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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说法 符合国家的解释~~~但是有一句话 放虎归山~~~我们是应该~放虎归山 继续祸害其他人,让别人受到损失呢。。。。。还是 把虎抓住 或者干掉呢?0 E6 V# W. Y1 s8 X
wanjia521 发表于 2014-6-8 08:35 ![]()
+ N8 U6 d$ O/ P c% d/ `. Q这不属于放虎归山。你被老虎咬了是逃走保命呢还是去和它赤手空拳搏斗呢?况且在这个案子里这条老虎逃走还有自己的权益。+ F, m0 I5 I8 G$ J3 u+ l1 E0 Y
捉虎的责任不是被老虎咬的人应当承担的,如果说小偷抓住后就私刑处决,这和塔利班巴基斯坦的宗教法庭或者荣誉法庭有什么区别。9 {* b$ b% A% p2 I$ I, \7 q) N, {
我们国家现在应该在这种务实法律知识上多做推广。比如在公共场合遇到不法侵害时,应当如何应对;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与保险公司沟通而不是去捅几刀;公共暴恐发生后的应急措施;以及见义勇为的理性定义。就说一个案子,赖宁。我们这个年龄的都不陌生,算见义勇为吧?1998年之前都大肆宣传作为模范宣传。但后来的教育系统都在内部刻意的淡化这些无意义的见义勇为,因为当时有许多小孩重进火场无意义的送命学赖宁的例子。作为公民,应当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更加明确的认识。7 _8 y5 y6 |. t- ^
当然了,如果你真艺高人胆大,捉得到老虎,保的了自己安全,又不会吃伤害野生动物的官司,尽管去杀老虎。不然的话,还是要多薛习法律姿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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