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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101s03 于 2008-3-6 10:20 发表 ![]()
所谓的二次服役就是再次签约啦,我同学就是这样,第一次服役期满后,面临退役还是再次签约再服役,两边各挂一个师级臂章嘛
陈澄吗,他能左右臂各带一枚陆军第25步兵师臂章,并不是因为他续约了,而是因为他先后去了阿富汗和伊拉克,在05年版本的美国陆军条例AR 670-1里,OIF和OEF是两次战争,所以陈澄能在右臂佩带“以前战时服役部队”臂章,如果他都不续约,而又参加过这两次战争的话,一样能带右臂章,他也有权利在获得这个资格后不佩带右臂章。要不信,你下次碰到陈澄问问他,右臂章是因为续约了就可以带了吗!
顺便说一下,陈澄不止一个同学。美国陆军里的莆田人也不是就他一个。
[ 本帖最后由 jacky2003 于 2008-3-6 23:02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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