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看帖要花分数了!!!!!

[复制链接]
查看: 7621|回复: 23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6-6-2 17: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论坛现在对非注册用户开放了。

大家发的帖子,如果有不想让非注册用户看到的,可以设置成需要1分才能看。注意,只是1分而已。不得随意提升分数。

如果,觉得自己的帖子的确好,可以去站务区提出特别申请的。

但是,不要乱设置卖帖子。斑竹会检查所有设置分数的帖子,如果觉得其中内容不值得卖,可以取消该帖的收费权限,并且对发帖者处以扣分30的处罚。

买帖的用户,只用支付一次性的点数就可以了,再进去这个帖子,不会重复扣分。

只有从此帖发布以后的新帖子才能设置卖帖,用户不得编辑自己今天之前的帖子,设置成卖帖。

以下是我想到能卖的帖子:

枪评;
使用感受;
自拍图片;
战队活动图片;
技术改造心得。


以下是我想到的,不能卖的帖子:

灌水区所有帖子;
站务区所有帖子;
C2KSHOP板块所有帖子;
所有转载的文章,图片等。
发问帖;

(例如,我想买XXX牌子的XXX和xxx牌子的XXX,哪个好?大家给意见,之类的帖子;又例如问XXX牌子的XXX出了什么问题,该怎么办?之类的帖子)



版主们处理违规,扣分的时候,请酌情扣分,尽量不要一下扣最高的30分,对于违规帖,全部转入站务区,保留用户申述的权利。


那些没有列入上述禁止卖帖范围的帖子,大家如果有意见,我可以补充进这个规定里面去。

没有明文规定不许卖的帖子如果卖了,允许用户有改正的机会,不做扣分处理,对损失分数的用户,给予补偿。

花钱看帖后觉得有异议的用户,可以在站务区投诉。
分享到: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24
发表于 2008-2-12 04:13 | 只看该作者
唉。。 新人难做啊。。 偶们已经是无产阶级了,还要被大老们剥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07-9-2 01:2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蔺相不如 于 2007-9-2 01:13 发表
卖帖有些太现实了吧
经验拿出来供大家分享何必谈钱呢

又不是真收你的人民币,就是论坛里的分数而已。分数什么也不顶,就是个象征罢了。
多发有价值的帖或回帖,分数自然就会上来。
看帖花分数是对辛苦写帖子的人的一种鼓励,也是防止别有居心的或者什么也不懂的新人搅乱帖子。

不过说实在的,现在论坛里收分数的帖子凤毛麟角,不超过10个,而且都是收很少的1~5分而已,这点分数只要回5次帖就有了。

要阅读权限的帖子比较多,这就需要多发言之有物的帖子来提升自己的分数进而升级才可以看到。
新兵的阅读权限是5,设置阅读权限的帖子大多也是5,这就是说这些帖子不希望游客看到,只要是C2的注册会员就都能看。
阅读权限是20以上的帖子,则必须是少尉以上的级别才可以看,也就是说在论坛里待了有一段时间的人才能看。
设置阅读权限的一般都是帖子的作者,作者希望什么人看到帖子是个人自由,论坛无权干涉。

[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07-9-2 01:48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07-9-2 01:13 | 只看该作者
卖帖有些太现实了吧
经验拿出来供大家分享何必谈钱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06-9-7 16:39 | 只看该作者
各位大大手下留情,尽量别卖帖子,我们这些菜鸟米都买028,m50去了。。。。。呵呵呵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06-9-7 11: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P.Beretta 于 2006-6-12 22:29 发表
而且文章的作者也不会希望阅读的人数受限。

这是自己决定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06-6-15 11: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游马 于 2006-6-14 21:25 发表
适当的收点分也无所谓...毕竟这也是对人家的帖子的一种肯定嘛....

只是...适当才好...不然看不了两天就成光棍党了...好在很多大大们的文章仍然无私地免费开放...


C2之所以受到广大狗友的支持就是因为大伙相互帮助,相互支持,如果看帖花分那就应该改名叫“作战2000论坛市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06-6-14 21:25 | 只看该作者
适当的收点分也无所谓...毕竟这也是对人家的帖子的一种肯定嘛....

只是...适当才好...不然看不了两天就成光棍党了...好在很多大大们的文章仍然无私地免费开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06-6-14 19:38 | 只看该作者
强烈反对!!C2之所以受到广大WARGAME战友的喜爱与推崇,就是因为有一个和谐沟通的氛围,其实发帖也好潜水也罢,只要关注C2就是对他的支持,本人潜水多年对C2有着很深的感情,被这里的气氛所感染,其实也很想发表一些个人见解与观点,但看到很多高人在这里高谈阔论很是羡慕,自己自认学识还不够,只是默默学习,论坛本身就应该是开放自由的场所,现在非要分出三六九等,失去论坛的意义增加了功利目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06-6-12 22:29 | 只看该作者
而且文章的作者也不会希望阅读的人数受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06-6-12 22:25 | 只看该作者
想看的贴都看不了,这里都不想来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06-6-11 00:42 | 只看该作者
好歹也搞个民意调查吧?看看大家的意见如何。
我的意见是:看帖收费百弊而无一利,只会助长无意义的灌水、鼓励发帖赚钱,甚至骗钱的勾当也不是不可能发生,然后是争吵……虽说会“加强管理”,哼哼,只怕到时你管不过来
而且我觉得“看帖收费”与“论坛”(不是单指这个论坛,而是指“论坛”这种形式)的根本宗旨是背道而驰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06-6-7 14:38 | 只看该作者
像我等新人,遇到问题喜欢在这里找答案(一般总能找到)。可现在连绿大置顶的帖子都进不去了,看来只有跟些水贴换点积分了。这是对资源的严重浪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06-6-6 13:37 | 只看该作者
光看标题怎么知道这帖子值多少分!要是看了觉的不值上哪里投诉?能退货还分吗?谁来处理、如何处理乱收费的帖子?......貌似好多问题,先提这些吧。唉!不说话也不行啊!看来以后得到处留口水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06-6-5 21:41 | 只看该作者
好久没来了,C2都开始收费了.........
我们这些潜水的老家伙怎么办?
开始是1分,到时候精华就可以卖100了.......
10
发表于 2006-6-5 17:50 | 只看该作者
觉得不太好,一些只想学习不想瞎灌水的可能为了有分数多看一些文章,冒出来灌水或打擦边球.
9
发表于 2006-6-4 14:39 | 只看该作者
是不是该有个提示,那些是要钱的那些是免费的,这样有的选择啊,否则潜水者真活不下去要到火星去潜水了.
8
发表于 2006-6-4 14:18 | 只看该作者

经过论证了没有?

搞清楚是不是对大多数人有益处才是真谛,否则太盲目!!!
7
发表于 2006-6-3 10:18 | 只看该作者
有没有卖月票年票什么的?一次性买了~~~
6
发表于 2006-6-3 02:09 | 只看该作者
对非注册用户开放了,那么我们这些注册用户的权限能升高么?起码要比非注册用户高啊!
5
发表于 2006-6-3 00:42 | 只看该作者
关键是卖帖子要控制,元宝的初衷只是为了在公开化的论坛来保护一些敏感的帖子(大家可以指选择设置一些简单的积分,或者权限等级,并不一定要卖帖子)

如果掀起了卖帖子热潮,那确实,像我们这些一般只看贴,没什么能力多参与讨论的人只能被迫灌水了.

所以,各位大大手下留情,尽量别卖帖子,我们这些菜鸟,也会抓紧学习,争取早日能够加入讨论
4
发表于 2006-6-3 00:13 | 只看该作者
很难界定的双刃剑,虽然还没看到实施后的效果,但还是保留意见,毕竟这样做打破了原来自由快乐的论坛感觉,不是很好。
3
发表于 2006-6-2 23:03 | 只看该作者
老大的意思 不是说随便什么都那来卖,更不是说 所有上面提的可以 卖的帖子 都鼓励 用卖的,大家明白了就OK 。
不要随便发点什么照片之类的都卖,那这个论坛才真是 乱了呢 。
2
发表于 2006-6-2 22:27 | 只看该作者
请问宝GG.如果发站内还没发过的玩具的测评.您的建议是设置卖多少分适合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作战两千(COMBAT2000)成立于新世纪2000年,COMBAT2000品牌秉承精益求精的态度,以诚信为宗旨,力求获得广大用户的拥戴及所有合作伙伴以及供应商的支持。

联系我们

  • 地址: 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大道起云路1号视联电子科技园A栋711室
  • 电话: (am10:00-pm17:00) 400 602 2000
  • 传真:+86-20-8231-1913
  • Email: sales@combat2000.com

分享到

新加入会员

© 2001-2013 COMBAT2000论坛.粤ICP备14001821号  Powered byDiscuz! X3.2 Licens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