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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私人会所爆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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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2 23: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神风 于 2009-7-13 03:08 编辑
) @: b8 {- l" {- k2 n$ ~
( d! t1 k. A" ~; z5 c* }1 N+ J# l8 `7 J
凶手图,真铁M16 9MM 20米开外爆的菊花。私人会所不允许照械,所以补张网络图。
; M& F' _* L" O3 e本人参与的爆菊行为是完全符合当地法律法规,谢绝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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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09-7-15 18:13 | 只看该作者
悄悄的说一句, 其实当日神MM是准备把他背来的C2 TAD包挂25米靶上用SL8打几个眼再上C2测评区发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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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09-7-15 16:56 | 只看该作者
{:2_119:} 下次下个血本去买个最便宜的ZIPPO去试验下
) d( D; s4 h# [神风 发表于 2009-7-14 02:02

# M$ y$ @* o7 @8 \, L兄弟,最便宜的也要100多吧。。。想通了,还不如踹一兜硬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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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09-7-14 12:25 | 只看该作者
神风!!!!!( z& }1 l7 |) ?; x: R! z$ S/ [; s
乃可以爆RMB的菊花!!!!!!6 X- [. z1 |7 c# M, n
但乃不能不爆乃的原品德军凯芙拉啊!!!!!!/ v( }1 Y$ ]0 q: @
9MM又穿不透 就射了嘛~~~~~~
" k5 @: |2 L6 g: \4 n' W  H
& @" u) h' o: k
* j+ x7 _( V2 U: K( z4 J
8 x9 {9 J$ i  |" t& v8 D- w4 o就为这个 BS乃~~~~~~# R8 M# }- m( U* U& T& y
末三 发表于 2009-7-13 02:42
& h* d0 s, Y6 P& J' d
一起BS 跨省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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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09-7-14 02:18 | 只看该作者
窃以为是完全木有问题的、、、、、、、、% e2 k, |+ h7 \% c4 d
神风 发表于 2009-7-14 02:03
1 s& E2 h- f2 b" n) f7 s# ]5 `" P
! F: W  U0 d* f& A
其实要看距离, 我们当日射击距离其实已经在许多防护器材的防护范围之外了. 步枪发射的9毫米手枪弹也应该比手枪发射的初速高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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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14 02:03 | 只看该作者
9mm日的穿全新的破片么>?
, N2 I/ `9 M7 O/ g欧根亲王 发表于 2009-7-13 22:39

' |2 `: X2 m! Q窃以为是完全木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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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楼主| 发表于 2009-7-14 02:02 | 只看该作者
非常想知道ZIPPO能不能挡住9毫米...: H4 V/ {7 k) a4 o8 f0 U
胭脂奴 发表于 2009-7-13 15:45

! n4 H) D3 B+ M2 K' [- f/ A{:2_119:} 下次下个血本去买个最便宜的ZIPPO去试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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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09-7-14 01:04 | 只看该作者
此帖亮点6 G: Z& O& p' G( G( G

3 L1 c  n% z) X! z0 g' L拉11兄,乃见过穿锁甲,拎塔盾下场的MM么???
& s8 e+ z. U* k4 m末三 发表于 2009-7-14 00:33
, b# V* d* G) }8 v
5 }3 g( p: n+ A) Y# E" J8 o
起码Y比FRJJ俊美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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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09-7-14 00:33 | 只看该作者
....内地居民之于香港特区并非如同中国公民之于美国一般是清晰明了的一国公民之于另一国政府的关系, 类似神MM打硬币这种事情是否可以受内地法律追究....拉11 发表于 2009-7-13 22:29

# Y7 e) {( A+ Z6 }8 L6 ?) r1 q9 z* |  F2 t
此帖亮点! W6 s3 x: T5 U# E1 ~
( D* G' C9 b! E' L3 C
拉11兄,乃见过穿锁甲,拎塔盾下场的MM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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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09-7-13 23:24 | 只看该作者
非常想知道ZIPPO能不能挡住9毫米...
5 y2 ~( X4 ?4 l# S胭脂奴 发表于 2009-7-13 15:45
, j/ C) ?1 g6 P( ?! m/ R  W

9 [, t) Q1 A' n2 _& A( m胭脂没看到?那版Zippo挡的是弹壳而已哦,嵌在Z外壳上的是弹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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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09-7-13 23:04 | 只看该作者
很不好意思,我口袋里的大陆身份证还没失效呢~~~~我知道法律有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之说,但实际操作上是有相当多限制的, 也是有许多地方存在争议的,比如张子强案引发的内地或香港居民在香港或内地境内违法或者犯罪该如 ...
, A0 U$ M  w8 R1 c* B拉11 发表于 2009-7-13 14:29
所以我之前就说了理论上是可以被指控为违法的,只是实际上很少有人会花时间和资源来追究这种无关痛痒的小事罢了。 4 i( ]! w, E  w8 ~* b4 Y' c6 f

: p8 ~: L+ J. M: p3 k$ d你所提到的基本法律常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不通用,很多方面地方权利要比**更优先也更具备时效。 全国每年成千上万起地方跟中央要求政策,而只有几起是中央要求地方贯彻政策, 通常也都是遇到严打反贪或者四川地震和奥运这种情况下。 任何诉讼尤其是刑事诉讼,在基层甚至中级人民法院,都没有太多能受到“争议”的机会,只有捅到中级人民法院以上,才有可能开始争议。 : Q0 Q/ O4 t4 f; K8 d% f
# `8 z# j  t/ S% @2 ]7 J- `& ]! f9 E
很多本来不算严重违法的案例也是政府被动使用职权来从重处罚, 比如之前四川地震发视频狂骂的那个女人,是在舆论压力下被拿了典型,要是没有社会舆论关注,她也不太可能被办,毕竟她的行为既不算反动也没有造成直接损失,而是造成了精神伤害。她所造成的精神伤害,一开始很可能是小范围的,但是在媒体和一些个人的炒作宣传下,反而让根多的大众接触到了她的言论扩大了受害者范围。
  {+ _* O7 H& _! K  L! n) m
' K' o  B) ?; G* V' g. s" r1 O发在网络上的东西,不管多不起眼,很有可能有一天会浮起来咬自己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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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09-7-13 22:39 | 只看该作者
9mm日的穿全新的破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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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09-7-13 22:29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您的不了解了,比如出境吸毒的中国公民,回到中国后,只要能取证立案,就可以办。英国和新加坡也有类似的案例,去加勒比小岛度假吸了大麻,没几天回国被举报抽血化验,给拘了。中国公民在境外构成反党反动行为 ...
5 b- _1 h& p# P4 H) Vrotoruaboy 发表于 2009-7-13 21:40
7 y$ J& w. V/ S9 P( V; |$ ]6 ?, c

  ^8 y/ ~# A+ `7 j# P很不好意思,我口袋里的大陆身份证还没失效呢~~~~我知道法律有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之说,但实际操作上是有相当多限制的, 也是有许多地方存在争议的,比如张子强案引发的内地或香港居民在香港或内地境内违法或者犯罪该如何处置的争议一直持续至今. 须知内地居民之于香港特区并非如同中国公民之于美国一般是清晰明了的一国公民之于另一国政府的关系, 类似神MM打硬币这种事情是否可以受内地法律追究,估计也得争议一番之后才有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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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09-7-13 22:23 | 只看该作者
黄教授的硬盘是避弹效果好, 打不中* ~! X1 H2 V+ P6 [* t! u3 V
光驱是中而没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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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09-7-13 22:18 | 只看该作者
昨晚已经警告过楼猪了,但是还是不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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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09-7-13 22:02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不知道,偶只是通过黄夏流教授的帖子得知,HDD的防弹效果灰常的好。8 r8 }3 L5 s! n
yqw8422 发表于 2009-7-13 16:06

% _7 ]  F" t: L& N
' b7 Y! \' I# R: M5 J2 l  |嗯,现在开始攒硬盘,万一有什么事发生,俺胸前背后插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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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09-7-13 21:4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rotoruaboy 于 2009-7-13 13:45 编辑
3 g3 h  j, r4 B! @) g
开玩笑, 根据基本的法学常识,一部法律的适用范围仅为该法域之内, 一个公民只能同时受到其当时所在法域的管制,这种权利是唯一且排它的, 即使是拥有治外法权或者过去受到领事裁判权保护的特殊人员,也仅是免除其当时 ...6 S1 e* r' N6 \' S4 U+ m
拉11 发表于 2009-7-13 11:14
这就是您的不了解了,比如出境吸毒的中国公民,回到中国后,只要能取证立案,就可以办。英国和新加坡也有类似的案例,去加勒比小岛度假吸了大麻,没几天回国被举报抽血化验,给拘了。中国公民在境外构成反党反动行为,回国后也是可以定为叛国的。2 k/ C& p2 B. I3 X
5 L5 X3 P7 M6 S! l+ R
说到头,您不是大陆居民,身边自然也不可能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潜意识里也不会把这种事情和自身利益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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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09-7-13 19:1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拉11 于 2009-7-13 19:18 编辑 + y" K. D+ I: u/ Z
您说的不完全对,在香港毁坏RMB不违反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但是依然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说白了,不管在世界上哪个角落,美国男毁坏了RMB,最多也就是受到谴责。 而哪怕是在月球上,中华人民共和 ...4 _. i5 @$ C0 b$ R3 g: P
rotoruaboy 发表于 2009-7-13 14:17
  x/ ^, O  {3 e! a5 j
/ T; k! q0 x4 _4 C3 C$ b
开玩笑, 根据基本的法学常识,一部法律的适用范围仅为该法域之内, 一个公民只能同时受到其当时所在法域的管制,这种权利是唯一且排它的, 即使是拥有治外法权或者过去受到领事裁判权保护的特殊人员,也仅是免除其当时所在法域对其的管制而由其原属法域进行管制而已. 根本不存在两个法域的法律同时管制同一人的情况.
+ q6 L- U% L, Z6 u3 e7 m7 ?# ]
8 q# Q6 I  G' K! l, c& e香港虽为中国的一部分,但由于香港拥有司法终审权以及立法权并实行独立于内地的司法体系,因此在这个司法问题上和两个国家是同理的, 内地法律对正在香港境内的内地居民没有任何管辖权. 所以内地居民在香港如果做触犯内地法律而不触犯香港法律的事情,也就根本不构成违法,因为这个行为发生的当时行为人根本不在内地法域之内, 构成违法的基本条件都不具备,谈何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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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09-7-13 16:29 | 只看该作者
非常想知道ZIPPO能不能挡住9毫米.... S0 v0 [( u6 N/ x$ y1 I
胭脂奴 发表于 2009-7-13 15:45

+ c+ F; G- M. _ZIPPO 我认为会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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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09-7-13 16:06 | 只看该作者
非常想知道ZIPPO能不能挡住9毫米...: E0 L, Z( ~9 ], b* ~
胭脂奴 发表于 2009-7-13 15:45
0 x; [+ [2 E2 N5 g- q2 @
7 V# l6 Z- N$ U/ D1 Q) e$ m
这个不知道,偶只是通过黄夏流教授的帖子得知,HDD的防弹效果灰常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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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09-7-13 15:45 | 只看该作者
非常想知道ZIPPO能不能挡住9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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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09-7-13 14:17 | 只看该作者
在香港毁坏人民币并不违法. 即使毁坏港币也只是规定罚款100倍而已, 既然以法律为判断对错的准绳,那就请尊重法律. 香港特别行政区有自己的司法权和司法系统,这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保护的, 内地的法律法规对人民币 ...7 V) [: _% T8 X) t+ u/ {# S% z
拉11 发表于 2009-7-12 18:24
您说的不完全对,在香港毁坏RMB不违反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但是依然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说白了,不管在世界上哪个角落,美国男毁坏了RMB,最多也就是受到谴责。 而哪怕是在月球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未经许可故意毁坏RMB,依然是违法,理论上来说是可以法办的,除非他永远不回国,只是实际上很少有政府机关会有这个闲功夫和多余资源来问津这种无关痛痒的小事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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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3 14:08 | 只看该作者
我就一大俗人,至于打硬币,就是今天图个热闹,和新鲜,谁也不知道电影硬币挡子弹是真是假。当时会所对打硬币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我们动作也需要加快。大家都忙着贴硬币,谁还管贴的是什么。打完后发现是个巧 ...
% x' \" b( y6 z6 m7 _4 H神风 发表于 2009-7-12 17:59
其实呢,完全没有必要觉得冤枉, 什么道德线不道德线的,真的硬要说谁抬自己道德线了,那就接近于自己骂自己了,因为事实是别人抬没抬高自己道德线不好证明,但是这里所有人里唯独您一个打了硬币就好证明。 我一直坚持大家不应该上来就主观的扮演悲剧主角,不管是谁,把自己的照片或者故事放上网络这个虚拟空间,就都应该有会被人踩的觉悟。 这一点心智正常的人都是知道的,只是冲动之下就容易动气上火,这又何必, 别人怎么说您,难道您还会少块肉不成? 不想让自己心烦,又何必跟别人一般见识呢? 可见双方都是有潜在理解的,要不然不在一个频道上也构不成对话甚至吵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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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3 10:13 | 只看该作者
哎!劳资又一次被标题所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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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09-7-13 09:58 | 只看该作者
这贴没看懂啊...火星文?  (X_x): F" k. C0 T! T: b$ @
stiv5 发表于 2009-7-13 06:30

) j# k: k# i: Q6 m' Q3 \- G估计LZ修改了内容!原图是用真铁打的RMB1元硬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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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09-7-13 06:30 | 只看该作者
这贴没看懂啊...火星文?  (X_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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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09-7-13 02:51 | 只看该作者
神风!!!!!
/ b; S% t' E" x+ H8 W乃可以爆RMB的菊花!!!!!!7 _% S, ]5 ~# C/ Y
但乃不能不爆乃的原品德军凯芙拉啊!!!!!!
/ e' _1 H# s8 E* e2 ]9MM又穿不透 就射了嘛~~~~~~9 L% t" L* a' `+ D8 V

  j, v% f/ m/ {4 }$ p) h  {! B3 Z0 W8 P
- ?* \9 r* u1 ^( H
就为这个 BS乃~~~~~~
1 [3 J% C0 F8 M2 I6 |/ \. {$ l0 |5 W末三 发表于 2009-7-13 02:42
9MM穿不透......那用 5.56 x 45 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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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3 02:44 | 只看该作者
部门首长发话了,LS玩家也是在理。懒的和某狼吵了。那就删图咯。,我中出港币行不。# g% \0 M" M# U2 @: E3 n
神风 发表于 2009-7-13 02:04

, w' V# f9 i& M. G' ]7 c0 y- \4 t
; O; V" [1 _2 u* i3 E在香港打RMB是完全不犯任何法律的, 但在香港打HKD是犯法的……所以RMB被暴图没什么, HKD被爆图才是犯罪证据, 当然鉴于你Y已经顺利潜逃回内地……也没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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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3 02:42 | 只看该作者
神风!!!!!
; T! H$ P$ }, C6 m% {( y# t" R乃可以爆RMB的菊花!!!!!!
3 }4 M2 C9 w6 w  E但乃不能不爆乃的原品德军凯芙拉啊!!!!!!" I' t' U4 O- |9 V; c  v6 j% e2 z# B
9MM又穿不透 就射了嘛~~~~~~' N3 Q; ^5 j' Y& B

. l* d0 s; o, [
6 @9 y1 L2 u+ D+ F. x) \  F: H$ k& j; U; B5 |4 c
就为这个 BS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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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楼主| 发表于 2009-7-13 02:33 | 只看该作者
{:2_110:}下次吧家里坛坛罐罐,不要的,没用的全拿去打了,{:2_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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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09-7-13 02:2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拉11 于 2009-7-13 02:29 编辑 $ v0 S, H) |4 ~9 e+ O$ y
+ p9 M7 T" |- d% o5 l7 F
在香港毁坏人民币并不违法. 即使毁坏港币也只是规定罚款100倍而已, 既然以法律为判断对错的准绳,那就请尊重法律. 香港特别行政区有自己的司法权和司法系统,这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保护的, 内地的法律法规对人民币的保护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范围内亦是无效的.
8 {3 I5 c" M2 [* s
- C0 h% ~7 w4 c; n: W楼主是在境外玩真铁, 境外和国外用硬币当靶子本来就司空见惯, 也没有违反当地法律,对内地军品界又能有什么影响呢? 对这事情上纲上线未免也太杞人忧天了, 要这都能影响到内地军品界生存的话, 那本区大部分帖子恐怕都应该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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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09-7-13 02:22 | 只看该作者
等我去打打........打個美元,日元硬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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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09-7-13 02:12 | 只看该作者
下次打56半的時候打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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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09-7-13 02:11 | 只看该作者
愛打什麽打什麽~我沒參加打~其實我更想打~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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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楼主| 发表于 2009-7-13 02:04 | 只看该作者
部门首长发话了,LS玩家也是在理。懒的和某狼吵了。那就删图咯。,我中出港币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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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09-7-13 02:00 | 只看该作者
痘痘的一席话其实也没什么太多的恶意~5 i( d" ^1 y$ F8 ?, v5 O

: k0 V- c( J/ U$ J- b. d个人觉得吧~~只是我个人的想法~他应该是想提醒一下兄弟~有时候低调些~能让军品在中国存活得久点,也提醒了兄弟的个人安全!多的我也不说了!大家应该明白其中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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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楼主| 发表于 2009-7-13 01:5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神风 于 2009-7-13 02:01 编辑 7 ?1 X2 u6 J* x1 x4 V2 ]6 E

7 }6 W3 ^* T+ J# M我就一大俗人,至于打硬币,就是今天图个热闹,和新鲜,谁也不知道电影硬币挡子弹是真是假。当时会所对打硬币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我们动作也需要加快。大家都忙着贴硬币,谁还管贴的是什么。打完后发现是个巧合,发上来图一笑,又不是我看见1元RMB上面有个菊花就刻意去打,就是让我刻意瞄着菊花打,我也没这个水准。从头到位就你揪着这点在这里唧唧歪歪,说2句表达下你的观点就行了,何必猛踩别人的错误而标榜你自己啊。吧自己的道德线抬高的很多很多。拉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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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09-7-13 01:47 | 只看该作者
好了好了 本来是玩笑的 大家不要太认真了
+ F- p, Z5 w! G( A! F  h: k& Z  `2 T6 i2 ^4 J, v: C' J
讨论是好的 伤和气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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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09-7-13 01:45 | 只看该作者
不是高尚与否,同玩这个,都有点底线。( L$ x4 L: h. ~6 a
杀生不行,伤人不行,至于用真铁损毁人民币,你去别处发贴问问,看人家是说你对的多还是错的多?
6 D. B( @& b: E9 O4 a% e狗其实本身没有错,铁更是如此,但为什么法律会禁止?因为太多人拿狗和铁做了太多出格的事,所以禁了,这才是根源。6 ?/ P6 M6 `0 a& ?9 R
我不高尚,也就一俗人,混混论坛,骗骗分,但至少我还有点底线,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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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2009-7-13 01:39 | 只看该作者
是不是你对我横加指责就能体现出你的高尚。大家都是玩家友。多少沾点灰色,50步笑100步啦。; u- c; q7 Q" g; F# @+ u. j2 b* M
嘴巴在你嘴上,怎么说都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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