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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军野战服和工作服的穿着要求
男,女军人穿着的野战服和工作服,以及其他各种制式服装,例如英语工作服和飞行服等,均列为C类服装。通常,此类服装只限在执行任务时穿着,除从个人住所到工作地点的途中外,不应在军营以外穿着。但美国本土的基地指挥官,海外驻军高级司令部的指挥官,以及美国陆军国民警卫队的州行政长官,可对此做特殊的规定。在更适合于穿其他军装的场合,不应穿此类服装。
1。温带和炎热地区用战斗服装
根据指挥官的规定,战斗制服可以作为所有人员长年穿着的工作服。
穿着场合 战斗制服只应按指挥官的规定在值勤时穿着。除自住所到工作地点的途中外,在离开军事基地及旅途中均不应穿着,但指挥官有权另行规定。
组成 战斗服装由上衣,裤子,鸭舌帽,以及一件冬用上衣(野战甲克衫)组成,均为迷彩型。战斗制服有温带地区型和炎热地区型两种上衣和裤子。炎热地区型的制作材料是100%防裂棉织品,而温带地区型则是50%尼龙和50%棉线的混纺斜纹布。这两种制服配同一种军帽。
配用品 穿战斗制服时,使用带空心皮带环的黑色编制裤带,作战皮靴和棕色内衣。女军人在军营内可携带一黑色军用手提包或黑色受袋。不在队列时,可以戴制式贝雷帽(以取代鸭舌帽),也可穿丛林皮靴(以取代作战皮靴)。穿冬用上衣时,还可以戴一条绿色围巾。
标志和饰物 在穿战斗制服时,只准佩带下列标志和饰物:
----徽章(色泽经淡化的)(作战和特种技术徽章,识别徽章,特种技能和特等射手徽章);
----臂章;
----兵种标志;
----军衔标志;
----帽徽;
----作战指挥官识别标志;
----色泽淡化的肩,袖标志(当前所属部队,及以前作战部队);
----姓名牌,以及美国陆军标志。
穿着作战制服时,不佩带外国徽章,部队荣誉标志和团队标志。
穿着方法 作战制服不允许私自翻改,它们在设计时就要求穿着宽松。上衣腰部的扣绊一定要随时扣好,裤腿应束紧或塞入皮靴内。衣袖可卷至肘部以上,但不得超过肘部3英寸,迷彩图案面要露在外面(不得反穿)。作战制服可以熨烫但不要上浆。
帽子要戴正,使帽圈在头部形成的圆圈与地面平行。前额帽檐下不得露出头发。帽子不得折压变形。在军营内,军官帽上的军衔标志可以是色泽未经淡化的,但在野战条件下应戴色泽经淡化的军衔标志。经上级批准,可以用制式的贝雷帽取代鸭舌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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