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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警察的人性化人质解救行动,精英们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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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2 15: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虽然最后人质身受重伤,但重要的是:没有开枪!歹徒安全地被逮捕!比起广州女警要尊重生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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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2 16:05 | 只看该作者
因为现在用手机上C2,看不了视频。光看标题,我以为是为了安全营救歹徒,人质被JC打成重伤!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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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2 16:12 | 只看该作者
好"人性化"啊
D总写进波纹里吧
我想看大神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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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2 16:22 | 只看该作者
静等JY疾呼“为什么不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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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2 16:55 | 只看该作者
开枪,是对绑匪生命权的不尊重,不开枪,是对人质生命权的不尊重。总之精英永远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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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2 16:5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拿AK抢BANK 于 2010-10-14 01:32 编辑

为了救人警察拿头挡菜刀    拿命换命啊   
jy们会不会喊罪犯没拿枪 警察不可以开枪 这样才是对罪犯生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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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2 19:1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捷报频繁 于 2010-10-12 19:34 编辑

这个警察很尽职了。
题外话说一句:人质和警察的生命权、健康权与犯罪嫌疑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相比,那个更重要?那个更值得被尊重?
如果因为警察的说服教育而延误时间导致人质的生命权和健康权被侵犯,或者为了尊重犯罪嫌疑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而让犯罪者伤害了人质,人质家属会怎么看待社会的公正?
你能说我们为了保护和尊重犯罪嫌疑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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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2 19:35 | 只看该作者
精神可嘉,技能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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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2 19:42 | 只看该作者
呵呵,侵权无处不在啊,连话都不让说了。这就是所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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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2 20:23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要用头挡啊?
用胳膊挡,怎么也不至于有生命危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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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2 20:38 | 只看该作者
距离近的话,

脱了帽子照嫌犯脸上一扔,然后冲上前去趁嫌犯闭眼的时候将他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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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3 00:14 | 只看该作者
我了个去,犯人是辽宁的,老乡啊···

唉,JY们总是有话说的。
嘛,对于罪犯,特别是劫持人质的,俺觉得弄(neng四声)是没啥问题的,特别是情绪失控准备伤害人质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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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3 16:44 | 只看该作者
看了视频,解救人质的时候情况很混乱,所谓人一哄而上。估计这位英勇的所长是扑在那被劫持的小学生身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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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3 21:56 | 只看该作者
天朝的jcss们从来不用控制现场,一看到坏人干坏事了,就运用起人民战争的无穷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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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4 11:06 | 只看该作者
所长??!!呃,还是值得敬佩的,尽职了。

阴暗心理:该所长醒来第一句话:MLGB的!当时谁把老子推翻在娃娃身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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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4 17:55 | 只看该作者
首先,这位警察的行为非常非常非常愚蠢……,本来有很多方法可以保护人质,楼上XD的方法虽然电影化,但也比他用自己去垫要高明的多!可他用了最笨、代价最大的方法!

但是很可敬,那个警察看到举刀的时候本能会去用自己的命保护别人,这并不简单!英雄不是人人都能做的!所以做不了英雄的XD别指手画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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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4 18:14 | 只看该作者
勇气可嘉,战术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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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4 21:30 | 只看该作者
我的哲学老师说过这么一番话:当两个人在悬崖上生死搏斗的时候,你还有空去论证哪一拳或者哪一脚应不应该打去对方身上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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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4 22:42 | 只看该作者
JY们总有话说 所以我都当他们是在放P 不过说实话 现在有些基层警JC的技战术素质真的很成问题 我认识一个JC那个啤酒肚啊 拿个小砸炮放一枪估计都伤不到内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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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5 17:29 | 只看该作者
看视频后面犯人虽然被活捉了,但似乎过的也不舒服 在里面肯定是要给局子里的人虐待上一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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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5 22:28 | 只看该作者
可以说这行动是失败么?!在那时候不开枪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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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6 15:16 | 只看该作者
天朝的枪不是想开就能开的,也不是开了就一定能打中罪犯,我们这里刑警队的出警都很少拿枪,主要是平时根本就没打过靶,拿上枪比不拿更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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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6 16:35 | 只看该作者
TVB片子里人质这种情况都会起诉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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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0 17:15 | 只看该作者
...解救现场相当混乱...有时候不是上去人多就有用的...反而妨碍了营救人员的动作和运动...解救这样的单个持刀歹徒...上去两三个人就足够了...按住以后再上其他人支援...没有必要一窝蜂涌上去...现场人群控制太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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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0-12-12 19:36 | 只看该作者
我没有语言了 就一句话 该开枪时就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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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0-12-13 20:32 | 只看该作者
JY们对这个没兴趣,这视频我转到过某号称“**自由论坛”(论坛名不提,免的麻烦,挺有名的)1天了,居然都没人回复,掉了好几页,然后帖子就被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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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0-12-13 21:04 | 只看该作者
首先要表示对所长的敬重。
保护一定要用头吗?
其他,防割手套的特警都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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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0-12-20 22:34 | 只看该作者
何患无辞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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