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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老人小区内跌倒 20分钟无人扶不幸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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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8: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老人的尸体用被子盖着,家属在旁边守护。南都记者乔彦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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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冷漠了,如果有人及时将他扶起来,老人也不至于惨死!”昨日下午1点多,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村,78岁的**组织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20多分钟后,儿子肖先生外出时发现,老人孤零零趴在地上,额头磕破流血,鼻子紧贴地面,已没有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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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l) _4 q0 h9 P# o7 q5 X肖先生质疑小区保安见死不救,老人摔倒后活活被憋死。益田村保安部负责人解释,不是他们冷漠,只是害怕承担责任,确实不敢前去搀扶,当时他们没有拨打120,但是有保安亲自跑到派出所叫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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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J; C, z% D: T1 l0 |3 t/ |8 ?家属:帮他翻个身 或者都不至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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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建成的益田村是深圳最早期的公务员小区。目击者称,昨日下午1点半左右,一名70多岁的老人想在小区里的石凳子休息,可能雨天路滑,一下子跌倒,整个身子趴在地上,脸部朝下,有过来群众发现后无人敢前往搀扶。: m  b; K& K+ m5 z2 v# p) n

) l/ v3 r$ l% h$ r( I4 H: w“我恰好在窗户里,看见路人将老人围了起来。”这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目击者回忆,由于担心惹事,他没有下楼,以为看见的人会拨打120报警,自己也就没有打电话。8 w3 d$ |. ^, F) f8 `8 C' s$ Q'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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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儿子肖先生称,他的老父亲今年78岁,是深圳**组织部的退休老干部。昨日下午12点多,老人外出购物,下午1点20多,回到小区,摔倒在地后,小区保安和路人都没有通知家属或拨打12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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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4 _6 N2 ~/ S' S. G0 A' r肖先生说,下午1点48分左右,他外出办事,才发现老父亲趴在地上一动不动,面部朝下,额头上流了很多血,鼻子紧贴地面,根本无法呼吸。他当即拨打120报警,下午2点1分,医院的救护车赶来,抢救半个小时后,宣布父亲死亡。肖先生认为父亲是由于呼吸不畅,活活憋死的。他质疑小区保安见死不救,哪怕将头部翻起来,父亲也不致惨死。& U1 u/ n3 r$ m* @; X: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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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没打120,但叫了警察+ n8 M2 X6 |% H4 H& g'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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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4点多,南都记者到达现场,老人的尸体被一床被子包裹着,放置在事发的凳子旁边。进出小区的业主浑然不知,根本不知道旁边就是一具尸体。“没有啥好看的,就是一个老人摔死了。”看见有业主凑上前去,小区保安将他们劝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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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的保安介绍,他们都在下午1点到2点钟交班,事发时正好在这个点上,人手上比较紧张。当时他们发现老人摔倒后,就赶紧过来察看情况,但他们不敢动老人,只好拨打110报警。但警察半天不来,他们就只好去派出所亲自请来警察。保安们称,事发比较突然,他们也没有留意老人是死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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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田村物业管理处相关人员则称,保安在事发之地没有固定岗亭,也没有监控录像,老人摔倒以后,有两名女子马上发现,她们在场大叫,大堂的保安听闻后,立马赶了过来。保安担心承担责任,就没有搀扶,就直接去了派出所。保安以为那2名女子拨打了120,就没有重复拨打,等到保安回到原地时,老人的家属已经在场。  U. O3 ?7 R/ F& t' K5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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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认为我们见死不救。”保安部负责人否认家属的指责,称保安们已经尽力了,如果保安触碰了老人,老人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他们就说不清楚了。) R3 Y4 d0 |$ l; P5 o8 c%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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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福田警方回应,小区保安确实报了警,也有保安专门跑到附近的派出所,带领民警前往现场,但为时已晚。而深圳120接线员告诉南都记者,他们只接到了一个120报警,时间在昨日下午1点50分左右,按照时间推算,应该就是老人的儿子。2 X) n" x( \  v# N7 J%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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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qq.com/a/20101216/000668.htm?pgv_ref=a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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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8:5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已经没有语言来表达我的感想了。。。。。但愿这个社会还是好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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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16 | 只看该作者
南京老太事件遗祸深远啊!好人都不敢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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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1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8 19:40 编辑 & O5 j9 ^* j% ~2 Y8 a, x
) m0 A5 y9 f# D9 B& n
一次次做好事没好报的新闻,让有心做好事的人寒了心,让无心做好事的人有了借口。) [9 w6 X& Z1 H# r/ ^: f& b$ y
现在的天朝社会空谈仁义,却义利分离,做好事得不到好处反而会倒霉,谁还会做好事呢?
. D' f2 s6 p2 V/ s8 ]失之中华,存之四夷,这个道理中华民族很久以前就知道了,可现在失落了,在邻国那里却得到了传承。5 {. n+ l7 y2 d$ ?6 P" V- d9 p
* |4 R/ a( q+ q
转贴一篇文章:
9 W3 o0 s* E6 x) j阿常 的 “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 - p8 B# R6 T& u) E5 E  W  w
  今天整理书房,无意翻出《吕氏春秋》,发现上面已经落满灰尘。前几年购得此书时,随便翻了翻,就束之高阁了。. b+ B! A$ p( M
今天取出,没想到让我爱不释手。我发现:有些书真的就像白酒,越放越有味道!  ( s& U5 F+ d" p7 ?9 J
6 q% d' N- m+ y1 p9 B
在此书的《察微》篇里,记载有“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的故事,读后让我感慨万千!   `7 g6 O) Y% ?9 N! i. B: L# t
讲给爱人听,发现她两眼只放光,像发现新大陆。
0 A- a% }5 o0 \6 Z% u; x% v! @; w% ?; C
何以如此?容我慢慢到来。先请看看原文:
* n) I; y6 A! p8 N; c+ a* y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
/ l, M  Y* O6 T+ Q4 K" c2 z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
4 w+ _* z" A/ O2 m; ^2 \0 Q- E% f: w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 L' o0 G% P- i$ N/ c0 Y+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
9 o% f2 ^. o: N8 W9 r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  D+ \0 b3 N4 W  a. |$ h3 B. W
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9 C) j0 X; g, L2 ~/ o( O, K

5 E# ^% S4 z- M9 W8 l) V: W3 Z% E看不懂?没关系!大致给您翻译一下:
/ B3 H5 R; Q7 v  e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的,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 Y% S! S" k% a
有一次,孔子的弟 子子贡(端木赐)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
4 q5 I* r$ V. A0 K5 k孔子说:"赐呀,你采取的不是好办法。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
3 W! d8 x; |$ s: g/ w0 Y你如果收回国家的补偿金,并不会损害你的行为的价值;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钱,别人就不肯再赎人了。% x8 ?, c  `! B! G9 j& S
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
5 t; u) c' Z5 g  Z* l+ z' z孔子说:"这下子鲁国人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6 P3 K* c* U  S" J8 @3 W! C孔子能从细小处看到结果,这是由于他对事物的发展变化观察得远啊。 # Z& [# c% o5 U) h' \

/ H! {, b7 z% R/ d% w' x这就是所谓“子路受而劝德 ,子贡让而止善”。从这一表扬一批评中,我不得不佩服孔子的睿智和高明。
( x- _- Z2 J2 F4 y& g- y# @* S' a$ W& Z& O! W% f& |
孔子认为,大多数人没有子贡这么巨大的财力,无法不在乎这笔赎金,因为如果白白付出这笔赎金,他自己的生活就可能受到重大影响。$ Z5 v9 ~6 T8 r0 K0 F- Y9 T0 C4 Y9 j& L
而如果不能取回自己代付的赎金,那么即便看到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机会救同胞出火坑,大多数人也会放弃为本国同胞赎身。
+ L: v+ c9 p) M% O6 a" M- o  [
- [$ l9 y( M' x. c* N) L其实,子贡的“高标道德”把原本平淡无奇、应该人人都能够做到的道德,超拔到了大多数人无法企及的高度。
# _4 U  h5 L, [' G! R( _既然“道德”标准如此之高,那么本来符合道德的代偿赎金后的收回赎金,现在就变成“不道德”的了。, p6 v* E/ i3 {2 @
因为“道德舆论”会对收回赎金的人说:你什么也没有付出,算是做什么好事?跟人家子贡比比,你简直就是个自私自利的人!# D; V& I) g- u' @: X
——任何人不妨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你做了一件为奴隶赎身的大好事,得到的却是“自私自利”的评价;
8 i3 J) ?& J/ T% @5 Q+ u如果你做了一件合于道德的善事,得到的却是“不道德”的恶名,你还会去做吗?& g# `; ?4 x* `  s2 R$ V! C) B5 f7 o
你当然不会做,而是开始跟着“道德舆论”说。这也许就是孔子批评子贡而表扬子路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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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5 {# f+ M& L9 {事实上,鲁国那条代偿赎金的法律,立意极好,它的目的是让每一个人只要有机会,就可以惠而不费地做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4 \7 i6 ?; T! r" I
即便你的财力连预付赎金都做不到,也应该去设法借来赎金为同胞赎身,因为你不损失任何东西,只需要付出同情心。
# [8 N# J) B% Q( I道德的目的并不是要任何人去做损己利人的重大牺牲,而是乐于做无损于己但却有利于人的好事。
& ~* [1 X* }1 I$ ?( k7 c8 K  c: i0 C
忽然又想起来东邻日本的一个习俗——对拾获他人丢失物品并归还者,失主应该给予10%的酬谢。
1 G+ N1 G7 g8 n. v; M; p乍看之下,似乎道德沦丧,拾金不昧居然没有得到提倡。4 D0 D* I3 ?/ j% X6 \: z6 {; x
可是,仔细想想,是在日本丢失东西的人挽回损失的可能性大呢还是在我国?

! j8 E3 f, U5 }: A& K2 c- R8 \9 W' b% H9 G3 d1 y
说下我在日本的亲身经历:在外面掉过两次钱包,都在掉钱包附近的车站找回来了,东西一点没少。/ d3 u! w7 R  j- E; i6 ~5 D
而有次在打工的工厂更衣室却丢了钱包,仔细观察发现是一起打工的上海留学生给偷了,他赖不掉只好说是当时缺钱一时糊涂,有钱后还我,请不要报警。
, ~( r8 y$ k" |- C4 R我原谅了他,给了两个月时间让他还钱。如果我没发现是他,这钱包也丢得不明不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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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35 | 只看该作者
做好事大多没好报的报道确实让人怕,前段时间和朋友在深圳彩田路路边停车等人,期间一个大概2岁多小孩的小孩从我们车尾处冲出马路.......一个30多40左右女人在后面2,.3米后面追,当时我和朋友都不敢去拦,真的是怕负责任...幸好最终没事(彩田路是深圳一条主要的主干道之一),要不估计也要恶梦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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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23 | 只看该作者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
. d. b) W9 D3 m& t" j) L1 c. w- b  r5 A7 K6 I  Y0 m
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想什么,直接上去制止了保安,然后按照急救的标准流程开始检查老太的状况,结果老太的家属来了以为我是肇事者,冲上来啥也没说先一脚踹到我头上了(当时我是蹲着的),要不是周围还有其他目击者,不知道接下来还要发生什么事情。这样的社会风气下,谁还敢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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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cloudy 于 2010-12-18 21:29 编辑 ( d- M8 v2 D9 G" d- S- k5 P' E

  _! q9 K3 X0 }( B3 z" V连小区保安都怕惹事上身,国内做好事被黑的太多了,大家都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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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1:53 | 只看该作者
唉,媒体也起了推波助澜的坏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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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16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不保护施救者,那救人又有什么意义?
; A! L% |7 U& b( M2 q! A国家不提倡见义勇为,那路见不平又有什么意义?. G& j% t! v5 K3 x. e
政党剥夺了民众的自卫权,那么自己都不能救自己还能指望别人来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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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35 | 只看该作者
政权大于仁拳的国度里这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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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2:54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触碰了老人,老人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就说不清楚了”。6 r6 Z! e! Q% Q& |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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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3:37 | 只看该作者
一句話,世界已經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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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23: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00:05 编辑
5 d2 ^. @9 C( r5 L7 Y$ Y6 y; N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 I0 p) W- [6 }  _3 |; `  ^! B  t
0 G1 ?# f2 m: a; s6 H
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 ...9 V% m" |  Y) u
rigge_shen 发表于 2010-12-18 21:23
& I. A- F  Y- C
现在的朝廷嘴上会表扬见义勇为,却没有实际的条款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确是失职。9 X' ^& l/ x  Z3 Z" I6 F
但整体的社会风气不能光怪当政者,民众自己难道没有一点责任?
- {/ ?+ x8 i4 M+ X5 v( f+ \浮躁、短视、粘包赖、急性子、不调查清楚就怪罪别人......) E& }' p8 b8 U9 I5 q( u
当中国的民众真舒服啊,不管自己堕落到多么下贱,只要把责任原因都往锅铲党身上一推,就可以理直气壮的继续堕落下去了。/ v& o( F4 N' J2 w; f  d/ F5 @) Z
# f( U, `: q6 {3 ]1 v$ ^0 D4 P* O
其实每个社会在高度成长期,精神建设跟不上物质成长速度时,都会有一个迷茫胡乱的时期。4 P) e0 e! s7 W6 N6 a8 `4 \% Z; ~2 a
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日都有这种时期,时人也会概叹世风日下,人们只会追求利益,不通人情。
, D- p- {$ T% o! K# d当物质成长趋于稳定,浮躁之气渐缓,人们就会把注意力转为精神建设,恢复成长期破坏的人文和环境,这是工业经济高速成长的必经之路。
3 q% Y, H) S6 K8 ^/ n5 z6 J当政者应对得法的话,可以缩短这个时期,现在锅铲党做得是有不足,但环境时势还没到追求精神建设的时候,就算民众自己也不能放弃追求利益,最多是嘴上喊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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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39 | 只看该作者
家属:帮他翻个身 或者都不至于死
0 P; A% V3 P$ L6 |" A
7 {' x3 e3 `+ d; W4 m7 s$ J) `) ?$ `是吗?如果有人扶了,家属也许不是这样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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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会不会说扶了之后20分钟就死了,如果不扶或者都不至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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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00:52 编辑 : P3 f2 E/ s/ q# q4 a

) Z, {& V& O$ j7 G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
6 i1 k1 R, a: {. Q% h& I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谁呢?/ H  q% H. _/ J2 u* h% I- l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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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0:50 | 只看该作者
要是我遇到老人倒在地上,我就陪他一起躺着,直到有人来拉我们为止,o(︶︿︶)o 唉,没有办法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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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1:32 | 只看该作者
一句話,世界已經變了............
+ V3 z$ a: G1 x( j东方蜘蛛 发表于 2010-12-18 23:37

; Y  r2 p) |" G# |' A) ?' e; z# k% u( W1 `0 V$ j6 W  \
說世界的話。打擊面太廣了,稍許縮小下範圍。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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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3:41 | 只看该作者
不过有的东西得按照规矩来,有人晕倒在路边,你不知道他是中风还是脑溢血还是心脏病,有些情况不能随意移动身体,不扶没关系,有的时候还不能动他,翻动身体更不利于急救。对不具有急救资格的人来说,能做的就是报警。做任何接触身体的行为都是不理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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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4:43 | 只看该作者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
& r& C5 ]. }8 U4 t( \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 ...& L$ Y% D  ?3 @0 A0 v$ V! p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 i' w8 ]* B& Y) [* w$ _. v国人大多有一种"跌落地下拿翻扎沙(跌到地上也要拣回把沙子)"的思想,只要是自己遇到了损失,无论事因是否起于自己本身,都会想方设法找人承担责任而得到利益上的补偿.
  ~9 M' K/ [) l0 }" s4 ?2 B
- r% {# O. @3 h' R. g道理来说,人是应该不被环境所影响,坚持自己的本质和原则,但是如果严重影响自身利益的时候就很难说了.举个例子,之前我也扶过老太,本着也是坚持做好自己的心态.但回想过来,谁知道我不会是下一个老太事件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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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0-12-19 06:5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朝廷嘴上会表扬见义勇为,却没有实际的条款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确是失职。
; f+ l) M, x; t% P" Q# N但整体的社会风气不能光怪当政者,民众自己难道没有一点责任?. R1 T: b1 a4 z
浮躁、短视、粘包赖、急性子、不调查清楚就怪罪别人......
. y! }5 f1 }) m- r! z当中 ...
* ~4 L+ S7 }1 m& b$ ^; G- t' _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8 23:58
中国人已经给当政者整得没了灵魂就算有也已经3魂不见7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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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0-12-19 07:00 | 只看该作者
有种险恶的想法:没人扶,老人死了,家属说责任在周围不扶的人;如果有人扶,老人死了,家属就会怪罪那个扶的人吧。; H  k5 p1 A! C$ l7 q# K3 x* i: ]
家属的说法是建立在老人是憋死的基础上,如果尸检结果说老人摔到的时候已经死了,那又把责任推给 ...
3 l/ k7 O1 K  _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担当不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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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0-12-19 09:13 | 只看该作者
只能感谢南京老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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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0-12-19 10:24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不保护施救者,那救人又有什么意义?
7 a: J( b" j8 w6 f, E" E国家不提倡见义勇为,那路见不平又有什么意义?' u& y3 Q9 l7 Y2 p/ F4 A$ w
政党剥夺了民众的自卫权,那么自己都不能救自己还能指望别人来救吗?4 S, l5 f9 X, _) @6 v; h
jason-lee 发表于 2010-12-18 22:16

* q8 l) [0 O9 w! j" _! d" R! c是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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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9 11:1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 ...
3 A/ U- D. R  i# e0 c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 e8 D% K: R; ?* n# X( b
9 r+ |' ]- {% O; B) j; I8 W半年前看到一个案例,一个妈妈带差不多一岁的女儿去看病,在把女儿放在医院的窗台上坐着逗着玩,结果小孩坐不稳向后翻从4楼掉了下去。于是那妈妈就状告医院不关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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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0-12-19 12:15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社会 该好好反思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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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0-12-19 13:50 | 只看该作者
半年前看到一个案例,一个妈妈带差不多一岁的女儿去看病,在把女儿放在医院的窗台上坐着逗着玩,结果小孩坐不稳向后翻从4楼掉了下去。于是那妈妈就状告医院不关窗户。
+ ^1 q( j8 _* A! w# Vdboy 发表于 2010-12-19 11:18
" j( y* p4 b  L  E8 Q' C5 D
这要是在美国,肯定能告赢。然后州立法规定所有医院必须关窗户装空气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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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4:05 | 只看该作者
这要是在美国,肯定能告赢。然后州立法规定所有医院必须关窗户装空气循环。
/ ~- ?$ w6 A4 [1 X# t3 f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13:50
国外的医院为了防止极度痛苦的病人自杀8 P) {) w$ T3 G8 q/ G; m# g
只能从两边拉开,而且只能拉开一条缝隙的  勉强可以伸个头出去..$ F, u2 Q" E( u  O" e
8 J& |4 a2 s; e. j5 R' v

* l! ^. r2 e+ p8 c话说某天吃饭,一个小孩蹦达蹦达平地摔了,我想去扶来着,不过迟疑了一下,还是让他父母去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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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5:1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国人就是想不顾一切的逃避责任,没有担当。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00:49
5 J# E1 J6 R+ G( z% X+ ^5 C
5 f/ ~3 J. E$ B+ A
$ _9 c3 ]( L. g
就是这个道理6 m9 J. d% R6 }) s
这样的人太多太多
- B0 ?9 c+ M2 O$ M什么便宜都想占,什么责任都想推
/ g+ E9 z, M$ S7 I( w1 x0 m: p7 K; v太悲哀了
9 E( V& J- G6 t3 n  y- w还时不时有人以【礼仪之邦】自居
/ y9 o1 u# ?' F: t# _1 Q- S3 h! P% G. |什么狗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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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身边的人,好多都是作为公民的基本素质都没有了,还谈何锅铲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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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5: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10-12-19 15:2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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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现在这种社会这种风气的,锅铲党有责任,时势有责任,民众也有责任。
$ J6 z; J- X$ C% A1 d% n& D% J文割割掉了中国人传统的信念,却没有树立新的信念来填补空白,这是锅铲党的责任。* z1 }# ~2 g4 ~" E% h
商业经济飞速发展,精神跟不上物质的成长,于是唯利是图、道德沦丧,这是时势的责任。
$ Y4 `- @6 r8 {' K7 k# t奴性重,不想担责任,希望有人来领导。有了领导自己可以偷懒不动脑,出了问题又把责任往领导身上一推,这是民众的责任。
- c: s4 o% W! y* X' r& H5 S自强自立,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做父母的要为孩子树立端正的人生观,是中华民族自救的唯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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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1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haochen 于 2010-12-19 16:1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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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现在这种社会这种风气的,锅铲党有责任,时势有责任,民众也有责任。
: D& k3 I( J' p文割割掉了中国人传统的信念,却没有树立新的信念来填补空白,这是锅铲党的责任。  X7 C; M% R' G1 C
商业经济飞速发展,精神跟不上物质的成长,于是唯利是图 ...  ?4 ~# D2 p0 _! \- l9 |! N
mayoasis 发表于 2010-12-19 15:26

# c- q. \# u" V3 p# k1 ]8 K难啊,按照国民性来说,一栋楼里面只要有一家孩子受的是自私自利贪小便宜的教育,别的家长都会效仿,不排除少数人洁身自好,但家长觉得什么事情短期有利可图,就会慢慢灌输孩子那些功利思想。吃不了亏的本性是根深蒂固在血液里的,而损人利己或者自私自利更多说言传身教。) t  f9 p) `2 V7 ~
1 v7 Q* l8 b' S: ~: g, B4 v1 ~+ K
就好像美国干旱地区的农民,起先觉得挖井使得地下水层下降太快,于是采取政府专家一类的节水生产方案,可是后来成本高了,有人偷偷的还是挖井打水用,那么一家这样做以后,大多数人都这么干了,因为谁都不想吃亏。人性都是一样的。/ D3 Y  u) v9 Y  I3 c* P* e4 `

: Z3 O! _" d9 x( P6 J/ }, u& a国家最大的责任,是没教会孩子爱是什么东西。社会道德沦丧的根源就是缺乏爱。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那段时间培养出了什么人,自己去单位里看看那个年代的人就知道了。都说外国人素质怎么怎么样,但话说回来,人家国家人渣也有,仔细分析人家的人渣,和我们的人渣也差不多,就是以让你不爽为乐,对世界充满了愤恨。消极,颓废,自私。 所谓的那些素质好的人,在他们从小接收的教育里面,很大一部分是教他们如何关爱朋友,社会,团体,以及那些底层人群,最重要的就是让与自己交流的对象舒服。简单来说就是be nice。和佛教儒家墨子之类的中国古典哲学差不多,就是为人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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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1 M' Z7 d6 k/ s: `& E  Z当然了,人民若是太凝聚,太真诚,很多事情就不是在掌控之中了。做老板的总是希望手下人互相斗,他才好管理。不然你们哪天集体辞职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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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25 | 只看该作者
当然了,人民若是太凝聚,太真诚,很多事情就不是在掌控之中了。做老板的总是希望手下人互相斗,他才好管理。不然你们哪天集体辞职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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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Q7 y. L. W* M# X! A' M! w; k这就是帝王之术了 手下都一条心的话 老板就太寂寞了 看你们斗来斗去的多么其乐无穷啊 回头还纷纷找老板要公道  老板倍有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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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N7 q7 f0 B+ S" z, H7 V  v2 M夹生说得对 连自保的权利都没有去奢谈帮助保护他人 那不是笑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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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6:33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帝王之术了 手下都一条心的话 老板就太寂寞了 看你们斗来斗去的多么其乐无穷啊 回头还纷纷找老板要公道  老板倍有面子- @' x) J9 g1 [) q$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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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生说得对 连自保的权利都没有去奢谈帮助保护他人 那不是笑话吗
0 M0 N. \# I$ t7 L  i1 ^5 M1 T8 V% j穿短裤的暴徒 发表于 2010-12-19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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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b2 x( o. s& q3 J2 l; p手下一条心的话,老板的卵蛋黄就被捏牢了,老板要么把他们全部炒鱿鱼换人,要么就是让他们入股,让股东们按业绩好坏来任免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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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0-12-19 21:25 | 只看该作者
不论世界如何 别人如何  我的做法依旧是看见有老头老太躺地上 我绝对离开5米之外迅速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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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0-12-19 23:12 | 只看该作者
国外的医院为了防止极度痛苦的病人自杀
6 ]; m" F8 E7 a# U3 C2 Q7 s只能从两边拉开,而且只能拉开一条缝隙的  勉强可以伸个头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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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9 H, _- f# a* t$ C4 X
话说某天吃饭,一个小孩蹦达蹦达平地摔了,我想去扶来着,不过迟疑了一下,还是让他父母去扶了.' }) \+ N6 y3 y" {/ d
Uther中士 发表于 2010-12-19 14:05
: H' A" d4 I2 e$ n. i

( Y; z# ]1 p2 Y2007年国庆期间某三甲部队医院的某少壮派主任在反贪局通知其“进去聊聊”后从病房16楼一跃而下,从此以后021的医院的绝大部分窗户都改造成只能打开20CM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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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0-12-19 23:5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zlm_0 于 2010-12-20 00:14 编辑 ! ^& h  r- O  x* Q

" o7 P1 D, i1 I( ]$ j4 l( F3 R* G4 fG c d统治下的“拆那”,除了金钱,已经没有伦理道德可言了!无奈!律己!大悲!期待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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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0:45 | 只看该作者
很心寒,可是,怨谁呢?TG自己造的孽啊。。。9 h( g9 S1 r1 {3 _. d!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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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在小区里,一个邻居倒车的时候把另一个邻居老太给撞了,老太当场昏迷,我正好在场且目睹全部过程,110及120到场之前,看到保安想搬动或晃动老太,我当时也没多 ...
& B  c. L) D) ]/ `rigge_shen 发表于 2010-12-18 21:23

+ k* [: q2 @- Q  `+ S4 v" f- O
. o7 o: c1 l! q踹你的那个人,平时做恶霸做惯了?即使踹的是肇事者,难道就可以不用负责?反正我还是那个态度:该帮忙的一定帮,但谁要想讹我的,别怪我心黑手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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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A" X. u" \假如是我这样被踹了,瞧我不踢断丫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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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1:26 | 只看该作者
踹你的那个人,平时做恶霸做惯了?即使踹的是肇事者,难道就可以不用负责?反正我还是那个态度:该帮忙的一定帮,但谁要想讹我的,别怪我心黑手狠!4 ?2 F3 }4 Q; \7 D6 d7 y6 v4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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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是我这样被踹了,瞧我不踢断丫的腿!7 v7 _0 ]- O# M% }
jam 发表于 2010-12-20 10:45
" @) v2 m% C, _5 m8 y* a' B3 Z
2 y, g+ Y, ?6 \/ d9 c5 G! K8 f
踢断了你就真肇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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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1:38 | 只看该作者
jam版主说得对,子曾经曰:“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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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0-12-20 11:56 | 只看该作者
社会变了,说实话,要我碰到这种事,我也要犹豫犹豫再犹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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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0-12-20 13:51 | 只看该作者
志愿者培训时候的第一课,就教到:如果有人受伤了,第一时间报警,然后陪伴并安抚伤者,等救护人员到达后和他们说明伤者的情况。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挪动伤者,更不能为伤者进行急救(无论你是否具有救护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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