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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猫咪,不吃猫肉,我从不阻止别人吃猫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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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boy
81
发表于 2011-4-20 17:58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吃狗肉的总数比棒子多得多!你说不交就不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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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11-4-20 18:25 | 只看该作者
就个人而言,反对食用“伴侣宠物”!各种动物在和人相处的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形成了特定的关系,有些代表物质文明,譬如生猪存栏的数字和牛羊肉的消耗都是一个国家发展的数据代表,而有些则代表了精神文明,宠物就是其中之一,如果这两项还要混为一谈的,那就和拿马桶盛饭拿痰盂喝汤一个道理,作为容器这样做完全可以,只是行为不可理喻,为了吃饱肚子去吃狗吃猫乃至吃人都可以理解,只是不符合当下的文明准则。. g0 R. k/ Y( b: _/ U. Z

( U% L. L4 M. Z0 I  N至于拦截运输车高价赎狗我理解的也是无奈之举,官府没有规矩出台,自然下面怎么做都没所谓,我甚至认为这些狗是JC的打狗队抓来的所谓“无证犬”集中处理的一种常见方法,既简单易行,又有不入账的收入,这帮人自然乐得其所开具那些“通行证”“合格证”,否则这样的运输车怎么可能“证照齐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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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11-4-20 23:28 | 只看该作者
近日,动物保护者在高速公路上紧急救下520只待宰狗的事件引发网友热议,而导演陆川在网上评论称:“救人不敢出头,救狗争先恐后。”此举引来众多网友的批评。对此,陆川18日再度在网上开炮,回击称:“给我上环保慈善 ...
' b" [. v" W3 D9 A! n9 ]你们习惯了几十年一种声音,不允许探讨不允许反面意见不允许舆论监督;可即使是讨厌的声音,也理应获得尊重,因为反面意见才是大运动中头脑集体发热时应该倾听令人理性的声音。强制会把正义也转化成恐怖主义0 r. e/ }* Q/ Z; b3 J" v
dboy 发表于 2011-4-19 16:34
) q" v+ [) A, X; ]# B% H1 s$ v+ I
这段得顶啊,深有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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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11-4-21 09:30 | 只看该作者
吃狗肉的人和蹲大牢的人,究竟哪一个更不值得结交呢?
. O4 D0 n& ~% V+ y" e$ f话说,一直以来不吃狗肉,今年是不是要行使一下个**利,尝尝那个被某些人如此纠结的特殊的肉的味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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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011-4-21 10:07 | 只看该作者
先不讨论个人喜好,但一件明显的违反法律,甚至可以说双输的的事情,居然还有人看不清而叫好的。按照爱狗人士的逻辑,怀疑这是来历不明、有病的狗,可以去截车,然后强买强卖,过后还洋洋得意。那么同理,以后大家上街见到有遛狗的,可以一棍子打死了——我怀疑你的狗证照不齐全,甚至怀疑有狂犬病,为了大家的健康,我把它打死,为民除害!然后扬长而去——可能连钱也不用赔,因为在街上遛狗的,八成是没按规定来的,比如说必须要有笼头(广州的法规),我就从没见过有笼头的狗!大型犬不准上街,这个也没人遵守过。有人就说了,要是每个狗主都遵守龟腚,偷狗(宠物狗)哪有这么容易?因为大型狗根本就不能外出的,能偷到狗,电冰箱也能搬走了……爱狗人士再这样咄咄逼人,难保会把“爱好和平”的“爱狗肉人士”逼上对立的道路!5 b: r5 L# A! }! V

! n2 p. m" F1 f. H- _* m2 W夹生梨啊,“伴侣宠物”的界定可不是一成不变的,这几百年来,人类形成了养猫狗作为“伴侣宠物”的主流,可能过几百年又会变成其它动物,再说,主流之外的“伴侣宠物”也不少,以品种来禁止其他人能不能吃肯定是不可行的!马桶在这个地方是马桶,在另一个地方可以盛饭一点也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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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011-4-21 10:49 | 只看该作者
85# jam
8 E, N- L" }1 J. I怎么会有人在伟大祖国讲法律啊,不是都在讲政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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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11:16 | 只看该作者
85# jam  
, A$ K0 \8 u& ?7 k! w怎么会有人在伟大祖国讲法律啊,不是都在讲政治么* \# S+ F: V( X" f. d  @! N
charwbt2000 发表于 2011-4-21 10:49
+ e# I' |+ y' |  a
$ }# X5 D1 \1 q0 g
法律、政治都要讲,要看具体情况。比如说在该讲法律的时候,就会讲人性;在该讲人性的时候,就会讲政治;在该讲政治的时候,就会耍流氓;在你想耍流氓的时候,就会跟你讲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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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11-4-21 12:23 | 只看该作者
法律、政治都要讲,要看具体情况。比如说在该讲法律的时候,就会讲人性;在该讲人性的时候,就会讲政治;在该讲政治的时候,就会耍流氓;在你想耍流氓的时候,就会跟你讲法律了。& g% ?4 F7 ^" Q5 D, u
dboy 发表于 2011-4-21 12:16
+ J: _$ B( B) ^8 ~, M+ _! j; X( T
教授果然看的透彻。。。 啥时候来日本玩儿吧,我安排你去福岛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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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12:40 | 只看该作者
教授果然看的透彻。。。 啥时候来日本玩儿吧,我安排你去福岛参观
( z0 U, W6 F. u6 y6 m+ W* xcharwbt2000 发表于 2011-4-21 12:23
/ F( I5 J- i7 M

) e1 A- @/ a: x- p9 F  S" u) j& b7 M1 I听说福岛一带很多无家可归的流浪狗啊,不如我们一起办一个赴日救犬旅游团吧。我在这边招客,你在那边地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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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2011-4-21 12:52 | 只看该作者
听说福岛一带很多无家可归的流浪狗啊,不如我们一起办一个赴日救犬旅游团吧。我在这边招客,你在那边地陪。, D+ q4 h( o2 X: k- X
dboy 发表于 2011-4-21 13:40
7 l( b% T! |7 l  @7 y
好,别忘了多带孜然, 大锅最好也背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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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发表于 2011-4-21 12:53 | 只看该作者
先不讨论个人喜好,但一件明显的违反法律,甚至可以说双输的的事情,居然还有人看不清而叫好的。按照爱狗人士的逻辑,怀疑这是来历不明、有病的狗,可以去截车,然后强买强卖,过后还洋洋得意。那么同理,以后大家上 ...7 e; P9 @- `7 q  p# f6 _3 `8 f, T, P
jam 发表于 2011-4-21 10:07
8 a4 C( y7 o5 i* o' ~% e1 v

$ g; U! K3 e4 A% H; P! Y3 i% Q活在当下就按照当下的规矩办了,哪管他几百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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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011-4-21 12:56 | 只看该作者
活在当下就按照当下的规矩办了,哪管他几百年后。
' y1 B5 L; m- w  O8 Jjason-lee 发表于 2011-4-21 12:53

! C, A3 ~9 P' u: F: g$ t既然你都说了“按当下的规矩办”,那这些“爱心人士”的极端行为就更不应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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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发表于 2011-4-21 17:39 | 只看该作者
这里果然是充满了哲学家的论坛啊。就这么个破事也能顶到3页。  ?2 G8 \$ P2 ~; p1 T
我养狗,不吃狗,但不会去围攻吃狗的人。
" \3 E/ s- P0 Y7 j, q. u+ t- t& h我知道,在这个本来权利和选择就不多的社会,要给别人尽量留那么一点点自由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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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表于 2011-4-21 21:54 | 只看该作者
既然你都说了“按当下的规矩办”,那这些“爱心人士”的极端行为就更不应该了5 E; E7 ~- Y/ n  C
sxo 发表于 2011-4-21 12:56

$ T/ U5 _6 x% J
- m; Y. a+ m. n6 d( w7 F我没说赞成他们的行为,请看仔细。( ~& e2 v8 @; {# x& R. S
2 z0 @0 J4 d. a% j4 P8 o5 ?
我说的是吃猫狗肉的事。
& h# g7 T# X& m6 O: {8 k) L  G
5 ]9 g# y2 D! o  v( [/ G拦车的事我没兴趣,这个问题没啥好讨论的,就像有4700万的豪车卖脱销,也有山区小学生自己劈柴做饭,这种是社会问题,靠个人是没有办法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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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2011-4-21 23:58 | 只看该作者
听说福岛一带很多无家可归的流浪狗啊,不如我们一起办一个赴日救犬旅游团吧。我在这边招客,你在那边地陪。, F. O2 ?9 F# u
dboy 发表于 2011-4-21 12:40
& ~9 I' |9 d( x+ O/ j, f3 B

: f8 Q( a$ x- z5 V1 v叫兽,记得把哪些偷渡到我们火星的人也拉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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