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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这么处理 我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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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0 17: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气动区里面 有个朋友发了个帖子 名字叫“为什么至迄今为止GAS BLOW BACK的AK的枪栓都不能拉到头”,我在第五楼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如下“个人认为如果拉到头的话在实际射击时候 Q机前后做功更多 会消耗更多气体”。 然后紧跟着就有一个自以为是的用那种不冷不热的嘲讽人的口气对我说“建议您玩AEG或者抽风式后座的电枪”,言辞中充满了对新人的瞧不起 和藐视。

    第一 我说的已经很谨慎了 是个人认为,仅仅是个人看法 不代表大众
   第二 我说的话如果不对或是表现得很幼稚 你可以举出反面例子反驳我,这种揶揄让我很不高兴。


另外, 他是没骂人 也不带脏字。但是这种类似居高临下的口吻和自以为是的态度令我感到恶心 不能接受,我是在短消息里骂他了。但事情并不能因为我骂他而把责任完全归结到我身上。你Reynard 作为一个C2的老兵难道对新人就可以如此态度 ,别说我说的对 就是我说的不对 你也不用这种语气和人说话 当我都听不出来啊。 我就是要讨个说法 谁先挑的头,如果各位认为我这个人太过较真   我无话可说。权当我现在说的话都是放屁。  
    如果说对我的处罚是关禁闭 我也要求对那个Reynard  作出相应惩罚,才算公平,你身为一个军士长 在C2混了很久的老兵就有理由有资格拿话噎别人吗?所以C2要服人,就公平处理  。除非谁说出一番道理让我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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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0 17:25 | 只看该作者
原投诉帖在此(http://www.combat2008.com.cn/viewthread.php?tid=105453&extra=page%3D1),根据论坛守则本人对楼主作出禁闭处理,是否合理由大伙决定吧。

下面列出投诉方提交的证据,也是作出禁闭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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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0 17:2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胸口碎大石 于 2009-6-30 17:29 编辑

LZ  哪个被关禁闭守行为的会"服"???

要是都因为不服来开帖那还了得啊

"不服"算哪门子理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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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30 17:33 | 只看该作者
换句话说 如果骂人算作“显而易见的人身攻击”的话,那那厮的那句话算不算是“隐藏的人身攻击”呢
或者说 C2的执法人员在判定人身攻击之前 是不是只考虑到了 前者 。而对后者这种“隐藏的人身攻击”没有一套比较完善的系统去处理呢。只能说 C2的执法 还有很多不完善之处。只判明 不判暗。  再有就是对他那句话是否算挑衅能否有一个公正的判定。反正我认为那句话虽然不带任何脏字 不属于市面上任何一句国骂,但是对于他人仍然是有伤害作用的。   C2的各位版主们 你们是不是从这件事里面能更多的从双方面考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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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30 17:36 | 只看该作者
我知道关禁闭是对自己骂人的处罚 我不否认 也不要求什么宽大处理  我只要求对于当事人的另一方也作出惩罚,或轻或重我不管。但是一定要有 以作为C2执法刚正不阿的标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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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0 17:41 | 只看该作者
就我看来~如果对别人回复不服的可以做出技术性回复说服对方,直接攻击不可取。个人认为黑手们处理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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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0 17:42 | 只看该作者
到目前为止,尚只有楼主一个人认为那句话是挑衅,何以见得就真的是C2不公平呢?
是否公平总不能只以你一个人的意志来判断吧,难道不按你的意思办就是C2不完善不公平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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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0 17:46 | 只看该作者
你认为别人就是“阴阳怪气”,别人就是“挑衅”,然后你就必须跟别人骂回去?
说个不恰当的例子,对事不对人:
某某当街拉了泡屎,还大声吆喝:“快来吃阿”,一个人吃了,但是觉得心理憋屈,就告状说:”丫拉了泡屎,还大声吆喝要我吃,结果我吃了,大人给我主持公道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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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0 17:52 | 只看该作者
少数服从多数吧~~~
您想想,不可能每个版主都字字较真认真揣摩每个发帖XD的句子吧?
而且每个人的理解又存在差异,既然是这样,何不平和点宽容点呢?多点包容更和谐啊。
有什么问题大可以好好说,好好解决,不至于到吵架拌嘴捏。
这样搞得大家都不好,自己不爽,生闷气,这又何必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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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0 17:53 | 只看该作者
我记得街头口角引起的斗殴,警察是抓先动手的那方,而不是先阴阳怪气的那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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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30 18:22 | 只看该作者
也罢 。反正以后见着那种人躲着走就是了。太监说话也都是阴阳怪气的。各位随便吧!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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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0 19:00 | 只看该作者
第一,我觉得因为这个楼主被关禁闭非常非常的不值。
第二,我觉得楼主这样的心态看问题,迟早爆血管。。。。。。外面论坛千千万,网友数以亿计,如果你都这么较真的话,确实很不利于身体,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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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0 19:36 | 只看该作者
火气不小,年龄估计不大。。。。。。平和点,论坛里的争论多了去了,有本事用道理驳倒别人,何必暴粗?至少方式上很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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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0 20:0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Reynard 于 2009-6-30 20:06 编辑

好吧 如果楼主认为我是阴阳怪气的挑衅 导致了您这么粗暴的对我
那么我对我的回复造成楼主这样的误会向楼主道歉

不过就这件事情 我针对性的说几点吧
您在被关禁闭之后 接着发论坛短信接着骂人

另外您在这里的还接着用”这厮“”太监“等词汇接着攻击
我权当您在气头上
就您的回复 我一条条的说说
您说
1.”卡拉什狐狸
我只能说你是个傻逼了 我说了 用更多气体这是客观事实 你到揶揄我玩AEG或抽筋。你以为自己老手吗  你连别人的话什么意思都没听懂 你放哪门子屁啊 你!都是玩这个的 ,你拿别人不放眼里你算老几!“
A 对您说枪击回复到位的话需要更多气体,这是客观事实.但是您忽略了为什么气动枪需要回复到位这个事实。如果回复不到位就相当于老马的气动固定滑架的手枪。仿真度不够,所以不如那些能回复到位的气动枪在仿真感上更受欢迎
B 我没有”挪揄“您去玩AEG或者抽筋。我的回复里面说的清清楚楚 是”建议“。您可听可不听。
C 再谈谈为什么给您这个建议。如果您认为枪击回复到位会”消耗更多的气“ 那么AEG和抽筋式后座的电枪是不会”消耗更多的气”的。而抽筋式后座和不能完全后座的气枪一样,都属于不仿真动作,如果您认为不仿真动作比仿真动作更“节约”气体的话。那么电动的将更省气体 ,是气体的零消耗。
D 您说“你以为自己老手吗  你连别人的话什么意思都没听懂”。我只能告诉你,我听懂了,不然我不会给你回复。 对话如下,给大家客观的看吧。

卡拉什狐狸
http://www.combat2008.com.cn/vie ... p;page=1#pid1658434
用你建议,我说的是不是客观事实。建议个屁建议!装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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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30 14:54
Reynard
那我也告诉您 想要仿真 想要强烈后座 用更多的气体 做更多的功也是必须 必不可少的
对于您的人身攻击 我会向上呈报的  您将为您的言行负责

您说我没看明白你的回复,那么您认真看懂我的回复了么?

E 您说我看不起您。 那么请您举出明确例子,而不是主观的猜测的东西。
如果说我看不起您。我会费力跟您扯这么多么?

2、您还说
2009-6-30 16:41
卡拉什狐狸
你冷言冷语在先 !我骂你也是正常,你这种人就欠骂,大傻逼
转发



2009-6-30 16:41
卡拉什狐狸
傻逼 还您您的 !装孙子,装逼的
转发



2009-6-30 16:54
卡拉什狐狸
我说过了 那是“个人认为”说话已经很小心了 你不同意就反驳 ,说话如此阴阳怪气 我就是看不惯!
  我就问你 我5楼那句话说的对不对 ? 不对 你可以反驳我 ,对 你就别放屁!我就冲你那句“建议您玩AEG或者抽风式后座的电枪” 你瞧不起谁啊 你!

这几条您无非就是想说“我冷言冷语在先”“我瞧不起您”
A、打出来的句子无法和说出的话比较。语音语调的不同就会显得句子的感情的不同。句子在论坛上只能打出来,您怀着如何的心态去读,去理解,我无法控制。正如我开头所写的,如果给您造成误会,那么我给您道歉。
B、我从小受的教育里面就没告诉过我,对一个陌生人敬称“您”是一种侮辱,或是瞧不起的象征。如果您认为在您骂我之后、再您用侮辱性词汇称呼我之后我也该用相对应的词汇报复您的话,那您就错了。虽然我也压着火,但是我不想冲突升级。所以我的做法是把这件事情公开,并交给各位领导处理。
C. 虽然我注册的时间比您早,但是并不是说我就是老兵,我还不够这个资格。我在C2还是学习中,但是我首先学到的,并不是以一个老兵资格怎么怎么样,而是如何提升自己修养。如果您自己观察各位版主,真正的老兵就会发现,即使被人身攻击也不是以同样粗暴的方式对付对方。

正如6楼说的。如果您对我的回复不满,可以以做出技术性回复说服我。
您也可以去论坛那些回复率高的帖子里看看,基本上争论都是这样互相做出技术性的回复说服对方。
我也是这样回复您的。而不是用人身攻击 和冲动来解决问题。
我能做到,大家都能做到,相信您也能做到。您说呢?
如果都像您这样互相骂来骂去的,您觉得这样的论坛有意思么?会这么受大家欢迎么?
您先把火压一压,细致的想一想。 如果觉得我上面说的有不妥,您用恰当的词汇回复,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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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0 20:0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2524 于 2009-6-30 20:07 编辑

楼主同志,在网络的世界里,包括论坛和QQ,我们看到的只是文字,别人打字时的表情和态度只能靠我们自己猜了,理解的时候还要取决于自己心情和心态.
     我转了几转才看到了你们的争端的源头,他那句话或许是有嘲讽,或许真的只是很轻松的一个提议,放轻松随他去吧.
     在C2经常有这种事的,记得有次我回句话就被某某大人顶得...... 坐在电脑面前我都感觉到我脸红了.
     但转念一想,也许他讲这话时不是我所想的这种语气呢???
     楼主 心情放轻松就好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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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0 20:27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认为对方说的不对可以跟对方去讲理,但是上来直接骂人就是你自己的问题~~

先承认自己的问题~~不要给自己骂人找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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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9-6-30 20:3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yoasis 于 2009-7-1 11:35 编辑

不管起因的回帖是否是挑衅,关键在于他说的话不是骂人,而楼主的话是明显的骂街。光凭这一点就应该得到处罚。
就算生气了反击,也要做到骂了人对方还浑然不觉才叫水平。
看楼主的脾气和措辞,C2这么个小庙也容不下您这尊大佛,最好到可以接收您的论坛去普渡众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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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9-6-30 20:53 | 只看该作者
在气动区里面 有个朋友发了个帖子 名字叫“为什么至迄今为止GAS BLOW BACK的AK的枪栓都不能拉到头”,我在第五楼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如下“个人认为如果拉到头的话在实际射击时候 Q机前后做功更多 会消耗更多气体”。 然 ...
卡拉什狐狸 发表于 2009-6-30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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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0 21:55 | 只看该作者

欧根亲王 发表于 2009/6/30 08:53 PM

。。。我没有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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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9-6-30 22:17 | 只看该作者
此帖不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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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9-6-30 22:52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觉得别人的行为对你造成了心理伤害,去法院起诉吧,C2不具备处理这种事件的能力,更没有这个权利. 私人恩怨私下解决, 你真的看不起别人,为什么又要和他一般见识去和他对话甚至骂人呢? 一个巴这掌拍不响,说不好听点,这纯属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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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 17:11 | 只看该作者
虽然C2的规则不是法律但在当前情况下,规矩就是规矩坏不得,我应该在这里算骂街骂的最老的了,但我一样也不可以随意骂人否则包子哥等众领导一样会削我,所以规矩不能破。

楼主对这也不用如此纠结,过三天你若还觉得冤屈我建议你就此放弃这里,真的,没有任何蔑视挖苦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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