告赢。然后州立法规定所有医院必须关窗户装空气循环。& l: f4 P9 B$ t# g9 G& r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13:50
国外的医院为了防止极度痛苦的病人自杀7 Q2 t! r# Q- W6 D' L9 `6 i% N
只能从两边拉开,而且只能拉开一条缝隙的  勉强可以伸个头出去..
2 t* Y$ ^% T5 }2 n' L0 p7 O. x
) w+ V  E9 C* ?$ c: G' I9 @
3 O5 s- |& P. b' t, Z! ~) I话说某天吃饭,一个小孩蹦达蹦达平地摔了,我想去扶来着,不过迟疑了一下,还是让他父母去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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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0-12-19 15:1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9 \5 U0 s3 @* F2 I8 J8 l' H5 l+ ?& K' v0 |, x
7 N) P! I* R) q) a0 a
就是这个道理0 r9 b1 T) `8 |$ l- V! E0 e
这样的人太多太多. P6 Z3 z7 |4 i
什么便宜都想占,什么责任都想推! ~8 P- A- p* s
太悲哀了* U- c2 Y* g& I
还时不时有人以【礼仪之邦】自居- h0 @: I, P' N
什么狗屁
5 Z, \* l& H- T3 w* ~6 s- E  I, G2 g- [1 p. _8 `6 r* c
现在身边的人,好多都是作为公民的基本素质都没有了,还谈何锅铲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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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0-12-19 15: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15:28 编辑 & L' h- J2 C! U1 S" A3 \3 k8 L-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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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现在这种社会这种风气的,锅铲党有责任,时势有责任,民众也有责任。$ Q( J3 v" S8 `8 O2 w  j2 P: v, i! S
文割割掉了中国人传统的信念,却没有树立新的信念来填补空白,这是锅铲党的责任。
2 E: K* U5 l& g+ h商业经济飞速发展,精神跟不上物质的成长,于是唯利是图、道德沦丧,这是时势的责任。
9 P$ }- H; F0 P6 A3 x奴性重,不想担责任,希望有人来领导。有了领导自己可以偷懒不动脑,出了问题又把责任往领导身上一推,这是民众的责任。
+ p6 X8 ^4 W  q3 E自强自立,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做父母的要为孩子树立端正的人生观,是中华民族自救的唯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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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1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haochen 于 2010-12-19 16:19 编辑 " r" o! o0 B, V0 ^/ @' I4 z
造成现在这种社会这种风气的,锅铲党有责任,时势有责任,民众也有责任。, g3 J' S6 F) W9 k3 H4 G
文割割掉了中国人传统的信念,却没有树立新的信念来填补空白,这是锅铲党的责任。* L  a% T' T# I9 ], L
商业经济飞速发展,精神跟不上物质的成长,于是唯利是图 ...7 l, q# R( y) s/ i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15:26

0 T$ h( O, |- W( Z; R. E难啊,按照国民性来说,一栋楼里面只要有一家孩子受的是自私自利贪小便宜的教育,别的家长都会效仿,不排除少数人洁身自好,但家长觉得什么事情短期有利可图,就会慢慢灌输孩子那些功利思想。吃不了亏的本性是根深蒂固在血液里的,而损人利己或者自私自利更多说言传身教。! @5 B( g; b8 p( m; {! a1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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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像美国干旱地区的农民,起先觉得挖井使得地下水层下降太快,于是采取政府专家一类的节水生产方案,可是后来成本高了,有人偷偷的还是挖井打水用,那么一家这样做以后,大多数人都这么干了,因为谁都不想吃亏。人性都是一样的。% w9 u: n" w: V5 j

: _' X8 G* f) m- Q$ W' f" ?0 C% u" N国家最大的责任,是没教会孩子爱是什么东西。社会道德沦丧的根源就是缺乏爱。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那段时间培养出了什么人,自己去单位里看看那个年代的人就知道了。都说外国人素质怎么怎么样,但话说回来,人家国家人渣也有,仔细分析人家的人渣,和我们的人渣也差不多,就是以让你不爽为乐,对世界充满了愤恨。消极,颓废,自私。 所谓的那些素质好的人,在他们从小接收的教育里面,很大一部分是教他们如何关爱朋友,社会,团体,以及那些底层人群,最重要的就是让与自己交流的对象舒服。简单来说就是be nice。和佛教儒家墨子之类的中国古典哲学差不多,就是为人向善。: }" Z( D3 Z7 B6 l, J0 h

8 }2 N: y7 L* ?- ~" s当然了,人民若是太凝聚,太真诚,很多事情就不是在掌控之中了。做老板的总是希望手下人互相斗,他才好管理。不然你们哪天集体辞职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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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25 | 只看该作者
当然了,人民若是太凝聚,太真诚,很多事情就不是在掌控之中了。做老板的总是希望手下人互相斗,他才好管理。不然你们哪天集体辞职就不好了。
# C8 s) O, D8 a9 A
( X# t+ U2 T8 E: @8 o# t
这就是帝王之术了 手下都一条心的话 老板就太寂寞了 看你们斗来斗去的多么其乐无穷啊 回头还纷纷找老板要公道  老板倍有面子: F9 ]# Q0 [! 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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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生说得对 连自保的权利都没有去奢谈帮助保护他人 那不是笑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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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33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帝王之术了 手下都一条心的话 老板就太寂寞了 看你们斗来斗去的多么其乐无穷啊 回头还纷纷找老板要公道  老板倍有面子' J8 r6 X+ N4 K7 a8 l/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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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生说得对 连自保的权利都没有去奢谈帮助保护他人 那不是笑话吗$ Z! ?6 a  T( Y# M; r
穿短裤的暴徒 发表于 2010-12-19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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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下一条心的话,老板的卵蛋黄就被捏牢了,老板要么把他们全部炒鱿鱼换人,要么就是让他们入股,让股东们按业绩好坏来任免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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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0-12-19 21:25 | 只看该作者
不论世界如何 别人如何  我的做法依旧是看见有老头老太躺地上 我绝对离开5米之外迅速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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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0-12-19 23:12 | 只看该作者
国外的医院为了防止极度痛苦的病人自杀4 M& W4 V* L7 h# n0 F, m* M
只能从两边拉开,而且只能拉开一条缝隙的  勉强可以伸个头出去..0 V9 B1 w) K& m" u7 ^3 l: l
) j) K1 w; U+ s2 e
9 c, ^4 }4 U% e
话说某天吃饭,一个小孩蹦达蹦达平地摔了,我想去扶来着,不过迟疑了一下,还是让他父母去扶了.
8 p: K3 E7 ]4 J/ }# oUther中士 发表于 2010-12-19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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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庆期间某三甲部队医院的某少壮派主任在反贪局通知其“进去聊聊”后从病房16楼一跃而下,从此以后021的医院的绝大部分窗户都改造成只能打开20CM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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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0-12-19 23:5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zlm_0 于 2010-12-20 00:14 编辑
/ l. Y- v+ D' s( b& Q+ R1 ?: n
" j: {' w/ g; }  Z9 \( E( _G c d统治下的“拆那”,除了金钱,已经没有伦理道德可言了!无奈!律己!大悲!期待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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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0-12-20 10:45 | 只看该作者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
5 P) F9 `: ?: t  C+ L7 P
; _9 A8 H, W  s5 r! S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 ...% G' t" d9 L  ?: Z- E
rigge_shen 发表于 2010-12-18 21:23
, _& B8 n4 x, X& o" l9 P$ ?6 w

& J& R" P2 E6 W) J$ H! }! E踹你的那个人,平时做恶霸做惯了?即使踹的是肇事者,难道就可以不用负责?反正我还是那个态度:该帮忙的一定帮,但谁要想讹我的,别怪我心黑手狠!
* S" I+ h& ]# z& H; M6 f3 c9 g/ g) [7 h: j! p9 b" f! ]  ~
假如是我这样被踹了,瞧我不踢断丫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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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0-12-20 11:26 | 只看该作者
踹你的那个人,平时做恶霸做惯了?即使踹的是肇事者,难道就可以不用负责?反正我还是那个态度:该帮忙的一定帮,但谁要想讹我的,别怪我心黑手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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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是我这样被踹了,瞧我不踢断丫的腿!5 R, R$ e* L& N# R; R
jam 发表于 2010-12-20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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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P( O8 A& Y8 |  `* \* S* E踢断了你就真肇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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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0-12-20 11:38 | 只看该作者
jam版主说得对,子曾经曰:“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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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0-12-20 11:56 | 只看该作者
社会变了,说实话,要我碰到这种事,我也要犹豫犹豫再犹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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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0-12-20 13:51 | 只看该作者
志愿者培训时候的第一课,就教到:如果有人受伤了,第一时间报警,然后陪伴并安抚伤者,等救护人员到达后和他们说明伤者的情况。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挪动伤者,更不能为伤者进行急救(无论你是否具有救护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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