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Joe0080 于 2006-11-3 01:53 发表
真巧,我昨天也刚看过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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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带出的"道德"与"法律"两元化的论题实在令我的思维有些矛盾混乱.
原帖由 jackey_cheung 于 2006-11-3 08:40 发表
妈的,让她老公去做鸭子,你看她还这么说吗?
原帖由 jackey_cheung 于 2006-11-3 08:40 发表: }6 b8 K3 v9 w( v$ T
妈的,让她老公去做鸭子,你看她还这么说吗?
原帖由 mayoasis 于 2006-11-3 03:14 发表/ { \ F: u: ^
原帖由 xiaomi 于 2006-11-3 10:01 发表
人类几千年都没解决的问题, 一下子也解决不了, 就这么拖着吧.
原帖由 Joe0080 于 2006-11-3 04:07 发表
道德与法律的不同之处,在于道德规范有更丰富的态度,有复杂的认同层次存在于赞同与否定的关系轴上,而不是法律上纯粹的赞同与否定.道德可能会有赞成并鼓励的事物,法律更多只是单一地处理道德中"否定"端的事物.卖淫如果在道德中是被完全否定的话,则应该成为法律规范的目标.现在的问题是,"卖淫"在道德上是不是"罪"!如果"卖淫"在法律上"非罪化",没有被法律惩罚的必要,那它至少已从道德系统的"否定"端脱离,虽然够不上"鼓励"但起码是被定位为被认可的道德层次.简单地说,在我们的道德中"卖淫"已不是不好的事物.
原帖由 xiaomi 于 2006-11-3 10:01 发表/ c* }9 f8 Y+ y% @$ ^- o- L5 |$ J! b( P% [
人类几千年都没解决的问题, 一下子也解决不了, 就这么拖着吧.
原帖由 mayoasis 于 2006-11-3 03:14 发表6 }0 i9 m; u7 n/ w$ Y% P
原帖由 jason-lee 于 2006-11-3 10:00 发表: d2 I* ]/ G. ?8 ~; i/ C y0 Y
嘿嘿,很多时候确实如此啊,否则哪里来的“母猪赛貂蝉”一说呢,对吧。本性而已,只不过表现程度不同。和玩狗玩军品一样,有人是热衷,有人只是带过而已。
原帖由 mayoasis 于 2006-11-3 11:23 发表8 G! [0 B1 m4 q
我不信,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谁还会要性不要命?Sex or Alive?
说白了就是一句话:“饱暖思淫欲”。
我和性无缘的活了30多年,但比很多人活得更充实、快乐。$ X; d# N3 }% |1 S* C% E; X0 \ P; ]
世界上还有无数比性有趣得多的、未知的事物 ...
原帖由 逍遥颂 于 2006-11-3 11:27 发表
支持绿大观点~~,人没必要为性活着,但做人态度不同,大家互不干扰就好,呵呵!
原帖由 mayoasis 于 2006-11-3 11:23 发表" M8 k Q1 e. i$ v9 |) |; \2 I
我不信,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谁还会要性不要命?Sex or Alive?" l% y4 o0 e* y' x5 I4 [
说白了就是一句话:“饱暖思淫欲”。
我和性无缘的活了30多年,但比很多人活得更充实、快乐。* l, t: X& q1 W! b
世界上还有无数比性有趣得多的、未知的事物 ...
原帖由 mayoasis 于 2006-11-3 03:14 发表3 \9 R" p/ b' `% o- f
原帖由 eugene924 于 2006-11-3 11:31 发表6 h& Q8 h9 I v) k& {$ s
我敢大胆猜想,在中国卖淫合法化的进程肯定要比wargame合法化的进程慢.呵呵!
原帖由 foxsam911 于 2006-11-3 11:16 发表/ x' t% j: r |9 d' z
5 U! {/ M- R7 u! _
顶起! w% _% u* U% z8 A
这种问题根本用不到讨论,男性的生理和心理因素决定了不可能只拥有一个女人。。
原帖由 johnsonred 于 2006-11-3 10:19 发表
0 e! ~0 q+ S0 Z: o- v
7 R/ @5 A. M1 _5 l; w
% u6 ^' c b3 I. _5 [& Q! F
同意!% }4 ?+ d& W5 y3 H
4 x! @2 H. W! T! J$ g( J
先拖着看吧!
原帖由 金属外壳 于 2006-11-3 12:33 发表
吵来吵去找不到根本/ u1 ]. n/ F% R" a4 c+ [3 E/ H# O
卖淫是罪的根本是什么?卖字呗,怎么没给ONS定罪,还不就是差着7 Y b( B* w( L2 `/ p) x* w
怎么解决,不给钱不就好了,不给钱就不算卖了嘛
原帖由 jam 于 2006-11-4 00:49 发表
算合法经营的话,那就得收税啦,卫生牌照也得办呀,一系列的问题,太多了,不如收片算了。
原帖由 猫薄荷 于 2006-11-4 21:49 发表
“性学家李银河认为,没有受害者的性行为不应该用法律去惩罚。” 这个说法有道理,但错在把卖淫归入无受害者的性犯罪这一行列。卖淫这种行为本身就伤害了女性,属精神上的伤害。一个已婚或已有固定伴侣的男人去嫖,同样也已伤害了与其相关的那个女人。
原帖由 猫薄荷 于 2006-11-4 21:49 发表3 C; T8 N, c5 b# b0 o
至于说国外卖淫合法化,去随便找本经济类的书籍就有这方面的解释:因为有市场,所以就有相应的产品产生。“合法化”在这里代表的是规范和便于管理,而并不是说它就不是犯罪。如因卖淫或嫖娼而伤害了无辜的人,一样要受法律制裁。
原帖由 猫薄荷 于 2006-11-5 13:14 发表* o3 k- J3 M; g4 P3 {5 J
说话不要分两截呀, 看得发晕. ) ^! [/ T! J4 k1 q( j' @
我承认运用逻辑思维是我的弱项, 楼上这位讲逻辑的兄弟, 帮我分析一下以下几个疑问可否:$ V% C/ o" Z" }+ t8 G Y2 q
1、如卖淫嫖娼行为不存在伤害问题,那为什么因伴侣卖淫嫖娼而离婚散档的事情又时有耳闻?, ?! ~/ B2 \+ ]6 E# }4 p$ G
2、穿低腰裤不犯罪,为什么在大街上裸奔又得不到允许?$ Q0 Y. |$ D9 Q
, }. \- w) _6 ?6 d9 R$ a
3、刀的确不会主动去杀人,同样道理,枪也不会主动杀人,那为什么不允许持有枪支?
4、按你上面有关刀的说法,是否可以理解为卖淫没问题,但去嫖娼的那个就等于拿了刀去伤人?
原帖由 fansonic 于 2006-11-3 10:49 发表+ F. a) S$ d6 h! }1 P6 }7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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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天赋人权,每个人都享有自己的基本权利,包括人权,物权,言论权。
法律的惩治手段是给予那些侵犯了他人基本权利的行为以压制,而这种危害他人基本权利的行为叫犯罪% [+ W1 U, O% k% H" W, F: C# K+ N
道德不是,道德是主流价值观人生观 ...
原帖由 猫薄荷 于 2006-11-5 16:45 发表4 @. d# |! w: `) o; q! k
楼上那位Fansonic, 很遗憾地说, 你通篇都只在抓我字虱,根本没真正回答我的问题.
原帖由 切特务 于 2006-11-3 11:18 发表; P& B" ^1 e" ]- k3 i
) ~( H) Z r. x* q: g* }
本特务在努力达到绿大的境界,早晚~~~会成功的。。。。。。
原帖由 oldgun7446 于 2006-11-3 15:21 发表
绿大同志原来.........于是..................这般.........................
原帖由 mayoasis 于 2006-11-3 03:14 发表) |' t( M& p2 i& g2 s& j4 B h6 Q
不理解,性就那么重要?没有性会死啊。
原帖由 oldgun7446 于 2007-4-8 00:59 发表3 @' D# T T( [- r9 Y
: A/ _4 D' N5 G7 N3 Q
从人类行为学的角度来说 人类的性行为不仅仅是因为繁衍的需要 而是人类在生活过程中自身的激素水平需要一个和自己性对象平衡的过程,中国古代的道家就很讲究所谓的采阴补阳的房中术其实都是有科学依据的,说句正经的话题 如果说一个人没有性的需要,在生理上讲就是就是睾丸激素分泌严重的不正常,这将影响一个人的健康,最终导致内分泌系统和神经系统的病变.一般来讲睾丸激素分泌过少的主要性格表现就是导致偏激和孤僻,在性能力上体现为生殖器发育不良以及勃起功能不正常.我是说正经的,绝对不是起哄.有时间你可以去看看<金赛性学报告>国际公认的性医学研究书籍.简单点说 没有性,不会马上死 但是绝对死的早..........h@]g`9j:K&mO"f( @5 G0 c' j g! z. d8 @& c8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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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现在的表情很严肃,打鱼老表笑........GT
原帖由 fansonic 于 2006-11-3 10:49 发表( b- X0 x) R2 d, S%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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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天赋人权,每个人都享有自己的基本权利,包括人权,物权,言论权。) v- m2 e( l0 W6 t G! v4 L% `
法律的惩治手段是给予那些侵犯了他人基本权利的行为以压制,而这种危害他人基本权利的行为叫犯罪7 Q2 o" H* E. K
道德不是,道德是主流价值观人生 ...
原帖由 黑夜里的幽灵 于 2007-4-9 10:58 发表
不要钱才是真正河蟹了……
原帖由 oldgun7446 于 2007-4-8 00:59 发表+ _ A* r! x9 a- q8 D6 H
从人类行为学的角度来说 人类的性行为不仅仅是因为繁衍的需要 而是人类在生活过程中自身的激素水平需要一个和自己性对象平衡的过程,中国古代的道家就很讲究所谓的采阴补阳的房中术其实都是有科学依据的,说句正 ...
原帖由 玩狗一族 于 2007-4-19 14:40 发表( i1 w1 L8 M8 g i: h5 G
不需要性的男人是心理不健康、不正常的男人,最起码他心理是不健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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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对性的冲动是与生具来的本能,是哺乳动物的最原始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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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问除了被阉割、ED障碍、先天脑白痴、后天脑袋不正常的男人是对性不感 ...
原帖由 jammsgeng 于 2006-11-3 20:06 发表& k" B- k; m0 y( A A+ R
黑格尔说过:“存在即为合理“
原帖由 clubfoot 于 2007-4-9 16:40 发表
题为《中国当代性法律批判》的讲座
李对相关法律的认知程度?从什么角度批判?
比如福柯就说过,法律根本就不该来管性的事。
福柯又不是搞法律的,他这一说有什么实际意义?
另外别人怎么地,我管不了,一不是 ...
原帖由 gtavc 于 2007-5-2 11:15 发表) V: P# M1 R: Z6 a$ c
基督耶苏,释迦世尊,高修为的清教徒和和尚。, h$ Q! E, [3 l5 }$ \; z6 m: y0 ?
你能说他们心理不健全,ED障碍,先天脑白痴,后天脑袋不正常吗?
原帖由 mayoasis 于 2006-11-3 11:23 发表% J6 H! R- @: P
我不信,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谁还会要性不要命?Sex or Alive?
说白了就是一句话:“饱暖思淫欲”。! ~1 z( i% t- u& K" ~8 ]) b: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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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性无缘的活了30多年,但比很多人活得更充实、快乐。
世界上还有无数比性有趣得多的、未知的事 ...
原帖由 hdh5818 于 2007-11-22 11:46 发表
: Q5 h7 E: Y8 e0 Q
绿洲说的没错,典型的道德沦丧,而且居然还厚颜无耻。最可悲的是不仅不能认识到问题,而且还要站出来给错误找出一个站的住脚的借口。
原帖由 Nemesis 于 2007-11-26 17:06 发表4 `; W; z: Q" @( J0 j; R
$ z- g$ p* P5 R. I1 n' ~) @$ j
世界上还有无数比吃饭有趣得多的、未知的事务等着我去体验、去发掘,哪儿有闲功夫想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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