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rk 发表于 2015-7-3 20:35

训练有素,分秒制敌——美国警察反击嫌犯“暴力抗法”视频过程解析

昨天本站发的美国警察在餐馆反击嫌疑犯突然拔枪突袭的视频,在微博和微信引起非常热门的关注。很多人也在纷纷讨论,并提出各种问题,鉴于问题太多,不能一一回答,今日战甲网转文分析全过程,为大家解惑,并讨论。视频本站地址:http://www.junpin360.com/html/2015-07-02/4301.html视频微博地址:http://weibo.com/5035763146/Cph2AfVre视频微信地址: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TgyMTI2MQ==&mid=208360554&idx=2&sn=aa45450195b09e1f70cabf720493a386#rd
http://img.junpin360.com/d/file/p/2015/07-03/1435885451836494.jpg-.jpg案发地点
http://img.junpin360.com/d/file/p/2015/07-03/1435885472652103.png-.jpg事发餐厅
http://img.junpin360.com/d/file/p/2015/07-03/1435885510125583.png-.jpg这个正门外就是枪击现场
http://img.junpin360.com/d/file/p/2015/07-03/1435885637974841.png-.jpg白色大建筑就是发生盗窃案的沃尔玛,箭头所指的就是applebee餐厅。小红圈内就是枪击现场。可见这个作死笨贼其实根本没走远。(偶然发现附近还有一家Wendy’s。作为Wendy’s家的脑残粉,强烈推荐他们家的Poutine和Baconator)
Background起因经过结果:年月日(May 31st, 2015),某贼(唤作James Bushey,詹姆丝不湿)于深夜从德州巴勒斯坦镇(德州安德森县治)某沃尔玛超市(2200 Block of S. Loop 256, Palestine, TX)内盗窃啤酒若干,潜逃至附近的Applebee美式餐馆(2225 S. Loop 256, Palestine, TX) )的厕所内藏匿。当日,警长(按我朝体例同警司)Sergeant Gabriel Green(男),警员Officer Kaylyn Griffin(女)接警后迅速于该厕所找到嫌疑人,遂将其带出。在走出餐馆之后,嫌疑人于问询时拒绝配合并掏出枪状物体朝警员挥舞,两名警察随即按程序将其当场击毙。事后调查中,鉴定嫌犯所带枪状物为气枪。事后,两名警员带薪停职并接受内部调查,同时德州州警开展独立调查。当地警察局长多次出席新闻发布会并通报案件详情和进展。当地陪审团最终宣判两名警员并无过失,裁定行为恰当符合法律。两名警员已归队正常执勤。
http://m.qianmo.com/u/11/115?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此处视频便是两名警察随身的头戴式执法记录仪从二人视角分别记录下来的画面。
Breakdown此事因事发突然,处置果断,堪称执法绝佳案例范本。其中展现的细节之处更是丝丝入扣,令人拍案叫绝,且听娓娓道来。
http://img.junpin360.com/d/file/p/2015/07-03/1435886031645218.jpg-.jpgVerbal Command首先镜头出现在厕所,男警长Green在陈述原由,要求执法对象合作——他在视频中明确提出“老实点,我们有镜头对着你”这一口头命令。与我国文明执法作风不同,美国警察执法要求威压。吃甜甜圈偷看妹纸大腿的时候如春风般和煦,一旦出事就是雷公下凡各种噼里啪啦。轻辄呼来喝去,重则枪弹相加。一切以压倒性优势获得最大的控制权为目标。因为美国警察必须严格遵循武力升级原则,口头命令是最常见最低成本最低负担最省事的威慑手段。一般认为,使用严肃的陈述语气能有效避免冲动事件,利于沟通解决。而使用严厉语气和大声口令能够喝阻执法对象,使其快速就范制止事态升级。
大家可以自己试着体会一下“不许动!举起手来!”和“站住,你干什么”这两句话的区别。加重语气和压力之后,相信都能体会出区别。对于心里有鬼的人或者比较软弱的冲动型罪犯来说来说,口头命令这招非常奏效。 http://img.junpin360.com/d/file/p/2015/07-03/1435886267420420.jpg-.jpgSituational Awareness在视频中,我们能看到二人搭档的交替和配合。警长在问话的时候,警员负责把守厕所通道并查看外部人群。一是担心嫌犯可能不止一人,二是评估围观群众。在随后的移动中,警长从问话转为开路,警员随即贴身殿后。警长距离拉的很开,时不时回身看一眼状况。这个过程中有一个非常突出的细节就是他将一个餐桌上靠通道摆的餐具挪到了内侧。动机很简单,避免嫌犯接触任何可能成为武器的物体。事态感知是行动安全的重要环节,重点就是要主动思索一些环境中有利和不利因素做到尽在掌握为我所用。而不是浑浑噩噩,满是漏洞,让人占了上风。
http://img.junpin360.com/d/file/p/2015/07-03/1435886341591041.jpg-.jpgContingency Response一分钟的视频,展现出来的是临危不乱,有条不紊,训练有素,处置果断。从执法对象掏枪到倒地,前后不过十秒钟。格挡,架住,推远,掏枪开灯激光,瞄准开火,抵近踢枪,报告总台,在这十秒钟里一气呵成。这是反复实战训练和科学操作流程的威力。这个过程中警长表现出来的沉着和淡定简直令人发指,自始至终他没有乱喊一句废话,没有一个多余动作。等到他把人推远的时候,已经手到,眼到,枪到,灯到,执法对象连句话都喊不出来就已经被打倒在地。
最为值得称道的是——自始至终,他们两个人完全控制住了场面,没有任何附带伤亡。
http://img.junpin360.com/d/file/p/2015/07-03/1435886398829480.gif-.jpgInterview Stance询问站姿,是美国警察常用的一种戒备姿势。其实就是侧开乡侯一小步站立,双手置于脐下腰上,常见于搭在腰部装备上。询问站姿也是警员在站街时,双手无事可做情况下的常见站姿。这个站姿主要目的是:一,看护装备,不至于丢失或遭人抢夺,二,发生事态时能顺手掏装备缩短反应时间(勤务腰带)。http://img.junpin360.com/d/file/p/2015/07-03/1435886426536089.png-.jpg为其名故,这个站姿是用于跟人交谈时候用的。一般事发现场状况会比较复杂,出于对谈话对象的尊重,安抚群众情绪,以及遵守武力升级原则,在问话阶段警员无法使用警械更不能使用武器。而问话时又须对问话对象和周边人物留出足够反应时间和对策。这个时候询问站姿就是很中规中矩的解决方案。
http://img.junpin360.com/d/file/p/2015/07-03/1435886533821734.jpg-.jpg关于TTPTTP = Tactics, Training and ProcedureTactics战术这个视频中展现的警察战术其实并不多,主要就是低光,走位和用枪。事情发生在晚上的室外,很明显就能看到在出枪的同时,两支手枪上的灯和激光辅助瞄准都已经点亮并且指向目标。值得一提的是他们使用的枪灯还是处于频闪模式。频闪对于人眼的战术优势在低光中意义非常。 两个人的交叉火力在对付单体目标时体现出了绝对优势。并且我们还能看到二位使用格洛克的警察显然是多洞派的信徒——打到你不动为止。虽然最后执法对象是因为抽动和重力作用发生动作,女警还是补了三发——纯属上保险,有比没有强。我估计当时女警脑子里想法肯定是:“反正已经挨枪子了多死少死总是个死不差这几发我就不陪你了”。 多洞派最近几年势头旺盛,很多教官在谈打人时一致认为打到对方不动才是最有效的停止作用,而不是口径或者初速。
还是展开一下关于用枪众所周知我国是武术大国和武侠大国。而美国不是,他们是超级大国和枪支大国。枪文化跟警察执法武器选择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然而决定枪支地位的是执法成本。美国人喜欢复合型警察,所谓复合型就是从开罚单到扫毒打黑一条龙的警察。这意味着他们没有那么多时间去变李小龙。对于大多数警察来说学好痛压控制技巧(Pressure Point Control,类似擒拿)和Tackle Down(扑人和人堆)以及甩棍,就能混一辈子。要命的活,有枪就可以了。毕竟,练好用枪比练好六脉神剑要容易太多。
Training训练一切的装备使用和团队合作都离不开训练。成功的任务更离不开科学有效的实战训练。 队形,掏枪,出枪,瞄准,射击,枪灯,这些都是训练的结果。一切猛准狠的背后,都是日积月累的反复训练形成的肌肉记忆。因为人体没有什么记忆比肌肉记忆更加可靠。Procedure流程伴随着执法对象掏出枪状物开始,武力迅速升级至最高等级,女警首先高喊“Gun! Gun! Gun! Gun!”这既是指示搭档注意武力提升的警报,也是在警告围观群众马上爆发枪战。然后女警进入格挡闪避模式,而男警长则迅速上前一步将执法对象箍住,然后甩向一边。留出安全距离之后,警察迅速出枪,瞄准,射击。暴风骤雨之后,女警开始呼叫总台。一个小插曲,女警在留出安全距离之后首先掏出的是随身的泰瑟枪,随后才切换成手枪,这也是在前几秒只听见警长枪响的最主要原因。等她再出枪瞄准,大局已定,但是她仍然没有掉以轻心。“4-4-4, shots fired, shots fired, one down”这是初步简报。4-4-4是警用通讯代号,指涉及警察的枪击事件。然后指明是复数射击次数,并且有一人伤亡。然后女警就上前主动要求把枪踢掉,以免执法对象咸鱼翻身拿枪报复。于是二人同步抵近,警长对着执法对象,女警上去一步踢开枪。接着女警继续呼叫总台,提供更多信息。(总台信息不清)”4-4-4, we are 10-4, one down, multiple shots fired, one down. Gimme EMS and additionl units”,确认4-4-4情况,并回复抄收总台,接着继续陈述状态:一人伤亡,枪响很多下,需要急救人员到场(作死也得救命),还需要额外警力(主要是维护现场)。总台回复10-4,表示抄收以上信息。
到这个时候,危机处理就算结束了。
补充说明一点,美国执法没有鸣枪示警这个习惯。以前或许有过,但是随着枪支安全制度的规范化,对天鸣枪因为不可知危险性被列为禁忌写入枪支安全使用规范,自然不会出现在执法流程中。而且对于美国社会而言,普遍遵从武力升级原则,如果出枪喝阻,那就是很高的威胁层级了。再往上一步就是直接开火而不是再对天来一发。不仅仅是警察,美国的平民自卫,也是不需要鸣枪的。一般的,指枪无效即可开枪射击。当然具体操作涉及各州法律,并且此处并不是鼓吹一切问题用枪解决。
关于装备不知道
综述这可以说是一起非常经典的案例。非常教科书式的处置。展示了美国日常的执法可能的突发状况,和非常合格的应对。视频中的警察体现出了良好的战术素养和训练水平。由此带来的执法能力提升是维护一个正常社会秩序的必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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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iberius 地址:http://www.junpin360.com/html/2015-07-03/4302.htmlhttp://img.junpin360.com/d/file/p/2015/07-03/1435886714257932.jpg-.jpg

居士 发表于 2015-7-3 23:10

今天刚好在C2的微信群里聊起这事,几个业内人士跟俺有一个大致相同的看法:
这俩排挡忽略了搜身的程序,就直接把嫌犯带离厕所,穿过餐厅到室外去,这是一个很严重疏忽。
也许是因为厕所空间狭窄不便搜身,他们计划把嫌犯带到室外再行搜身程序,但因为没有搜身导致嫌犯携带凶器穿越人群,潜在极大风险。
如果在厕所就搜身的话,就会因在身上检获抢形物而当场把嫌犯制服,之后惊心动魄十秒钟就不会发生了。。。
因此俺几个认为前半程是反面教材,后半程则显示了当值警员的训练有素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死胖子王大排 发表于 2015-7-4 10:35

同楼上 为什么不上铐搜身 这样的带理几乎无控制可言

Berk 发表于 2015-7-4 21:59

居士 发表于 2015-7-3 23:10
今天刚好在C2的微信群里聊起这事,几个业内人士跟俺有一个大致相同的看法:
这俩排挡忽略了搜身的程序,就 ...

这个涉及法律程序问题,我会在给兵器杂志的专稿总谈到,自己有兴趣,可以看宪法第四修正案

ccpc 发表于 2015-7-4 23:55

小弟说说自己的体会。在天朝,如果按照视频里这种情况绝大部分情况下和他们一样是不会搜身的,因为嫌疑还不是很明确,只是有可疑而已,所以一般我们只是简单询问来扩大嫌疑程度,确定有重大嫌疑了再上拷搜身带走。但如果对每个可疑的人都进行搜身的话一个是暴露我方的目的,其次就是效率低,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在当下这个复杂环境里一旦铐错一个人,搜错一个人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哭啊闹啊,影响声誉,害得小朋友考试不及格啊这些都赖你头上了!小弟并不知道在国外遇到这种情况搜身搜错对象在法律上或者声誉上会带来什么影响,仅按国内思维分析!



另外,视频里的支付记录仪是什么品牌的?

居士 发表于 2015-7-5 01:19

ccpc 发表于 2015-7-4 23:55
小弟说说自己的体会。在天朝,如果按照视频里这种情况绝大部分情况下和他们一样是不会搜身的,因为嫌疑还不 ...

不清楚你那边是什么情况,但我还在单位服务时,盘查人员发现可疑是必然会先搜身后再带回所的,回到所里会再次搜身并让其确认自身物品签字保存。
这单事我所知的是巡逻单位收到总台指示,身穿制服抵达并在案发现场附近餐厅的厕所发现可疑人员,这样的话就不存在“如果对每个可疑的人都进行搜身的话一个是暴露我方的目的,其次就是效率低,”这两个情况。这就跟以前查车一样,每截停一辆车必然会要求司机关闭引擎,离开驾驶座,查看车厢,查看尾箱等等,也没觉得效率有多低。。。
手铐使用则会慎重很多,除非嫌疑人试图逃走,反抗或做其他危险行为,一般不会随便铐上。

居士 发表于 2015-7-5 01:36

Berk 发表于 2015-7-4 21:59
这个涉及法律程序问题,我会在给兵器杂志的专稿总谈到,自己有兴趣,可以看宪法第四修正案

嗯,美国的宪法第四修正案。。。
这事件我不了解之前如何认定此人有重大嫌需要押解带离,只从视频看我会认为警察是得到了有关嫌疑人详细的描述,有相当充分的理由认定为这个人,这样的话是不是可以直接宣读米兰达警告并进行逮捕涅,我不知道。。。。。。

空军一号 发表于 2015-7-5 12:28

在我朝,只能见机行事,执生,没法律保障的情况下这样做,必然会被媒体公知们审判,最后高层领导就会牺牲你一个基层小警员来平息舆论

玩狗一族 发表于 2015-7-5 16:16

ccpc 发表于 2015-7-4 23: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小弟说说自己的体会。在天朝,如果按照视频里这种情况绝大部分情况下和他们一样是不会搜身的,因为嫌疑还不 ...

国内和美国社会情况不一样,美国是个枪支自由社会。

Uther中士 发表于 2015-7-9 18:09

我觉得视频内那个把餐刀推开的细节简直是。。这警察的意识太好了。

小草原 发表于 2015-7-10 20:58

Berk 发表于 2015-7-4 21:59
这个涉及法律程序问题,我会在给兵器杂志的专稿总谈到,自己有兴趣,可以看宪法第四修正案

研究的透彻

ACU110 发表于 2015-7-25 14:12

本帖最后由 ACU110 于 2015-7-25 14:14 编辑

关于实战意识,国内还是差的太多,就拿0991这来说,分局直属的巡逻防控大队,因为天气很热,大家只穿夏体恤巡逻,八件套也不愿意带,就有个盾牌和拐,其它装备不携带(辣椒水 手铐 手电 甩棍)实战意识确实不行,我自己穿战术背心把这些装备都带上了,其他队员竟然不高兴,说这么热的天,你穿齐了,我们不穿会被领导训的你不要穿,我说有点实战意识好不好,人家却说,真有闹事,几个人上去一顿打就解决了,用不着这些,我确实很无奈,心想 你这是打群架啊,还几个人上去打一顿就行,但是没法子,为了不跟这些人产生对立,我只能选择不穿背心,不带装备,就拿个盾牌。

Berk 发表于 2015-7-27 00:46

ACU110 发表于 2015-7-25 14:12
关于实战意识,国内还是差的太多,就拿0991这来说,分局直属的巡逻防控大队,因为天气很热,大家只穿夏体恤 ...

至少辣椒水要带,能解决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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