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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赞同您的观点!0 j- v. R& p. {; X; Q- N
由您说的我想到最近另一件事,之前看到有人说要加薪是死于网络**而非司法公义……确实是有其合理性存在的……要加薪该不该死,死不死,本应由法律机关说了算,但是在现实中的 ...
, S' N2 ~: V$ d8 in7zhang 发表于 2011-6-19 1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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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g! v( p4 }2 O药家鑫的案子量刑什么的无可争议,只是走的司法程序属于人治的方式,若真按照什么司法程序,这种案子在律师横行的国家可以拖上两三年。但在人治的中国,为平人心必须速速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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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 S `# d% Z$ R. Q他的案子绝对就是一个荒唐的悲剧,本来可以由保险公司解决的问题,被他硬是搞成了刑事案件。怪就怪他父母,如果从小开始,他父母给他足够宽慰和理解的爱,他父母若是在他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他一个坚实的后盾,给他一个真正家庭的概念,今天不至于这样。至少,他的父母应该告诉他,小心开车,出了事情不要慌张,爸爸妈妈一定会帮你,绝对不会刁难你。他的父母应该告诉他保险公司的作用以及出了车祸后的一系列手续步骤。很可惜,他父母用的教育方式是典型的人格缺陷型教育方式。棍棒底下不一定出孝子,倒容易出偏执的问题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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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里面最失败的就是爱的教育。所谓的爱憎分明就是一句荒唐的话,你可以教孩子怎么去爱,但绝对不可以教他怎么去恨,因为不管你恨什么,“恨”这种情绪本身就是一种很不好的东西。所谓的恨“敌人”更是荒谬至极的言论。如何区分“敌我”?那就要带着怀疑和戒备与人交流,为了一个狗屁不通的意识形态而不信任周围所有的人,最后就造就了动不动就怒发冲冠的中国网络人民和面目狰狞的社会人际交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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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从中国出去的时候,走在路上陌生人微笑着冲我打招呼我还不太习惯,但现在明白了,这才是正常的社会人际关系。白眼横飞满嘴喷粪的交流方式是在是太可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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