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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山东恩爱情侣遭3歹徒劫杀 血溅河床双双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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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16: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家和LP行街一定要带家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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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K5 r* p! O% a3 Q$ P; @8 T3 h5 H* i' q5 n: D2 E

! [/ U5 V. T6 T% L8月5日晚上,山东中韩街道西韩社区的张村河上发生血案,一对情侣在河边遭遇劫匪,男子为保护女友与歹徒搏斗,两人最终双双遇害,尸体第二天被过路市民发现。案发后,崂山公安分局在市公安局的支持下,立即组成了一个由40多名精英组成的专案组,经过一个月的艰苦调查,终于将三名嫌犯抓捕归案,9月10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李某、薛某被崂山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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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5 R: P: B% h  案发现场 情侣血溅干涸河床3 D- F7 ~" h' V% t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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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g! M) ]3 B6 o6 D8 W6 G* A  8月6日清晨,家住中韩街道西韩社区的宋先生上班路过张村河,突然发现在张村河河床上,有一男一女倒卧在乱石上,走近一看发现两人身上都有刀伤,周围有血迹,宋先生赶紧报警。' z& z# n3 M# s4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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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崂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修潍青第一时间带领刑侦技术人员赶到了现场,闻听警情的市公安局副局长姜集喜,刑警支队长杜海鹰、政委罗世广、副支队长黄继亮等领导也火速赶到现场指导破案,一个由 40多名刑侦精英组成的专案组随即成立。刑侦人员以一男一女两具尸体为圆心,逐步扩大半径范围,向周边辐射,现场河床基本没有水,到处是乱石、杂草和淤泥。男青年尸体双手抱着腹部,双膝成跪姿状,腹部有一掼通伤侧卧在地而死,周围却没有喷射的血迹。女青年的尸体则紧靠河墙,背部被刺数刀,河墙上有弧形的血迹,也是侧卧而死。女青年至死也没闭上双眼。经分析,两人应该是半夜时分同时遇害,极有可能是一对情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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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蛛丝马迹 购物发票帮了大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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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5 K- l/ e; J$ n8 a, R$ P8 e  民警仔细搜索,在现场没有发现明显的搏斗痕迹,而河墙上弧形的血迹,似乎是女青年被扔下河床时,后背上的血擦在墙上所致。由于两人身上没有能够证明其身份的物品,民警决定先查找线索确定其身份。经过对现场仔细搜索,在 100米外的桥洞下,细心的民警看到了一个木把露在一汪水上,民警小心翼翼地将其捞上来,竟是一把带有血迹的刀,仅刀刃就有 25厘米长。民警又在一处墙角发现了一堆烧鸡骨头,分析认为应是受害人吃剩的,被风刮到不远处的塑料袋很快被找到,袋内有一张某大型超市的购物小票,显示时间是 8月 5日 18时,消费方式显示为银行卡支付。民警立即赶到该超市对购物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提取银行客户资料,发现持卡人是 24岁的平度男青年王某,他在某贸易公司担任商品部门经理。在随后的调查中遇害男子的身份得到确认。民警找到其同事和朋友进行了解,得知其女朋友是西韩社区 22岁的姜某。经两家亲属辨认,最终确定死者确实为王某和姜某,两人相恋三年,已谈婚论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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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刘某指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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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_9 t* ]; W/ v  锁定真凶 无人岛上擒获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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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是仇杀、情杀还是劫财杀人,民警一时也难以确定,遂对王某和姜某的生活进行调查,并对一些可疑人员进行排查。姜某在某商场任知名品牌的柜长,和王某都没有得罪什么人,情杀和仇杀被一一排除。而且案发现场地处偏僻,据姜某的家人和王某的同事讲,两人出门前都带了皮包,但案发现场皮包已不翼而飞,因此更符合抢劫杀人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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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R4 s1 i5 O: q  民警分析,犯罪分子作案后肯定要迅速逃窜,最便利的交通工具就是出租车,于是警方在全市出租车司机中发出了协助通报,并开展排查。几天后,民警侦查到有受害人的物品遗落在出租车上,找到出租车司机给案件带来了突破。据司机讲, 8月 5日晚上他在案发现场附近拉了三名鲁西南口音的男青年。经过多方调查,民警确定三名嫌疑人是曾经在城阳、李村、中韩一带多次抢劫作案的老手,其中 19岁的莒县男青年李某首先进入了专案组的视线。8月 30日,抓捕组在市局刑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胡日盛和崂山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修延利的带领下赶赴临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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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z; y  r( r/ {  9月1日晚上 10时,兰山一户农家被民警团团包围,一名当地民警敲开了房门,赤膊躺在床上的李某来不及反抗,就被十多名民警当场擒获。经连夜突审,李某供认了伙同老乡刘某和薛某,于 8月 5日晚上在张村河抢劫一男一女的犯罪事实。# ?1 M# J3 _8 r9 u8 G% R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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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C" @8 I5 U  9月 4日,专案组侦查到 19岁的刘某已回到莒县老家准备筹款外逃,抓捕小分队驾车长途奔袭,将正在一家商场购物的刘某抓获。而此时,19岁的薛某躲到了威海市环翠区,随着渔民出海打鱼,并看守一个无人岛,民警登上小岛最终将其擒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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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X9 b- t& i9 M, [" |  案件回放 小伙护女友被捅死% W( N1 h( S# |) A: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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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来自莒县的刘某、李某和薛某好逸恶劳,3人曾经在城阳、李村和中韩一带抢劫了 8次,刘某还曾经在老家一次盗窃了近两万元钱。他们一起出来到青岛打工,由于没有合适的活干,合谋进行抢劫,并在夜市购买了三把尖刀。 8月 5日下午,他们来到中韩,下车后沿着张村河向西韩社区寻找作案目标。到了晚上 8时,他们看到在河堤边上谈恋爱的王某和姜某。于是刘某手持尖刀和薛某、李某上前对两人进行威胁,并将两人的皮包抢走,薛某还抬起脚朝王某踹了过去,毫无防备的王某滚到了两米多高的河墙下,姜某看到王某被踢,来不及多想也跳下去想扶王某。' O$ q4 D/ D9 m1 P+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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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三歹徒也跟了下来,看到姜某非常漂亮顿起歹念,要对姜某实施暴力,王某不顾自己摔伤,勇敢地冲上来保护女友,他扭住薛某跟其搏斗,另一个歹徒刘某看到王某不好对付,就掏出尖刀,一刀捅向其腹部,王某一下跪在乱石上,低头双手摁住腹部侧倒在地上,鲜血流到身下,因此在王某的身旁没有喷射的血迹。看到男朋友被捅伤,姜某大喊救命,残忍的刘某用手捂住姜某的嘴,又用尖刀向姜某连捅数刀,姜某后背靠在河墙上,慢慢地倒下,所以墙上形成了弧形的血迹。据王某和姜某的亲人介绍,两人恋爱已经3 年,双方家人都希望他们赶快订婚,以了却双方父母的心愿,但没想到遇上了这3个残忍的歹徒,由于周围比较僻静,歹徒作案没有惊动周围的行人,两人也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最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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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劫杀人后,刘某将尖刀随手扔到了桥洞下。3人发现死者身上一共只有 100多元现金,他们拦了一辆出租车后,赶到城阳赵村薛某父母的暂住处,要了一些钱后连夜逃窜。由威海逃到了大连,然后又先后逃到淄博、东营、临沂,3人后来在威海分手,并互相告诫今后要少联系。但法网恢恢,仅仅 30天时间,刘某、薛某、李某 3人全部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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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16:56 | 只看该作者
五条人命终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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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17: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神狙手 于 2007-9-15 04:56 PM 发表 . m' z3 P1 i# D! y& }% F
五条人命终结了。
% r$ J0 A* K! Y: [" I
有3个根本不可以视作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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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17: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居士 于 2007-9-15 17:05 发表
/ W) F0 O: c1 w8 T- P: `, _" J9 S) O; `3 {: Q
有3个根本不可以视作人类。
% p# B' l! c% H# S+ M8 s8 E3 i
但愿它们被81击毙后取下的器官对人类社会能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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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17:23 | 只看该作者
活剐那三个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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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7-9-15 17:29 | 只看该作者
动手的是一个,另两个未必判死刑。。。。- B& i( U& x; M9 |' b" k
  [, d0 [5 P7 V
这世道,抢就抢财吧,又动色心又动刀子的,才二十不到的小伙子,真够狠的,不是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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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18:01 | 只看该作者
说什么好呢?是人不行还是世道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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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18: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Joe0080 于 2007-9-15 17:29 发表 - u4 K& A! ~8 k7 x5 h, p! w
动手的是一个,另两个未必判死刑。。。。( m$ \% ?  |$ g- F' f

4 C  O) p, ?: l9 d3 v: Y这世道,抢就抢财吧,又动色心又动刀子的,才二十不到的小伙子,真够狠的,不是东西!
7 E& j0 u  x; d
就是那些20不到的小伙才那么多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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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18:22 | 只看该作者
归根结底还是人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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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18:33 | 只看该作者
为了100元就杀人,这年头,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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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18: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神狙手 于 2007-9-15 10:19 发表
+ s) C8 z; ~% ?  A* H7 t1 l; `% u# t% ], \4 J+ s9 Q
但愿它们被81击毙后取下的器官对人类社会能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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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H& J9 g% p2 A3 m3 G
但愿他们没有传染病~否则器官都用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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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18:37 | 只看该作者
犯罪成本低的危害....菜刀卖3000块一把,板砖不单卖,单卖500一块,要买必须一吨一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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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18:58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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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07-9-15 19:37 | 只看该作者
三个都枪毙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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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19:44 | 只看该作者
法不责众 顶多把带头的咔嚓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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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19:46 | 只看该作者
法不责众。。。。这个是最不负责任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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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Z# N0 p/ c是人治社会最丑陋的遮羞布!  S* M( ~% m+ [% a  b5 t
是建设法制社会首先要彻底批判的观念!5 _8 g. c" q; u* o& x! v

6 g) r6 l/ z" u9 D* Z! _+ u/ s[ 本帖最后由 居士 于 2007-9-15 19: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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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21:12 | 只看该作者
都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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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21:5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欧根亲王 于 2007-9-15 19:44 发表
6 l, J, t( o: L1 Y# u3 f法不责众 顶多把带头的咔嚓鸟
1 u% h+ M4 w( l6 y

! w9 q  B) h3 M9 U) ?% _) i6 Y+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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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21:5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 居士 的帖子

唉 难道不是么 这样团伙作案 也就喀嚓一个 徒刑其他 天朝就那样 不说了 风月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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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22:09 | 只看该作者
放在美国一个也不用死,最多坐20年就假释了……要是少了哪怕一丁点证据(比如说凶器不全啊,尸体伤痕不确定啊),没准全都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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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23:1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iam 于 2007-9-15 22:09 发表 - y+ n* n) |0 U' Z. z% U% R; n4 ]
放在美国一个也不用死,最多坐20年就假释了……要是少了哪怕一丁点证据(比如说凶器不全啊,尸体伤痕不确定啊),没准全都无罪……
( d1 p; d9 f, l
美国日本总说中国每年执行的死刑占全世界死刑的90%,以此来影射中国律法严苛、草菅人命、不尊重人全。
2 f/ U2 z0 p, J/ E可我觉得美日这种判案方式,美其名曰是尊重人全,可对受害者是极为残酷且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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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23: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ayoasis 于 2007-9-15 23:11 发表 5 d5 ~4 _& h) I; a5 J" W

8 \) ]$ w' T- e# N6 n5 f; u/ i美国日本总说中国每年执行的死刑占全世界死刑的90%,以此来影射中国律法严苛、草菅人命、不尊重人全。
3 |7 M9 P" F# a; A; i2 S可我觉得美日这种判案方式,美其名曰是尊重人全,可对受害者是极为残酷且不公平的。

% S5 U6 w& t3 l所以为了正义,《生死狙击》的故事就一再在民间上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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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6 00: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神狙手 于 2007-9-15 23:45 发表 5 Y# p, U0 q  B: C& q9 Y7 j

) Q7 u0 \3 m  i4 F0 r6 |所以为了正义,《生死狙击》的故事就一再在民间上演了。
; {$ J3 {  d9 K6 g
:thanks :thanks :thanks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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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6 03:28 | 只看该作者
再说一次那个“百万富翁杀人”的经典案例:凶手自己都已经承认了,但由于遗体不全,头部一直都找不到,被律师以“误杀/谋杀”证据不足而打掉了谋杀的指控(即使凶手承认了杀人,也在“误杀/谋杀”的范围里),而由于检控官告的是谋杀,所以直接无罪释放……死者的家属一直在抗议……; k, x; B' r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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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曰检控官可以再告一次误杀呀,且不说美国的司法制度是如何浪费纳税人的钱,一宗官司旷日持久,再告一次不知要到猴年马月,早就跑路了;就算再来一次,还是判定不了“误杀/谋杀”,这不又绕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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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6 12:37 | 只看该作者
这3头猪死定了!简直就是浪费粮食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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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6 18:01 | 只看该作者
可不可以"株连"再多杀几个?......!现在这个治安啊,走哪都是乱...自己多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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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07-9-16 18:07 | 只看该作者
希望能顺利判这3个畜生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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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07-9-17 01:47 | 只看该作者
干吗教授要贴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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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7 09:37 | 只看该作者
拜一下王某!
7 O+ b, C3 _& o# C( J: H/ ^现在这么有胆量有意气的人不多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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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7 10:34 | 只看该作者
还是教育做的不到位,要不哪来的这么些个垃圾人渣,70年代茬架的混混儿都比他们有素质7 c- l  E; B5 B9 n% t

' A% `7 X; r( f" v: l# `2 r) C" a/ t! k, c[ 本帖最后由 ufozeroz 于 2007-9-17 10: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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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7 10:39 | 只看该作者
拿5只狗在两米距离内对着他们整天24小时不间断连发,打到他们浑身起包肿胀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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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7 10:46 | 只看该作者
强烈要求中国取消禁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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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7 11: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阿呜321 于 2007-9-17 10:46 发表 1 @7 |3 u$ m) q: v5 |* K
强烈要求中国取消禁枪
1 a: }+ q. Q: d! O8 g) r) y  t& d( A
1 N; s( l( h) u( y- k
然后发现那个桥下倒着2具尸体,2具被害人刀伤改GUN伤了。
( ~2 \8 X% W, J7 w* P; w" ~" ?互相射击致死。你有GUN,他也有,他比你多一个害人之心,你有什么办法。100米外就解决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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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7 18:24 | 只看该作者
最好的办法是不去那些不安全的地方,因为罪犯都是在 那些地方出没~
1 D/ J: N' o7 t# g. m/ ^我有时候事出无奈出没那些地点都是提高自己的警惕心,随时准备撒丫子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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