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个人而言,反对食用“伴侣宠物”!各种动物在和人相处的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形成了特定的关系,有些代表物质文明,譬如生猪存栏的数字和牛羊肉的消耗都是一个国家发展的数据代表,而有些则代表了精神文明,宠物就是其中之一,如果这两项还要混为一谈的,那就和拿马桶盛饭拿痰盂喝汤一个道理,作为容器这样做完全可以,只是行为不可理喻,为了吃饱肚子去吃狗吃猫乃至吃人都可以理解,只是不符合当下的文明准则。. g0 R. k/ Y( b: _/ U. Z
( U% L. L4 M. Z0 I N至于拦截运输车高价赎狗我理解的也是无奈之举,官府没有规矩出台,自然下面怎么做都没所谓,我甚至认为这些狗是JC的打狗队抓来的所谓“无证犬”集中处理的一种常见方法,既简单易行,又有不入账的收入,这帮人自然乐得其所开具那些“通行证”“合格证”,否则这样的运输车怎么可能“证照齐全”呢?
先不讨论个人喜好,但一件明显的违反法律,甚至可以说双输的的事情,居然还有人看不清而叫好的。按照爱狗人士的逻辑,怀疑这是来历不明、有病的狗,可以去截车,然后强买强卖,过后还洋洋得意。那么同理,以后大家上街见到有遛狗的,可以一棍子打死了——我怀疑你的狗证照不齐全,甚至怀疑有狂犬病,为了大家的健康,我把它打死,为民除害!然后扬长而去——可能连钱也不用赔,因为在街上遛狗的,八成是没按规定来的,比如说必须要有笼头(广州的法规),我就从没见过有笼头的狗!大型犬不准上街,这个也没人遵守过。有人就说了,要是每个狗主都遵守龟腚,偷狗(宠物狗)哪有这么容易?因为大型狗根本就不能外出的,能偷到狗,电冰箱也能搬走了……爱狗人士再这样咄咄逼人,难保会把“爱好和平”的“爱狗肉人士”逼上对立的道路!5 b: r5 L# A! }! V
! n2 p. m" F1 f. H- _* m2 W夹生梨啊,“伴侣宠物”的界定可不是一成不变的,这几百年来,人类形成了养猫狗作为“伴侣宠物”的主流,可能过几百年又会变成其它动物,再说,主流之外的“伴侣宠物”也不少,以品种来禁止其他人能不能吃肯定是不可行的!马桶在这个地方是马桶,在另一个地方可以盛饭一点也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