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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重庆男子持仿真枪射击对面住户窗户(图)http://news.QQ.com 2008年03月08日03:36 华龙网—重庆晚报 “砰!”5日晚10时30分左右,北碚区静宁巷21号突然传来一声异响,8楼一家住户的窗上顿时起了一个洞。“哪个深更半夜开枪?”户主大骇,立即报警。 很快,朝阳派出所值班民警张帆接到指挥室处警指令。“有枪?”张帆和同事提着手枪,冲出派出所大门。行至静宁巷时,民警再次接到指挥室转来的信息:静宁巷23号7楼一家窗户也被枪打出一个洞! 民警很快赶到静宁巷21号8楼,找到厨房的那扇被打破的窗户。张帆仔细观察,发现玻璃上有一个圆形小洞,约5毫米。经勘查,厨房里没有发现弹壳。 民警又赶往静宁巷23号,事主是一对70多岁的老人家。老人说,当时他们正在客厅看电视,突然听到“砰”地一声响,查看后发现客厅玻璃门被枪打出一个洞,顿时吓得直哆嗦。 经勘查,老人家玻璃门上的小洞与21号8楼家的一模一样,民警仔细查找,最终在客厅沙发脚下找到一颗直径约5毫米的钢珠。老人仔细辨认,发现钢珠不是他们家的。 民警分析,洞穿玻璃的很可能就是钢珠。民警站在窗边往外望,附近既没制高点,也没住房,仅有的一栋楼房在20米外。“难道是从那楼房打过来的?”民警分析。老人也称,当时听到响声后,他在窗边观察,发现对面那栋楼房有间房的窗帘在动。民警提取了钢珠,往对面的楼房赶去,根据老人所指的位置,确定了一家住户。 敲开门,屋内有两男一女三个年轻人。经了解,这里是其中一男一女的新家,正在装修,另一人是他们的朋友伍某。民警环视房间,仅一张床垫铺在地上。经询问没有发现异常,民警正准备离开时,张帆突然看到床垫的角落里有一个装弹器。“那不是仿真枪的‘弹夹’吗?” 张帆冲向床垫,掀开铺盖:一把1米多长的仿真狙击枪“躺”在床上! 经查,仿真枪是伍某的。民警要求伍某回所接受调查,伍某竟然大嚷,“未必耍个玩具枪就要把我关起……” 经查,伍某今年23岁,个体户。他交代枪是花800元从街上买的,事发前无聊,为找耍事,便把新枪拿出来摆弄。警方鉴定,该枪属于仿真枪。 由于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伍某目前已被刑拘。 玩钢珠枪 当心犯法 钢珠枪是一种利用气压推动钢珠向外发射、杀伤力较强的枪支,稍加改装,可制成小口径手枪。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他们都认为钢珠枪是一种玩具枪。当记者提到,持有钢珠枪涉嫌犯法时,受访市民与伍某一样表示不解。 持有钢珠枪为什么会犯法?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傅达庆律师解释,钢珠枪属于《枪支管理法》界定的枪支范围,如果没有合法手续而持有,就触犯了刑法。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他们执法中,对于持有钢珠枪没有造成一定后果的,一般给予治安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但是,如果使用钢珠枪造成了一定的后果,就涉嫌犯法。 警方还称,近段时间,我市销售、持有钢珠枪现象十分猖獗。为此,从去年夏天开始,公安机关展开了清缴行动,贩卖者也都被依法处理。 相关新闻 钢珠枪打猎闯祸 2006年,江苏无锡一名男子手持自制的火药枪在树林中打鸟,不料,鸟没打到,却打伤了一名钓鳝鱼的老人,两粒散射钢珠分别将其左眉骨和下巴擦伤,另一粒则深深地嵌入脖子中。一时间,老人鲜血直流。事发后,有关部门认定打猎男子涉嫌非法持枪。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组稿件由 记者 丁春兰 王明 采写7 O: N& W9 ?: @, L& I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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