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战场上敌我识别始终是大问题啊

[复制链接]
查看: 565|回复: 20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9-5 20: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战场墨菲法则第1条:Friendly fire - isn't.
1 h1 K5 w" W- Y$ b9 l6 U/ A
, {. r+ ?, C# n% j$ Q) K9 n  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纳)这是一宗令人哭笑不得的杀人案。深圳男子黄×锋在酒店醉酒后与保安发生打斗,便喊朋友来报复,谁知乌灯瞎火下,“兄弟”们把黄×锋当做对头,胡乱一刀竟把黄×锋直接送进了黄泉。日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宗离奇的凶杀案。! B; {, P! \2 E1 f) k4 _

& T% Q. @: _5 p) d  F) i  死者生前与保安发生冲突
* d3 g& s$ J$ c& V! R# [: s) h
3 |1 Q6 y4 }$ W+ ?  被告人平晓阳、王才良都是80后,平晓阳22岁,王才良23岁,均为初中文化。据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4月22日20时许,被害人黄×锋与朋友陈琪等人,在龙岗区龙城街道盛平“新全盛酒店”喝酒、唱歌,当日22时30分许,黄×锋喝醉了,多次抱着陪酒女转圈,然后将陪酒女抱摔于地,酒店保安队长林伟平上前制止,黄与其互相推搡,被在场人劝开。
$ z# U3 |4 o: N' {5 |# J6 v
! l/ H* Q4 e! C/ b  B2 k  黄×锋随后致电多个朋友,告诉他们自己在“新全盛酒店”挨了打,要他们带人过来为其出气。
* g- P$ G/ j( V% c+ E! S* h1 Y' D' p7 z. ]$ Q2 S
  深圳市利贵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老板罗小勋(在逃)在公司办公室接到黄×锋的电话后,授意该公司的罗学思、“小弟”去帮黄×锋出气,罗学思组织了公司的收账员平晓阳等十余人带了十多把长约40厘米、刀柄焊有1米长钢管的砍刀赶往“新全盛酒店”。
# R. P0 A! I2 L. G: i" d/ {
* S+ o6 S; R8 }% _! Y  当日23时许,黄×锋再次找到酒店保安林伟平,声称要找“新全盛酒店”的老板谈被打一事,否则要找人砸酒店,林伟平就用电击棒电击黄×锋,并与一些保安员殴打黄×锋,致其倒地。. I" A+ b5 j4 a6 ~1 }: ]8 B" X
$ t/ d$ X2 r5 ~- A
  罗学思等人开车赶到现场,看到黄×锋被打,即从车里拿出砍刀并招呼其他人下车打架,平晓阳见黄×锋倒在地上,因天黑误以为其是对方的人,于是朝其颈部砍了一刀,黄×锋经送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黄×锋系左颈总动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2008年5月,王才良、平晓阳落网。
7 f2 T, k" b( N' s被告人庭上认罪 : q& ]" W3 @9 ?# ?1 ^+ _; [. F
! y2 x: i4 A, U+ y! [) {
  在当天进行的庭审中,检察机关提供证据称,警方新近抓获了平晓阳的老大,绰号“小弟”的刘峰。刘峰坦白,平晓阳在失手杀人之后曾打电话给他说:“我错杀了兄弟!”并问该怎么办,刘峰还开车将平晓阳送至淡水让他逃跑。 $ p1 k; m  A$ f( m8 g! r% o" ?, G) m$ }
: K# }* g% p4 c( Q  k9 [
  据另一被告王才良交代,事发当时他和兄弟在KTV门口等待,他自己单独站在与被害人距离5米左右的地方,隐约听见黄×锋突然大声说:“有什么事你到下面来!”从附近楼梯下来一伙人将黄×锋打倒在地。这时,王才良叫的帮手刚到,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平晓阳就上前给了黄×锋一刀。1 c6 C0 _0 `$ O' G8 m
" f9 Y4 U# D: z( z6 X
  平晓阳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但他表示,自己到“公司”工作不过几天,并不熟悉其他“部门”的人,和王才良也不熟。他说,当时被叫去做帮手,发现现场一片混乱,别人在做什么根本没有注意到。/ Q2 o+ Z; V& ~  K1 {8 e* G

6 W$ B% j4 X+ G/ ]/ t. A  法庭上,辩护律师为平晓阳和王才良做了罪轻辩护,认为不是故意杀人,而是故意伤害或者过失杀人。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分享到: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2
发表于 2009-9-5 20:21 | 只看该作者
没有IR块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09-9-5 20:25 | 只看该作者
还真是“过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9-9-5 20:27 | 只看该作者
绑根麻绳也好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9-9-5 20:28 | 只看该作者
以后帮拖,一定,一定,一定要对暗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9-9-5 21:07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故意杀人跑不了。。。。
. O! q* P  R: O6 \+ r6 K
0 ~: s$ T: k$ h; q只是故意杀对方人,结果过失杀了自家兄弟。在杀人这个主观意识上还是故意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9-9-5 21:08 | 只看该作者
怎么不会善用红领巾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9-9-5 21:36 | 只看该作者
看来是没看过《古惑仔》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9-9-5 21:51 | 只看该作者
哎,没有IR,没有夜视仪,误伤难免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9-9-5 22:11 | 只看该作者
这。。。什么眼力劲儿啊。。。- s: H7 O. _; X0 ]
真印证了那句话: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09-9-5 23:32 | 只看该作者
好像记得某位JC说过,不管多凶残的匪徒他都不怕,最怕身后子弹上膛的队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09-9-5 23:34 | 只看该作者
哎 黄河砍了长江 误伤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09-9-5 23:41 | 只看该作者
一个对自己搭档都不信任的JC会合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09-9-6 00:22 | 只看该作者
一个对自己搭档都不信任的JC会合格?; X( ]- u1 m+ p# a
穿短裤的暴徒 发表于 2009-9-5 23:41

- l/ y- }8 N/ V. ?7 T+ Q7 a7 }同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09-9-6 00:37 | 只看该作者
看攻壳 发现一句暗号  軿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09-9-6 00:41 | 只看该作者
同问
. f' E! U6 P: B5 B过客我是谁 发表于 2009-9-6 00:22
要是有人习惯性金手指外加习惯性清夹扫射 这样的人,你真的有勇气信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09-9-6 13:44 | 只看该作者
要是有人习惯性金手指外加习惯性清夹扫射 这样的人,你真的有勇气信任?
. g- W0 R6 h! f/ r9 r. \皮球 发表于 2009-9-6 00:41
) t! X" T6 J$ @+ Y7 ~! w

- z) h! U* N) w: A- H就是,大家也没有配合过,临时过来帮忙的,你信得过他?
; m' h( O( s3 H. Z3 X
6 m6 u& z. C3 ?. y6 `6 r. V* j5 R天天在一起的队友当然不在此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09-9-6 14:20 | 只看该作者
拿40多cm的大砍刀朝人脖子上砍还不叫故意杀人?!什么鸟律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09-9-6 14:21 | 只看该作者
就是,大家也没有配合过,临时过来帮忙的,你信得过他?3 `; O1 j2 B. o0 P( Y1 b1 u
3 J% u& ]! ~* s+ w; v* d/ r) x* T
天天在一起的队友当然不在此列
6 S' x1 K7 O$ Y6 B1 J- Mredleader 发表于 2009-9-6 13:44
# F. S' x: F3 v8 K
. J' P1 Q+ K3 a* Z- r3 F" `
往前攻的都是老手,后面的一般是新兵。像跨省抓捕,后面的都是当地支援的,谁知道他们实战过没有,别说配合训练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09-9-6 14:32 | 只看该作者
大晚上的, 沒戴夜視儀吧, 所以看不到IR塊.
2 [4 _: l3 S1 l0 x$ ], ?
8 G9 p, n, X/ E傳統不是會右手戴手套, 或咬著喝汽水的吸管的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09-9-6 18:14 | 只看该作者
卧底 现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作战两千(COMBAT2000)成立于新世纪2000年,COMBAT2000品牌秉承精益求精的态度,以诚信为宗旨,力求获得广大用户的拥戴及所有合作伙伴以及供应商的支持。

联系我们

  • 地址: 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大道起云路1号视联电子科技园A栋711室
  • 电话: (am10:00-pm17:00) 400 602 2000
  • 传真:+86-20-8231-1913
  • Email: sales@combat2000.com

分享到

新加入会员

© 2001-2013 COMBAT2000论坛.粤ICP备14001821号  Powered byDiscuz! X3.2 Licens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