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战2000论坛
标题:
我被人害死了!!!斑竹帮帮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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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jian4157
时间:
2006-10-21 12:38
标题:
我被人害死了!!!斑竹帮帮忙啊!
今天上网才知道我已经被关了禁闭!
找了朋友一问才知道以前在他家上网时用我的号码访问了网站,结果他就一直用我的号码上C2K。而且搞出这么严重的事情。
恳请斑竹高抬贵手,原谅我这一次。我已经改了密码和信息。但还是在禁闭中。希望斑竹能给个机会啊!!!
还有,这次我怎么没有收到短信通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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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ijian4157 于 2006-10-21 12:50 编辑
]
作者:
开心
时间:
2006-10-21 17:46
你说的情况无法证实
作者:
mayoasis
时间:
2006-10-21 19:09
标题:
楼主犯规的那个帖子,看内容发帖和后来改帖说要卖东西的人都是楼主啊。不可能是别人。
作者:
lijian4157
时间:
2006-10-21 21:37
标题:
我已经说了原因啊!为什么就是不相信我呢??!!
我真的没有发表过这样的帖子啊!我承认我确实是个标准的“潜水员”。但是我也注册很久了。论坛的规矩就算不能倒背如流至少犯死罪的几个禁忌我还是知道的啊!
确实是我们战队一个新队员买了249就到我朋友家要求改进。并且用我的号上网发帖。以至出现这样的结果。至于公开卖狗,我还要去问他是否属实,因为他现在咬定没做这事..........
真的被人害死!到底要怎样才能相信我啊?!!
作者:
开心
时间:
2006-10-21 21:51
公开售狗是可以直接BEN掉的严重违规,所以不可以只凭你的一面之辞就解禁,否则规则就毫无严肃性可言。
作者:
居士
时间:
2006-10-21 22:21
我给LZ出个主意:
你最好能找到你当地的C2斑竹,或者某位有相当分量大家都能认可的大佬来做个公证,由他出面证实你说的是事实.
不然你是口说无凭,百口莫辩的.
作者:
rotoruaboy
时间:
2006-10-22 13:02
你这样辩解,倒不如承认自己的错误以后改过简单些。
作者:
lijian4157
时间:
2006-10-22 15:13
标题:
我实在没有作那种损害论坛利益的事情!!!
这种事情我做了就是做了,没做就是没做。干吗要承认??如果斑竹们实在不能相信我,我确实没法多说什么。
希望斑竹们想想:我真的想卖狗的话,何必用这么愚蠢的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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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ijian4157 于 2006-10-22 15:14 编辑
]
作者:
麻爪
时间:
2006-10-22 19:03
OK,既然LZ深知论坛必须要遵守的几条,我就恢复你的分数。
反正每天各人在C2的表现,大家都有眼睛看,遵守规则的我们欢迎~
作者:
风神04170417
时间:
2006-10-22 19:11
还是那句话 好好珍惜吧伙计们
作者:
lijian4157
时间:
2006-10-23 14:50
标题:
谢谢斑竹们明察秋毫!
今后我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帐号保密!再也不让别人利用做出不利于论坛的事情了!
再次感谢斑竹们!!也提醒各位朋友以我为鉴啊!
欢迎光临 作战2000论坛 (http://www.combat2000.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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