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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老人小区内跌倒 20分钟无人扶不幸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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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8: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老人的尸体用被子盖着,家属在旁边守护。南都记者乔彦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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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冷漠了,如果有人及时将他扶起来,老人也不至于惨死!”昨日下午1点多,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村,78岁的**组织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20多分钟后,儿子肖先生外出时发现,老人孤零零趴在地上,额头磕破流血,鼻子紧贴地面,已没有了呼吸。% V$ }0 _) V* J( J! E) w
( G0 i0 O7 V# Z& Z' y# V; `
肖先生质疑小区保安见死不救,老人摔倒后活活被憋死。益田村保安部负责人解释,不是他们冷漠,只是害怕承担责任,确实不敢前去搀扶,当时他们没有拨打120,但是有保安亲自跑到派出所叫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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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9 Q% ~/ L2 o) r9 S# D$ I家属:帮他翻个身 或者都不至于死  p6 Z2 q; X. r9 T3 w

. d9 r% u2 j4 U& G/ G9 r& T6 _0 D1996年建成的益田村是深圳最早期的公务员小区。目击者称,昨日下午1点半左右,一名70多岁的老人想在小区里的石凳子休息,可能雨天路滑,一下子跌倒,整个身子趴在地上,脸部朝下,有过来群众发现后无人敢前往搀扶。' Q7 n7 ~# M0 N1 e* d9 ~5 ]7 `
( [' j: w% {7 r. v; v
“我恰好在窗户里,看见路人将老人围了起来。”这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目击者回忆,由于担心惹事,他没有下楼,以为看见的人会拨打120报警,自己也就没有打电话。8 D$ _& z* y1 B, N'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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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儿子肖先生称,他的老父亲今年78岁,是深圳**组织部的退休老干部。昨日下午12点多,老人外出购物,下午1点20多,回到小区,摔倒在地后,小区保安和路人都没有通知家属或拨打12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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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先生说,下午1点48分左右,他外出办事,才发现老父亲趴在地上一动不动,面部朝下,额头上流了很多血,鼻子紧贴地面,根本无法呼吸。他当即拨打120报警,下午2点1分,医院的救护车赶来,抢救半个小时后,宣布父亲死亡。肖先生认为父亲是由于呼吸不畅,活活憋死的。他质疑小区保安见死不救,哪怕将头部翻起来,父亲也不致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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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B: i6 j/ b( h/ _, |2 V# x保安:没打120,但叫了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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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Y. x# Q( I1 ^1 y; g昨日下午4点多,南都记者到达现场,老人的尸体被一床被子包裹着,放置在事发的凳子旁边。进出小区的业主浑然不知,根本不知道旁边就是一具尸体。“没有啥好看的,就是一个老人摔死了。”看见有业主凑上前去,小区保安将他们劝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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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6 U; @0 v) ~6 [现场的保安介绍,他们都在下午1点到2点钟交班,事发时正好在这个点上,人手上比较紧张。当时他们发现老人摔倒后,就赶紧过来察看情况,但他们不敢动老人,只好拨打110报警。但警察半天不来,他们就只好去派出所亲自请来警察。保安们称,事发比较突然,他们也没有留意老人是死是活。4 O! Y  v- E' Z6 m# a
+ Y  v* v% J& _7 T
益田村物业管理处相关人员则称,保安在事发之地没有固定岗亭,也没有监控录像,老人摔倒以后,有两名女子马上发现,她们在场大叫,大堂的保安听闻后,立马赶了过来。保安担心承担责任,就没有搀扶,就直接去了派出所。保安以为那2名女子拨打了120,就没有重复拨打,等到保安回到原地时,老人的家属已经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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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9 P+ i' R5 E4 u; V4 R1 w“我不认为我们见死不救。”保安部负责人否认家属的指责,称保安们已经尽力了,如果保安触碰了老人,老人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他们就说不清楚了。% ?- A$ X$ r/ E& W6 y3 k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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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福田警方回应,小区保安确实报了警,也有保安专门跑到附近的派出所,带领民警前往现场,但为时已晚。而深圳120接线员告诉南都记者,他们只接到了一个120报警,时间在昨日下午1点50分左右,按照时间推算,应该就是老人的儿子。  c  f6 H( L6 W" I9 S8 @; d' D6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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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k* s- M+ G

3 l  |6 r4 t5 k& I( D' \! _http://news.qq.com/a/20101216/000668.htm?pgv_ref=a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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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8:5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已经没有语言来表达我的感想了。。。。。但愿这个社会还是好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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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16 | 只看该作者
南京老太事件遗祸深远啊!好人都不敢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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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1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8 19:40 编辑
. |; t- p+ c3 _
9 I( a) j! N$ _& x- |: w; g4 t一次次做好事没好报的新闻,让有心做好事的人寒了心,让无心做好事的人有了借口。
2 t; R; L, d6 H  F( _- V: p现在的天朝社会空谈仁义,却义利分离,做好事得不到好处反而会倒霉,谁还会做好事呢?
. h5 {5 W9 s; ?% H5 F3 G, m失之中华,存之四夷,这个道理中华民族很久以前就知道了,可现在失落了,在邻国那里却得到了传承。
2 Q$ {. p' C% A* _- L$ z' S; [2 j* g) L5 o4 _8 y+ j! X
转贴一篇文章:
/ a; l" q+ }, Z& y: R' ]阿常 的 “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
2 q, C; q  j. P; Y# j9 a9 }  今天整理书房,无意翻出《吕氏春秋》,发现上面已经落满灰尘。前几年购得此书时,随便翻了翻,就束之高阁了。3 r# r" Y8 N+ E# }6 s
今天取出,没想到让我爱不释手。我发现:有些书真的就像白酒,越放越有味道!    i) P9 _1 Z) V) b% W" @0 J

1 e% |7 T4 v$ C. G- r在此书的《察微》篇里,记载有“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的故事,读后让我感慨万千!
+ G/ }* M! a) H. R, v讲给爱人听,发现她两眼只放光,像发现新大陆。
1 q0 n, r3 M. @0 m; ^2 v9 a# G- V% v3 T8 u  F0 K" ~4 h/ P$ G  M* ]+ S
何以如此?容我慢慢到来。先请看看原文:
2 v; Q9 F) R3 H1 P: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
4 W5 a( C# E! ^* n- q1 _: e6 ?& w  [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
2 @  N' Y$ i3 ]& Y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 {5 M9 Z4 C6 d& R& t9 a! h* J  n& W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
0 L& F) ~! J% ^" ?% h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
! f" y5 }( i6 J2 H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6 w2 T0 _' a% T! }" T
4 U/ Q5 l+ i$ G看不懂?没关系!大致给您翻译一下:
' ~, _* Z/ M/ W6 [' _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的,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
2 _$ @8 W* q5 E8 v有一次,孔子的弟 子子贡(端木赐)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 y" A) j( H* n5 t1 S0 c$ b
孔子说:"赐呀,你采取的不是好办法。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7 L' [! o7 @" i! _7 c
你如果收回国家的补偿金,并不会损害你的行为的价值;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钱,别人就不肯再赎人了。8 |1 R" X3 R  w
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 ?  ?- ~) D( }. F( u$ C
孔子说:"这下子鲁国人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 p7 r8 l- q$ s孔子能从细小处看到结果,这是由于他对事物的发展变化观察得远啊。
" E+ i, v. M# @4 |
. V# F/ t: b! q这就是所谓“子路受而劝德 ,子贡让而止善”。从这一表扬一批评中,我不得不佩服孔子的睿智和高明。 3 m7 u" m9 H$ d1 I. p- k& ?
1 d+ K$ ^+ a8 X
孔子认为,大多数人没有子贡这么巨大的财力,无法不在乎这笔赎金,因为如果白白付出这笔赎金,他自己的生活就可能受到重大影响。3 t3 U' `4 S9 b$ f2 [
而如果不能取回自己代付的赎金,那么即便看到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机会救同胞出火坑,大多数人也会放弃为本国同胞赎身。
2 V: }( H1 q' D% K7 s: d; t
. b7 z$ x4 z& \6 t+ ~0 H" }2 W其实,子贡的“高标道德”把原本平淡无奇、应该人人都能够做到的道德,超拔到了大多数人无法企及的高度。+ r( e# V. U# f: d+ |, B7 ^
既然“道德”标准如此之高,那么本来符合道德的代偿赎金后的收回赎金,现在就变成“不道德”的了。
- a! Q( C' @) K1 O# b- G因为“道德舆论”会对收回赎金的人说:你什么也没有付出,算是做什么好事?跟人家子贡比比,你简直就是个自私自利的人!
& `# L9 v. t( W7 i——任何人不妨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你做了一件为奴隶赎身的大好事,得到的却是“自私自利”的评价;
/ P# U+ J# }9 M+ y( B4 t如果你做了一件合于道德的善事,得到的却是“不道德”的恶名,你还会去做吗?
, C* r" u! a- ]4 ~6 G/ w你当然不会做,而是开始跟着“道德舆论”说。这也许就是孔子批评子贡而表扬子路的原因吧!
+ D+ ~1 L& m; z7 l8 \# `) Y1 A* S9 |0 n
事实上,鲁国那条代偿赎金的法律,立意极好,它的目的是让每一个人只要有机会,就可以惠而不费地做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
& N# Y" d' Z( O1 C4 U  F即便你的财力连预付赎金都做不到,也应该去设法借来赎金为同胞赎身,因为你不损失任何东西,只需要付出同情心。
1 J, N, P* S( A* I0 \) g. [2 G8 P; n8 E道德的目的并不是要任何人去做损己利人的重大牺牲,而是乐于做无损于己但却有利于人的好事。 / A0 q5 ?4 M" x, J1 q( B$ u7 k
8 v7 ]7 ], }' P- i' u
忽然又想起来东邻日本的一个习俗——对拾获他人丢失物品并归还者,失主应该给予10%的酬谢。/ V3 N) u; r( ?. N0 {
乍看之下,似乎道德沦丧,拾金不昧居然没有得到提倡。
4 c; y. `; w4 q$ A" `" W9 A+ Y5 Z$ k  b可是,仔细想想,是在日本丢失东西的人挽回损失的可能性大呢还是在我国?
- {0 D+ a* K2 s
9 W- y+ g5 N5 w' e% Z- X
说下我在日本的亲身经历:在外面掉过两次钱包,都在掉钱包附近的车站找回来了,东西一点没少。
( P9 o: y1 i5 n; n; Y) k而有次在打工的工厂更衣室却丢了钱包,仔细观察发现是一起打工的上海留学生给偷了,他赖不掉只好说是当时缺钱一时糊涂,有钱后还我,请不要报警。" E! N$ {' O( A5 d4 W
我原谅了他,给了两个月时间让他还钱。如果我没发现是他,这钱包也丢得不明不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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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35 | 只看该作者
做好事大多没好报的报道确实让人怕,前段时间和朋友在深圳彩田路路边停车等人,期间一个大概2岁多小孩的小孩从我们车尾处冲出马路.......一个30多40左右女人在后面2,.3米后面追,当时我和朋友都不敢去拦,真的是怕负责任...幸好最终没事(彩田路是深圳一条主要的主干道之一),要不估计也要恶梦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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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23 | 只看该作者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 H/ h) t+ F; @

' U0 _1 i9 F' z4 T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想什么,直接上去制止了保安,然后按照急救的标准流程开始检查老太的状况,结果老太的家属来了以为我是肇事者,冲上来啥也没说先一脚踹到我头上了(当时我是蹲着的),要不是周围还有其他目击者,不知道接下来还要发生什么事情。这样的社会风气下,谁还敢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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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cloudy 于 2010-12-18 21:29 编辑
0 f: v* s; T2 l' u. L& v* I: K
/ V9 }$ c; G8 w+ K连小区保安都怕惹事上身,国内做好事被黑的太多了,大家都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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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53 | 只看该作者
唉,媒体也起了推波助澜的坏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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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16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不保护施救者,那救人又有什么意义?
" a- R/ w5 N& R7 a3 R$ C国家不提倡见义勇为,那路见不平又有什么意义?
! w6 b7 V+ t( y! Y政党剥夺了民众的自卫权,那么自己都不能救自己还能指望别人来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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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35 | 只看该作者
政权大于仁拳的国度里这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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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54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触碰了老人,老人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就说不清楚了”。& M. c7 h7 X' X( G1 U0 Q3 p: y% M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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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3:37 | 只看该作者
一句話,世界已經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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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3: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00:05 编辑
( ~0 Q6 x% k& ~  E0 p  t" h8 |; u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3 n/ @, S( x- L1 d- k+ l5 O/ E0 V

5 N' {- ~8 o- `5 |+ Z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 ...$ o0 i. t1 j5 [3 o: C) i
rigge_shen 发表于 2010-12-18 21:23

& @& f; K+ [' T! O) Q. T. \, L现在的朝廷嘴上会表扬见义勇为,却没有实际的条款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确是失职。1 E9 y; E1 o: I9 i+ g& a0 E
但整体的社会风气不能光怪当政者,民众自己难道没有一点责任?
2 n. L) A+ ]  S$ t, Z% N浮躁、短视、粘包赖、急性子、不调查清楚就怪罪别人......
* W: |, K/ ?( D0 c2 M$ m4 a' x当中国的民众真舒服啊,不管自己堕落到多么下贱,只要把责任原因都往锅铲党身上一推,就可以理直气壮的继续堕落下去了。
" c6 T% Y& ?  N6 n( |3 {7 i" D
: A3 c$ M8 a6 ]( f其实每个社会在高度成长期,精神建设跟不上物质成长速度时,都会有一个迷茫胡乱的时期。( E7 h! b7 \0 c( K( e. D
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日都有这种时期,时人也会概叹世风日下,人们只会追求利益,不通人情。
# g5 }, _7 ?) e1 C" ~当物质成长趋于稳定,浮躁之气渐缓,人们就会把注意力转为精神建设,恢复成长期破坏的人文和环境,这是工业经济高速成长的必经之路。  b; V2 C  W5 |0 B
当政者应对得法的话,可以缩短这个时期,现在锅铲党做得是有不足,但环境时势还没到追求精神建设的时候,就算民众自己也不能放弃追求利益,最多是嘴上喊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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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39 | 只看该作者
家属:帮他翻个身 或者都不至于死" X* s: q. ^. o' D. z  b; S8 `4 K
! {  W. v6 ^; \8 @: Y
是吗?如果有人扶了,家属也许不是这样说吧?% `/ L' c+ \, Z6 U8 o
7 u$ K+ i, Z/ v: [. H9 g+ }
谁知道会不会说扶了之后20分钟就死了,如果不扶或者都不至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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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00:52 编辑
: ~$ S* H9 ?" }: a  F3 \5 |, t  Y! ?- Z5 L- P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
  x0 Z2 p! T5 N' P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谁呢?
% n9 y$ l% |0 L+ K0 I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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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50 | 只看该作者
要是我遇到老人倒在地上,我就陪他一起躺着,直到有人来拉我们为止,o(︶︿︶)o 唉,没有办法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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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1:32 | 只看该作者
一句話,世界已經變了............
" W; n% p' t% {) U3 @2 }: o; \7 L东方蜘蛛 发表于 2010-12-18 23:37

' Q8 ~% B1 _+ C7 K) i) E! v
6 H3 D) s& P6 ^$ b說世界的話。打擊面太廣了,稍許縮小下範圍。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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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3:41 | 只看该作者
不过有的东西得按照规矩来,有人晕倒在路边,你不知道他是中风还是脑溢血还是心脏病,有些情况不能随意移动身体,不扶没关系,有的时候还不能动他,翻动身体更不利于急救。对不具有急救资格的人来说,能做的就是报警。做任何接触身体的行为都是不理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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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4:43 | 只看该作者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 ^4 K( U/ _. M* L
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 ...
$ x  Y" f* D' B$ |# H"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 {( s4 U0 z- w! h" B; \
国人大多有一种"跌落地下拿翻扎沙(跌到地上也要拣回把沙子)"的思想,只要是自己遇到了损失,无论事因是否起于自己本身,都会想方设法找人承担责任而得到利益上的补偿.
" @2 r, P+ f! W1 l& T1 }
- q! i$ D7 m! n# M- {2 S. D1 C道理来说,人是应该不被环境所影响,坚持自己的本质和原则,但是如果严重影响自身利益的时候就很难说了.举个例子,之前我也扶过老太,本着也是坚持做好自己的心态.但回想过来,谁知道我不会是下一个老太事件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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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6:5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朝廷嘴上会表扬见义勇为,却没有实际的条款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确是失职。
) y* Q* b. B4 G! i但整体的社会风气不能光怪当政者,民众自己难道没有一点责任?
; b" P! x" \& D& i浮躁、短视、粘包赖、急性子、不调查清楚就怪罪别人......
4 s: t: _" @& m# V当中 ...
& ]6 N: o- G* S$ e6 t6 V3 u(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8 23:58
中国人已经给当政者整得没了灵魂就算有也已经3魂不见7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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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0-12-19 07:00 | 只看该作者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7 u$ a4 q# B$ \0 K
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 .../ T7 H( `, N: h* N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担当不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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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0-12-19 09:13 | 只看该作者
只能感谢南京老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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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0-12-19 10:24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不保护施救者,那救人又有什么意义?9 s6 [$ w) k; a+ E7 h7 n
国家不提倡见义勇为,那路见不平又有什么意义?3 Q( u8 O; \. i* Y! G
政党剥夺了民众的自卫权,那么自己都不能救自己还能指望别人来救吗?) F. n$ b  u: Y$ n; ]& {3 G
jason-lee 发表于 2010-12-18 22:16
7 P) w( t4 q$ E1 B' ^7 I
是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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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9 11:1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 ...- ]+ Z' u8 {/ D" p/ G. k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5 T/ y+ ~; y; H* X( Q" {$ @  E* M& E' w% o% S& i. L
半年前看到一个案例,一个妈妈带差不多一岁的女儿去看病,在把女儿放在医院的窗台上坐着逗着玩,结果小孩坐不稳向后翻从4楼掉了下去。于是那妈妈就状告医院不关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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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0-12-19 12:15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社会 该好好反思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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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0-12-19 13:50 | 只看该作者
半年前看到一个案例,一个妈妈带差不多一岁的女儿去看病,在把女儿放在医院的窗台上坐着逗着玩,结果小孩坐不稳向后翻从4楼掉了下去。于是那妈妈就状告医院不关窗户。
' F3 c( q5 L$ J' Hdboy 发表于 2010-12-19 11:18
: P6 F+ O- Q4 y" q. a  U
这要是在美国,肯定能告赢。然后州立法规定所有医院必须关窗户装空气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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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0-12-19 14:05 | 只看该作者
这要是在美国,肯定能告赢。然后州立法规定所有医院必须关窗户装空气循环。: _2 h$ [* ~) V1 w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13:50
国外的医院为了防止极度痛苦的病人自杀
* R9 T5 v8 U  x7 ?7 z" s只能从两边拉开,而且只能拉开一条缝隙的  勉强可以伸个头出去..4 l: Z" ]# M# l" j; j, q

5 q$ y: Y6 }" E* r1 K& ~9 K9 G" Q2 E$ R- R. w# N1 Z
话说某天吃饭,一个小孩蹦达蹦达平地摔了,我想去扶来着,不过迟疑了一下,还是让他父母去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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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0-12-19 15:1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 A5 l$ e% w' {. i$ M
; D! v! [1 Z$ ~: ^1 {9 T' O% g
  i( O0 K! s0 R1 {! {6 B就是这个道理
  o* u8 }% o+ i5 P* i! l这样的人太多太多% I- a" ^6 A( u6 a6 z/ a6 s0 K
什么便宜都想占,什么责任都想推/ w' J. |1 [; A0 F  M
太悲哀了7 _. O2 y1 r# }/ ^) e9 f/ t
还时不时有人以【礼仪之邦】自居
) y2 U9 ?' B( d1 i! X+ c什么狗屁" L9 v8 z  u: t1 @  Q, L9 A8 B
. n- H- ~/ s4 j. E' R
现在身边的人,好多都是作为公民的基本素质都没有了,还谈何锅铲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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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5: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15:28 编辑 & d$ K. L( u: t# X# Y8 z.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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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现在这种社会这种风气的,锅铲党有责任,时势有责任,民众也有责任。/ }, w$ t+ z$ p: R4 {
文割割掉了中国人传统的信念,却没有树立新的信念来填补空白,这是锅铲党的责任。/ h1 ~& @2 t. J- L: m
商业经济飞速发展,精神跟不上物质的成长,于是唯利是图、道德沦丧,这是时势的责任。9 S5 k/ l. s& m1 U; h! O
奴性重,不想担责任,希望有人来领导。有了领导自己可以偷懒不动脑,出了问题又把责任往领导身上一推,这是民众的责任。2 `# A- b, O9 L
自强自立,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做父母的要为孩子树立端正的人生观,是中华民族自救的唯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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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1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haochen 于 2010-12-19 16:19 编辑
1 N4 y/ R  Y- d; r8 @  y
造成现在这种社会这种风气的,锅铲党有责任,时势有责任,民众也有责任。
4 I( m4 s4 l/ Q, d% I; ]文割割掉了中国人传统的信念,却没有树立新的信念来填补空白,这是锅铲党的责任。3 H0 X$ n) `: C7 W( L4 `
商业经济飞速发展,精神跟不上物质的成长,于是唯利是图 ...( L- L' G' v' x  y' |+ _) ]6 |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15:26

' t4 b6 w" q5 Y/ k* C; v难啊,按照国民性来说,一栋楼里面只要有一家孩子受的是自私自利贪小便宜的教育,别的家长都会效仿,不排除少数人洁身自好,但家长觉得什么事情短期有利可图,就会慢慢灌输孩子那些功利思想。吃不了亏的本性是根深蒂固在血液里的,而损人利己或者自私自利更多说言传身教。" `/ t6 s6 f3 I  h5 }2 M" y
6 C- C' g! b- j) i, ?+ I; H* f
就好像美国干旱地区的农民,起先觉得挖井使得地下水层下降太快,于是采取政府专家一类的节水生产方案,可是后来成本高了,有人偷偷的还是挖井打水用,那么一家这样做以后,大多数人都这么干了,因为谁都不想吃亏。人性都是一样的。% R( D2 R6 b/ w1 Z. F- ~) Y
: n7 u4 u' j! Y/ l8 d' d* J
国家最大的责任,是没教会孩子爱是什么东西。社会道德沦丧的根源就是缺乏爱。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那段时间培养出了什么人,自己去单位里看看那个年代的人就知道了。都说外国人素质怎么怎么样,但话说回来,人家国家人渣也有,仔细分析人家的人渣,和我们的人渣也差不多,就是以让你不爽为乐,对世界充满了愤恨。消极,颓废,自私。 所谓的那些素质好的人,在他们从小接收的教育里面,很大一部分是教他们如何关爱朋友,社会,团体,以及那些底层人群,最重要的就是让与自己交流的对象舒服。简单来说就是be nice。和佛教儒家墨子之类的中国古典哲学差不多,就是为人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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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u1 y# M* f当然了,人民若是太凝聚,太真诚,很多事情就不是在掌控之中了。做老板的总是希望手下人互相斗,他才好管理。不然你们哪天集体辞职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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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25 | 只看该作者
当然了,人民若是太凝聚,太真诚,很多事情就不是在掌控之中了。做老板的总是希望手下人互相斗,他才好管理。不然你们哪天集体辞职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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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f5 F* U. x4 R+ H( T/ g8 q这就是帝王之术了 手下都一条心的话 老板就太寂寞了 看你们斗来斗去的多么其乐无穷啊 回头还纷纷找老板要公道  老板倍有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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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生说得对 连自保的权利都没有去奢谈帮助保护他人 那不是笑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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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33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帝王之术了 手下都一条心的话 老板就太寂寞了 看你们斗来斗去的多么其乐无穷啊 回头还纷纷找老板要公道  老板倍有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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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生说得对 连自保的权利都没有去奢谈帮助保护他人 那不是笑话吗3 T. H9 |$ g4 O  B
穿短裤的暴徒 发表于 2010-12-19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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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下一条心的话,老板的卵蛋黄就被捏牢了,老板要么把他们全部炒鱿鱼换人,要么就是让他们入股,让股东们按业绩好坏来任免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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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21:25 | 只看该作者
不论世界如何 别人如何  我的做法依旧是看见有老头老太躺地上 我绝对离开5米之外迅速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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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23:12 | 只看该作者
国外的医院为了防止极度痛苦的病人自杀
' {  K3 n, V8 _4 e1 b只能从两边拉开,而且只能拉开一条缝隙的  勉强可以伸个头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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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M! {, E4 }7 [. H3 P# q; H  o
. A1 X' X9 H* t) v话说某天吃饭,一个小孩蹦达蹦达平地摔了,我想去扶来着,不过迟疑了一下,还是让他父母去扶了.) ]# j& b. j7 l/ G- {4 X4 `; l
Uther中士 发表于 2010-12-19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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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O! Y: }7 v! v2007年国庆期间某三甲部队医院的某少壮派主任在反贪局通知其“进去聊聊”后从病房16楼一跃而下,从此以后021的医院的绝大部分窗户都改造成只能打开20CM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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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23:5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zlm_0 于 2010-12-20 00:14 编辑 $ J- {. P( f9 o" j

( u6 m- H5 g, |' Q: N8 {# xG c d统治下的“拆那”,除了金钱,已经没有伦理道德可言了!无奈!律己!大悲!期待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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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0:45 | 只看该作者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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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 .../ l1 i5 o3 _. l9 t/ }
rigge_shen 发表于 2010-12-18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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踹你的那个人,平时做恶霸做惯了?即使踹的是肇事者,难道就可以不用负责?反正我还是那个态度:该帮忙的一定帮,但谁要想讹我的,别怪我心黑手狠!- e+ O. R; p+ h, x7 n0 I2 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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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是我这样被踹了,瞧我不踢断丫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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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1:26 | 只看该作者
踹你的那个人,平时做恶霸做惯了?即使踹的是肇事者,难道就可以不用负责?反正我还是那个态度:该帮忙的一定帮,但谁要想讹我的,别怪我心黑手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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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i6 I& B8 i; s7 J0 S2 H假如是我这样被踹了,瞧我不踢断丫的腿!* D% `. e# ^4 F; H0 ]
jam 发表于 2010-12-20 10:45
$ H% Z& F, |2 \

3 |! O. K* N+ l& V2 d' w踢断了你就真肇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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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0-12-20 11:38 | 只看该作者
jam版主说得对,子曾经曰:“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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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0-12-20 11:56 | 只看该作者
社会变了,说实话,要我碰到这种事,我也要犹豫犹豫再犹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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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0-12-20 13:51 | 只看该作者
志愿者培训时候的第一课,就教到:如果有人受伤了,第一时间报警,然后陪伴并安抚伤者,等救护人员到达后和他们说明伤者的情况。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挪动伤者,更不能为伤者进行急救(无论你是否具有救护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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