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制或者担保制的话其实不错 但是需要补充一条规则:邀请或者担保人要为犯事的ID一起连坐 金属外壳 发表于 2009-10-26 02:32
邀请制或者担保制的话其实不错 但是需要补充一条规则:邀请或者担保人要为犯事的ID一起连坐 金属外壳 发表于 2009-10-26 11:32
但是这样的话论坛系统要改一下,看用户资料的时候要能显示担保人/邀请人 金属外壳 发表于 2009-10-26 12:35
话说当年C2关闭注册的日子眼巴巴的看着各位的帖子但自己却参与不进来的感觉依然记忆犹新。 L.COMMANDER 发表于 2009-10-26 22:40
不建议邀请~~弊端很多~~ 有个建议,设计一种虚拟钱币(不能买卖,不能赠予),通过在论坛停留的时间来增加这种虚拟钱币,然后通过回帖扣除这种钱币!! qzhqs9 发表于 2009-10-28 16:34
对,我早先就说过,开放了,混乱了,乱世用重典! 真的爱好者不太会灌纯水,灌纯水的基本都是闲的蛋疼的半吊子! 痘痘狼 发表于 2009-10-28 21:59
比如谈买卖的500分 灌水的300分
这样不好吧?难保有人用马甲来骗分.... 极品非车 发表于 2009-11-3 0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